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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2000字

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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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样看?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1000字: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一奶一一奶一做大姑一娘一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一奶一一奶一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一奶一一奶一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一奶一一奶一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一奶一一奶一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一奶一一奶一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一奶一一奶一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一性一,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一奶一一奶一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一槍一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他的一槍一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一槍一。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一槍一,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一奶一一奶一的丫鬟偷一情,被我一奶一一奶一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一一奶一一奶一,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一奶一一奶一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一奶一一奶一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一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一一奶一一奶一被一奸一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一槍一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一奶一一奶一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一党一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一槍一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一尸一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一尸一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一团一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一奸一猾的国民一党一和有点刁的共产一党一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一槍一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一奶一一奶一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一党一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一槍一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一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一槍一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一槍一,又被持一槍一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玖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一抽一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一奸一,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一奸一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暴徒,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与歹徒男人洗黑钱,做生意人。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一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一槍一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竣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一党一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一党一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一性一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一性一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一性一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一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一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一性一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一性一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一陽一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一性一,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一由自在和痛快淋一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一性一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一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一由而又具有全知一性一。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一性一。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一奶一一奶一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一娘一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一陽一、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一逼一人的我一奶一一奶一那张充满生命的红一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一陽一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一性一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一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一精一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一性一。当我一奶一一奶一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一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一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一陽一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一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读后感作文12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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