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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读后感500字

《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现了重大异常。他在妈妈面前装大王,实际上是1个胆小鬼,面对警察的盘问哭哭啼啼地交代事实,当被问及杀人原因的时间却只说都怪我妈妈,不知责任为何物。假如摊上那样的小孩,做妈妈的非常为难,非常痛楚,让他自生自灭也不是,帮他担起一切到最后还可能得到奚落和冷眼。那样的人渣固然让人咬牙切齿,但是他会变成那样的人,妈妈难辞其咎。直巳本人也一味把错误推给妈妈,但是未成年三个字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他犯罪的挡箭牌,他个人甘于堕落,对生命不尊重,逃避现实,逃避责任也是不争的事实,本人也应该负上好大的责任。我完整想不到面对那样1个小孩,要怎么教育和引导才能让他融入到正常的社会当中。

妹妹春美我只能说她很辛劳,明明已经家里有哥哥,但是还在要为娘家奔波操劳成这个样子,她对妈妈的爱和照看突出在昭夫之上。假如事产生在现实日常中,我想她的夫家对此会颇有微词,但是因为故事的主角不是她,因此东野先生没有展开来写。

其它人我不细谈,就情节而言,这是1个没有悬念的故事,但是它展现出来的家庭带给我的思考是深远的。1个不和睦的家庭并不是一两个人的异常,而是每一个人的自私、冷漠、无所谓累加在一起的效果。我最讨厌的八重子和直巳,他们的性格即使不好,但是假如昭夫能承担一家之主应该做的事,绝对不会任由事态产生到这个地步。男人是1个家庭的老师,他的温柔与宽容,坚强与意志都会传染其它的家庭成员,就算妻子和儿子本身的性格再不好,在1个好的氛围下也不会产生那么的大的异常。这个家庭,假如经济宽裕,社会地位较高的话,面对的异常就会少好多,丈夫不会因为没钱而不能请人帮忙看护老人,妻子不会因为住房异常跟婆婆勉强度日,小孩不会那么轻易受人欺负,因此说男人要做好实际不轻易啊...

这本书的要点是:我们把妈妈都当成什么了,我们是如何对待生养自我的妈妈,有没有试着去了解他们的辛酸?有没有想要分担他们痛楚?有没有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些异常看起来很轻,但是假如做不到就有可能产生前原家那样的惨剧。

政惠奶奶兜了1个圈子向警察说明了真相,让儿子悬崖勒马,可令理解,但是这本书唯一让我觉得有异常的地方是,政惠奶奶既然没有痴呆,又一直在家,那么为什么在孙子杀人的时间她没有阻止呢?作者缺乏必要的交代。另外1个没说了解的地方是直巳,在审问的时间他最后说都怪我妈妈,其中是否有什么玄机?又是什么置成他那样扭曲的性格?只能有读者自行想象。直巳的作案动机一直都停留在昭夫和八重子的猜测下,他本人并没有真正承认过,整个查案的过程中直巳都被藏了起来,很少写到,我本来认为这里有什么出人意料的诡计,论断东野什么都没说。实际假如把这两点交代了解会更出色的,但是瑕不掩瑜,《红手指》仍不失为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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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他们才是中华的真男儿,好儿女。
  在这一群群革命者的无私奋斗后,战争的硝烟慢慢散去,盼望着迎来新一轮的太阳,终于,我们华夏子孙在1949年10月1日迎来一个全新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相信,看到过了他们,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会向他们学习,向世人证明,我们不是自大狂妄的90后,我们不是放荡不羁的90后,我们会凭我们的潜力,在祖国的花园里盛丽开放并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红奶羊》读后感1000字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的告诉人们爱是相生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一奶一一奶一做大姑一娘一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一奶一一奶一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一奶一一奶一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一奶一一奶一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一奶一一奶一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一奶一一奶一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一奶一一奶一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一性一,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一奶一一奶一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一槍一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他的一槍一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一槍一。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一槍一,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一奶一一奶一的丫鬟偷一情,被我一奶一一奶一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一一奶一一奶一,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一奶一一奶一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一奶一一奶一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一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一一奶一一奶一被一奸一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一槍一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一奶一一奶一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一党一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一槍一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一尸一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一尸一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一团一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一奸一猾的国民一党一和有点刁的共产一党一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一槍一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一奶一一奶一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一党一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一槍一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一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一槍一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一槍一,又被持一槍一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玖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一抽一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一奸一,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一奸一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暴徒,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与歹徒男人洗黑钱,做生意人。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一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一槍一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竣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一党一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一党一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一性一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一性一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一性一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一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一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一性一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一性一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一陽一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一性一,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一由自在和痛快淋一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一性一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一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一由而又具有全知一性一。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一性一。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一奶一一奶一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一娘一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一陽一、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一逼一人的我一奶一一奶一那张充满生命的红一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一陽一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一性一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一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一精一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一性一。当我一奶一一奶一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一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一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一陽一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一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作文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样看?

《红墙深处》读后感1000字


  《红墙深处》读后感1000字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到处都是关于党的宣传。猛然间感到党是那么的熟悉又那么的遥远。作为一个90后,我只能从历史书上学到党史,了解党的精神,但这只是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书本上的那几行文字。我会背党的创建背景、意义,却不能从心理感受那个时代的伟大。总觉得那是崇高而不可及的。
  直到这次读了一本名为《红墙深处》的书,我的观念才有所改变。书里的毛泽东主席是一位父亲,一位丈夫,一位长者。他有着喜怒哀乐,有着欲望爱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毛泽东,而不只是一个神话了的毛主席。但这并没有破坏了他的崇高,他那隐秘、复杂的侧面中是叱咤风云的伟人性格。他的一举一动中无不承载着对国家和人民的爱。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隐隐感受到了一种火焰燃烧的炽热,那个时代的苦难与激情也变的不那么遥远。
  更重要的是,我体悟到一个平凡人身上的党的精神。那是一种真实的人格中怀有的对国家的爱与敬畏。人无完人,但只要始终抱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成功。
  90后的我们是迷惘的一代,书本上的长征精神觉得伟大,但又遥远。建党历程觉得艰辛,但又觉得过于崇高。因为我们没有把握自己生在那个时代会做到这样。今天的生活太安逸了!我们清楚的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缺点,因此我们觉得自己离那个时代的风节太遥远了。


但读过这本书后,我告诉自己,党的历史,是一个个平凡人铸就的历史,这段历史有血有肉。因此,我也应该充分相信自己也有这份能力加入到这股洪流中来。
  不必幻想自己身在那个年代会做出怎样惊天泣鬼神的壮举,应该多想想如今的自己该怎样靠近心中的那份崇高了!改一改心中的散漫,那永远对一切无所谓的散漫。认为自己还太小,世界大事不必懂,新闻不必看,反正看了自己也管不了。现在反省反省,自己的责任感也在这种散漫中点点消逝,成长的机会一次次丢失。改一改那莫名的傲气,那没有墨水,没有内涵的傲气,学会像水一样做人。
  更重要的是要有勇气去关注我们身边的事,关注党的一些政策。向党学习不只是一种口号,也不应该是我们中学生提到就觉得虚伪的事。韩愈的《师说》中有着对师的错误观念,正如当时我对谈及党的人有着错误观念。我曾经觉得这些人在谈些遥不可及的事情,如此矫情虚伪。《红墙深处》中的人们很多都是平凡人,他们却时时在为党工作,并以此为荣,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带有革命年代的影子。那为什么在今天这样一个共产党员远超过当时的年代,我有这样一种心态呢?说到底还是内心的自卑与不负责任吧。或许是觉得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跟那些高层人士不能相比,因此不愿参与。抑或是对自己,更是对社会的责任感的缺失。不不不!这不是朝气蓬勃的青年该有的想法,我们应当参与其中,培养政治参与能力。新中国不只是共产党打下的,更是千万平凡人铸就的。那我们的未来应不只是那几千万个党员建造的,更该是我们有缺点,但有理想的青年一代铸造的!
  党不只是一个名词,学党不只是一种口号,成为党的一员,不是神圣而不可及。让我们这有缺点但有理想的一代扬帆起航,让党不再熟悉而又陌生,让它成为我们行动时坚定的信念!让我们自己也成为历史的一页华丽篇章。

  《红墙深处》读后感1000字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到处都是关于党的宣传。猛然间感到党是那么的熟悉又那么的遥远。作为一个90后,我只能从历史书上学到党史,了解党的精神,但这只是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书本上的那几行文字。我会背党的创建背景、意义,却不能从心理感受那个时代的伟大。总觉得那是崇高而不可及的。
  直到这次读了一本名为《红墙深处》的书,我的观念才有所改变。书里的毛泽东主席是一位父亲,一位丈夫,一位长者。他有着喜怒哀乐,有着欲望爱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毛泽东,而不只是一个神话了的毛主席。但这并没有破坏了他的崇高,他那隐秘、复杂的侧面中是叱咤风云的伟人性格。他的一举一动中无不承载着对国家和人民的爱。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隐隐感受到了一种火焰燃烧的炽热,那个时代的苦难与激情也变的不那么遥远。
  更重要的是,我体悟到一个平凡人身上的党的精神。那是一种真实的人格中怀有的对国家的爱与敬畏。人无完人,但只要始终抱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成功。
  90后的我们是迷惘的一代,书本上的长征精神觉得伟大,但又遥远。建党历程觉得艰辛,但又觉得过于崇高。因为我们没有把握自己生在那个时代会做到这样。今天的生活太安逸了!我们清楚的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缺点,因此我们觉得自己离那个时代的风节太遥远了。

《红飘带狮王》1000字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1000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蜂腰雌狮生活在草原上的帕蒂鲁狮群,过着安逸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另外两只熊市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夺取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残忍的屠戮了狮群里面所有的幼狮,令蜂腰雌狮感到十分痛苦,于是离开了狮群,开始了她的流浪生活。在她的流浪生活中,他遇上了饥肠辘辘的红飘带,于是收留了他,让他陪自己浪迹天涯。在路上,蜂腰雌狮把红飘带培养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有爱心,并且雌雄平等的雄狮,希望有朝一日红飘带能重振雄风,为自己报杀子之仇。一路上,红飘带连连受挫,蜂腰雌狮却在背后默默地鼓励着他,还收留了无鬃雄狮当红飘带的助手。在蜂腰雌狮的各种鼓励与帮助之下,红飘带带领着无鬃雄狮夺回了帕蒂鲁狮群的王权,成为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而此刻红飘带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决定杀死所有的幼狮,尽管蜂腰雌狮极力反对。蜂腰雌狮没想到红飘带会重蹈覆辙,杀光幼狮,感到更加伤心,于是带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蜂腰雌狮的出发点是好的,她只不过是希望狮王能够不去屠戮旧一代的幼狮。可是,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定理:只有生物适应环境,生物无法改变环境。她无法改变新的狮王上任会屠戮幼狮的陋习,因为这个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雄狮的骨子里这就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虽说是陋习,但这却是让狮子种族保持繁荣的一种方法,蜂腰雌狮永远无法改变这种定律,只有去适应它,因为自己身边的环境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沙漠炎热缺水,骆驼和别的动物不一样,它有高高的驼峰储藏大量的脂肪,当它又渴又饿的时候,脂肪会慢慢分解,变成它需要的营养和水。骆驼还具有宽大的脚掌,足下有厚厚的肉垫,防止陷入沙中,骆驼平时一次能喝下100多升的水,而每天排出的尿不到一升,来保持体内的水分,即使在沙漠上行走一个月也不会感觉渴,这些特点是动物对干旱的适应。难道骆驼天生就想长成这种奇怪的样子么?当然不想,可是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的生命就难以保住。对于动物来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

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被称为"死亡之海",以前还从未有人徒步穿越过它。为了征服它,身强力壮正值盛年的中国著名探险家余纯顺不幸遇难。据报道,余纯顺选择六月份横穿大漠,遇难地距大本营只有1.4公里。专家推测,遇难的主要原因是炎热、饥渴和迷失方向。

不久,52岁的欧洲女性卡拉,只身一人,历时20天,于1998年11月18日从南向北穿越成功。她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没什么危险,一切都很正常。"据报道,卡拉的背囊睡袋是专门研制的,重量轻,保暖性强。背囊上的太阳能电池,可以为携带的卫星电话、定位仪等提供电源。她带的药片食品--长效蛋白,吃一片可以长时间不用进食。为了这次探险,她两年前就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比如选择冬季是为了避开春天的沙暴、夏天的高温及秋天的大风。冬天虽冷但可以通过保暖服装来克服。选择冬季,是成功的主要原因。卡拉说:"我不挑战自然,我是千方百计地适应自然。"

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你身边的环境也不会是十全十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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