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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生活中很多重要的事情都需要去提前做好规划。当我们对某项事情无从下手的时候,方案要用现有的知识开发想象力去达到目标。方案可以在我们明确工作目标的同时处理好工作中的重点。写方案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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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以及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程,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瞄准贫困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完善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坚持金融政策和扶贫政策相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统筹,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到村到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扶贫攻坚期内,全县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贫困县新增贷款增幅,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县域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下降,金融环境明显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找准金融支持切入点,精准对接扶贫开发

1.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县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立金融扶贫信息库。

2.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其中,对发展光伏电站的贫困户,自筹资金0.8万元有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向所在地的xx农商行分支机构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的借款合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最高不得超过贷款额度的5%。将扶贫小额信贷与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对接融合,对符合条件的单户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运用扶贫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立足我县特色产业,健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由扶贫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贷款。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

4.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实施力度,扩大个人贷款贴息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5.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坚持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合理使用人民银行支农、扶贫再贷款,全面推行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

6.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银行机构要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7.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二)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持续提供脱贫动力

1.有效增加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本地信贷投放,积极利用好人民银行xx支行支农、扶贫再贷款,要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县域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上市挂牌企业予以引导与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债务工具融资发展。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提高脱贫保障能力

1.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依据贫困人口总量,按照不低于500元/户的标准,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引导扶贫产业发展,为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银行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兴业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适时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试点设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4.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稳步推进森林、育肥猪保险试点。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机具保险试点,做好扶贫小额贷款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四)推进服务重心下沉,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值评估等专业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

2.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各家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支持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3.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基本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推广“拎包银行”和“流动银行服务车”等便民服务模式的运用。在具备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庄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4.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违约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维护县域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5.普及精准脱贫金融知识。编写金融扶贫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面向基层干群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学会运用现代金融发展脱贫。加强贫困户金融权益保护。

(五)用足财税货币政策,加快助推脱贫进程

1.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 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民银行xx支行加大再贷款发放力度,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3. 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信贷支持力度大、服务质量优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倾斜性监管政策,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对银行金融机构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落实“三农”、小微企业差别化信贷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局、农委、人社局、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xx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金融主办行制度。采取银行机构认领和统一分配相结合,划定金融扶贫责任片区,对贫困村进行包干。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和县扶贫办要主动对接金融主办行,共同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以及贫困村产业特色、金融需求、金融服务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建立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并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金融扶贫统计报送制度,定期分析进展、存在问题及成效。

(三)强化评估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扶贫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通报。把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及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总结。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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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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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如期实现脱贫,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x号)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精神,就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以璜尖、白际等14个重点乡镇和33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主要目标

扶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直接和间接融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县域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持续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力争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xx市分行支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2、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人行xx县支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专项额度,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符合条件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过桥贷款方式,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待,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4、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5、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货款。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支持,鼓励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还本宽限期3年。

6、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1、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照市统一要求推广金寨县试点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经验,支持贫困县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4、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稳步推进森林、育肥猪保险试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保险县级奖补力度,鼓励各地提高设施农业、茶叶、淡水养殖、家禽、中药材、毛竹、果树、油茶等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率。继续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房保险试点,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机具保险试点,推广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目标价格、收入保险试点,支待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继续做好渔业互助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扶贫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有效拓展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发农村信贷产品,发放小额贫困户信用贷款。结合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新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2、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支持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3、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县域手机支付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发展移动金融服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支付结算网络。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录入、银企对接、统计筛选、统一授信评级等功能,构建农村信用信息和评价系统的成果运用机制。有关金融机构应按照授信等级发放信用贷款。

5、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改革相关资金投入方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2、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民银行xx县支行应执行差别化准备金政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支农再贷款,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3、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大、金融服务质量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倾斜风险监管政策,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优先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面向贫困地区的绿色债券、小微企业和涉农债券。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认真落实“三农”、小微企业差别化信贷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委、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县供销社、人行xx县支行、县银监办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行xx县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口帮扶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扶贫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扶贫开发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联系行制度要求,与贫困地区建立对口帮扶与合作机制,加大扶贫开发信贷投入。

(三)加强监测考核

人民银行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扶贫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适时通报,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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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上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依托县委政府和县域金融机构,不断探索金融扶贫服务新机制,推动县域贫困地区金融微生态环境改善,与全县各界人民一道,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xx县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着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相对比较集中地区的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和便民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改革,完善经营服务机制;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将便捷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二)加大信贷投入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县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县GDp增幅。

(三)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改善贫困村金融服务条件;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推进贫困村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措施

(一)人民银行xx县支行将积极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引导工作,努力推动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一是通过窗口指导,加强对全县金融机构的监督考核,推动金融信贷向贫困乡镇、村和贫困村企业倾斜;二是强化信贷引导职能,加大对信贷扶贫力度较大、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的支持力度,争取每年投放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1至2亿元。

(二)县各商业银行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加大信贷扶贫力度。一是开展评级授信,争取在xx年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授信建档率达到100%。二是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进一步优化调查、评级、授信等工作流程,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完善贴息、风险补偿机制,切实提升扶贫小额信贷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整村授信工作。推进区域整体授信放贷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部分贫困村作为试点,在总结经验后在其他贫困村及贫困户较为集中的村推广,提升区域整体脱贫发展能力。四是实施民生保障扶贫。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综合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发挥滞后薄弱领域的金融保障作用;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问题,提高贫困农户教育水平;推进“呱呱叫”系列普惠金融信贷服务,依托行政村网络惠民服务室,就地贴身推动信贷投放,服务当地农民,以农贷服务农业生产,以微贷服务农民创业发展,以消费贷服务农民住房改造、婚丧嫁娶、教育医疗等,全面改善农民生活。五是实施产业扶贫。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传统手工业、光伏、乡村旅游、生态休闲等特色优势产业。六是实施创业就业扶贫。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以及因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帮助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七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紧抓住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信贷资金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三)县政府财政拨付500万元银行扶贫风险保障基金,用于辖内各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其中xx农村商业银行300万元,xx徽银村镇银行2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根据扶贫开发任务和目标,在 x 年x月底前,要对扶贫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措施等进行周密规划、逐级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推进合作,落实责任。

(二)摸底建档阶段。xx年x月底之前,必须对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类贫困户逐户上门开展摸底调查,对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全面建立授信档案,对有效信贷需求及时给予授信和用信。xx年期间,与扶贫办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贫困户脱贫、返贫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继续给予有效信贷支持,对返贫户要及时跟进、分析成因、精准施策、精准扶持。

(三)全面推进阶段。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基础建设扶贫、民生保障扶贫和普惠金融扶贫五大项目,加大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与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政策配套扶贫资金和扶贫优惠政策的对接,制定和落实扶贫金融需求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实施路径,对前三年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拾遗补缺,扎实做好2019-2020年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重点包括死角盲区定点清除,瓶颈因素定向突破,力争做到金融扶贫全覆盖、服务能力全提升、服务功能全方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金融扶贫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县立足农村市场、扎根基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因此,全县各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推动,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各金融机构要成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行长、董事长为组长,其余党委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要设办公室,由专职业务部门负责,负责制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对外联络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同时,建立金融扶贫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各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人民银行xx支行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扶贫落实工作;各机构要积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扶贫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推动多方合作,健全工作保障。强化协作联动,建立与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银合作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强化组织推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强化政策宣传,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大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营造浓厚的扶贫攻坚氛围,促进金融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四)实施优惠政策,畅通工作渠道。围绕金融扶贫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出台扶贫优惠信贷产品,实施“四优先、三优惠”金融服务方案,即:优先安排扶贫专项信贷资金、优先授信用信、优先享受扶贫信贷产品服务、优先享受xx农金电子银行特色业务,贷款利率优惠、担保方式优惠、授信服务优惠。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办贷流程,打通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流程化作业、规范化办理、阳光化操作。

(五)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激励措施。各金融机构要于6月底前将制定的本机构金融扶贫实施方案以行文形式报人民银行xx县支行和金融办,并确定专门联系部门和联系人按季向人民银行xx县支行报送有关信贷扶贫进度和工作成效,人民银行xx县支行将与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扶贫考核。对扶贫贷款发放规模大、扶贫精准创新有特色、金融服务覆盖面广、金融扶贫综合效益好的机构进行表扬、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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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xx政办〔xx〕x号)和《xx市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扶贫组〔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金融服务目标

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扶贫信贷投入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亿元。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深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积极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共享机制,建立有别于一般农户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定方法,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等指标,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三级联动程序,对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县农商行要在xx年二季度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农商行的评级情况进行授信,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扶贫办,各金融机构)

大力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涉农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要创新开展扶贫贷款小额信贷,适当放宽贫困户的申贷门槛,提高授信额度,确保有资金需求和一定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充分发挥企业和项目带动作用

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和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吸收贫困户带资入企、带资入股,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对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县人行、扶贫办、财政局要联合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鼓励各金融机构依据企业吸纳、带动贫困户情况给予信贷支持,由县人行、扶贫办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四、建立风险补偿分担和保障机制

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暂定2000万元,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具体风险补偿机制根据相关政策执行,风险补偿基金数额可根据小额信贷规模调整。

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解决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问题。xx年底之前xx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4亿元以上,从中切出5000万元作为扶贫贷款专项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按1:10比例放大信贷额度,按照新型政银担即“4321”模式给予担保贷款。

设立保证保险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20万元,金融机构按1:10比例放大信贷额度,按照新型政银险即“532”模式给予保证保险贷款。

五、重点扶贫模式

(一)“银行+贫困户+保险”的小额信贷模式。各银行可参照县农商行的评级授信标准,对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同时,县扶贫办用部分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贷款户购买小额信贷保险,解决贫困户因意外身故、高残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问题。

(二)“政府+担保(保险)+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贫困户”模式。由银行向所筛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发放贷款,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和贫困户双方自愿原则,由企业选择一定数量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可以采用吸纳贫困户入社、种养殖指导、收购所生产农产品、吸纳劳务、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等方式进行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由县振兴担保公司、国元农业保险xx支公司根据企业吸纳贫困户户数给予增信,县扶贫办根据企业帮扶贫困户户数给予担保费、保险费补贴。银行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给予愿意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本银行给企业贷款年平均利率。县扶贫办每年对企业带动贫困户情况进行确认,并由财政局审核后给予相应贴息。(农村致富能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可以参照此模式享受政策支持)。

(三)“政府+银行+企业(县内企业)+贫困户就业”模式。由银行根据所筛选的企业(以生产经营较好的规模企业为主,可以县内跨区域帮扶)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发放一定数额的低息贷款,但以企业愿意吸纳贫困户就业(签订劳务合同)为条件。企业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由县振兴担保公司、国元农业保险xx支公司根据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给予增信,县扶贫办根据企业帮扶贫困户户数给予担保费、保险费补贴。县政府通过优惠政策叠加等方式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县扶贫办、财政局每年对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优惠。

(四)“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带资入企)”模式。贫困户通过“两权”抵押、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贫困户将贷款或通过贷款购买的农机等器具投入到经银行筛选的优质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以分红方式每年向贫困户返还固定收益,实现贫困户和企业共同受益。县扶贫办每年据实对此类模式的特殊贫困户贷款给予贴息。

(五)其他模式。鼓励各银行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主动开展金融扶贫模式创新。如“银行+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保险”模式,银行为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贷款,但要以专业合作社作为担保人,通过利益捆绑的方式,使专业合作社有动力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银行+平台公司+贫困户”的光伏电站模式,该模式按照“多元投资、虚拟捆绑、集中建设、统一结算、保底分红”的原则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xx县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xx县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制定具体办法。各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金融扶贫担保基金管理办法、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管理办法及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出台对银行扶贫贷款考核暂行办法及任务分解。

(三)实施监测考核。建立金融扶贫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各金融机构按月向人民银行报送《金融扶贫统计报表》和工作动态,由人行汇总后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县政府。将金融扶贫与政府扶贫工作考核挂钩,与财政性资金分存、奖励扶持措施挂钩。对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管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差异化监管及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金融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努力营造贫困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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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x〕x号)文件精神,为了高效地推进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确保旅游扶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县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培育乡村旅游业态为主要形式,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旅游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当地群众脱贫。

二、主要措施

(一)编制扶贫规划,引领有序发展。结合本县贫困现状及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全县旅游扶贫规划,指导县内旅游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公益行动,支持宜游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途径和措施。

(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就业。指导贫困村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特色,结合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建设,通过开展试点,先期扶持等方式,引导开发农业观光类、文化体验类、民俗风情类、休闲农庄(场)类、乡村度假类、特色餐饮类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因地制宜支持和培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串联推广乡村旅游线路,打造特色旅游品牌。优先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户入股分红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让贫困户更多地享受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三)推动景区建设,发挥带动作用。加快县域旅游景区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酒店及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建设,其工作人员优先考虑景区内及周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

(四)开发旅游商品,打造优秀品牌。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充分利用当地土特优农产品资源发展地方手工加工业,整合xx板鸭、花生米、水产养殖等特色旅游食品,包装提升淡水珍珠、羽绒制品等产品档次质量,培育一批市级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引领旅游商品企业迈向中高端。

(五)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接待条件。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停车场、标识标牌等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对贫困村旅游厕所建设的倾斜力度,并按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补助,提升贫困地区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六)加大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在安排涉农、涉企、旅游等专项资金时,要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人才培训等。积极推进万年台、天井山、泊山洞、西九华、新四军七师纪念馆创4a景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景区形象和品位。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旅游人才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旅游专业人才和旅游扶贫带头人的专题培训力度,加强对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户的针对性培训,提高旅游创业就业能力,帮助贫困家庭吃上旅游饭,走上脱贫致富路。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牵头,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的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解决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中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切实解决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不足、环境卫生落后等问题,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增加收入。完善用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生产。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x发〔xx〕x号)文件的相关奖励措施,对新评定的国家3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创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企业,在市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2万元、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省、市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优秀旅游乡镇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从事乡村旅游及为乡村旅游服务的相关产业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标准按《xx县旅游企业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实施。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18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目标,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卫生计生发[2016]22号),制定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切实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业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健康扶贫大格局,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动员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采取更贴合我县实际、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针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县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卫生计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会同人社部门制定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在全县全面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2、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与人社、民政等部门通力配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和无钱弃医的贫困人口,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3、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以乡镇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4、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即时结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18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四化”乡镇卫生院和“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6、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积极争取市三级医院的指导帮扶,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以规范技术应用为主,重点开展以基本医疗卫生适宜技术为主的推广应用。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7、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展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县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专科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弥补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强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至2016年,共定向培养 31 名乡村医生。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定期安排专家举办医学继续教育培训讲座,组织各种巡回义诊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竞争上岗、人才引进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9、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进一步核准全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为重点,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发放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居民健康卡,贫困户家庭有1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0、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将重性精神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管理范围,支持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加强碘盐监测,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1、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改水改厕进度,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到2018年,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股室(单位):爱卫办,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和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调整补充药物目录,有序推进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乡镇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5号)、《xx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xx易扶〔xx〕1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市抓督促、县区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精准搬迁,稳定脱贫。

(三)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完成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其中,xx年完成712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乡)审核、县认定”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办法予以确认。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坚持群众自愿、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镇(乡)审核、县区认定的办法予以确认,由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口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1。

搬迁对象确定后,各县区应按户建立搬迁信息档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上报纳入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省核定我市1.919万人总规模内,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

三、搬迁安置方式

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一)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在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荒岗地、废弃地、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依托乡村旅游区适度集中安置等。

集中安置区规划选址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要求。规划建设应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发展。对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二)分散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插花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进城、进集镇务工、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等。

四、建设用地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并向搬迁任务重的县区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进一步向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倾斜。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岗地。建设用地需到当地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集中安置区的建设内容,参照《xx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5011-xx)》等,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新建住房应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和风貌,结构设计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六、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纳入全省规划的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7000元,省财政安排的地方债人均近10000元,其余的人均3000元可由各县区政府在专项建设基金中予以安排。

经县区申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纳入全省规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6000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县区政府按照3:2:5的比例安排解决。

对个别需要采取购房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明确相应条件、标准和程序,其补助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执行。

七、资金渠道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渠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下达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7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属财政性补助资金,无需偿还。

(二)地方政府债务。由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年度搬迁任务分解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近10000元。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

(三)专项建设基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根据相关县区年度搬迁任务予以分解下达,专项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专项建设基金由项目县区政府负责偿还。

(四)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由项目县区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向省投融资主体(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易安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安公司)申请获得并负责偿还,主要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实际贷款不超过3.5万元。

(五)贫困户自筹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户自筹部分建房资金。

鼓励县区政府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预先安排调度本级财政资金、长期信贷资金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和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允许当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弥补上年度工程垫款。

八、资金运作

(一)资金承接主体。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政府负责指定或新设1家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省下达搬迁任务和投资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易安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易安公司承接获得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投融资公司要按要求建立资金台帐制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流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运作分政府统一建房和农户自建住房两种类型(具体流程见图1、图2),具体采取何种类型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选择。

(三)信贷资金运作。信贷资金运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采取以县区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统贷统还模式(具体流程见图3)。

1.各县区根据搬迁任务确定贷款需求,报经易安公司统一向两行申请贷款。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采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并将采购资金纳入县区政府预算管理。

2.县区政府或部门与易安公司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按年度将需要偿还的承贷本息支付给易安公司。

3.各县区投融资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从易安公司承接两行贷款,并按照本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信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四)还款保障。各县区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易安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搬迁完成后,各县区要同步实施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

九、项目实施

(一)方案编制。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负责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依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后,有搬迁任务的乡镇政府负责会同县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编制安置区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审定后,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安置住房建设可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搬迁对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搬迁对象、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资金规模和来源、主要建设内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情况、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要规范齐全、真实可靠,主要包括:电子资料(项目实施前、后及检查验收等各类图片和视频),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各类合同等),文件资料(资金计划、验收报告等);财务资料(资金帐目、财务报表等)。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后续扶持

1.就业扶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近务工的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

2.产业扶持。支持县区政府出台专项政策,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和传统手工业等,拓宽增收渠道,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优先为风险可控、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

3.社会保障。搬迁对象由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免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的各种费用,确保尽快落户。搬迁对象子女全部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确保搬迁过程中学业不中断。搬迁对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搬迁对象,搬迁后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优先保障搬迁对象中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做好市域内易地扶贫搬迁的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区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承担以下任务: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指导相关实施主体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督促其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政策;做好搬迁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xx年,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省既定的“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春节前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落实部门职责

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审核确认和脱贫认定,切实做好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的政策指导,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督促县区加强对投融资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贷款行为,防范其经营性风险形成政府债务风险。市国土局负责根据政策要求,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建设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县区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脱贫攻坚分工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区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计划,采取日常调度、定期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地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后,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再由市政府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各县区政府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体验收通过后,应加强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挥效益。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乡村旅游扶贫的实施意见》(x政办〔xx〕x号)和《中共xx市xx区委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以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生态农业等融合发展。支持贫困村、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建成6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带动3000人通过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获取土地租赁收入等途径脱贫。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谋划。制定贫困村旅游扶贫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精心谋划一批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加强向上沟通衔接,积极推动旅游扶贫开发项目落地。

(二)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支持力度。加强乡村旅游重点区域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位、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的扶持力度,支持农业园区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加强资金引导和扶持,从xx年开始,每年从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三)发挥旅游扶贫示范带动作用。选择一批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旅游资源好、临近景区或园区、有鲜明特色、有产业基础的贫困村作为旅游扶贫示范村,积极开展村庄道路、饮水、用电、村容村貌、民居、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特色”“一户一品”的旅游扶贫示范村。推进旅游扶贫示范村相对集中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发,打造旅游扶贫示范区,在示范区内着重开展“十二个配套”工程建设(建设一条乡村旅游景观绿道,一个露营地,一批旅游厕所,一批小微停车场,一个地方特色文化展示馆,一批特色旅游购物、就餐等消费场所,一批旅游标志牌,一套环卫设施,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家以上乡村旅游客栈,一支讲解员队伍,一本导游词),全方位支持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完成市下达的旅游扶贫示范区、示范村创建任务。

(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选择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镇、村,打造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培育若干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美丽乡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休闲农业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努力从“农家乐”向“乡村生活”“乡村休闲”转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体验性、参与性新型业态和赏花、采摘、摄影、民宿、晒秋、婚庆、研学、写生、户外等特色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美食、乡村民宿等系列产品。积极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种植绿色果蔬,开发本土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参与旅游业经营。实施乡村旅游四级联创工程,到2020年,争创6个旅游乡镇、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4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

(五)培育乡村旅游电商品牌。将“旅游+互联网”理念全面融入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支持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旅游扶贫宣传营销。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旅游产品,鼓励各类旅游市场主体大力开发生活类工业品、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积极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支持本地产品直销中心、旅游商品集聚区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建设智慧旅游扶贫电商村,加强“村邮乐购”站点建设,对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到2020年,打造“xx旅游必购商品”“xx旅游特色产品”各5个。

(六)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重点推出一条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将示范区、示范村、休闲农业点作为全区旅游精品线路的节点重点推介。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结合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情游、农家乐厨艺大赛等系列乡村旅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三进”营销(进社区、高校、企业单位)活动,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把乡村旅游景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和“社区的活动中心”。通过“结对子、举办产品对接(互换)会、发展营销代理人”等方式,拓展市场,有效整合产品链上的乡村旅游资源,联合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开展社区广告植入旅游宣传、产品销售。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介绍我区旅游扶贫情况,宣传旅游扶贫成果。

(七)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式,重点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管理经营、实用技能等能力。以直接提升从业农民的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为核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到2020年,完成1000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旅游扶贫工作有机融入党委政府扶贫攻坚大局,以区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为主体,构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主体的旅游扶贫体系,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和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按照“区乡(镇)共建、以乡(镇)为主、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资源、要素,集中投入到贫困村、贫困户,统筹精准利用,优化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乡镇要把贫困村旅游扶贫开发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鼓励改革创新。鼓励相关乡镇、村探索贫困群众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入股参与旅游开发;鼓励贫困村与企业成立股份制公司开发乡村旅游产品;鼓励贫困山区通过低效林改造盘活林业资源,发展森林旅游,创建森林旅游人家等;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等发展新模式。

(三)开展督查考核。区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开展旅游扶贫督查检查,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效。每年底对旅游扶贫涉及到的乡镇、区直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精神,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到2020年,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2018年底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并将实施内容全部纳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在年度实施计划中对贫困人口统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加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xx-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8处,其中,xx年实施112处,受益贫困村38个,解决本市10196名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根据我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对贫困村范围内的“八小”水利工程进一步调查摸底,尽快编制县级“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力争2018年底前全部改造一遍。xx-2018年度建设任务为: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0千瓦、小型水闸新建加固135座、塘坝扩挖396口、沟河清淤353条、末级渠系改造2.59万亩。其中,xx年建设任务为: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0千瓦、小型水闸新建加固56座、塘坝扩挖180口、沟河清淤126条、末级渠系改造0.9万亩。

(三)大力建设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合理推进列入规划内的新建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贫困地区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实施;积极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应急保障率;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级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水利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建立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台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年验收销号。水利、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指导贫困地区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好开发性金融、财政贴息、过桥贷款等支持政策,统筹使用地方债用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支持贫困地区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和支持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积极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二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县级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级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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