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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格格读后感3000字

买椟还珠读后感(一)

你们听说过买宝珠却只要盒子的人吗?你相信有这样愚蠢的人吗?前几天我们学习的一则成语故事【买椟还珠】中就有这么一个人。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位珠宝商人,他用名贵的有香味的木料雕了一只盒子,又想方设法把盒子装饰得十分美观,然后把珠宝装在里面。有一个郑国人出了高价买了去。他打开盒子,把里面的珠宝还给珠宝商人,只留下盒子。盒子做得太好了,那个郑国人只看中了盒子,不晓得珠宝比盒子贵许多倍。

玖了这个故事,我懂了我们不要只看外表,还要看他内在的本质,不要取舍不当。

玖完故事,我就想起我自己。记得在读小学二年级上册的时候,星期天,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去玩,一路上弟弟见啥要啥。突然,我看见一家商店有巧克力卖,那巧克力的盒子做得相当一精一美,看得我的心里也有点发一痒,我一动不动地看着那个巧克力盒子,舅舅看我那恋恋不舍的眼神,就给我买了那盒巧克力。我赶紧把里面美味的巧克力给弟弟吃,自己只留下盒子。妹妹在一旁却说:盒子根本一文不值,巧克力比盒子贵,姐姐太笨了!这就是我的经历,这就是我一生最有趣的经历,现在想起都还有点幼稚可笑。

买椟还珠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这是一篇即讽刺人又幽默的成语故事。

故事讲述了有一位珠宝商人准备去郑国卖珠宝,于是他花钱买了名贵的木材,把它们做成木匣子,并将珠宝装进木匣子。一切准备就绪后,他就出发去郑国卖珠宝。由于木匣子很华丽,让很多人花钱抢着买珠宝,其中有一个人花钱买了一盒,当他打开珠宝盒时,发现里面有许多珠宝,就把珠宝全部还给了商人。盒子做得太好了!那个郑国人自言自语着,却不知道珠宝比盒子贵几十倍。

这个成语是用来讽刺那些不明事理的人,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比喻人舍本逐末、取舍失当,竟不知珠宝的价格是木匣子的几十倍,真是捡了芝麻,丢一了西瓜。

有的家长总把金钱放在学习上,周末让孩子报了许多学习班,没有一点空闲的时间,累得孩子疲惫不堪,心思也不在学习上。不应该只看外表,要看内心,如果一个人打扮得漂漂亮亮,内心却很坏,那他一定也不是一个好人。21世纪的今天,却有很多人只注重自己的外表,对自己的内在涵养缺少修炼。有些同学非常在乎自己的外在美,却不在乎自己一手歪歪扭扭的钢笔字。有些同学随时用手掸掸身上的灰尘,却对一句简易的歇后语束手无策

玖了【买椟还珠】这则寓言,我们为郑国人的愚蠢而感到可笑。同时也警示了我们:不能只看外表,而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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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黄裳还珠》有感,黄裳还珠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读过《黄裳还珠》这个故事吗?这个故属主要写了宋朝一个叫黄裳的诚实神童。 一次,父亲派他到城里办事。天黑后,黄裳就在一家小客栈住下来。正准备睡觉,突然发现床底硬梆梆,掀开一看,原来是一布袋珍珠。你们一定认为:哈,黄裳这下可发财了,一辈子既不愁吃也不愁穿,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富翁了。出乎你们的意料,黄裳并没有私吞,而是在客栈留言簿上清清楚楚地写上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没过几天,失主果然来了,经过当堂对证,珍珠终于完好无损的回到主人手中。可黄裳却不计报酬,失主送他的珍珠他一刻也没收。这个故事赞扬了黄裳诚实可信,对别人却一无所求的高尚品质。读了这则故事,我不禁想起自己经历过的一件事。

记得有一次,我的眼镜布掉了,想去再要一张,又没有这个勇气,只好尽量不让眼镜布的影子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一次偶然的发现使我喜不自胜。那天我正在打扫卫生,忽然被一个东西吸引住了。拿起来一看,啊,原来是一块精致的眼镜布!我用它擦了擦早已模糊的眼镜,眼前又是一片光明!我爱不释手的注视着它,简直到了欣喜若狂的地步。第二天,我刚来到班上,a同学就焦急不安的问我:你看见我的眼镜布了吗?听了a同学的话,我胆战心惊,生怕她知道了。这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恶魔说:不予理睬,你不说谁也不知道,况且,这是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天使说: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以小失大,拣了芝麻丢西瓜,得了眼镜布丢了诚信!我听了天使的话,毫不犹豫地把眼镜布还给了a同学,并把经过详细地告诉了她。听着同学们对我诚实的赞叹,我自豪的笑了,比拥有眼镜布还要高兴百倍,千倍甚至万倍。

读了《黄裳还珠》这则故事,我掩卷沉思:诚实是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一个人心中装着诚实,便是载着生命中的珍珠,诚实比珍珠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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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是一罐糖, 我把它偷偷吃掉了。 眼神触及这一行字时,冬日的阳光正慵懒地斜照入窗,心的某一处被触动了。过去多么亲近而又遥远的字眼,让人想起那可爱的小童年,被贮藏在心底的美妙烂漫纷涌而来。儿时那清澈如水的眸子,那温软馨香的双颊,那醉人的软语呢喃,那可人的嬉笑打闹,都轻轻柔柔的从记忆的山谷中滑过。满怀虔诚,双手而掬,指间透明的是那单纯明朗的心境,莫名地多出一丝丝 惆怅与失落。 也曾拽着妈妈的衣襟爱娇地哭闹; 也曾捧着红领巾小小的骄傲; 也曾翩翩起舞自我陶醉; 也曾为着小洋娃娃痴痴恋想 . 《小时候》里,桑格格以孩童的心境,娓娓道来。 世界上没有比我更漂亮的娃娃了,白雪公主不算,她是童话里的人,假的是小女生的爱美和自豪; 世界的尽头一定是堵墙是漫无边际而又大胆的幻想; 疑是银河落九天,从银河上面落到下面一共需要九天的时间是另人忍俊不禁的儿童的视角。 看似漫不经心的叙述,却透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心,童真,原来是最美的。捧着《小时侯》,再拾起那份单纯,心便轻灵飞扬,快乐一如儿时的简单。然而,在节奏纷繁的社会中,是什么带走了那份童真?长大的过程恰如走进一片丛林,心是那么容易失去方向,能有几时的宁静去洗涤灵魂,去找回从前?看着镜子中长大的自己,不禁迷惑,我的小童年,你去了哪里?只愿在复杂中留一分纯真,在浮躁中寻一分淡定,在偶尔闲暇之时还能从生活中寻找到点滴童年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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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宗白华一生着述不多,虽与朱光潜先生是同时代的人,年纪相仿,但是他却不像朱光潜一样着述甚多,宗先生极少写作,《美学散步》是先生生前唯一一部美学着作。这部着作教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如何理解欣赏美及怎样建立审美态度。美学散步顾名思义,我们应当怀着一种轻松愉悦像散步一样徜徉肆恣,有感即发。我们可以一边散步一边享受宗先生在这部书里给我们搭建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

1 用美产生的影响来表现美本身

宗先生翻译莱辛的《拉奥孔》里有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凡是荷马不能按照着各部分来描绘的,他让我们在它的影响里来认识。诗人呀,画出那美所激起的满意、倾倒、爱、喜悦,你就把美自身画出来了。举个例子,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为起因,当海伦到特洛伊人民的长老集会面前,那些尊贵的长老们瞥见她时,一个对一个耳边说:怪不得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为了这个女人这么久忍受苦难呢,她看来活像一个青春永驻的女神。还有什么能给我们一个比这个更生动的美的概念,当这些冷静的长老们也承认她的美是值得这一场流了许多血,洒了那么多泪的战争呢?所以,有时候通过美周围的人事物衬托出来的美以及美自身给周围人事物产生的影响比直接描述美更有渲染力和表现力。

2 诗和画的辩证关系

书中在《诗和画的分界》一章中提到:诗和画各有它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局限着它的表现力和表现范围,不能相代,也不必相代。但各自又可以把对方尽量吸进自己的艺术形式里来。诗和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的艺术意境。诗写的好自然而然就在我们心里描绘出一幅画,而一副好的画也是充满了诗意。

2.1 诗中有画的艺术意境

在我国古代抒情诗里有不少是纯粹的写景,描绘一个客观世界,不写出主题的行动,甚至于不直接说出主观的情感但却充满了诗的气氛和情调,如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初日》:初日净金闺,先照床前暖。斜光入罗幕,稍稍亲丝管。云发不能梳。杨花更吹满。这诗里的境界很像一幅近代印象派大师的画,诗里并没有直接描绘这金闺少女,然而一切的美是归于这看不见的少女的,这是多么艳丽的一幅油画啊,在一个晨光射入的香闺,日光在这幅画里是活跃的主角,它从窗门跳进来,跑到闺女的床前接着穿进了罗帐,轻轻抚摸一下榻上的乐器,枕上的如云美发还散开着,杨花随着晨风春日偷进了闺房亲昵的躲上那枕边的美发上。这首诗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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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推选一位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世界文坛上最引起轰动的作家,那么,肯定非英国的萨曼鲁西迪莫属了。

萨曼鲁西迪在文学上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他是当今英国文坛上的领军人物,被誉为后殖民文学的教父。三十余年来,他佳作迭出,共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和三部短篇小说集,还有两部儿童作品及十余部非小说作品,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引起了文坛的重视。他的作品获得过英国以及美、法等国许多重要的文学奖项。是《午夜之子》让他获得了国际声誉,使他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米兰昆德拉和君特格拉斯等世界级文学大师并驾齐驱。这部五百余页的巨作于一九八一年出版后,便好评如潮。《纽约书评》称它是这一代人英语世界出版的最重要的书籍之一。《伦敦书评》认为它是印度对英语小说最新、最出色的贡献。《泰晤士报》有人撰文说自从阅读过《百年孤独》以来,还从来没有其他小说像它这样令人惊叹。它连续获得了布克奖、詹姆斯泰德布莱克纪念奖、英国艺术委员会文学奖和美国的英语国家联合会文学奖。一九九三年,该书又荣获为纪念布克奖设置二十五周年而颁发的大奖--个性布克奖。一九九九年,美国著名的兰登书屋评选出一百部二十世纪最佳英语小说,该书名列其中。二○○八年,该书又荣获为纪念布克奖设置四十周年特设的最佳布克奖。

《午夜之子》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一是因为其题材独特,场面恢宏。它以印度次大陆为背景,资料涉及印巴分治前后的政治动乱、社会变革、宗教纠纷等复杂的现象;鲁西迪以文学的语言再现了这段历史的内涵,透过一个家族的故事和一个人的遭遇折射出这个后殖民的时代。二是作者的想象力丰富,他突破了关于小说形式的传统观念,将现实和虚构、小说和历史糅合在一齐,在现实的社会政治讽刺中,加入了奇特的幻想,把神话、寓言、通俗文化、社会现实和历史事件结合在一齐,小说情节曲折多变,可读性十分强。

鲁西迪在《午夜之子》一书中采用的是印度史诗如《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中讲述故事的传统方式,让主角萨里姆西奈在

走向人生道路终点之前向一个名叫博多的女人讲述自己的家史。书中时间跨度长达六十二年,覆盖的地域包括克什米尔、德里、孟买、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等。这半个多世纪在印度次大陆发生的种种重大政治事件,例如一九一九年四月英军在阿姆利则对手无寸铁的印度人的大屠杀(死伤一千五百余人)、印度独立前的宗教冲突、印巴分治、中印边界冲突、巴基斯坦政变、孟加拉战争、英迪拉甘地的铁腕统治等无不包含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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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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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无意翻开路遥的中篇小说《人生》时,我被开篇引用柳青的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这句饱含哲理的话深深地吸引住了,它促使我继续读下去。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曾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最后还被拍成电影,引起巨大的轰动。这部小说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一波三折的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了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在这部小说中路遥的语言朴实无华,景物描写刻画人心,时不时的对主人公的命运进行点评。整部小说读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物很饱满,景物描写细致,让人进入很快,易引起情感的共鸣,如同亲身经历一般。虽然这部小说在结尾,没有给读者人生的答案,但却引领读者去思考人生的答案。这部小说为我们揭示了人生的不可预知性,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总是曲曲折折充满着各种冒险和挑战,唯有始终积极向上方能免受命运摧残。小说中高加林的形象激励着千千万万迷茫的青年,当年马云踩三轮车的时候看了《人生》,意识到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总会有机会,于是奋而创业,成就了亿万富翁。

小说中,路遥为我们刻画的这个心高气傲,性格倔强的年轻人高加林,他是那个时代优秀青年的代表,渴望凭借个人能力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身份。可是,他的民办教师资格被人顶替,经过苦苦煎熬和等待好不容易被调动到县城当上了干部。此时的他感到农村的恋人刘巧珍已经配不上自己,于是转投县城播音员黄亚萍的怀抱,最后却因为感情上的纠葛被人告发了走后门的秘密,最终被退回了农村,而此时一心爱他的刘巧珍早已嫁给了老实本分的马拴,再也没有人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评价主人公高加林呢?正如小说中描述的,人生的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可以说,初恋是美丽的,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小说中这样写到,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做法表达了她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之时。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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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后感3000字

老舍是旗人。

一度风光不再的旗人,在世事变迁中颠沛流离。于是那个盛世王朝消失了,消失得就像他们的一个梦。

从前读,不懂他语言里的韵味。那时只喜欢情节跌沓起伏的一浪一漫主义小说,而且往往还是长篇的;喜欢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情诗和早期左翼作家充满斗志慷慨激昂的希望。然后我突然很担心我老了。我开始喜欢看散文无论是记事的,记景的,怀念旧时小吃的,看见院子前一棵树大发感慨的所以我突然开始喜欢上有北京味的文字。有幽默,有自嘲,有不甘心,有时看了让人哭笑不得。

老舍出身贫寒,而作家习惯从自己熟悉的事物入手。于是上世纪初北京穷苦人家的故事在他的笔下一一展开。那是一个为了饥饿使母女都变成娼妇的年代,是一个父子都为了下一顿饭奔波的年代,是一个巡警谁都不敢惹遭遇兵变发现民众都是恶魔的年代。王利发最终吊死在了父亲留下的老字号茶馆里,莫非这正是一个逝去的时代最后的抗争?

政治教科书上告诉我们,并非时间先后就可以判断事物的新旧。新旧取决于大势,而新事物也不一定强大。总之一句话,被赶走了的就是旧事物,成王了的便是新事物。我们谁也无权判断,得等人家打赢了以后来编历史书,才能告诉你我们的王朝我们的时代有多么的伟大,是手心的花朵地平线上的朝陽灵魂的高歌。

直到这回,我才真正读懂了他作为文学家或者说是人民文学家的魅力。语言在他的笔下生活鲜动而不流于粗俗,生命又一次成为生命而不是在战乱年代惨死的蝼蚁。而你却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们的命运就是蝼蚁;不由自主地在时代的洪流中冲刷前行,一不小心便消亡不见。时代是英雄的时代,生活却是人民的生活。

他是个真正通晓了汉语的魅力和生活的魅力的人。

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有。她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一杀。他的一尸一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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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3000字

文/吉华明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一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一精一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一精一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一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一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一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一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一精一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一性一,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一爱一慕。但她却盲目的一爱一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一性一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一陰一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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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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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格格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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