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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也许"问责条例学习心得"就是你要找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一)

《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超)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二)

"终身问责"——权力运行的又一道"紧箍咒"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全党各级党组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作出规范。

本人最关注的是《条例》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条例》使"终身问责"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又一道"紧箍咒".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出台"八项规定"到"打虎灭蝇"行动,党风政风得到了很大转变。但不容忽视的是仍然有一些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有一些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大肆敛财,以为退了休就可以进"箱";有一些领导干部抱着"得过且过"心理,不主动进行谋事创业,只希望"平安着陆"……

"终身问责"明确了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会"老账"、"新账"一起算,哪怕是"陈年烂谷子"的"旧账".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宗旨,也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给领导干部又戴上了一道"紧箍咒",把小部分"关键少数"的"侥幸"彻底关进了"笼子".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有权不为是失职渎职,乱用权力要追责问责。通过"终身问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约束领导干部的行政权力,时刻敲响警钟,告诫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谨小慎微、依法用权,防止权力出轨、晚节不保,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作者:彭州市审计局 杜月玲)

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三)

《问责条例》的"三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发布,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的出台,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问责条例》是解决当前部分干部不作为的具体举措,瞄准"关键少数,"覆盖各级党组织,彻底解决了 "问谁"、"问什么"、"怎么问"3个关键问题。

一是清晰责任划分,解决"问谁".《问责条例》围绕问题导向、按照职能分工、分清责任主体;正确区分班子集体与成员个人、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间的责任、层次清晰,促使领导干部激发责任意识、谨慎行使手中权力。

二是清晰问责内容,解决"问什么".《问责条例》主旨鲜明的指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治党不力等6方面突出问题,就是告诫全党:要说到做到、不打折扣、贯彻始终;如若做不到令行禁止,则问责利剑将会"斩病灶、除恶疾".

三是清晰问责方式,解决"怎么问".从扯袖出汗到党纪处罚,从检查通报到改组调整,从单独使用到合并使用,《问责条例》将法纪分开,规定问责时限,渐进式的对党组、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真正做到抓小抓早、治病救人。

(作者:濛阳镇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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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问责条例(一):做到警钟长鸣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平台和重要参考。比如,为什么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具体有哪些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够找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答案。这一方法也为我们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提供了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学习宣传,既要原原本本学,又要联系实际学。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重点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因此,必须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言出纪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委必须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问责条例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二)

王聪

近日广播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体会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作为一个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不能推卸责任、置身事外,应该拥有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我们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唤醒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箍,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习并贯彻条例,我们身为党的一份子,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作旁观者。

问责条例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不仅仅是学习理解问责条例,还有问责条例的宣传也需要我们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与宣传,我们全体党员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问责条例的本真要义。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三):《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超)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小编。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治庸问责学习心得


治庸问责学习心得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第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委十届十九次全会提出了实施“治庸、治懒、治散计划”,要覆盖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名机关干部,解决机关存在的纪律松驰、作风松散等问题。我理解市、区开展的“责任风暴”行动,就是要提高各级机关和各级干部的执行力。什么是执行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执行力?从思想上讲,执行力是一种态度。党员干部对待工作要有大事不糊涂、小事做到位,不要功劳、只要苦劳的根本态度;执行力是一种责任。每名党员干部都有各自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必须尽心尽力不揽功诿过;执行力是一种素养。党员干部心中要装有群众,依法执行,敢于执行,善于执行,用心做事、用情做事、用力做事。从行为上讲,执行力是认知力。要理解上情,摸清下情,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执行力是协调力。要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干部对科室,科室对单位,重在落实绩效目标;执行力是履职力。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应知应会、成为行家里手、专家权威。

结合我们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我认为要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走在前头。

1、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走在前头。加强学习教育,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政治责任。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形成勤于学习、乐于求知、勇于探索的风气,使每名干部都成为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内行人、多面手和实干家。在坚持集中学习日制度的基础上,还要发挥好信息技术优势,开辟网络课堂、网上党校、网络论坛等学习阵地,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学习的着眼点聚集到研究和解决问题上,聚集到破解项目推进、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瓶颈问题上,聚集到提升能力、建设高素质复合型机关干部队伍上,努力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探索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实践。

2、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走在前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提升执行力的动力源泉,首先要牢固树立“思路决定出路、创新才能发展”的理念,始终保持自我加压、负重奋进、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实践、不断超越自我中破解发展难题、提高执行能力。其次要做到“三个敢于”:有利于富民利民、加快发展的观念,敢于支持;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举措,敢于推行;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激发群众创造性的思路,敢于鼓励。第三要有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方法。对一些重点工作,如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建党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要实施项目化管理,组建工作专班,做到分工负责、一抓到底。

3、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上走在前头。一是要尽职尽责。各级干部要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雷厉风行。要大力发扬说干就干、马上就干、干就干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确定的目标要抓紧实施,对部署的任务要一抓到底,对承担的工作要确保成效,切实做到不让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身上延误,不让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损。三是要斗志昂扬。干事创业,凭的是精神、比的是气魄、靠的是激情。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勇争一流的工作激情,追求卓越、尽职尽责地抓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以时不我待、奋勇争先的紧迫感,以高昂的斗志、理性的思维、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干事创业,狠抓落实,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4、在执着追求、求实奉献上走在前头。一要坚定信心。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低谷,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越是要带头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积极作为,通过努力,影响和带动群众投身中心工作。二要克难攻坚。在大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考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候,也是表率作用发挥的时候,一定要善于创新,敢于突破,沉下心来认真研究,鼓起勇气迎难而上,深入一线落实措施,打头阵当尖兵。三要执着奉献。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一种孜孜以求的执着精神、干事创业的奉献精神,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成事,真正做到甩开膀子抓推进、扑下身子抓落实。

5、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上走在前头。我认为机关党组织书记至少要争做“三个表率”:一要争做带头执行的表率。要带头深入一线,狠抓工作落实,不能仅满足于一般号召,而要加强具体指导;不仅要当好指挥员靠前指挥,而且要当好战斗员亲自参与;不能仅关注开局,而且要始终盯住结果不放;不能仅下管一级,而要突出重点,抓到一线,真正做到“领导在一线服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成为抓执

治庸问责学习心得第2页

行的第一示范人。二要争做团结协作的表率。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识大体、顾大局,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与人为善,合作共事,统一步调,协调行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到位。三要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只有模范地执行各项廉政纪律,才能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榜样,才能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从而提升执行力。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11月26日,我在**大剧院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上,听取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光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专题讲座。杨主任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的授课。从此次学习中,我受到两点启发。

启发 一: 推进常态化问责,要牢牢盯住“关键少数”

一是要以问责唤醒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告诫、警示和要求。要通过问责,正本清源,唤醒和告诫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起意识,不忘初心,心系使命、真正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要以问责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紧盯“关键少数”,牵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层层释放传导压力,全面激发领导干部奋发有为的担当精神,推动其用担当的实际行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作为问责对象,在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中要主动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方面,不要当“甩手掌柜”,要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问责,并把问责责任传导至下级党组织,逐级压实到基层;另一方面,不要做旁观者,要敢于向自己亮剑,把自己作为问责对象,自我警醒,自查不足,带头向失职失责行为叫板,自觉把问责条例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

启发二:推进常态化问责,要完善相应配套保障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问责条例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其他党内法规进行了归纳提炼,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问题清单,分解问责责任。要将问责情形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问责对象,便于在实施问责时准确把握和运用。

二是优化问责方式方法。要将每一种问责方式中具体实施的运用方式、运用情形、运用程序作出科学具体的规范,使之便于精准把握和有效操作,避免出现问责随意性的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问责专项考评督查机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效果重在监督。实施对问责再问责,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专项工作抓好部署和落实,要不定期开展问责工作的考评和督查,推动问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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