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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2024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大全

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也很感动。 妞妞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住着一个名叫湾的小孩,跟他爸爸住在一起。每次妞妞出门都能看见他在河里游泳。妞妞只知道湾的爸爸是一个大骗子,在坐牢。天气十分炎热,妞妞禁不住游泳的诱惑,下河和湾一起游泳了。

这里每个游泳的孩子都有一个红葫芦,用来自救。妞妞其实已经会游了,但她很胆小,只好抱着红葫芦,湾不用红葫芦,他俩一块游。有一次,湾突然抽掉妞妞怀中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挣扎,大喊救命。从此,妞妞再也不去大河旁了。不久,妞妞回了爷爷家,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小男孩道谢,跑到了湾家。而湾却去他外婆家了。 此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对自己的苛刻,不正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吗? 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骑单车,但由于那时胆小,不敢让爸爸放手,一直让爸爸在后面扶着,以防摔跤。有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我放心地骑了起来。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地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单车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马上发火了:你自己会骑了 ,还叫我保护啥?我先回家了!

爸爸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回家了。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起来,心想:我本来就不会骑嘛!我马上摔给你看!我便不大麻利地爬上了单车骑了起来,我竟然会骑了!原来,爸爸撒了一个善良的谎言,那句发火地话也是在冷酷地帮助我成长啊!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冷酷的批评却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有时误会了他们,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他们这像天使一样关心着我们,而我们却不理解。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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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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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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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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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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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一奶一一奶一做大姑一娘一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一奶一一奶一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一奶一一奶一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一奶一一奶一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一奶一一奶一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一奶一一奶一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一奶一一奶一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一性一,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一奶一一奶一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一槍一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他的一槍一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一槍一。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一槍一,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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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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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墙深处》读后感1000字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到处都是关于党的宣传。猛然间感到党是那么的熟悉又那么的遥远。作为一个90后,我只能从历史书上学到党史,了解党的精神,但这只是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书本上的那几行文字。我会背党的创建背景、意义,却不能从心理感受那个时代的伟大。总觉得那是崇高而不可及的。   直到这次读了一本名为《红墙深处》的书,我的观念才有所改变。书里的毛泽东主席是一位父亲,一位丈夫,一位长者。他有着喜怒哀乐,有着欲望爱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毛泽东,而不只是一个神话了的毛主席。但这并没有破坏了他的崇高,他那隐秘、复杂的侧面中是叱咤风云的伟人性格。他的一举一动中无不承载着对国家和人民的爱。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隐隐感受到了一种火焰燃烧的炽热,那个时代的苦难与激情也变的不那么遥远。   更重要的是,我体悟到一个平凡人身上的党的精神。那是一种真实的人格中怀有的对国家的爱与敬畏。人无完人,但只要始终抱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成功。   90后的我们是迷惘的一代,书本上的长征精神觉得伟大,但又遥远。建党历程觉得艰辛,但又觉得过于崇高。因为我们没有把握自己生在那个时代会做到这样。今天的生活太安逸了!我们清楚的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缺点,因此我们觉得自己离那个时代的风节太遥远了。

但读过这本书后,我告诉自己,党的历史,是一个个平凡人铸就的历史,这段历史有血有肉。因此,我也应该充分相信自己也有这份能力加入到这股洪流中来。   不必幻想自己身在那个年代会做出怎样惊天泣鬼神的壮举,应该多想想如今的自己该怎样靠近心中的那份崇高了!改一改心中的散漫,那永远对一切无所谓的散漫。认为自己还太小,世界大事不必懂,新闻不必看,反正看了自己也管不了。现在反省反省,自己的责任感也在这种散漫中点点消逝,成长的机会一次次丢失。改一改那莫名的傲气,那没有墨水,没有内涵的傲气,学会像水一样做人。   更重要的是要有勇气去关 查看全文>>>

《红飘带狮王》1000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蜂腰雌狮生活在草原上的帕蒂鲁狮群,过着安逸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另外两只熊市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夺取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残忍的屠戮了狮群里面所有的幼狮,令蜂腰雌狮感到十分痛苦,于是离开了狮群,开始了她的流浪生活。在她的流浪生活中,他遇上了饥肠辘辘的红飘带,于是收留了他,让他陪自己浪迹天涯。在路上,蜂腰雌狮把红飘带培养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有爱心,并且雌雄平等的雄狮,希望有朝一日红飘带能重振雄风,为自己报杀子之仇。一路上,红飘带连连受挫,蜂腰雌狮却在背后默默地鼓励着他,还收留了无鬃雄狮当红飘带的助手。在蜂腰雌狮的各种鼓励与帮助之下,红飘带带领着无鬃雄狮夺回了帕蒂鲁狮群的王权,成为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而此刻红飘带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决定杀死所有的幼狮,尽管蜂腰雌狮极力反对。蜂腰雌狮没想到红飘带会重蹈覆辙,杀光幼狮,感到更加伤心,于是带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蜂腰雌狮的出发点是好的,她只不过是希望狮王能够不去屠戮旧一代的幼狮。可是,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定理:只有生物适应环境,生物无法改变环境。她无法改变新的狮王上任会屠戮幼狮的陋习,因为这个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雄狮的骨子里这就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虽说是陋习,但这却是让狮子种族保持繁荣的一种方法,蜂腰雌狮永远无法改变这种定律,只有去适应它,因为自己身边的环境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沙漠炎热缺水,骆驼和别的动物不一样,它有高高的驼峰储藏大量的脂肪,当它又渴又饿的时候,脂肪会慢慢分解,变成它需要的营养和水。骆驼还具有宽大的脚掌,足下有厚厚的肉垫,防止陷入沙中,骆驼平时一次能喝下100多升的水,而每天排出的尿不到一升,来保持体内的水分,即使在沙漠上行走一个月也不会感觉渴,这些特点是动物对干旱的适应。难道骆驼天生就想长成这种奇怪的样子么?当然不想,可是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的生命就难以保住。对于动物来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

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被称为"死亡之海",以前还从未有人徒步穿越过它。为了征服它,身强力壮正值盛年的中国著名探险家余纯顺不幸遇难。据报道,余纯顺选择六月份横穿大漠,遇难地距大本营只有1.4公里。专家推测,遇难的主要原因是炎热、饥渴和迷失方向。

不久,52岁的欧洲女性卡拉,只身一人,历时20天,于199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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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写读后感的。范文资讯网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2024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红葫芦读后感1000字格式等。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参考,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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