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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孩儿读后感600字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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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征》毛主席写的几句话使我终身难忘,因为它激励着我要有坚强的意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读完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是《七根火柴》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面对那被暴雨冰雹浸湿后的草地,面对那潮湿的寒冷,是多么的渴望火呀。无名战士也需要火,可是,他却把这些火柴保管得很干燥,甚至为了这些火柴,他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后来,这七根火柴连同党证转交给了卢进勇,让他把火柴交给组织,给战士们带来温暖。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每根火柴都是火炬,传递着不可战胜的力量!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长征精神会永远闪光,它是我们人生之旅中驱散寒冷的不息火焰,坚定信念的强大支柱,增添力量的无穷源泉。

读起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了一个关于我的故事。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烧火柴,一天至少要烧掉十几根火柴。妈妈看见了,说:张雨琪,不要在玩火柴了。你知不知到,以前红军长征的时候,这一根小小的火柴,就是生命呀!我们不应该浪费呀。我望着妈妈的脸,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红军长征的历史事件,将会在中国历史永远保留着,告诉我们以及我们的后代,红军长征是多么艰难,但是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重重险阻,我们要学习红军的勇敢精神,敢同敌人作斗争。红军的种种英雄事迹,将会在我们的历史上永远做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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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在我国已经是屈指可数了,只有在沙漠边缘,才能见到那威风凛凛的大雄狮。沈石溪的这本《红飘带狮王》讲述了一只蜂腰雌狮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的故事。

红飘带是一只被狮群驱逐出来红鬣毛大雄狮,他的4个哥哥都已死亡,只剩下它独自流浪。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的一员,因为魔鬼黄巨鬣,她逃了出来,与红飘带相遇,一路上,她一直想塑造一个新大雄狮狮狮平等,不分雌雄。红飘带做到了,没收留无鬣公狮,可却惨遭黄巨鬣的大屠杀,幼狮死了,红飘带的心碎了。蜂腰雌狮为了不让红飘带变成废狮,决心让它再次登上了皇位,收留了无鬣公狮,最终夺取了帕蒂鲁狮群。

我最敬佩的就是红飘带了,为什么呢?第一,它爱妻护子。当黄巨鬣带着辫子雄狮来开始大屠杀的时候,它奋力抵抗,蜂腰雌狮叼着丫丫送往沙漠,它一磨又一磨,好不容易磨出了一丝时间让蜂腰雌狮安全离开,显然一狮抵不过两只狮子,它很快就败下阵来。被咬掉了一撮鬣毛,屁股上被拍了两掌,背上的一根肋骨也露了出来,可见它是多么爱妻护子。第二,他有狮王风范,在葫芦荒地,他怒吼一声,真是威震五岳。

大家看,只是一只流浪的雄狮,它就可以从悲伤的低谷一下子窜到王者的天堂,人,又何尝不能呢?许多人,都因为创业的失败,投资的错误,心情一下子坠入低谷,陷入困难,反而不能自拔,从此不再有功成名就。有些人,一生出来就穷,可他并不认为那是耻辱,也许是一种奋斗的开始,经过他忘我地工作,不苟地学习,成就了一番事业。为什么人类总把事情想到最坏,不想最好?为什么他们总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悲伤?这些人都该学学红飘带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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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读完了《红飘带狮王》,结局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了: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狮王猎杀小狮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失望,她离开了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和恶劣的习惯。但在占领领地后,却被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无论怎么挽留也决不回头,离开了狮群。

这个结尾令人心头不禁涌上苦涩。首先,我要对红飘带的经历感叹,它从小被逐出狮群,哥哥们又一个又一个的死去,但他还能勇敢活下来,这点让人敬佩。蜂腰雌狮憎恨新狮王杀子的陋习,想把红飘带培养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狮王。在这漫漫改造的路上,有许多的阻碍与危险,她在红飘带受挫的时候不离不弃,还在背后默默地鼓励他,为了他收下了一个小喽啰无鬃雄狮,这种无怨无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虽然如此,结果却不如人意红飘带在当上狮王后却杀死了所有小狮子。她对红飘带的改变前功尽弃,新上位的狮王会杀死小狮子的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狮王的骨子里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可以保持狮族的繁荣。蜂腰雌狮难以改变它,只有改变心态去适应,才会有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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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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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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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买火柴!小女孩凄惨的叫声传遍大街小巷。尽管这样,也没有一个人买小女孩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呢?因为她家里实在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真是一个在地狱;一个在天堂。那位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而我呢?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催我试穿新衣,全家人吹奏着幸福和睦的乐曲,即使这样,我还整天要这要那,不认真学习。想起来心里真是特别难受。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对于这位小女孩来说这些只是幻想而已。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在临死之前都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是十分令自己痛苦的事。但这一切都说明了小女孩一直生活在寒冷痛苦中,再回头想想我自己,冬天有一点冷就叫苦连天,跟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啊!自己整天吃好的穿好的,还在家里闹来闹去,唉!

我恨旧社会,恨那些资本主义社会里狂妄自大的有钱人,我爱新社会,我爱那些在新社会里乐于助人的人,我体会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小女孩生活在环境充满了冷酷与无情;而我们这儿却充满了幸福和爱意,可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为将来建设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同学们不要再像往常那样了,应该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自从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对那位卖火柴的小女孩产生了敬佩之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下着雪的大年夜,又冷又饿,可又不敢回家,她只好蜷缩在墙角,几次擦燃了火柴,看到了她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景象,但在饥饿与寒冷的压迫下冻死在街头的故事。

她多么的可怜,我非常同情她,如果她生活在我们的社会上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可怜的遭遇了。想想她多么的饿,几天没有吃一顿饱饭了,还要在大年夜这样美好的日子里去卖火柴。是那样冷的天,在寒冷又饥饿的情况下卖火柴。

但是我没有她那样的能耐,,我们如果一天不吃饭就饿的慌,那样的冷,我们根本就还没出门,就不敢出去了。想像小女孩那样还要饿几天,我们跟本做不到,如果是我们的话就要哭天喊地了。她在饿的时候,我们正吃着香喷喷的食物,美味可口。

小女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在卖火柴,是那样的单薄的衣服,风一直灌入她的身体,身体冻得像一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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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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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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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红孩儿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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