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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族2谁的时代读后感

谁的年轻时代读后感。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也许下面的“谁的年轻时代读后感”正合你意!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高中时代,爱情是奢侈品,少数人拥有得起。大学时代,爱情是日常用品,没有很寒酸。大学校园是个舞台。每个大学生是观众也是演员。却往往在别人的故事里清醒,在自己的故事里盲目。

2.容貌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女生寝室人际关系.

3.女生大一时急着找男朋友是因为刚解放要尝新鲜!女生大二时急着找男朋友是因为终于发现了大学生活是多么的空虚和无聊。大三时急着找男朋友常常是出于攀比,因为身边的女生好象都有男朋友了,大四时时急着找男朋友的往往是在寻找长期饭票或者跳板。

4.一个女人若是有很多男人追,要么她特别有魅力,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要么她深谙男人的心理,能够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5.真正的泡妞高手是从来不会主动去粘女孩子的。真正的高手自有女孩子寻死觅活的要去投怀送抱。就如真正有魅力有品位的男人会明白这世界上多数女人对他而言可以弄上床,少数女人可以让他上眼,极少数女人能够让他上心。优秀男人的三上理论。这些,男人泡到一定的程度就全都明白了。

6.所有的面试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轮奸,你被一群人一一试过一番,再决定要不要把你留在身边多享用几次,伺候得好以后还可以扶正什么的。

7.等在大学里混了半年才知道,爱情是随处可拾,图书馆篮球场食堂都可以成为爱情发源地。可正因如此,才显*价。

8.又觉得其实城市里家庭条件不好的孩子在大学里可能比农村来的孩子更尴尬。因为他们虽然家境不好,但是一般情况下从小就没有受过太多的苦,而城市天生赋予了我们很敏感的自尊和很膨胀的虚荣。我们逃避,发现逃不过,反而不能够象那些从小吃苦的孩子那样坦然面对。

9 成长的过程就是破茧为蝶,挣扎着褪掉所有的青涩和丑陋,在阳光下抖动轻盈美丽的翅膀,闪闪的,微微的,幸福的,颤抖。

10 追美女,不管追哪里的美女,比的都是精力财力人力毅力耐力,实力不够雄厚者,永远都会在某一刻被残酷的淘汰出局。美女是橱窗里的精致和昂贵,人人可以看,有的人只敢在外面看,有的人敢走近看,有的人可以要求拿出来看看,然而购买的又有多少?这比喻很难听,仔细想一想事实也就这么简单。美女若长时间没找到买主,新的货品上柜,而自己年老珠黄成了旧款,就只有打折贱卖了

11 弄不好就印证了这样一个公式——网恋=见面,上床,下床,黑名单。 

12暗恋一旦挑明成了明恋,如果一方继续,必定是另一方其实有些暗示和鼓励。这就是暧昧。暧昧是感情最容易让人沉醉的颜色。

13 而那样的一些已婚男人,被乏味的生活打磨。吃腻了正餐需要点心。他们的生活只需要年轻的女子来丰富而不可以被年轻的女子来颠覆。他们坚守在自己的阵地里等待年轻的女子经过。他们同样贪婪而自私。

14 美貌这东西,若不能够换来幸福,不能够换来自己所爱的男人的倾慕和宠爱,若不能够使自己比别人生活得更幸福点过得更好点,就毫无意义,甚至是徒添烦恼。女人美貌的优势没有利用好,往往就会给她带来几倍的烦恼。女人漂亮是资本,经营不好就会让自己破产。

15 在大学的女生寝室,两个人关系不好的标志就是互相不理睬。用这个法则去判断各个寝室女生之间的关系绝对没有错的,这是个万能公式。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看谁不顺眼就打她就骂她就诽谤她就造谣攻击她是很有失身份。就算攻击,报复也往往做得不动声色,很知识分子化,很女性化。

16 爱情有如跷跷板,两人若在爱情上的工夫势均力敌,就会都想控制局面,往往就只能够僵持在那儿,没有乐趣可言。一个厉害点,一个单薄点,由一个人控制局面,才能够翘得欢,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17 追女生从来都是件简单的事情。如果你觉得你追得很艰难,多半是你追错人了。如果一个女生,你费尽力气才追上,那么还不如费尽力气也追不上。因为,这样艰辛才拥有一个女朋友,你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她之所以犹豫不决迟迟不答应你,原始意识里就是觉得你配不上她。

18 高年级的GG,如果你们找刚进校的大学女生谈恋爱,还是要有点耐心,克制一下,慢慢启发,不可以操之过急的。进程走得太快,往往会把刚上大学的小女生吓跑,吓跑后还要到处说你是个色狼,让你名誉扫地。小女生往往不懂大学里纯精神的恋爱就等于没恋爱。 

20 在大学里,谈恋爱恐怕才是最大开销。女朋友才是最高消费。 

21 女生上大学之后,学得最快的最好的,往往不是专业知识,不是英语四六级,不是托福雅思GRE,而是穿衣打扮化妆。一个大一女生,到她大三的时候可能在专业知识和英语方面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她的打扮穿着肯定有巨大的变化 

22 大一刚进来,我看到很多女生还扎着马尾辨,辫子还扎得不好,扎得拖拉在后脑勺,也不知道买个清秀脱俗点的头花修饰下,穿着多是休闲的不怎么突出女性特征的衣服,有灰扑扑的感觉。到了大二,陡然间很多女生都会跑去做离子烫,坐在教室后面上课,看到前面齐刷刷的做顺爽广告似的,一顺到底才叫顺 

23 大三了,女大学生真正解放了。就象某个年代一夜间妇女开始穿短袖穿裙子穿束腰的衣服一样,大三的女生似乎一夜间成为美化校园的主力军了

24 太多。太多含辛茹苦的父母。而这些是我们在学校里看不出来的。每个年轻的面孔在人前都是神采飞扬,膨胀的虚荣心日日夜夜挣扎着甩掉身后的一切,遗忘了身后的那双眼和辛勤劳作的那双手。他们还没日没夜拼命掩饰这一切,怕同学知道自己的贫穷,怕同学鄙视自己的困窘,怕被人瞧不起,怕被人说寒酸,装有钱,装潇洒,装挥霍,装不比谁差。大学四年就在这种毫无意义的虚荣中磨掉了。虚荣不是错,当虚荣成为堕落的借口时,它就成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25 起初大家都愕然这面目全非的事实,马上大家开始从记忆库里搜索刘莎莎就该这样死的蛛丝马迹。

26 我们是怎么了?我们这一代大学生是怎么了?有谁,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是什么逼着我们一次次走向死亡。自杀或者被杀(马加爵事件后补充的一段话)。有谁,可以拯救我们,象很多年前的大学生那样,给我们一个信仰,给我们一个好好努力的理由,给我们一个热血沸腾的青春。

27 这就是卖给一个男人和卖给N个男人的区别。死了的死后还要背着骂名,尸体还要承受那么多鄙夷的眼神;而活着的依旧风光活着,还有那么多同龄女生羡慕着或者以嫉妒的名义变相羡慕着。做情人的女人比妓女更贪心。妓女要的不过是钱,情人不仅要钱,还有感情,还要宠爱。有钱有爱,大概也成全了许多女人关于生活的奢望和梦想了。

28 原来大学女生打架的招数和街上骂街的泼妇打架的架势并无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是,大学女生打架不会轻易让你看到,不会轻易让你知道。打完以后迅速离开现场,而不会象路边的泼妇那样,围观的人越多打得越起劲。死要面子活受罪。内心原始的野性使她们在心里用最下流最恶毒的话骂对方,现代大学教育让她们一面临“丢脸”这两个字时立刻偃旗息鼓装出平安无事的模样,做回淑女。

29 在大学里要是两个人正式谈恋爱(所谓正式,就是一方对另一方说你做我的男朋友女朋友吧,另一方说好)后,一个月还没有就接吻,那肯定是有问题,肯定是有一方在答应时非常勉强,并没有真正看上另一方。

30 不上进的男生,才是最没有安全感的男孩。因为我们不需要一个高大强壮的身体天天帮我们打架,然而我们需要一种有保障的生活,现在是这样,未来更是如此。可惜,大学里有太多的男生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31 你不得不承认,考研对于有的人是一种提升自己的机会,对于有的人只是一个回避就业压力的借口。对于前者我一向充满了景仰之情,对于后者,我想说,你没有资格看不起我。

32 大学里同居,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浪漫和美好。爱情过早的沾上柴米油盐酱醋茶,会被熏得变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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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读后感


简单介绍:

安妮.弗兰克是主人公,她的爸爸妈妈和她的姐姐是副角。他们生活在德国,因为这么多成可怕的战争,他们活的生不如死,所有人似乎觉得犹太人活得不重要,在他们那个年代,我甚至觉得中国的古时候都比他们幸福,尽管他们比较富裕。

感受:

我觉得好的领导人能带起来的是好的国家,如果那个领导人不这么做,德国也不会变成那么邪恶,如果你东躲西藏九年你才会知道我们现在如此幸福,他们活得像死人一样,没有任何权力,就连出去坐在公园椅子里都不行。我真痛恨那个领导人,我也同情安妮和那些被战争害死的犹太人。

本书评价

这本书很有历史性质,告诉我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历史故事,原来以为历史很枯燥,但是我现在对历史越来越有兴趣了,这本书不像其他讲名人的书一样,它与众不同,既告诉我们了这个名人的故事,又能把故事背景讲到我们面前,还能了解历史。

评星级

五颗星 爱不释手

我非常推荐大家去看。

《谁欠谁的幸福》读后感500字


传说《谁欠谁的幸福》这篇文章是一篇高考满分作文,在读完后我深的是很震撼的!并把文章发表在了自己的空间里。反响也是比较热烈。

我有很多好奇的地方,我开始猜想,这是男生写的还是女生写的?作者之所以可以把文章写得如此入人心,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历尽沧海桑田?还是纯粹的一个潜力文人?仅仅是读读小说、看看电视剧,就可以务必准确深入的把人物情感分析得如此明了,期间作者自己的陈述和感慨,给人的感觉是那么成熟!

高考作文啊!!!也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吧,在我认为他可以根据一件实事政治,而写出一篇慷慨激昂铿锵有力的议论文;他也可以根据一次游历或者一幅风景画,写出一篇沁人心脾的优美散文;他还可以根据意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难忘的刻骨铭心的旧事,而写出一篇生动活泼的记叙文!可是这个孩子为什么,这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为什么?。。。。。我在心里默默的感觉,作者是那个女孩子,O(_)O哈哈~没有有力的分析,没有认真的查证,仅仅就是感觉。

作者提到的主人公中我唯一不知道的就是陈家洛,因为没有看过《书剑恩仇录》其他的那几部都是很熟知的。我不喜欢看到任何有缺憾的结局,我只喜欢看皆大欢喜的故事,所以我拒绝一切的朋友们推荐的或是评价甚高的小说及电视剧,大家都说我没深度、太肤浅,可是我真的没勇气去感受那生离死别痛或咫尺天涯的伤。我接受的最大底线也就是共赴黄泉,那样在我看来起码两个人不必在思念不必再孤单,也算是一种长相思守吧。当张无忌和赵敏逍遥江湖时,当杨过和小龙女神仙眷侣时,我确实也有想起那些孤独无奈的身影,可是英雄美人谁人不爱?人生一定会有那么一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要是两者总能合二为一该多美好啊~

感情的事我就没有资格在深入叙述了,待到我也历尽千千结时,再来体会此篇文章吧。

哎。。。一把年纪了,都不及一个高中生,惭愧兮惭愧~真好奇自己的前路会是怎样。

《小时代》读后感


《小时代》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1200字篇一

读完小说《小时代》之后,我收获了很多感悟,明白了现实社会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道理。下面就是我写的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

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友情、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

仔细翻读郭敬明的作品,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少年时代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学能够仅仅停留于此吗?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吗?其实,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他高中时的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会感动与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朋友之间永不变的有情,那时的作品不会像小时代那样的不堪。他曾经和我们一样的相信这个时代,但在上海大学的大学生活是他改变,我们必须明白,上海永远比我们发达,比我们领先,不管是什么,反正郭敬明变了,变得那样---真实。

是的,真实--我想这个词在合适不过了。成名之后,他开始参加各种活动;《艺术人生》、《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有很多人说,郭敬明商业化了,我想是的。曾经的他因受不了大学里有钱人的现实而休学,但现在他已经和他们一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财富以及认知度也是实属不易。

读过小时代,你会觉得原先自己认为变态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很正常的。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则,只是上海经济比我们发达,所以比我们早的认清了这个时代罢了。

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郭敬明的选择注定他要商业化。而现在包括郭敬明在内的很多作家,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创作出来的商业文学,很难发挥文学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压低灵魂,不必庸俗,迎合大众的嫌疑。

不管你是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领域未免太多,还是别的,我认为经历过那些之后变的商业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码他选择过了。我们应该明白,他首先是个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是的,他连洗脸都要好几十个步骤,他有洁癖。但他曾和我们一样,年青的时候喜欢看小说却因为价钱太贵而买不起,所以,无论是以前的《岛》,还是现在依存的最小说,即使纸张很棒,但价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说的价钱去衡量其他小说杂志,你会气不打一处来。《小时代》分好几部,还有几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说永远是以悲剧结局,但小时代一定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反映上海现实的结局。小时代受到很多专家的好评,可见,大多数人还是很现实的,这也不是说我们不现实,而是我们还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我们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还是比我们更上一层楼。所以,有时候我们应该试着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因为人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样未免有些迟。《小时代》不仅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小时代,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小时代。

这就是我看完《小时代》的读后感受,希望对一些想阅读这部小说的朋友有所帮助。

《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1200字篇二

当我第一次翻开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的第一页后,我便被鞭子姐姐的的心灵花园吸引着,并且深陷其中。

女孩子的友谊总是最弯弯绕绕的,好起来可以非常好,像一对连体婴时时刻刻在一起,给欲追求其中之一的男生造成极大困扰。要追求甲首先得贿赂乙,过了乙这一关才有接近甲的希望,这种保护人的姿态好像老母鸡护卫小鸡。两个人兴许是说好的都不谈恋爱或者同时开始谈,往往一方破例后,另一方开始失落,可能会迁怒那男生,或者去抢走他或者去随便找个人谈,因为无法忍受寂寞。或者另一种情况,腼腆的女生b喜欢上了一个男生c,不敢表白,央自己的好友a把情书给他或者去问他的电话号码,后面的情节很老套,男生喜欢上了她的好友。于是两个人的友情受到挑战,a女会让男生不要喜欢自己,去喜欢b女,然后往往会弄得三个人都痛苦。比较好的结果是,b女退出成全a女和c男,前提是a女喜欢c男。比较搞的情况是a女喜欢d男,而d男喜欢b女(我中英切换地累死了),那就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不过这就是青春啊迷茫又美好,爱情在这种年纪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女孩子可以为了友谊放弃爱情。当然也有可能就此闹翻,从此形同陌路,等到她们可以和解的时候她们也已经不再是懵懂的青春少女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凌宛儿终究是没有和郝俊发生什么,这是在预料中的。虽然她妈妈因为和他的父母认识,偶尔会提起郝俊,但也仅止于此了。同学,妈妈朋友的儿子,邻座,班干部,终究还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抓不住也不想去抓住的人。初中时代结束了,她和郝俊升上了本校的高中。凌宛儿的好友来找她,给了她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扉页上写着:你不知道将来我有多好。没有落款,她告诉凌本子是h让她带来的,h进了很好的外校。凌忆起那是个总找自己麻烦的男生,初中留了一级,长得比他们都高,老是穿得很邋遢,坐在她后面。曾经在自己的衣服背后用红粉笔划了长长的一条杠,让她在运动会之前急的团团转,之后又用纸飞机把一瓶褪色灵投她桌上。上课时总是摇桌子连带她椅子一起抖。还有很多片断我记不得了,她是无论如何想不到他居然能考上高中的。你不知道将来我会有多好,故事结束了,青春还没有散场。

这种结尾是此种少女情怀型的儿童文学典型的结尾方式,没有什么明确答案,只是将问题无限后移,告诉你等你长大了,读大学了才可以恋爱。早恋是不可以的,男女生有朦胧好感是正常的,但要让它成为学习的动力,最后两个人还是做朋友比较好,好像考大学就是为了明目张胆的谈恋爱。现在学校里双双对对已经看得麻木了,都快忘了初高中的时候男女生稍微接触地频繁了,就会引来无尽的绯闻。年级里出色的男生女生的名字总是很容易就传开,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可以看见传说中的人物,大家的眼睛总是忍不住要多瞄两眼。然后在他们从视线里消失后,又会忍不住在交换一点八卦,这和谈论明星本质是一样的。年级里的风云人物,不知有多少芳心暗许,她们看到他身边空着,总是会幻想自己雀屏展中。告白,情书,这是漫画偶像剧里的情节,大部分的孩子还是只敢偷偷喜欢,一边在这种偷偷的喜悦中暗数自己今天碰到了他几次,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哪怕只是点个头微微一笑也能兴奋个好几天了。

看着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我感觉很温馨,很舒服。

镀金时代读后感


镀金时代读后感

【镀金时代】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查尔斯沃纳合作编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

这部书主要写了霍金斯家族创业中遇到的事情,讽刺了近代美国上流社会和议会的黑暗一面。

霍金斯收到了好朋友塞勒斯的信,于是动身去密苏里与好朋友一起创业,途中霍金斯夫妇收养了两个孩子,他们一共有八个孩子,在和好朋友创业失败后,一家人变得穷途潦倒,几个孩子治好自己去创业,来维持这个家。他们来到了华盛顿,遇到了种种事情,看到了社会黑暗的一面,终于,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们找到了一个大煤矿,他们却毫不犹豫地低价卖给了一个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随后,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这本书写的很长,有三百多页,书中的语言对话很生动,仿佛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展现在我们眼前,如:善良但死要面子的塞勒斯上校,他还有些冲动,做什么事都不会冷静下来仔细思考,有一次,他对霍金斯的一个儿子说,欢迎到他家去吃饭,还说他家饭菜很好。有一天,那个孩子真没钱了,饿得不行了,于是他到上校家去吃饭,结果场景让他十分尴尬,那有什么饭菜,他们一家人只吃生胡萝卜。上校赶紧给自己解围,说:吃胡萝卜有营养,其实是上校实在没钱了,只好吃胡萝卜,为了不伤上校的自尊心,孩子硬着头皮把胡萝卜吃了下去。这个塞勒斯上校是我读【镀金时代】映象最深的人物,他的正直,他的善良,他的冲动,他的一爱一面子,使我永远不能忘记。

【镀金时代】与其说它是写一群年轻人的书,还不如说是关于一部人间真情的书。

顽童时代读后感


顽童时代读后感范文一

顽童时代,顾名思义,这肯定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所以她既顽皮又大胆,而且十分乐于助人,有一股英雄的气概。

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但是因为十分调皮在四个班,甚至学校里调来调去。刚读《顽童时代》,我就入了迷,看着钟丽思的有趣童年,仿佛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关宝宝、柳风眠、段志高、刘碧云、刘抗生、张嘉陵、李亚林这些都是我熟悉的人物。读着这本书,我不时就会哈哈大笑,比如看到:关宝宝都读一年级了,还要去喝妈妈的奶;钟丽思上数学课时,把同桌柳风眠的脸用毛笔画成了一只黑猫的样子;和钟丽思同住一个村子的小朋友们一起吃蚂蚁卵、一起想自己怎么死,还有五个竟然发誓长大后要当狼牙山五壮士

但是有时我也会替钟丽思打抱不平,比如的那个我看到钟丽思偷了馒头给老头吃后被父亲打得血流如注的时候,我激动极了,恨不得将家里的所有吃的都送给钟丽思。又看到钟丽思替段志高打抱不平冲进去救他时,竟被邻居按倒在地,回家后还被父亲打了一顿,当时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帮她一把

《顽童时代》,这是一个多么亲切的书名!

《顽童时代》读后感范文二

在当当上给儿子买书,根据别人的浏览记录,发现一本钟丽思的《顽童时代》,粗略看看,介绍得不错,一念之间,就买了。书来了,我随手拿起来翻翻,却想不到一翻之下,被深深吸引。一口气读完,几次笑出声来,又几次掉下眼泪。一样米养百样人。她是特别又特别的小孩。如此聪颖,精灵,赤诚,勇敢,豪爽的灵魂,那样的度过她的童年,黄金一般的年代。对于她,这样的她,她的一生应该都是黄金般的日子。

别样的天赋,别样的家教,别样的遭遇,别样的人生。她有点不幸,在她的童年,理解她接受她的人毕竟太少,她受到的大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她又何其幸运,遇到了白衣的班主任,杜老师,陈书剑,李老师。这些不多的一相逢,正当得起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真的人,真的人生。相比之下,那些委屈和误解算得了什么。

最难忘的细节,是那两行蚂蚁爬出的诗句。不到七岁的小孩,因为实在感激老师,终于想出了与众不同的礼物送给老师。

读到这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书中小孩的种种顽劣事迹,皆因一颗性情中人的本色赤诚之心,而显得格外动人。笑,让人折服感叹她奇妙古怪的心思从何处想来。哭,让人不因她是个小小孩童而看轻那一份侠义热情而止不住流下泪水。

相比泯然的众人,这确实是非一般的小孩。非一般的老师。非一般的际遇。非一般的童年。 

有缘读到,实属幸运。等待她的《顽童之师》和《艰难时世》出版。

小时代读后感


小时代读后感
我们得到什么,我们失去什么,我们失去的那些东西,最后换来了什么。
《小时代》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以林萧为视角,讲述了她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
崇光真的得了胃癌,假死改名为陆烧;宫洺是崇光的哥哥;最后简溪走了;林萧和顾里得了子宫癌;顾里有个弟弟叫Neil有个弟弟叫顾准有个弟弟叫Jimmy;南湘和卫海谈过恋爱最后和顾准在一起了;席城替南湘去坐牢了;唐宛如为了救南湘把南湘的妈妈送进了戒毒所了;唐宛如脸上多了一条疤;顾里生日那天他爸爸被钢筋戳死了南湘把红酒撒泼在她头上了;席城给顾里下药而且是南湘让他去的;南湘和林萧闹翻了;除宫洺林萧之外所有人最后都死了......
其实,《小时代》的剧情跌宕起伏,人物描写很到位,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又让人扼腕叹息,就好像手捧清茶听一个有爱有恨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顾里,我最讨厌的人物也是顾里。我喜欢她的理智、冷静、残酷、她的毒舌、她的自控力、有原则、有计划、独立坚强,偏偏我最讨厌的人也是她,我不喜欢她拜金主义、不喜欢她过快的生活节奏、不喜欢她以为自己能够一手遮天。
其实这些不喜欢的背后,恰恰是羡慕;有人讨厌她,因为她太过刻薄;有人喜欢她,因为她是真的坚强;也有人羡慕她的控制力,嫉妒她的资产。众说纷纭。而我不是嫉妒的那个,是羡慕,是喜欢。
郭敬明,也就是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没人知道最后那把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是周崇光,因为他改名为陆烧;有人猜是宫洺,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死了,那么他就是最大受益人。不过,我们无从可知,仅仅留下了一场悲剧。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永远不会被他的镰刀收割,那就是她们的友谊,如果十年之后,她们四个人还活着,她们一定还可以互相依存,互相安慰,我毫不怀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两天是纯粹读书的日子,该做的琐事也都安排在了晚上。白天没有特别的事需要做,我就把时间花在了读书上。这两天天气晴好,休息也充分,所以白天读书和晚上写作的状态都非常好,感觉非常的充实。

今天读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很久以前就看到过,甚至在大学时就留意到了。只是那个时候不屑于去读儿童文学作品,到了现在,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才开始大量接触这类作品,最近也开始进行大量阅读。如果不阅读,我就没法向孩子们,同时也没法更好地理解孩子们,保持一颗童真的心态。

今天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动。这本书让我想起以前给孩子们放的一部电影:《小羊肖恩》。两部作品的主角都经历了从乡下流落到城市,再返回到乡下的过程。乡下即是纯朴的乡村,那里是自己梦回的故乡,是一个有溪流、丛林、树林和各类鸟虫的地方。那里曾经是它们的故乡,它的同伴,它的家都在那里,所以离不开。即便离开了,也终究会怀念,心想总有一天要回到去。

小蟋蟀柴斯特流落到纽约,起因是它在一伙城里人野炊的时候,因为贪吃而不小心被人随着袋子一起带走了,带到了大城市纽约。在那里,它偶然认识了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同时还被一个人类的小孩发现并收养了。这个小孩是个男孩,喜爱小动物,尤其被在纽约绝难见到的蟋蟀所吸引。他很喜欢柴斯特,一心想要留着它,收养它为宠物。可是开始妈妈不允许,而爸爸则一旁支持着柴斯特的想法,最终妈妈放弃了己见,同意让小男孩收养小蟋蟀柴斯特。

小男孩一家生活在纽约,以卖报和卖杂志为生。他们的摊子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蟋蟀就是不小心被带到这里来的。它首先被长期生活在地下水管口的老鼠塔克发现,它们成了好朋友。后来猫亨利也加入了它们,三人也成了很好的朋友。和乡下不同,在纽约,老鼠和猫不一定是仇家。塔克和亨利就是这样,他们生活一起,关系还很好。

小蟋蟀因为它发出独特的声音而被报摊里的小男孩发现。可以想象,小男孩以前从未真正见到过蟋蟀,当他见到柴斯特时,会是多么的惊讶。小时候,我也很喜欢某些小动物,比如小鸟、兔子、猫和狗。长大了,也还会喜欢,但缺乏小时候那种对动物亲近的感觉,喜爱的程度也不比小时候。

我现在有这样一种观点,就是小孩对动物有种天然的亲近感。这也许也是因为小孩的本xing更接近动物,他们更能把动物当同伴,当作一个可交流的同伴。

小男孩给柴斯特安家,特意带着柴斯特去到中国城购买柴斯特居住的房子。后来在一家中国店里,他买到了一个塔,刚好可以作为柴斯特居住的新家。小男孩和店主一个中国老人成了朋友。可看得出来,这位来自中国的老人理解小男孩,也喜欢蟋蟀,似乎这位老人小时候也深深地喜爱过蟋蟀。

收养的过程,小蟋蟀遭遇了意外。有一次柴斯特因为做梦而误把两块钱当树叶啃咬了。又有一次,在和塔克、亨利一起做晚会时,不小心引发了火灾,把一叠报纸烧着了,要不是列车员赶来,差点把整个报摊都烧起来。一开始,妈妈认定是小蟋蟀和它的同伴干的坏事,事实也确实如此,火灾的起因正是由它们引起的,只不过它们不是蓄意要这样。

柴斯特在遭到小男孩妈妈的质疑时,也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灾星,一直给小男孩一家带来的是麻烦。正当他万分难过时,他发出了哀鸣声,这声音不是通常的那样听了让人忧伤和难受,而是一种动听的歌声,这歌声突然打动了小男孩的妈妈。

她陶醉于柴斯特的乐声里,并原谅了柴斯特,能发出这么动听的歌声,它不可能是坏的。蟋蟀能弹奏乐曲,这一事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轰动,首先是小男孩一家感到震惊和意外,小男孩的爸爸听到歌声时,开始也不相信小蟋蟀弹奏的,只到了见到了才相信。

后来,他们请来音乐家听,这位音乐家也从不信到惊讶,再到欣赏和陶醉,并由他写信给了音乐报刊,从而时代广场报摊的一只蟋蟀会独奏乐曲的消息渐渐在纽约市传开,后来几乎整个纽约的人都知道了。(星辰ww)从那一天起,小男孩一家随着柴斯特一起成名了。他们售卖的报刊量也大大增加。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前来围观倾听小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大家被它美妙的声音打动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对柴斯特歌声的需求一直不断。

然而,虽然柴斯特成名,并为大家所喜欢,柴斯特却渐渐意识到自己并不真正的快乐。九月到了,这是一个新季节的开始,它开始怀念在乡下的日子,在柳树下,它可以自由吟唱,那里也有它的听众,也是它的同伴。它想念那里的生活。它决定要回到那里,虽然它舍不得小男孩一家,还有它在时代广场认识的两位同伴,不过,这两位同伴都支持它的决定。其实,小男孩也如此。

在一个周五的夜里,柴斯特为大家演奏了最后的音乐会,在小男孩入睡以后,塔克和亨利一起为柴斯特送行,柴斯特将坐上火车,前往它曾经生活的乡下。在临走时,柴斯特不忘带上属于自己的一个铃铛,这是小男孩说过要说给它的。正因为这个铃铛的不见,后来小男孩才确信柴斯特是自己离开的,它回乡下去了。小男孩心里默默地支持。

塔克和亨利带着忧伤目送了柴斯特的离去。它们约好以后再见,塔克和亨利明年到康涅狄克州的乡下去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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