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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问责条例心得体会,2024银行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银行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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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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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心得体会一权力就是,有责就要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必将有力震慑种种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行为,推动和党的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我们党总揽全局、领导一切,就要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负起全面责任,就要把担子压给全体党员,压给440万党组织,尤其是80万党员领导干部。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 对全体党员尤其是80万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既然选择了入党,就要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问责条例的出台,是进一步强化制度问责的体现。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只热衷要权力、不喜欢尽义务;有的领导干部临事而怯、遇难则退。问责条例就是要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杜绝这些思想和行为,激发全党责任意识,唤醒担当精神。问责条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现象,在最该抓的薄弱环节上问责,既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也包括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各项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况,力求以严密的规定确保问责常态化,促进党规党纪执行到位。 问题是制度变革的动力,也是问责发力的准星。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只要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按照规定严肃追责。 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只对下级问责。纪委、纪检组要从自身做起,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对失职失责问题盯住不放,才能以实际成果立信于干部和百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管党治党动真格,我们就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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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心得体会(一):做到警钟长鸣《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 查看全文>>>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篇一

党组织最近开展了《问责条例》的学习,南山窑收费站积极响应,我们党员积极学习,认真体悟。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法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念,向党和社会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担当、生责必有追究的强烈信号。

我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也是深深认同着这一条例的。既然是一名党员,就要做好一名党员应该做好的事情,并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热量,做好真正的带头作用。而这些都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法规上,《问责条例》就是这样的基础,可见其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但是怎样才能一直永葆青春,一直带领中华民族走向辉煌呢?就需要这样的条例来规范自己、警醒自己!谁做错了事,就必须承担责任,就必须完成什么样的义务!

我以后一定要严于律己,做好自己的事情,勇于承担责任。带好头,做好事!

篇二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问责条令充分体现了党对党员队伍的严格要求,严肃党的的纪律,严明党的威严,是一个政党组织必备的一环。党的问责条令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一、党的问责条令是一条警戒线。十八大以来,严肃党纪,老虎苍蝇无处可躲,问责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个别党员干部不敢贪不能贪,成为了一条党员心中不可磨灭的警戒线,从而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大步!

二、党的问责条令是一张保护网。纪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在一切纪律要求范围内,一切行动都将受到纪律要求的保护,一方面党员队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出圈,另一方面能保证党的各项事业井然有序地展开提高效率不出错,问责条令这张保护网可谓功不可没!

通过对问责条例的学习是我们更加明确了警戒线和保护网的意义,相信通过我我们深刻体会努力学习,定会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有规矩,有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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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小编寄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三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

**月**日上午,在县委中心组第五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纪委监察室主任**为我们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党内制度的又一次创新,有责必问,问责明确,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作为老干部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执行好《条例》是推进我县老干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主任的解读,我们知道,《条例》是党员干部量身制定的行为准则,意义明确、一目了然。只有通过认真学习,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心存敬畏,心有戒尺,明事理、辨是非、守规矩。我们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学习和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过党员活动日等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充分领会《条例》的精神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条例》重在立规,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老干部工作涉及全县广大离退休老干部的切身利益,管理面大、情况复杂,作为老干局“一把手”,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要持续改进作风。“干净”是为政之德,“干事”是履职之要。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还要在工作上争一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好每一项工作。

《条例》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认真执行到位。决不能想落好、怕得罪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人和事,认公不认私、认理不认人,切实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总而言之,我们对《条例》既要学深悟透,更要用好用实。必须以《条例》的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为老干部服务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广大离退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篇二

11月26日上午,本人参加了十二届县委中心组第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会议邀请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全全县领导干部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专题讲座。杨主任主要从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问责条例主要内容、铁面问责发挥震摄警示效应,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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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月**日上午,我有幸聆听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讲座。**主任通过引用大量的事例,为我们详细讲解了条例内容,通过学习,感触颇深。

一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是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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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11月26日,我在**大剧院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上,听取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光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专题讲座。杨主任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的授课。从此次学习中,我受到两点启发。

启发 一: 推进常态化问责,要牢牢盯住“关键少数”

一是要以问责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告诫、警示和要求。要通过问责,正本清源,唤醒和告诫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起意识,不忘初心,心系使命、真正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要以问责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紧盯“关键少数”,牵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层层释放传导压力,全面激发领导干部奋发有为的担当精神,推动其用担当的实际行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作为问责对象,在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中要主动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方面,不要当“甩手掌柜”,要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问责,并把问责责任传导至下级党组织,逐级压实到基层;另一方面,不要做旁观者,要敢于向自己亮剑,把自己作为问责对象,自我警醒,自查不足,带头向失职失责行为叫板,自觉把问责条例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

启发二:推进常态化问责,要完善相应配套保障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问责条例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其他党内法规进行了归纳提炼,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问题清单,分解问责责任。要将问责情形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问责对象,便于在实施问责时准确把握和运用。

二是优化问责方式方法。要将每一种问责方式中具体实施的运用方式、运用情形、运用程序作出科学具体的规范,使之便于精准把握和有效操作,避免出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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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问责条例(一):做到警钟长鸣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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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一)

《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超)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二)

"终身问责"——权力运行的又一道"紧箍咒"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全党各级党组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作出规范。

本人最关注的是《条例》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条例》使"终身问责"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又一道"紧箍咒".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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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更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维护党的纪律、推进的执政信心,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下面是fwsir小编整理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一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 "唱黑脸",不做人人唾骂的"两面人".

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作私有物,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二

6月29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精神。

会议指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 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会议要求,问责条例下发后,要及时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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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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