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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时代的恐慌和真相读后感

食品恐慌读后感(一)

我们都说人类是自然界最具灵一性一的动物,那是因为我们有懂得思考的智慧头脑。不错的,是懂得思考赋予了人类在自然界的绝对优势。

善于思考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且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纵观人类灿烂光辉的历史长河,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个重大的发现与成就的最初雏形都孕育与思考,人类因为善于思考,才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德国气象学家魏格纳一次观察世界地图,看着看着,觉得地图上的陆地就如拆开的拼图。于是他产生了疑问:会不会是一整块陆地被分开的痕迹?这被触发的火花,终于演化为一门新学说大一陆漂移说。我们试想一下,假如魏格纳不懂得在观察后进一步深入思考,也许,这也伟大的新学说就不会产生了。

人类的善于思考,使一个个灿烂的文明成果不断涌现,使世界不断向前、不断丰富。思考是我们的行为更加规范,使我们的思想更加成熟。不善于思考的人,看问题只能停留在表面,他的思想世界是狭窄而乏味的;善于思考的人,对待事物的表面去挖掘事物的本质,从而获得新的发现,他的视野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宽阔,知识也越来越丰富。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使自己善于思考呢?

首先,我们应通过各种如阅读书籍、看电视、听收音机、上网、看报纸等途径积累各种有用的知识。我们要知道,丰富的知识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其次,我们要善于学习,并把学习和思考结合,因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观察,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思考的实战场地,任何普通平凡的事物和现象也都可以是我们的观察对象。

思索,是愚变智的钥匙;不思,是智变愚的根由。思考,如一座桥,让我们通向新的知识,通向新的世界。朋友们,善于思考吧!

食品恐慌读后感(二)

作者试图诠释整个现代食品行业的链条运作,并试图证明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崩溃边缘。但论据有些牵强和前后矛盾。

不过,其中还是有很多可吸收的养分。

1、现代的食品行业,已经非常全球化和工业化了。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集中生产大批量的单一作物。零售巨头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食品生产商让利,而食品生产商则利用其原料收购市场的垄断地位压低支付给农民的价格。农民无法转嫁价格压力,只有采取降低质量的方式来弥补亏损。最终导致消费者取得的食品是低价而低质量的。

2、抗生素的大量使用、食品的远距离运输、以次充好的卖方理一性一行为,都是农业被工业化和全球化带来的负面效果。现代食品业一味追求价格最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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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 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 也 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 惊世骇俗地 让我们知道 :我们生来是自私的 ,使我们 人类 更全面地 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 将会 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 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例如 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 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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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觉得对于我们现代中国人的为人处世影响最大的就是达尔文,只不过他是通社会达尔文主义间接的影响着我们。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的核心理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及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当中就是要有竞争,就是要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对于这种思想给予解释最为独特的一本书便是《自私的基因》了。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将人与动物的绝大部分行为都解释为对于基因的一种自私行为。用作者的话来说便是:我们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关于这本书我由于以下几点看法:

1.基因的机器

在《自私的基因》当中,他提出最为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演化的最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个体身上的基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机器。个体身上所容纳的基因利用个体从而达到基因的目的生存和繁衍。而我们个体的身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和工具。举一个例子:一名足球运动员单凭自己是无法获得大力神杯,他还需要其他十名同伴,其他同伴都必须是在其他位置上的佼佼者。足球是一个团队运动,而某人可能只在某些位置上才能表现出色,于是教练就要将所有的球员放在每个不同的位置上进行比较,最终挑出每个位置最强的一个人来。在这个过程中,场上每一位运动员都可以被比作成一个基因,而他的替补便是他的对偶基因。当然教练所挑的每一个首发也不一定是这个位置上最强的那一个,他只要是合适就行啦。这就好比有些基因是管理着我们的牙齿,它能使牙齿变得非常的尖锐,非常的锋利,这对于虎狮子来说那时极好,但是对于我们人类肯定不行因为它漏风嘛。

2.利他行为

对于利他行为,相信有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和自私所对立的。但是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更愿意相信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基因自私的一种。按作者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且盲目的追求自己在基因池的最大化。比如,我们有一些无私和同情的基因。这些所谓的无私也是他们为了达到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一种手段。比如说有一只母鸟带着一群小鸟在草地上觅食,突然有一只狐狸出现在他们的附近,这时这只母鸟会假装自己受伤来引诱狐狸在抓他,从而保护了他的孩子。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孩从而献出了生命。但是从基因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只是为了使和他相同的基因有更多的被繁衍,从本质上讲还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3.自由意志

有很多人会傲慢的认为自己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在于我们会思考,有自由意志,在我们做出无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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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不一定了解别人,但我们自认为是了解自己的。因为如果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还有谁会更了解呢?

说到对自己的了解,相信大多数人也有这个认识吧。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认识还真不一定就正确呢!

这是我在读《真相与错觉》时才逐渐意识到的。这本书由美国组织心理学家塔莎欧里希所著,通过对《财富》500强企业及其高管的考察和研究,结合心理学研究成果,揭示了人类自我认知方面存在的谬误与陷阱,对自己的认知误解,如何找到认识自我真相的方法。

该书简介中有这样一句话:研究表明,95%的人认为足够了解自己,然而真正拥有自我意识的人数占比不超过15%。仅这一组数据,就足以让我对此书揭示的问题有足够的兴趣。

我们许多人并不一定真正了解自己,做人做事出问题与此有直接关系。因为看不清或看偏了自我,终会影响自己的进步和发展。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比如说,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并不能保持始终如一的立场和观点。表现出一些反复和波动。也有自相矛盾的时候,这些都是我们想通过努力克服的。而读此书,正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从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该书对自我意识进行了定义,从内在、外在、集体自我意识三个层面进行了阐述,对洞察力的支柱,及其内在和社会阻碍因素,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讲解,读来通俗形象生动有趣。

其中不乏有一些精彩的故事和论断,在这就不剧透了,还是留待感兴趣的你自己去体会吧。

附录中列出若干思考题,供读者思考,如附录一你的价值观是什么,进一步提出六个具体的提问,和一份详尽的清单,可以帮助我们明确或限定自身最重要的价值观。

该书还围绕一个人的热情、追求、理想环境、优劣势、对他人的影响,是否有未知的未知、是否自我崇拜、有多谦逊,对绝对真理的需求、反思、思维模式,以及得到的反馈等进行提问,引导人们展开思考。

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是我们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方法,一旦知道了为什么,我们的许多问题也才可能进一步得以解决。

想了解人类认知的真相吗?想知道自我意识可能存在的错觉吗?如果想让我们的自我意识更加准确,可以读此书,也可以说早读早受益。它不仅适合于职场,也适合于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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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与西方的文化起源伊始一直是良方科学家争论的焦点,在西方有《圣经》,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著作的基督教的教义书,而东方拥有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拥有悠久的史前文化的国度,中国是礼仪之邦,印度则是宗教的天堂,在他们的灵知体系下很多宗教派系衍生出各种不同的信仰,而印度教只是其主流中的一支。 在我们阅读到的教科书籍中,一直以为最早的文明起源于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创造这些古老的文字文明的雅利安人的先辈们生活在土耳其西部,古老的印度的起源则是由于这一支人类祖先入侵南亚次大陆所衍生出的从属于欧洲的文明,他们运用血与火的方式开垦了这片原始的土地,并且在他上面撒播自己的种子,想让一个民族从断奶开始就忘了自己的姓氏。这是欧洲一些科学家中流行的说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对历史上的暴行夸夸其谈的时候,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来作为印证,但是西方种族主义学者以西方独有的权威告诉世界,世界最早的文明发生在欧洲版图上。而事实是怎样的呢?这里莫衷一是。 《梨俱吠陀》与《圣经》,不得不说这两部宗教经典著作的确有着非同寻常的相似性,不管是在故事的大体情节上,还是人物的设置似乎只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的演绎,另一个论据则来自印度人类学家最近的发现,梵文与英语神奇的相似性。说起梵语,现代人一般都是神向往之而身不能至,不错,梵语作为世界上最神秘莫测的语言,被印度人以及居住在喜马拉雅山背面的藏民们认为是天堂的语言,自有他独特的魅力,而近些年一直为历史学家们所热衷的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另一些具有某种神秘联系的现象。梵语、希腊语、拉丁语三者不仅在单词对照上有着惊人的相似,而且在语法和动词转换的方式上也有共同之处。欧洲史学家马科斯.穆勒曾经说过梵语对于我们而言就像一位亲爱的阿姨,取代了已故已久的母亲的地位。那个已故的母亲谁也没见过,这也让人们猜测现在人们通用的英语是诞生于梵语吗? 人类古文明的起源之地在东还是在西,现在还只是在现象类比分析阶段,离做出最后的论断还有一定距离,但作为亚洲人我希望这会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人类发现,或许因为我也是一个有着种族主义基因的亚洲人,所以相信最灿烂的文化始终是在这片厚重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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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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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 查看全文>>>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夙愿,虽然这片飘着迷雾的土地始终是矛盾与争执的纠结体,依旧可以看到神话对于几千年后的土地上生活着的人们的不小影响,那就是对生命的个感知和尊重.印度是一个舞蹈国度,印度的民间舞几乎都是土生土长,舞蹈同他们与生俱来,因此无须刻意模仿和学习。印度人相信手姿是人和神交流的符号,而不同的神喜欢不同的手姿。不仅人人都会跳舞,而且跳起舞来十分自信,没有扭捏作态和矫揉造作。对印度人来说,舞蹈不仅是艺术,更有宗教的含意。印度舞源自对神无比虔诚洁净无私的爱,舞者藉由本身的手指、手臂、眼睛、五官、身体表达和诠释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所以一些印度舞只在庙里表演给神看,印度舞也因此多了一层神秘色

我想万物身上都有着上帝的基因,一个民族的神话体系,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是融入一个民族文化最原始的dna。印度是一个宗教的国度,也是神化的国都,舞蹈在印度被认为是神的创造物,为神所创,为神所享。

湿婆的魅力也来自他无欲无求、自由散漫的行为作风,以苦行者的形象在世间流浪,在神庙前行乞,在山林中徜徉,同时思考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探讨生存和死亡的界限,思索轮回和毁灭的意义。

在严密的印度神话体系中,作为三大宇宙之神之一的湿婆被视为最初的舞王,他创造了舞,其过程当然不是今天编舞那样繁琐,纠结于细枝末节,而是在梵天棋盘上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演出。

在印度的吠陀灵知体系中,梵是万物之源,天地的主持者,无形无性,永无止境。而大神梵天降生则意味着宇宙并非是永远,而是处于不断的毁灭和重生之中的。清晨,梵天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宇宙和一切事物,就在这一时刻产生了,到黄昏,梵天入睡,闭上眼睛,宇宙就进入毁灭。宇宙毁灭到诞生的规律与节奏便是舞神湿婆的舞步。听起来像是空前绝后的华丽的舞会,只是,这只能是寂寥的舞台。毕竟,梵天的一天等于世上的43.2亿年,在漫长的时光里,谁知道又有多少时代匆匆而过。

在印度人的观念中,宇宙的运行就象舞蹈,那么宇宙的多样性,也就呈现了舞蹈的多样性,湿婆作为舞蹈的始祖,会跳108种舞蹈,(108是印度文化中的一种圣数,可以说既是无穷多的一种象征,又是无穷多的一种简括)这位宇宙舞王,头戴扇形羽毛冠,发绺软如带,两傍发缕散开,面有三目,手为四臂,在燃烧着火焰的圆环中,翩翩起舞。生命属于至高无上的神力,属于梵,不仅是人,也不仅是动物,而是万千世界中的生灵,

空中之风是风神伐由,河流、山川、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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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小算盘,但人又是富有情感和道德感高级动物,所以正如之前看到“琢磨先生”文章里写到的那样:

有一天我到某地办事,下飞机之后搭计程车。由于是初次到那个城市,就跟司机打听当地的情形。他除了为我介绍,还发表了不少对时局的看法,两人谈得很投机。

到达目的地,表上是180元。

“给100就好了!”他居然手一挥,豪爽地说。

“那怎么成?”我递过去200元,说:“不用找了!”就跳下车。听到他在背后连声喊着“谢谢、谢谢”,觉得好温馨。

办完事,我又叫车回机场。机场到了,计程表上的数字是120元,我真是哭笑不得,发现和前一位司机虽然谈得投机,但在谈的时候,他发现我是外来客,也就大绕远路。加上我给他的小费,足足多要了我80元。

但是,再想想,他后来主动说:“给100就好了”。如果我照办,他不是反而亏了吗?他为什么降价?一定是谈得投机,心里过意不去了。

生活当中这样的例子很多,用自私的基因理解,就是,每个人在做某件事的时候,出于基因方面本能的细胞指挥,“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作者从有丝分裂、等位基因、有性生殖三个概念阐述了一个重要观点:“就一个基因来说,他的许多等位基因是它的不共戴天的竞争者,但其余的基因,在它看来,只是外部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

说实话,第一遍读的时候没明白其中的意思,想了这几天之后再去读这本书,才体会到其中的深意。

我们都是由基因组成的个体,而我们的基因是由世世代代祖辈们在不断的对抗自然界和社会中“不共戴天的竞争者”时所总结的能够让我们得以存活的经验积累。至于他说的“其余的基因”是外部环境的组成部分,我还不是很理解,至少现在认为可能是后天的环境因素对我们的影响吧。

基于此,对于生活中我们碰到的一些看似“自私”的行为,我们就很容易去宽容以待“哦!原来ta并不是真的想真的自私的,只是ta的基因指挥ta这么干的”。这么一想,是不是心里舒服多了?而后再微笑着去对待ta,这样或许会更容易做到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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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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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时代的恐慌和真相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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