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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1500字,2024红葫芦读后感1500字大全

红葫芦读后感1500字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也很感动。 妞妞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住着一个名叫湾的小孩,跟他爸爸住在一起。每次妞妞出门都能看见他在河里游泳。妞妞只知道湾的爸爸是一个大骗子,在坐牢。天气十分炎热,妞妞禁不住游泳的诱惑,下河和湾一起游泳了。

这里每个游泳的孩子都有一个红葫芦,用来自救。妞妞其实已经会游了,但她很胆小,只好抱着红葫芦,湾不用红葫芦,他俩一块游。有一次,湾突然抽掉妞妞怀中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挣扎,大喊救命。从此,妞妞再也不去大河旁了。不久,妞妞回了爷爷家,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小男孩道谢,跑到了湾家。而湾却去他外婆家了。 此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对自己的苛刻,不正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吗? 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骑单车,但由于那时胆小,不敢让爸爸放手,一直让爸爸在后面扶着,以防摔跤。有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我放心地骑了起来。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地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单车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马上发火了:你自己会骑了 ,还叫我保护啥?我先回家了!

爸爸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回家了。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起来,心想:我本来就不会骑嘛!我马上摔给你看!我便不大麻利地爬上了单车骑了起来,我竟然会骑了!原来,爸爸撒了一个善良的谎言,那句发火地话也是在冷酷地帮助我成长啊!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冷酷的批评却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有时误会了他们,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他们这像天使一样关心着我们,而我们却不理解。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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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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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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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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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读后感范文一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先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他也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的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不劳而获的东西在你的面前你会吃吗?宝葫芦知道我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王葆最后把宝葫芦扔了,我们大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是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而有的人却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一种正确的选择。我是这样认为的,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因为既然王葆认为宝葫芦做得不对,那就应该提早地对宝葫芦说说自己对它的意见,而不是对宝葫芦大喊大叫的,我想如果宝葫芦真的懂得主人心里想什么,就应该和王葆一起做王葆自己想做的事,那宝葫芦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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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读后感范文一

宝葫芦在我心中是一种能带给我们幸福的宝贝,我多么想要一个宝葫芦。可是在这本书中它却在一次数学考试时害了他的主人王葆。这样,我开始讨厌宝葫芦了。

这本书反映了青少年不劳而获的想法。一次,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他就高枕无忧,让宝葫芦代他学习、写作业、做模型、考试让同学们刮目相看,王葆更是整天乐滋滋的。可是宝葫芦渐渐让王葆有了一种依赖性。宝葫芦不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学会了说谎。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时,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给了王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有些人认为王葆把宝葫芦丢掉是对的,而我认为王葆应该把宝葫芦的错误告诉它,而不该向它大吵大闹。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应该做爱劳动、爱学习、不偷懒、不说谎的好孩子。王葆明白了,我也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收获丰收的果实!

宝葫芦读后感范文二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先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他也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的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不劳而获的东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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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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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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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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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红葫芦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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