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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实施方案

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为了跟上未来发展的高速步伐,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在你们的认知中活动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县**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移民搬迁工作**年规划》,结合实际,特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原则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示范、突破难点,统筹规划,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迈进,全力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创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移民示范新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坚持“三为主”原则,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聚集,着力推动城镇化安置、引导搬迁农民向市民转化,提高全县城镇化率。集中安置点要选择在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卫生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城镇规划区,在住房建设规划上,要严格控制平房建设,鼓励楼房化安置。

2、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在统筹兼顾**移民搬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搬迁安置分类型,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搬迁,优先搬迁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和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

3、有业安置,突出特色。坚持城镇安置原则,突出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结合,实现移民户资产向资本的转化。坚持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以秦岭最美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与景区环境、民俗、历史底蕴完全融合统一的特色移民示范工程,增强景区民居的观赏性,从而提升景区品位、聚集景区人气,通过旅游实现移民户的有业安置。

4、城乡一体,进城优先。坚持以“两房结合”、“两证发放”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移民进城入镇上楼安置步伐,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年**移民搬迁计划任务3000户12000人。其中:城区集中安置1400户,集镇集中安置1600户;扶贫移民搬迁1500户6000人(含五保户、特困户300户),避灾1291户,生态移民搬迁100户,灾毁安置109户。规划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名单详见附表)。

四、安置形式:

(一)城镇集中安置。对有条件进城入镇上楼安置的搬迁户,在允许其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或现代农业。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两种形式,统规统建按80、100、120平方米四种户型修建,群众自建户型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安置。严格控制中心村安置模式,按照建设秦岭最美乡村的要求,可在个别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中心村,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和搬迁户整合归并,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三)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农村五保户采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进行安置。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户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安置。

五、建设内容。

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住房建设、移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五部分,具体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房屋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巷道、广场硬化、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污水垃圾处理及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

(三)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技术推广和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搬迁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五)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周边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改造、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区绿化等。

六、建设要求

县城及重点镇建集中安置小区,以80、100、120平方米三种户型为主,实行多层单元房安置;其它集镇建移民安置小区,每户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0.2亩以内,按“上住下铺、产业居住二合一”的原则,实行生产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开,建房层数原则上控制在2层至2层半,一层面积控制在95平方米左右,作为生产用房,二层以上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作为生活用房;群众自建安置房,每户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0.25亩以内,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七、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规划选址,落实项目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镇选定**年移民安置点,组织专家进行勘测论证,设计规划,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制定规划文本。

第二阶段:为项目评审、招投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评审,集中开展招投标工作。全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必须在**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项目阶段。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进入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各项目要在**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年4月底前安置房房屋主体全部建成,完成内外粉和门窗安装,水、电、路、讯、视小配套设施齐备到位,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阶段:为查漏补缺,完善项目建设,迎接省、市核查验收阶段。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强化镇级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镇包抓领导和干部,细化工作措施,夯实项目责任,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包抓。按照县委办印发的抓点示范工作要求,将移民搬迁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实施主体,确保领导到位、干部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管理。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集中点各项手续,健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镇有档、村有薄、点有册、户有卡,使全县各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化项目施工全程监管,确保搬迁户能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单项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年度农村工作观摩必看项目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实行月评比通报制度。对连续3个月处于全县后两位的镇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对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镇或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镇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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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甘肃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政策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抓好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现根据《陇南市*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就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的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开发性扶持、整体式推进的方针,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水库移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改善他们的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到科技培训与产业开发齐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逐步建立起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实现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目标任务在峰崖、胡峡两个水库移民区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用三年时间,培训人数达到560人次,使80%以上的移民能够熟练掌握2—3门实用技术,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让他们真正成为“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的新型农民,促进他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全县经济发展平均水平。三、遵循的原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中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2、农业科技知识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的原则;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4、财政投入、县乡村配套与移民自筹相结合的原则;5、科技培训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四、培训实施1、培训对象:峰崖、胡峡两个水库移民安置区内年轻力壮、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容易接受新生事物的青壮年劳动力。2、培训机构:农技中心、畜牧中心。3、培训内容及教材:培训以种植业、养殖业和特色产业开发为主,重点培训大棚蔬菜、西瓜栽培、蚕桑、烤烟、制种、苗木繁育、花卉盆景、中药材种植、核桃高接换优芳香植物种植及养猪、养鸡、养牛、养羊、养鱼等知识。培训教材根据专业需要,采取邮购、订购等方式统一购买相关书籍或请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编写所需教材及资料。4、培训方式:按照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举办短期培训班与现场培训指导相结合、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进行。5、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一般为长期培训1—3个月,短期培训3—10天,具体培训时间可根据技术难度要求进行安排。6、培训计划及培训经费:按照各专业知识的具体情况,设置培训内容、安排培训科目,编制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经初步测算,共需培训经费5万元,详细情况见《*县水库移民后期培训计划及培训经费安排表》。四、考核与评价本着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进行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结业证书,根据学员自愿,做好培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训机构要确保学员全面掌握相关技能和农业科技知识,真正达到劳动力合理转移、充分就业、产业开发取得新突破的目的,圆满完成培训目标任务。五、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县上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长、农牧局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果树站、蔬菜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联系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负责落实培训资金、督促检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大投入,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要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村社集体、个人等多方共同承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要探索有效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群众接受培训的经济负担,为水库移民全面接受培训创造条件。要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对培训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实现培训资金的效能最大化。3、整合资源,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在充分利用县农广校、农职校、农机学校、陇原技校等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努力改善培训条件,使之真正成为水库移民的主要培训基地。同时,要加强培训机构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尽可能地把一些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安排在峰崖、胡峡两个水

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库移民区,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4、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会办公室反馈信息,提高培训质量,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状况,随时调整和充实培训内容,使参加培训的人员真正能够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水库移民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定期督促检查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培训计划的全面落实。

乡镇移民项目实施方案


乡镇移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年移民后期项目扶持规划》,对照***镇的实际,***年拟定的初步实施计划如下:

一、***镇***村三组和健康一组公路项目实施计划

(一)成立机构

①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组织协调抓好建设多项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及进展,并视工程进展情况拨付工程专项资金。

②成立项目财务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设立专帐专户,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实行一支笔审核签销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自觉接受领导小组、财政、审计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项目的运行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计划有序,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以管理带动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进行三个阶段的监督管理。项目的各个阶段主要工作事项、督查方式及完善办法如下:

前期主要工作事项:

(1)成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2)项目要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做好公路占田土的征用等工作,确保顺利施工。(3)召开村组干及群众大会,对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中期主要工作事项:(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后期主要工作事项:(1)做好项目有关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2)制定项目管护措施。(3)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自查。(4)申请上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项目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工程质量抽查和重点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对抽查和重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限期整改。

(二)技术管理方式

按县交通局提供技术要求施工,***村健康一组硬化路面,总长1公里,路面宽度3.5米 ;***村三组硬化路面总长为1.4公里,路面宽度为3.5米。

(三)计划执行

项目实施期限为4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召开村组干及群众代表大会,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动员工作,让群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年7月底完工,申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四)财务管理

实行专帐管理,建立项目台帐,按审批下达实施方案的项目名称和批准金额,将资金落实和支出核算列到项目。明确专人负责进行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并保存原始票据,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资料。认真进行项目公示公告后实施项目。

(五)档案及公示管理

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项目实施前对项目的审批资金、建设规模进行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对象、地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村健康一组项目总投资 25 万元;***村三组项目投资 35 万元。

2、资金筹措方案:***村健康一组申请上级资金20万元。***村三组申请上级资金28万元。

(七)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1、项目覆盖2个组,54户,188人。项目建设成后,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将增进当地各民族的相互交流和友好往来,和睦相处。

2、解决了当地交通困难问题,将促进沿线“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对我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诸多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作物种植项目实施计划

1、种植品种:厚朴

2、面积:1500亩

3、实施办法:新栽500亩厚朴,每亩补助200元,计10万;丰产经营1000亩厚朴,每亩补助100元,计10万元。

4、实施时间:***年。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方案一: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北社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申请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群众看病很不方便,缺医少药,有些病常常被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另外,文化生活落后,电视、电话等通讯覆盖不到,与外界沟通困难,而且缺少了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的渠道,导致观念陈旧,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经济文化十分落后。

二、迁入地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和实际状况,通过多次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对我乡秦家后等7个村117户417口人实行易地搬迁,选择移民新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1、北社村移民新区

(1)地理位置。北社村新区位于北社村北楼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规划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符合入迁条件。

(2)建筑规模及占地。该安置点共规划117户417口人,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能容纳移民搬迁户。

(3)迁建新区的有利条件

北社村是乡政府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①交通条件优越,省道李东线和县道成小线穿村而过,群众出行及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②水电通讯设施功能齐全。该村现有5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水源来自平顺集中供水工程,可满足4000人正常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电方面,本村现有500KVA变压器2台,100KVA变压器3台,可保证5000人日常用电。通讯方面,拥有移动、网通、联通基站各一户,有线电视2000年开通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移居之用。

③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本村现有集水、电、暖于一体的中学一所,住宿制小学一所。可容纳1000名学生就读。图书室、仪器室、操场、食堂、宿舍、电教设备等教学设施齐全。2011年新建高标准,总面积1775.32平方米卫生院一所和村级卫生所一处,有医护人员14人,床位30张,配有B超、心电图、透视、胃镜、化验等医疗设施,为方便群众就医提供保障。

④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北社乡是文化大乡,村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技文化阅览室可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资金来源

1、建设规模内容

移民建设项目工程总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其中,移民搬迁户房屋及院落建筑面积40.66亩,巷道硬化、绿化、自来水管网、农电线路等公共设施占地10亩,房屋建设标准分为2种户型。具体如下:

(1)住宅工程:

①建设74套三间两层移民住房,每户占地面积168平方米,居舍建设面积95平方米。大门、厕所及院落73平方米。

②建设一栋五层单元楼44户,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1060平方米,院落面积1060平方米。

(2)街道工程:

硬化主巷道250米,宽5米;支巷道180米,宽4米;硬化面积1970平方米。

(3)供水工程:

供水主管道采用50pE塑料管,支管道采用40pE、25pE塑料管,每户安装立管龙头及水表。共安装供水管道5680米,水表井51个。

(4)配电工程:

架设高压变压器1台,低压输电线路及入户线路5680米,配套入户电力器材118套。

(5)村内绿化:

小区四周种树绿化671米,小公园绿化面积672平方米。

(6)场地平整:

由于现有宅基地参差不齐,需重新进行场地平整。共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

(7)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占地1512平方米。

2、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7.8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如下:

①住宅工程:74户三间两层楼房,投资1480万元,平均每户投资20万元;

②五层单元楼房44户,投资812万元,平均每户投资18万元;

③街道工程:硬化1970平方米,每平方米120元,需投资23.64万元;

④供水工程:5680米,每米45元,需投资25.56万元;

⑤高低电输配电工程:5680米,电力器材配套118套,需投资95万元;

⑥绿化工程:四周绿化641米,绿化小公园672平方米,需投资20万元;

⑦场地平整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16元,需投资16万元;

⑧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1512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需投资75.6万元;

⑨其他费用15万元。

我们通过申请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外,移民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群众自筹,自筹方式是:一是个人少量积蓄;二是农村信用社小额支农贷款;三是亲戚朋友资助和个人与村民相互投工投劳。


方案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XXXX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2004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996年);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00年)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来源为:需国家投资XXXX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XXXX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道路等方面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所、学校、农电线路等方面建设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补助及农民培训等方面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及群众自筹XX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


方案三: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12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13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14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13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14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2-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13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3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3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4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2、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设置39个安置点,在安置点计划新建住房109980平方米、畜舍9165平方米,新建渠道49公里,新建蓄水池40座25140立方米、配套输水管93.7公里,新建公路65.2公里,硬化街道27495平方米、排水沟12831米。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9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五)凤山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户7801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332户1658人;

2013年搬迁安置413户2139人;

2014年搬迁安置330户1707人;

2015年搬迁安置445户2297人。

2、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建设116960平方米,改扩建安置点公路90公里,人畜饮水工程6处350立方米,架设输电线路12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8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4748万元,地方配套76万元,群众自筹397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六)都安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户8000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50户4250人;

2013年搬迁安置350户175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调整1419亩,建设基本农田1419亩,新建四级路17公里,屯级路31公里,人饮工程15处,架高低压线路39.5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建水利渠道30公里,学校15000m2,卫生室3000m2,安置点办公室3000m2,附属设施建设141500m2,民房建设267000m2。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计划总投资:2271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16378万元,地方配套1136万元,群众自筹5197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全国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一)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借助毗邻县城的区位特点,重点在大化县、罗城县、巴马县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

1、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

(1)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对城市建设发展思路的要求,大化县立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开发的高度,决定依托城镇化发展,打造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使之成为一个具备全国性示范的、集居住、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新城区。规划总面积为2300亩,其中第一期600亩,第二期规划面积约1700亩。计划搬迁安置1800户约8988人。

(2)建设内容

开发和调整土地2300亩;建设沼气池1500座;安置点场地平整553200立方米;住房建设2700套,215600平方米;变压器146台;供电线路架设92公里;安置点道路建设60公里;街道硬化70800平方米;挡土墙9800立方米;人饮工程30处;供水管路92公里;牲畜饲养基础设施建设18000平方米;饲养牲畜4500头;排洪沟130米、排水沟12980米;卫生室、文化室1750平方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3)进度安排

2012-2015年,进行一期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商(承建单位)整体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三种不同户型和面积向政府提供1100套房屋和22000M2的商业面积。政府将1100套房和22000M2商业面积提供给搬迁农户后,所得资金除了按国家规定给易地搬迁农户建房补助之外,其余全部投入一期规划的三通一平、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生活设施建设和二期扩大1700亩土地征收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000万元;申请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群众自筹28400万元。

2、罗城县易地搬迁农民创业园

(1)建设目标

罗城县将依托城镇化发展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以连片集中开发方式,重点在县城区建设安置点。罗城县计划在县城西面、成龙湖以北一带开发建设新城区,在新城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园。根据新城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规划总面积约3600亩,规划区内把商贸、文化、医疗、托幼、旅游等产业集中于一体,打造仫佬民族文化新城,把县城行政中心向新区转移。新城区规模可容纳约8000户36000人口,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完善新城区功能设施,计划在新城区内建设公务员居住小区、事业单位人员居住小区、农民进城易地安置(农民创业园)小区(包括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商贸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和行政文化区等。

在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至2020年搬迁安置到2500户12000人,农民搬迁进城安置人口比例占新城区总容纳人口的33.3%。另外,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2013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300户1200人,平均每年安置100户400人左右。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在县城新区建设农民创业园计划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2013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3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二阶段20132014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4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三阶段2014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四阶段2016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以乡镇城镇化发展为依托,在小城镇发展比较规模的乡镇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相对集中安置。

(2)建设内容

建房用地160亩;新建农民创业园小高层住房1200套;新建民族特色的独立户型住房300套;利用小高层住房底层建设市场4000m2;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社区办公场所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供电、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环境绿化、路灯安装等工程建设;平整场地等。

(3)进度安排

第一期工程:安置500户住房争取在2012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其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也要相继开工建设,于2013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3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3年10月前完成,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4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三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4年10月前完成,2014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四期工程:将在2016年后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2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3期工程搬迁安置1500户投资25470万元,20132015年建设农民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投资1550万元,20162020年第四期工程搬迁安置1000户投资2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国家农民工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农民工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部分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扶贫、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供电、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调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县(区)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地制定好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抓实抓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较少、建设用地成本较高、就业发展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计划从2012年起,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衔接,进一步加大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石漠化治理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文化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有机融合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发改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与亮点。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1、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建设工程的定型设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派干部和技术员指导、监督工程施工,技术员要包干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投资控制。县(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度,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报账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和技术员到各个安置点指导后续产业发展,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安置点按照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生产指导方针,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开发,发展生产,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安置点要注重发展有特色、见效快的项目,并注重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离城镇、县城较近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依托城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商贸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商业、饮食业及就近务工,加快脱贫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5号)、《xx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xx易扶〔xx〕1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市抓督促、县区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精准搬迁,稳定脱贫。

(三)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完成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其中,xx年完成712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乡)审核、县认定”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办法予以确认。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坚持群众自愿、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镇(乡)审核、县区认定的办法予以确认,由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口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1。

搬迁对象确定后,各县区应按户建立搬迁信息档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上报纳入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省核定我市1.919万人总规模内,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

三、搬迁安置方式

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一)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在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荒岗地、废弃地、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依托乡村旅游区适度集中安置等。

集中安置区规划选址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要求。规划建设应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发展。对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二)分散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插花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进城、进集镇务工、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等。

四、建设用地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并向搬迁任务重的县区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进一步向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倾斜。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岗地。建设用地需到当地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集中安置区的建设内容,参照《xx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5011-xx)》等,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新建住房应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和风貌,结构设计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六、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纳入全省规划的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7000元,省财政安排的地方债人均近10000元,其余的人均3000元可由各县区政府在专项建设基金中予以安排。

经县区申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纳入全省规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6000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县区政府按照3:2:5的比例安排解决。

对个别需要采取购房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明确相应条件、标准和程序,其补助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执行。

七、资金渠道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渠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下达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7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属财政性补助资金,无需偿还。

(二)地方政府债务。由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年度搬迁任务分解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近10000元。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

(三)专项建设基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根据相关县区年度搬迁任务予以分解下达,专项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专项建设基金由项目县区政府负责偿还。

(四)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由项目县区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向省投融资主体(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易安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安公司)申请获得并负责偿还,主要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实际贷款不超过3.5万元。

(五)贫困户自筹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户自筹部分建房资金。

鼓励县区政府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预先安排调度本级财政资金、长期信贷资金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和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允许当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弥补上年度工程垫款。

八、资金运作

(一)资金承接主体。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政府负责指定或新设1家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省下达搬迁任务和投资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易安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易安公司承接获得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投融资公司要按要求建立资金台帐制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流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运作分政府统一建房和农户自建住房两种类型(具体流程见图1、图2),具体采取何种类型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选择。

(三)信贷资金运作。信贷资金运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采取以县区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统贷统还模式(具体流程见图3)。

1.各县区根据搬迁任务确定贷款需求,报经易安公司统一向两行申请贷款。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采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并将采购资金纳入县区政府预算管理。

2.县区政府或部门与易安公司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按年度将需要偿还的承贷本息支付给易安公司。

3.各县区投融资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从易安公司承接两行贷款,并按照本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信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四)还款保障。各县区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易安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搬迁完成后,各县区要同步实施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

九、项目实施

(一)方案编制。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负责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依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后,有搬迁任务的乡镇政府负责会同县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编制安置区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审定后,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安置住房建设可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搬迁对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搬迁对象、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资金规模和来源、主要建设内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情况、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要规范齐全、真实可靠,主要包括:电子资料(项目实施前、后及检查验收等各类图片和视频),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各类合同等),文件资料(资金计划、验收报告等);财务资料(资金帐目、财务报表等)。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后续扶持

1.就业扶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近务工的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

2.产业扶持。支持县区政府出台专项政策,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和传统手工业等,拓宽增收渠道,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优先为风险可控、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

3.社会保障。搬迁对象由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免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的各种费用,确保尽快落户。搬迁对象子女全部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确保搬迁过程中学业不中断。搬迁对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搬迁对象,搬迁后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优先保障搬迁对象中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做好市域内易地扶贫搬迁的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区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承担以下任务: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指导相关实施主体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督促其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政策;做好搬迁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xx年,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省既定的“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春节前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落实部门职责

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审核确认和脱贫认定,切实做好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的政策指导,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督促县区加强对投融资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贷款行为,防范其经营性风险形成政府债务风险。市国土局负责根据政策要求,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建设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县区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脱贫攻坚分工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区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计划,采取日常调度、定期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地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后,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再由市政府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各县区政府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体验收通过后,应加强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挥效益。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我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在乡镇的情况

**镇地处**县北部,位于东经102°38′~102°46′,北纬28°59′~29°04′,**河中游,东与**乡、**乡接壤,南连新**镇,西邻**乡,北接**乡。辖22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80个村民小组,5591户,20871人,其中农业人口18995人。镇人民政府驻**村,距**县城10.2千米。

境内西、南、北高,逐渐向中部**地区和东部倾斜,属山丘沟坝。地形以山地为主,是典型山区。最高海拔2700米,最低海拔1100米。东西最大距离11.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9.5千米,总面积54.54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67人。拥有耕地面积1.7万亩,人均耕地0.85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65万亩,林地面积2.85万亩,农林业资源丰富。2014年识别贫困村19个,贫困户有1089户,贫困人口3975人。2014年减贫61户229人,2015年减贫184户665人,20**年计划脱贫57户258人。20**年全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

(二)项目村情况

1、**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紧邻**公路,距县城8公里,距镇政府5公里,平均海拔137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属汉居区。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共208户、819人,劳动力430人。幅员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8亩,林地面积224.9亩。1、3组交通相对便利; 2组除22户移民搬迁外其余55户通碎石路面,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精准识别贫困建卡户37户、141人,贫困面达17.21%。2015年脱贫10户37人。20**年计划脱贫27户104人,是20**年脱贫村。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户36人。

2、**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公路路(**—**)沿线区域,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5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全村幅员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85亩。辖5个生产组,全村总户数共387户、1782人,属于彝汉杂居村,以汉族为主。全村有劳动力760人,常年在外务工约150人。2014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3450元,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350元。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86户、356人。2015年脱贫18户78人,20**年计划脱贫20户10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81人。

3、**村

**村地处**镇政府驻地以北约1公里,全村3个村民小组,村民244户,1073人。耕地面积425亩,有荒山、荒地近2000亩。劳动力488人。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41户、105人。2015年减贫6户23人,20**年计划脱贫10户5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

(三)项目区(点)建设条件

项目区通水、通电、通路、原材料运输存在二次转运,**村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季,干湿季节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940毫米。年平均日照**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60毫米,是典型的农业气候。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以尊重贫困群众主体权力、农民自身性脱贫能力和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通过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县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县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县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结合县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选择和确定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

2、此28建卡户的住房地处**地带至**去,地理位置偏僻,山高坡陡,存在一定程度的地质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很不便利,生产生活条件差。该处村民原有住房基本都属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土墙房、石板房或无抗震设防的低标号水泥砖房,无法经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属继续搬迁农户。

3、搬迁对象的确定通过群众自愿申报、村组摸排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送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化信息局审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将地处地质灾害的群众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

四、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扶贫移民局系统上报数据,新增加人口不予纳入)。

2、搬迁采取本村内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等)。其中集中安置8户23人,分散安置20户99人(含异地购房1户4人),安置地以地质稳固、尽量靠近公路沿线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为优先,迁入地块由搬迁农户自行协调。

3、对8户集中安置点实施对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硬化建设0.2千米(需资金10万元);铺设饮水管道设施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电网建设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活动坝子200平方米(需资金18万元);宅基地复垦1.27亩(需资金0.254万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初步估算需资金35.254万元。

五、 安置方式、建房标准及建设任务

(一)安置方式

**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8户23人在**村2组“朱家田”集中安置;20户99人分散安置(其中**村“**”在县内异地购房1户4人,彭全1户2人在**乡投亲靠友异地建房;其余18户,93人在本村本组安全聚居点附近自行协调土地、统规自建)。

1、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具体为:户均人口6人(不含)以下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户均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户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搬迁户每户可配套建设不超过3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

2、对鳏、寡、孤、独、残、“五保”等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愿意在本村建房,在本人同意且签署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在土地自行协调、“建卡户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由镇政府协调安排、村委会组织实施该户住房建设。对特殊情况不适合建房的,由镇政府统筹采取建集体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3、异地购房,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二)建房标准

1、实行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在土地自行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但最大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现建和将来待扩建面积),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出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得超出30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不得超出15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

2、新建设住房要充分考虑防震抗灾因素,按照8级抗震设防要求,充分利用地方材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因地制宜地选择全框架结构、半框架结构、砖混结构、轻钢结构等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按县规建、质监、防震减灾等部门的行业标准执行。

(三)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镇28户1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地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迁群众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明显增加,促进社会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迁出地建设

**镇3个村28户122人搬迁户的迁出地均采取宅基地复耕的方式,恢复该出农作物种植,允许栽种核桃等经济林果木。

七、 已自主搬迁对象识别

按“**发改经信发[20**]20号”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自主嵌入我州17县市的,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自主搬迁人员,识别为已自主搬迁对象:

(1)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人均有0.5亩以上耕地的人员;

(2)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长期租用一定耕地的人员;

(3)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无耕地但有固定就业渠道的人员。鼓励由州内向州外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并给与适当奖励。

八、 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 资金来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

(二) 补助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我县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县内新建住房的,按建房成本的95%进行补助;到县外购买、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90%进行补助;县内购买商品房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85%进行补助;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自主迁入**州17县州的建卡贫困户,且被迁出地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按“今年(20**年)**新寨村条件较好类新建和维修加固”标准进行补助(即新建补助4万元,维修加固2万元)。

2、县外分散安置的,需选择具备“村七有”条件的村作为安置地,提供当地接收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安置方式选择进城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购房协议方可享受补助资金。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户主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的购房协议。

3、**县农村住房平均建设成本为1200元/平方米(包括材料费和运费),搬迁群众要以投工投劳形式参与住房建设。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按县级相关部门会同镇、村实地勘察、测量、设计执行。

(三)支付方式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和基建拨款程序进行,采用“四四二”原则进行发放,即开工建设时,发放补助资金的40%;工程完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60%时,经验收合格的,支付补助资金的40%;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竣工,并完成原有住房拆除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原有宅基地复垦的,支付补助资金的20%。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九、后续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

**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后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原则上按照《**镇**村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政策与**村20**年有脱贫任务精准建卡户同步执行。

十、建设工期、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

1、地质勘察(20**年8月18—8月25日)。由镇、村、户3级,紧密配合国土和城建部门完成。

2、设计及户型选择(20**年8月18—8月25日),有镇、村根据县城建局提供的户型设计图,指导群众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户型。

3、所有建房户20**年8月26日—20**年11月15日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1)场地平整(8月26日至8月25日)

(2)基础开挖(8月29日至9月1日)

(3)基础浇筑(9月1日至9月15日)

(4)一层墙体(含构造柱)(9月**日至9月30日)

(5)一层面板(含屋顶)(10月1日至10月15日)

(6)二层墙体(10月**日至10月31日)

(7)二层面板(含屋顶)(11月1日至11月15日)

4、院坝附属设施建设、水电安装及内外装修(11月**日至11月30日)

5、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决算(12月1日至12月15日)

6、集中建设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根据县发改、城建、国土、扶贫部门的设计,按设计规划和工程具体规定组织实施完成。

(二)实施进度安排

1、20**年8月25日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0**年8月3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

3、20**年12月底按项目建设方案,对住房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确保12月31日前群众能够顺利入住。2017年3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总结。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扶贫专干)、**(会计)、**(国土员)、**(**村支部代理书记)、**(**村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的**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监管好项目资金的使用。

(2)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农户住房建设质量监督。

2、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采取民族集中方式开展工作,议定事项须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批准后实行,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成:业主委员会由村支部书记1名,第一书记1人,村委会主任1名、村文书1名,所在组组长1名、村民代表3—5人组长、委员会人数为7-9人。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所在村村委会公章代替,不单独刻公章。

3、组建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镇异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组成:**(镇党委书记),**(镇长)、陈婧(镇纪委书记),村民代表(3—5名)

4、村民代表推荐程序:

(1)召开村民大会采取投票方式推荐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必须为易地移民搬迁户人员。

(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工程建设及施工队伍确定

1、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房屋建设,参照**县城建局制定的《**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型设计图集》对应的人数和建设标准设计图实施建设。

2、集中安置点或者村民要求统一招标建设的村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企业确定方案》,选择“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三)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的进度支付项目的资金,必须先由建设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发改局审批后才能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审查。

(三)质量管理

**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程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农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同时聘请有较高素质的老干部、党员加强监督督查。

(四)档案资料管理

由扶贫专干**负责本项目材料的管理,本项目资料的归档应依据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所有资料乡村实行专卷管理。

(五)项目后期管理

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农户自行管理,与项目建设乡镇党政和村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负责监督合理利用。

十二、效益分析

(一) 社会效益

1、**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及住房建设,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

2、迁出地实行复耕后,通过引导栽种经济林木,有利于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绿化。

(二)经济效益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对地处地质灾害的11户36人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群众搬迁后,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可望每年促进增加收入3000.00—5000.00元。

十三、结论

**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脱易地扶贫搬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涉迁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其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对其脱贫解困和提高幸福指数可起到关键性作用。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化人口计生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根据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委发〔2011〕138号)和市人口委、市计生协《**市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口委发〔**〕41号)要求,今年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的,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发展机制,创建诚信型计生基础模式,倡导诚实守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整体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年全面启动诚信计生工作,力争年底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60%以上的行政村,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示范点签约率必须达到85%以上,整体推动签约率必须达到45%。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试点先行。**年4月—**年6月,各乡镇自选5-1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试点村。**镇、**乡、**乡、**乡、**镇作为全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示范乡镇。全县各乡镇今年要全面启动,实现整体覆盖,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为县直试点单位。

第二步:全面推进。**年7月—**年9月,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年度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3月底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9月底全部建成达标,通过县上的评估验收。

四、主要内容

1、实行合同管理。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村规民约。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和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2、坚持政府诚信。注重利益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切实提升计生家庭保障发展能力。把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的项目、政策、程序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处罚程序,确保群众应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落实群众守信。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推行村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人口计生队伍、育龄妇女自管小组与协会会员小组一体化的村级组织网络。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荐诚信小组长,延伸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村专(兼)职干部报酬,靠实工作责任,深化村民自治,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人口计生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4、履行诚信服务。深入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婚前教育、优生促进、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等服务,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零距离”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群众在网上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5、强化诚信监督。按照省人口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公正、透明。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省市人口网站“互动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和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乡指导、村为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可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将村自管小组、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三为一)。

(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村(社区)委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各级政府和村(社区)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五)村(社区)委会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六)村(社区)委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由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任务,靠实责任。要将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群众自治化示范、“幸福家庭”创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积极创造社会氛围。要层层开展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教育广大干部树立诚实守信、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理念。加强对村人口计生干部特别是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宣传、发动、服务、管理的职责,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要把诚信计生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要依靠协会协调推进。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机制,清理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作用,组织村民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和《效果评价制度》。建立诚信小组,将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二为一,选好诚信小组长,动员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和重点服务对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协议。要坚持抓点示范,树立典型,探索创新,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负总责,计生专干具体抓,村宣传员配合抓的村(居)计生层级管理体制。

四要认真组织督导验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状况、政策落实、诚信计生的开展等情况,了解群众需求,坚持分类指导,每半年要召开一次诚信计生民主评议会,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情况和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行抽查,年底将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秘〔****〕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持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建设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指标体系,与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推进,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动力,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市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到****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精神卫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具体目标

到****年

1.建立县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残联)

2.卫生计生、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得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

4.着力提高我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第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改善医疗环境,加快第四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到****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完成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精神科床位数达**0张,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明显增强,患者就医条件显著改善,使其具备功能较完备,诊疗和康复设施设备基本配套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县乡一体化管理”原则,完善以精神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全县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率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定向培养、人才引进、转岗培训等形式,实现全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全县精神科医师(含助理)达到10名左右。县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同步发展,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4.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

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全县各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5.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残联)

6.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广泛开展精神卫生**传及心理卫生保健活动,年度单位覆盖率不低于60%。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责任单位:县委**传部、卫计委、教体局、司法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7.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登记报告工作。县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现辖区(单位)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要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司法局、残联)

2.落实治疗和随访管理。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县级综治组织应当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乡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乡镇(社区)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委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4.完善各项救治救助政策。相关部门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因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无法收治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按照我县政策执行。县民政局、总工会通过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职工)家庭纳入低保、给予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

5.完善康复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委、卫计委、残联)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我县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逐步开展对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妇联、教体局、老龄委、总工会)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看守所、拘留所等应按照羁押人员规模配备一定比例的心理咨询师,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各用人单位)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卫计委要委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残联)

2.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服务、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县卫计委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的要求,统筹建设我县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社、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残联)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传教育

**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传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责任单位:县委**传部、教体局、司法局、卫计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组织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改、卫计、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综治、卫计、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改、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与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改、卫计、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县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关专业机构要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与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县卫计委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于****年、****年,对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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