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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是星之海读后感

《破解星客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破解星客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这句话是我曾经在苏轼的《赤壁赋》中看到的句子,当时不甚理解,直到读了《破解星客基因》这本书,才有了那一点奇妙的感觉。

文章的内容令人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惊,各种奇妙独特甚至惊险的故事,由几位不同的主人公一一为我们叙述。看似毫不相关的几个故事,被一条隐含的线索,缜密、有机地结合起来,环环相扣之间,留给我的是无尽的回味与寻味。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星客基因疑团。那些神秘的星客,我们只能在宇宙的一角想象它们,也许,它们却能在星际的某处清晰地看到我们,它们留给人类的是重重的疑团;隔阂着茫茫的宇宙,人类对外太空还太过陌生,但素未谋面的外星人总与我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外星基因,会使我们比以前更了解我们人类的起源,发展和我们在宇宙中的位置。

在书中,多个目击者称,外星人有着超乎自然的特殊本领,无论是信息的交流还是使用的工具,都是令人类匪夷所思的。我想,如果人类能成功破解星客基因,并尝试着研制神奇的外星工具,那将带给我们多大的利益?当病人生命垂危时,外星扫描仪将准确地告诉医生病灶的所在地,激光手术机则会帮助医生完成一台高超的手术;亲人故交相隔天南海北,我们不必再通过声音来传递思情,高科技的影音通讯手机,将会把我们的虚像投射到另一端,人们彼此之间的距离,将会缩小,再缩小;那些濒危、灭绝的生物,何不尝试人造DNA,将它们培育出来,我们也不必再站到博物馆前,为消失的生灵哀叹、落泪

天外的贵客哦,不寻常的陨星碎片,疑似飞碟的残骸,似乎告诉我们你们的脚步在渐渐临近。你们想告诉人类的是什么?你们想留给我们的又是什么?消失的亚特兰蒂斯,巨石阵的奥秘,麦田里的怪圈,拯救生命的诺亚方舟一切的一切,难道正是你们的杰作?也许你们是永恒,而人类的生命在亘古不变的宇宙中,就是那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尽管如此,我们也要追踪你们的步伐,破解你们的基因,因为,我们都有一颗求知、探索、好胜的心!

缓缓地合上书本,抬头,望着夜空中那一轮明月,不禁想象到张若虚那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颇有哲理的句子,这不正是这本书所昭示的这里吗:个人的生命是短暂即逝的,而人类的存在则是绵延久长的,因之代代无穷已的人生就和年年只相似的明月得以共存。

伴着月光熠熠,墨香更浓了,令人沉思一直以来,人们都在探索着宇宙,在寻找宇宙从何而来,要到何去。一直以来,人们都在追求责人生,在寻问人生是什么,什么是人生。

宇宙,辽无边际,充满神秘,令人向往。日月星辰,银河璀璨,给人的感觉是那样的奥妙,那样的伟大。

日升日落,月缺月圆,我们在人生的奔跑中已渐渐老去,而抬头望望天际,流星划过,永恒的痕迹划落了人的一生。时间的永恒,人生的短暂,让我们感到自身的渺小,我们只不过是这个宇宙里尘空中飞扬的一粒尘埃,注定要飘落,归于宇宙。

宇宙现在这样,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只要一想起宇宙,我们就难以平静。我们是多么地幸运,竟能站在茫茫无边神秘莫测的汪洋的一个小岛上,远眺,然后开始神圣的使命,生活着。

已知的事物是有限的,未知的事物是无穷的。一个人的生命只不过是永恒无限的宇宙里的一束微弱的星光,微不足道。在无边的无知里,他慢慢地消失,永远地消失了。但是,我所探索的对不应该是宇宙,而应该是我的灵魂。假如我拥有一切。我就无所用心;假如我拥有一切,我就失去自己;假如我拥有一切,我也只是神圣宇宙里的一颗陨石而已,为宇宙汪洋所吞没。

以我观物,则物我皆无穷无尽;以物观我,则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执着地追求,为生命的色彩插上翅膀,轻舞飞扬。花开花谢,雁去雁来,笑看风云,超越人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遐飞仙以遨游,报明月而长终。人世己回伤往事?我们既然注定来到世上,注定要离开世界,何不痛痛快快,轰轰烈烈,真真实实地走完今生?

无论我们来自何方,将去何处,只有守护着心灵的宇宙,就穿越浩瀚无垠的宇宙,充实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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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信客读后感400字:信客读后感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作文400字:信客读后感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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