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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800字

红葫芦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你不妨看看红葫芦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一妈一一妈一走了过来,要扶着我学滑冰,爸爸看到了,马上把一妈一一妈一叫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都摔倒了,你们也不管我,我心里很是委屈,但还是自己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溜着溜着,就慢慢熟悉了这双滑冰鞋,鞋在我的脚上也听话了,我让它左拐它就左拐,让它右拐它就右拐,这时,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如果我总是摆脱不了对一妈一一妈一的依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学会滑冰。同时我也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冰雪霜,难得梅花吐清香。

所以,我知道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的就下结论,也许我们看似给我们伤害的人也许正是给予我们帮助的人。

红葫芦读后感(三)

妞妞紧紧地抱着湾留下的红葫芦,呆呆地望着无声流淌的小河,风轻悄悄的,仿佛在为这份由始至终掺杂着猜疑的友情轻轻叹息。

身在河两岸的妞妞和湾,如果没有大人们的训诫,也许早已是好朋友。然而,关于湾的父亲是个大骗子,大骗子会生下小骗子这些传言,不仅让湾在学校被同学另眼相看,连仅隔着一条河的唯一孩子妞妞,也对他敬而远之。

幸好他们有着纯真的童心,河水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嬉戏的快乐,更融化了他们的隔阂。他们开始一起玩,一起游泳。友情似乎超越了猜疑。

然而,当猜疑在友情里存在,友情终究会黯淡无关,甚至泯灭。当湾一下子一抽一掉了红葫芦,在妞妞的惊叫一声里,在一群大人的议论声中,妞妞对湾投来两束仇恨的目光,友情在猜疑中崩溃了。

此后,妞妞再没找过湾。直到一天,妞妞听了爷爷讲的一个故事,才明白。湾的放手不是要害她,而是想让她真正地学会游泳!是妞妞误解了湾!然而友情已经随着湾的离开,随着误解,随着猜疑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读着【红葫芦】里妞妞的懊悔,湾的悲伤,只想给对您说:朋友,请让友情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和世俗的眼光吧,只有这样,友情才会真正温暖我们的心,才可能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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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读后感


宝葫芦读后感范文一

宝葫芦在我心中是一种能带给我们幸福的宝贝,我多么想要一个宝葫芦。可是在这本书中它却在一次数学考试时害了他的主人王葆。这样,我开始讨厌宝葫芦了。

这本书反映了青少年不劳而获的想法。一次,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他就高枕无忧,让宝葫芦代他学习、写作业、做模型、考试让同学们刮目相看,王葆更是整天乐滋滋的。可是宝葫芦渐渐让王葆有了一种依赖性。宝葫芦不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学会了说谎。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时,宝葫芦使用魔法时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给了王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有些人认为王葆把宝葫芦丢掉是对的,而我认为王葆应该把宝葫芦的错误告诉它,而不该向它大吵大闹。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应该做爱劳动、爱学习、不偷懒、不说谎的好孩子。王葆明白了,我也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收获丰收的果实!

宝葫芦读后感范文二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先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他也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的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不劳而获的东西在你的面前你会吃吗?宝葫芦知道我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王葆最后把宝葫芦扔了,我们大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是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而有的人却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一种正确的选择。我是这样认为的,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因为既然王葆认为宝葫芦做得不对,那就应该提早地对宝葫芦说说自己对它的意见,而不是对宝葫芦大喊大叫的,我想如果宝葫芦真的懂得主人心里想什么,就应该和王葆一起做王葆自己想做的事,那宝葫芦也就可以和主人成为最好的一对了。我们不能收不劳而获的东西,但是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诚实的孩子吧!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城堡》读后感


稍稍了解渡边淳一的都知道,他的书大都是shenru男xing、女xing本质的恋爱小说,说白一点就是关于xing、爱的深刻剖析,官方点说,渡边淳一被誉为日本xingai大师。

红城堡是一座位于英国的中世纪城堡,外表庄严肃穆,城堡内却处处充斥着yin秽,城堡的主人属于英国上层阶级人士,却以调教女xing为己任。

男主和女主是一对外表光鲜的日本夫妇,男主因受不了女主的xing冷淡,将女主以旅游为借口骗去英国并联合着红城堡的人将女主强行关在红城堡里调教三个月。所谓的调教专业又不堪入目,女主则从刚开始的强烈反抗到后来的享受其中,最后终于在回家几个月后自己前往红城堡再也不愿离开......

而男主则一直处于一边对自己的行为自责一边又为自己开脱的矛盾状态。值得一提的是,女主在红城堡里面的所有调教过程,男主都有权利看,并且男主确实也这样做了,不仅去现场看,在不得不回日本工作的期间,他还要求红城堡的人将妻子的调教视频通过邮件发给他。

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很愤怒,想找红城堡的人理论,可转念一想,这一切都是自己求着红城堡的人做的,现在又有什么理由去责备人家呢?另一方面他又恼怒于xing冷淡的妻子怎么这么容易就被调教好了,这是不是变相在证明自己不行么?

3个月后,红城堡的人如期将妻子还给男主,可是回到家的妻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与在红城堡里的妻子判若两人,而女主在家待了几个月后终究还是离家出走,再次回到了红城堡,成为红城堡的工作人员。

这种主题的小说相当新颖,它通过男主的内心斗争对人xing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让读者在读书的过程中一次次探究yuwang的终点,道德的底线。

红脖子读后感


红脖子读后感

红脖子读后感(一):

《红脖子》读后感

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红脖子读后感(二):

读《红脖子》有感

这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最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先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但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红脖子读后感(三):

《红脖子》读后感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下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其实,动物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愚笨,非洲大猩猩能够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果仁;乌鸦能够辨别红绿灯;连遇到危险的母狼也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幼狼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就应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决定潜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礼貌的航帆。

红脖子读后感(四):

《红脖子》读后感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职责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但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十分喜欢看这本书。

红脖子读后感(五):

《红脖子》这本书里有五个感人的故事:《红脖子》《一只信鸽的故事》《吉尔达河边的浣熊》《我家的宾果》和《成哥儿成长记》。我最喜欢的是《一只信鸽的故事》。

这只信鸽的名字是叫阿诺克斯。阿诺克斯以自己勇敢和智慧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之后它去参加一个比赛。在中途因为饥渴万分就飞到了别的鸽房去喝水,结果被鸽房的主人囚禁了两年。两年后它最后逃离了魔爪,想回到自己思念了两年多的那个家生活。可阿诺克斯在临近家园的时刻倒在了老鹰的巢穴中,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读完了《一只信鸽的故事》,我不禁泪流满面。因为这一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个故事。

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上二年级,可就在那天下午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天下午,天气突然变得乌云密布,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不一会儿就变成了雷雨交差的情景了。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又晕又烫,我赶紧告诉班主任听,老师听了,说:你是发烧了,赶快给妈妈打个电话吧!妈妈明白后连工作也不管,冒着大雨来到了学校里,立刻把我带到医院里去看病。过了几天我的烧最后退了,妈妈这时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了。

《红脖子》这本书给我来许多感动,还有对生命的爱。

红舞鞋读后感


读红舞鞋有感,红舞鞋读后感

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

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

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红处方读后感


红处方读后感(一)

王蒙作家评价毕淑敏:有普度众生的宏愿,苦口婆心的耐一性一,有条不紊的规章和清澈如水的医心。不论是沈若鱼还是简方宁,她们的身上都有毕淑敏的影子。

【红处方】作为小说题材我并不喜欢,它在故事的合理一性一方面、人物塑造方面,故事的因果关系方面不是令人太满意,如果写成一部警醒大家不要碰毒的实体报告文学或许会达到淋一漓尽致的效果。

【红处方】是毕淑敏的代表作。小说写的是沈若鱼因写作为收集素材去好朋友简方宁的戒毒医院卧底所看到的不为大多数人知道的吸毒人群鄙俗的另类生活所产生的震惊和无法控制的厌恶情绪而坚决地离开了医院,而后也为自己的好朋友简方宁为救治这些怪癖的吸毒病人愿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和一精一力用在医院的治病救人上而造成了家庭的破裂甚至被病人吸毒者庄羽暗害也不屈服的高尚情一操一所打动又回到了医院,继承了简方宁的戒毒事业前仆后继的走上了这条艰辛的道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小说中的一个情节:秦一柄一的爷爷穷尽毕生的心血研制了一个戒毒方子因为医院买不起而落到了外国人手里,这么重要的事情应该通报国家参与啊,在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非常着急,后来我为自己的认真感到傻气,这毕竟是一部小说,很多情节是要靠作者的想象来构思的。

书中让我疑惑的是沉着、冷静、严谨、一丝不苟的简方宁院长,对手下的工作人员暗度陈仓差点把一个医院给毁了都全然不知,最后得到卧底的沈若鱼和变一态的患者庄羽的通风报信才制止了事态的扩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再一个庄羽一爱一谁也轮不到一爱一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总共也没有跟她说上几句话的简方宁啊,描写的庄羽守电话的那情形简直就像同一性一恋狂,虽然吸毒者的一性一格离奇古怪,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那也不能安排成因这种无缘无故的一爱一的不得志而痛不欲生去害死简院长甚至还和简院长同归于尽这样的情节吧。

小说中放进去了大量的戒毒资料,占的篇幅太大了,人物一性一格的塑造却是少的可怜,让人没办法仔细推敲,使很多问题不能自圆其说。

此书最让我欣赏的是描写的一个个患者的切身经历让读者真正了解到了毒一品的杀伤力,恐怕只要读到这本书的人,就是有机会和毒一品接触,也不会去碰它了。我想这部分或许就是作者真实的临床资料改编的,如果是的话,那实在太可贵了。

戒毒事业的艰难使得非常一精一明和具有奉献一精一神的简方宁院长飞蛾扑火般地走向了悲壮,她像一个先烈,激励着人们冲破黑暗,继续探索通往光明的戒毒道路。这个立意非常好。

默默为戒毒事业而努力的简方宁院长成了戒毒史上的一个祭品,这个悲剧告诫人们,吸毒病人和其他病人不同,不单单是身一体戒了毒就行了,思想也要戒毒,简方宁是用生命的代价证明了这个道理,路漫漫兮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然而小说的后面加进了景教授得到了外国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但为时已晚,简方宁已经染上了7号毒一品,无药可治,只有把蓝斑切除同时也失去了人的快乐和痛苦感,她设想了很多种没有快乐和痛苦的生活都是自己无法忍受的,最终走向了死亡。曾在医学界从事过多年的毕淑敏,也许把这部小说写成了探索戒毒道路上的一次失败而产生的沉痛教训,警醒人们改变戒毒的思维。

红处方读后感(二)

驹于毕淑敏的【红处方】,真的好难定义它的类别。说它是讲述简方宁医生从事的戒毒事业还是讲述太一陽一照射活在一陰一暗面吸食毒一品的那群人的生活似乎都缺少点什么。只是很清楚的记得当简方宁的病人庄羽第三次复吸毒一品的时候心仿佛一下沉了下去。接着是连续几天关于毒一品的梦,甚至是提到海洛因三个字都特别敏一感,不禁嘲笑自己中毒太深。

文章采用倒叙的方式来讲述小说内容,最后,以简方宁留给好友沈若鱼的遗书把整个故事叙述完整,让跟随了读者好久的疑问得到了解答。作品以【红处方】命名,可作品中只有三处提及红处方三个字,而更多地是写到化名范青稞的沈若鱼在戒毒医院里打听到的吸毒病人的各种故事,吸毒时那种似神仙的快乐以及毒瘾复发时那痛苦难捱的时刻。可读完整部作品,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小说结构组织的能力。正是出现仅三次的红处方导致了简方宁的去世,也正是那形形色一色的故事,让我对海洛因这三个字的好奇减到零而忌惮飙到最高值。

这部作品虽然有好多角色,但对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最终都给出了交代。并没有遗漏。庄羽,这个从一开场就出现,其间耍诈,无礼,接着是被简方宁院长感化,但最终由一爱一生恨,与简方宁几乎同时去世的女吸毒病人在作者的笔下活灵活现。可她不争气的三次复习以及那幅报复似的【白色和谐】让人对其恨之入骨恨她的不争气,恨她的不懂事,恨她那由一爱一生成的恨。支远,庄羽的老公,他对她的一爱一是刻在骨子里的,他对她的疼、包容让人羡慕。他陪她吸毒,陪她戒毒,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曾真正放弃她。他也是简方宁戒毒医院里成功的范例。似乎也是整篇文章中带给人希望的几个点之一。沈若鱼,这个因为写作而去戒毒医院体验生活,最终被朋友简方宁所从事的事业感染而将自己后半生奉献给戒毒医院的女子,多么勇敢,不得不这么说。戒毒医院,一个文明社会的大修站,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地方,一个纠缠在一起又被锤子砸扁了的死扣。头痛欲裂,真想脑袋朝下,让血快速流到苍白的大脑皮层里,才能想通这里的事。作为普通人,她实在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了他误悟道戒毒医院的不堪,但仍是义无反顾,为了朋友未完成的事业,为了解救更多因毒一品而断送了人生的病人。

玖后,最深的感触是:那种伴随着折磨的快乐,像一颗定时炸弹的快乐我宁可不要。快乐与痛苦是五味多彩人生的必需品,二者缺一不可。不要被一时的痛苦压死,因为痛苦过后里快乐就不远了,学会了承受才能享受。

红处方读后感(三)

【红处方】是当代着名作家毕淑敏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全书通过主人公沈若鱼化装成吸毒者在戒毒医院的所见所闻,把吸毒者的内心世界和行为表现描写得淋一漓尽致,向人们展示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戒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难处境。

沈若鱼是一个重情重义、机智幽默、坚强独立的知识女一性一。她要进戒毒医院本来只是出于好奇,当最好的朋友简方宁向她提到戒毒医院的情况后,她要打退堂鼓。但简方宁对她一顿激将后,因为好朋友的殷切期望和重托,她毅然化装成吸毒者,在简方宁的帮助下进了戒毒医院。尽管她因为不堪忍受那里的污浊和肮脏痛心地离开了那里,然而参加完好朋友的葬礼后,她还是毅然决定继承好朋友的遗志,去干好朋友未完成的事业!

简方宁是一个工作狂,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丈夫的背叛,而丈夫的背叛让她失去了家庭的温馨,最终导致她用生命殉了自己心一爱一的事业!她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天使,这让她用心守护着戒毒医院里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当这最后一方净土也被玷污、她本人也深受毒害后,她只有用死来抗争!她是柔一弱的天使,所以不能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人间的罪恶!她竟然想把庄羽那样的女魔头改造成戒毒医生,多么天真啊!

庄羽是一个狂妄自大、心理变一态的女魔头。她多次戒毒又多次复吸,所吸的毒一品越来越毒。她本来就是堕一落到无可救药的,吸毒而死也是必然的!简方宁呕心沥血地挽救她,她却因此仇恨起简方宁来,最终拉简方宁为她垫背!

孟医生是一个唯利是图、一陰一险狡诈的小人。她在简方宁最艰难的时候过河拆桥并算计戒毒医院,为了谋取私利把中药戒毒配方倒卖给外国鬼子。她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让别人叫她孟一妈一,这多么有讽刺意味啊!

护一士栗秋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的很一精一明的小女子。她明知北凉不仅吸毒还有一性一病,却甘心情愿嫁给这个豪门子弟来寻求自己的幸福。

景天星是一个清高自傲、一爱一科学胜过一爱一国的医学权威。她对简方宁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护一士长和甲子立夏都是尽忠职守的人,是简方宁得力的同事。但护一士长更让人尊敬的是她任劳任怨。

滕医生是一个工作兢兢业业、热心肠的老头。他深知自己不熟悉医学前沿领域,就积极配合简方宁,坚决服从领导安排。他看出周五是个人才,就热心地资助他1000元让他学了武术,后来又巧妙地帮助他进入了戒毒医院。

支远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成功的商人。他因为佩服庄羽在商场中的干练而一爱一上了她,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她戒毒无效,便陪她吸陪她戒。最后,他彻底告别了毒一品,生意越做越大。

潘岗是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他虽然和简方宁共同走过了那么多年,但他一直不支持妻子的事业,后来在感情上也背叛了妻子,还对妻子的死心安理得地认为没有任何责任!

沈若鱼的丈夫正好和潘岗形成鲜明对比。他是一个对妻子体贴入微的好男人,更可贵的是他一直默默支持妻子。妻子化装成吸毒者混进戒毒医院后,他积极帮助妻子搜集戒毒资料;妻子要去做戒毒医生,他仍然坚决支持妻子的决定。

蔡冠雄和周五是两个年轻有为的戒毒医生,两人聪明好学,也是简方宁的得力助手。

玖完【红处方】,心情很沉重。吸毒者之所以去吸毒,是因为现实生活的压力让他们快要窒息,他们才借助海洛因寻找暂时的虚拟的快乐幸福感。他们戒了毒,又会复吸,无法正视现实的不完美,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真正永恒的快乐。我们应该怎么挽救他们,将他们带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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