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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600字,2024红葫芦读后感600字

红葫芦读后感600字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也很感动。 妞妞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住着一个名叫湾的小孩,跟他爸爸住在一起。每次妞妞出门都能看见他在河里游泳。妞妞只知道湾的爸爸是一个大骗子,在坐牢。天气十分炎热,妞妞禁不住游泳的诱惑,下河和湾一起游泳了。

这里每个游泳的孩子都有一个红葫芦,用来自救。妞妞其实已经会游了,但她很胆小,只好抱着红葫芦,湾不用红葫芦,他俩一块游。有一次,湾突然抽掉妞妞怀中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挣扎,大喊救命。从此,妞妞再也不去大河旁了。不久,妞妞回了爷爷家,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小男孩道谢,跑到了湾家。而湾却去他外婆家了。 此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对自己的苛刻,不正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吗? 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骑单车,但由于那时胆小,不敢让爸爸放手,一直让爸爸在后面扶着,以防摔跤。有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我放心地骑了起来。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地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单车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马上发火了:你自己会骑了 ,还叫我保护啥?我先回家了!

爸爸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回家了。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起来,心想:我本来就不会骑嘛!我马上摔给你看!我便不大麻利地爬上了单车骑了起来,我竟然会骑了!原来,爸爸撒了一个善良的谎言,那句发火地话也是在冷酷地帮助我成长啊!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冷酷的批评却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有时误会了他们,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他们这像天使一样关心着我们,而我们却不理解。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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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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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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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600字范文一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读后感600字范文二

最近,我读完了《红岩》这本书。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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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张天翼先生最后的一本杰作。张天翼是世界著名的儿童文学家,他写的《宝葫芦的秘密》是他作品当中的巅峰之作。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王葆是一个天真活泼、热爱幻想的少年,当他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事时,他就会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助他。一次,王葆在钓鱼时钓到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从此,王葆想要什么,宝葫芦就给他什么,王葆觉得自己很幸福,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有时宝葫芦带给王葆的东西,会让王葆感到羞愧和被误会,后来,王葆得知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便把宝葫芦扔掉了。

在王葆的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做错了事情就努力改正,在生活中要诚实守信,正如海涅说的: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看到王葆最后诚实地面对,知错就改,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在放学回家的途中,妈妈看见我手中拿着五元钱,便询问钱的来源,我告诉妈妈是别人给的,妈妈的脸色立刻阴了下来,命令我下午归还别人,下午那位同学不巧没来,我怕妈妈批评,便撒了谎,谁知刚好妈妈在班级微信群中看到那位同学请假,我的谎言被揭穿了,妈妈火冒三丈告诫我:做人要诚实,纸包不住火。自从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我就再也没有撒过谎,每当我做错事,想要撒谎时,就会想起王葆诚实的样子,我就宁愿挨批评,也不撒谎。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不劳而获,要自己动手,自己动脑,辛勤换来的才是最宝贵的,这个道理,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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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在我国已经是屈指可数了,只有在沙漠边缘,才能见到那威风凛凛的大雄狮。沈石溪的这本《红飘带狮王》讲述了一只蜂腰雌狮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的故事。

红飘带是一只被狮群驱逐出来红鬣毛大雄狮,他的4个哥哥都已死亡,只剩下它独自流浪。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的一员,因为魔鬼黄巨鬣,她逃了出来,与红飘带相遇,一路上,她一直想塑造一个新大雄狮狮狮平等,不分雌雄。红飘带做到了,没收留无鬣公狮,可却惨遭黄巨鬣的大屠杀,幼狮死了,红飘带的心碎了。蜂腰雌狮为了不让红飘带变成废狮,决心让它再次登上了皇位,收留了无鬣公狮,最终夺取了帕蒂鲁狮群。

我最敬佩的就是红飘带了,为什么呢?第一,它爱妻护子。当黄巨鬣带着辫子雄狮来开始大屠杀的时候,它奋力抵抗,蜂腰雌狮叼着丫丫送往沙漠,它一磨又一磨,好不容易磨出了一丝时间让蜂腰雌狮安全离开,显然一狮抵不过两只狮子,它很快就败下阵来。被咬掉了一撮鬣毛,屁股上被拍了两掌,背上的一根肋骨也露了出来,可见它是多么爱妻护子。第二,他有狮王风范,在葫芦荒地,他怒吼一声,真是威震五岳。

大家看,只是一只流浪的雄狮,它就可以从悲伤的低谷一下子窜到王者的天堂,人,又何尝不能呢?许多人,都因为创业的失败,投资的错误,心情一下子坠入低谷,陷入困难,反而不能自拔,从此不再有功成名就。有些人,一生出来就穷,可他并不认为那是耻辱,也许是一种奋斗的开始,经过他忘我地工作,不苟地学习,成就了一番事业。为什么人类总把事情想到最坏,不想最好?为什么他们总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悲伤?这些人都该学学红飘带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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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读完了《红飘带狮王》,结局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了: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狮王猎杀小狮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失望,她离开了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和恶劣的习惯。但在占领领地后,却被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无论怎么挽留也决不回头,离开了狮群。

这个结尾令人心头不禁涌上苦涩。首先,我要对红飘带的经历感叹,它从小被逐出狮群,哥哥们又一个又一个的死去,但他还能勇敢活下来,这点让人敬佩。蜂腰雌狮憎恨新狮王杀子的陋习,想把红飘带培养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狮王。在这漫漫改造的路上,有许多的阻碍与危险,她在红飘带受挫的时候不离不弃,还在背后默默地鼓励他,为了他收下了一个小喽啰无鬃雄狮,这种无怨无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虽然如此,结果却不如人意红飘带在当上狮王后却杀死了所有小狮子。她对红飘带的改变前功尽弃,新上位的狮王会杀死小狮子的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狮王的骨子里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可以保持狮族的繁荣。蜂腰雌狮难以改变它,只有改变心态去适应,才会有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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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600字篇一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宝葫芦的秘密》。它让我认清现实,不要生活在幻想中。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王葆,是一个天真活泼、富于幻想的少年。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整天幻想有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完成一切他想完成的事情。有一天,他在湖边钓鱼,竟然不可思议地钓到了宝葫芦。这下可把他美的不行了。

原本,王葆觉得有了宝葫芦可以生活的很快乐,很轻松,可是现在的他却变的更加不快乐了。原来,宝葫芦它不是那么听话。叫它变大,它闲累,变小,它又说浪费。王葆想动手做一架飞机模型,宝葫芦却直接给变出一架,把王葆搞的哭笑不得。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宝葫芦给王葆帮了许多忙,但是也惹了很多的祸,让他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出了丑:比如他和同学下象棋, 他想把对方的马吃掉, 那棋子就跑到嘴里去了;他和同学玩扑克牌, 刚拿起牌, 就发现别人的牌跑到他手里去了;他不会做作业,宝葫芦马上帮他完成,甚至在考试的时候他做不出考题,它也会帮他变出一张和苏鸣凤答案一样的卷子,他只要填上他的姓名,就可以了。但最后王葆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不是它自己变的。而且王葆觉得人要什么就有什么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的,而是无聊和苦恼。最后,王葆下定决定把宝葫芦仍了,一切要靠自己。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也和王葆一样有点懒惰,整天幻想有朵七色花、摇钱树等。看完以后我明白了,一切的美好事物都的靠自己勤劳的双手。

最后,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和我一样大,一样爱做白日梦的小朋友们。世界上并没有笨孩子,只有懒孩子。懒孩子都要像王葆一样刻苦努力,就一样能成为一个好学生。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一切只能靠自己努力才会有收获。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600字篇二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选题有趣新颖,内容丰富多彩,具有浓厚的童话色彩。我喜欢宝葫芦,因为他什么都能变出来。吃的,玩的,用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如果生活中真有宝葫芦,那么我想

假如我有一个宝葫芦,我想让雾霾天气彻底消失,让天空不再灰突突的;假如我有一个宝葫芦,我想去帮助那些残疾人,让他们也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假如我有一个宝葫芦,我想去帮助那些贫困山区或没钱上学的孩子们,也让他们也有机会去学校学习更多的知识,去结交更多的朋友,让他们变得更加幸福快乐起来。假如我有一个宝葫芦

即使这终究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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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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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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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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