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狼妻读后感400字 > 导航 > 《狼妻》读后感

狼妻读后感400字

《狼妻》读后感。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狼妻》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个月妈妈给我买了六本书,作者都是沈石溪,在这六本书当中,最感人的就是《狼妻》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六九年出生于上海,是一个专门写动物小说的业余作家。

《狼妻》就是他的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共收了有关狼的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名字就叫《狼妻》,它讲了一个猎人打死了一只公狼,住在他家的动物研究员看见了狼皮,就把它缝起来,自己钻进去,装成了那只公狼的样子,混进狼巢,想借机研究狼的生活习性。他骗过了母狼,并对已经怀孕的母狼百般照顾。但人终究是人,母狼还是发现了这只公狼是人假扮的,便向他发起了进攻。但在千钧一发之际,母狼似乎念起了旧情,放过了这只对她并没有恶意的假公狼。而且,母狼后来还在一次狼群要来袭击假公狼时,巧妙地救了他一命,使研究员能安全返回。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心想原来狼也懂得报恩,照这个样子看来,狼虽然是冷血动物,可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感情的呀!

后面的三个故事,分别讲了狼的母爱、父爱和狼夫妻之间的彼此信任与关爱,都非常令人感动。尤其是那个《狼狈》的故事,猎人以为那是一对狼狈为奸的狼狈,放出了一群猎狗去追杀它们。那狼为了救狈,几次三番放弃了独自逃生的机会,背着狈拼命突围。最后,那只狼本已突出重围,回头却发现狈已被猎狗团团围住,浑身是伤,快要死了。它不忍心抛下狈,又杀回狗群,想去救狈,但它最终和狈一起死了。这时,猎人们才发现,那只一直被公狼驮在背上的,其实不是狈,而是它的狼妻,只是它的狼妻的两只前脚以前就断了。

从这几个感人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连狼都那样有感情,何况我们人类呢?平时我们一定要多关心妈妈,爸爸,他们工作辛苦,需要我们的关心。我们还要尊敬爷爷和奶奶,他们照顾着我们,让我们吃得好,睡得好,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们要懂得感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F132.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与妻书读后感


与妻书读后感(一)

十多年前,在高中课堂上学习林觉民【与妻书】时,虽然自己尚是不谙世事风情、懵懂初开的少年,不能完全读懂其中的缱绻与决绝、矛盾与苦痛,但那种感动却是源自心底,有着撕心裂肺般的痛楚、悲怆。十多年来,这篇文章一直深深铭记在我的心头,和韩愈的【祭十二郎文】、袁枚的【祭妹文】一起被我视为最至情至一性一、令人柔肠百折的悲文,每有触及,便不胜感慨,悲从心起,为作者悲,为他心一爱一的妻子悲,为他们忠贞一爱一情所遭遇的不幸与无奈悲。今年4月27日是广州起义九十年纪念日,在这个日子,我不禁又想起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想起林觉民和他的【与妻书】。

尽管林觉民和妻子陈意映是奉父命结婚,先结婚后恋一爱一,但两人感情非常深厚,【与妻书】便是最好的证明。林觉民在广州英勇就义后,消息传到家中,陈意映悲痛欲绝,曾萌生自一杀念头,欲跟随林觉民而去。后经林觉民双亲跪下求她念在孩子尚年幼,需要母亲照料,她才放弃自一杀念头。但过了一年多,终因思念林觉民过度,终日郁郁寡欢而病死,在他们令人断肠的故事中又添了一份辛酸。

【与妻书】是林觉民在1911年广州起义的前三天4月24日晚写给陈意映的。当时,他从广州来到香港,迎接从日本归来参加起义的同志,住在临江边的一幢小楼上。夜阑人静时,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而轰轰烈烈、生死难卜的起义以及自己的龙钟老父、弱妻稚子,他思绪翻涌,不能自已,彻夜疾书,分别写下了给父亲和妻子的诀别书,天亮后交给一位朋友,说:我死,幸为转达。写【与妻书】时,林觉民满怀悲壮,已下定慷慨赴死的决心,义无反顾,在信的第一句,他就毅然决然地告诉妻子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一陰一间一鬼。写信时,他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滋味无以言表。为助天下人一爱一其所一爱一、为天下人谋永福,他置生死于度外,抛却与一爱一妻的儿女情长而勇于就死,大义凛然、无所畏惧地积极投身到推翻清政一府黑暗腐朽统治的武装起义中。

在那样一个即将面对生死诀别的时刻,林觉民在写给一爱一妻的诀别书中,不可能再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可能抒发什么豪言壮语,整封书信从头至尾娓娓倾诉的就是他以天下人为念、不惜抛却儿女情长、置生死于度外、舍身参加革命的坚决与执着,以及他对一爱一妻的留恋与不舍。眼看就要踏上凶险之路,和自己的亲人永别,再坚强的人也难免心碎肠折。林觉民也同样是肉一身凡胎,有着七情六欲、儿女情长,面对即将到来的生离死别、与一爱一妻娇子的永别,任他铁石心肠,也不可能不伤悲,不泪涌双眼?但他毕竟是胸怀大志、以天下人为念的革命者,面对生离死别虽然伤悲,却悲而不戚、悲而不哀,没有小男小女们那般悲悲切切、哭哭啼啼,而是满怀悲壮、大义凛然,表现了一个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追求正义与真理,舍身取义的高尚情一操一和宽广胸怀,令人肃然起敬。

【与妻书】惟其感人,就在于它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一绵悱恻而又充满激一情,充满凛然正气,为国捐躯的激一情与对一爱一妻的深情两相交一融、相互辉映,叫人断肠落泪,而又撼人魂魄、令人感奋。虽然已时隔九十年,但文章的魅力依然,作者对一爱一妻的那份真情、那种以天下人为念、舍生取义的革命者的气度风范,依然令人动容,而且将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与妻书读后感(二)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一爱一。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一爱一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一爱一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一爱一,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一爱一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一爱一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一爱一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一爱一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一爱一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一爱一妻,而一爱一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一爱一,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一爱一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一爱一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一爱一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一爱一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一爱一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一爱一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一陰一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一爱一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一爱一的驱使下理一性一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一爱一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一爱一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成一人,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一爱一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一爱一汝,即此一爱一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一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一爱一她太深,也正因为一爱一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一爱一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一爱一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一爱一是小一爱一,作者不仅一爱一妻子,更一爱一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一爱一,而这种最高境界的一爱一是源于对一爱一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一爱一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一爱一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扞卫。但是想到一爱一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一爱一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

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一爱一的真谛。所有伟大的一爱一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扞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扞卫一爱一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一爱一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一爱一妻指花誓月,和一爱一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成一人,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一爱一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一爱一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一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平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与妻书读后感(三)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一爱一情,体会一爱一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玖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一爱一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一爱一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一奸一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一一奶一,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狼》读后感


西顿的动物小说有很多本,这段时间我读的是他写的《狼》。这篇小说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宾果》《春田狐》《狼王洛波》和《破耳兔的一家》,内容生动有趣,让我爱不释手,且受到很大的启发。
宾果是主人的一只看家狗,它非常忠诚,总会帮助主人解脱困境,理解主人的心思;在主人遇到危险时,帮助主人拿来脱险的工具。即便是到最后,它虽中了毒,但还是坚强地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狐狸妈妈维克森在失去丈夫和三个孩子的情况下,靠自己的力量,想方设法要让自己的孩子得到自由。她每次都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到孩子身边,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用牙齿啃咬着拴住小狐狸的那条无情的铁链。
狼王洛波也是在自己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不顾及自身的安危。它在得知妻子布兰克死去后极度伤心,自己的狡猾和智慧再也发挥不出来,最后被捕狼机捉住了。
破耳兔的妈妈莫利也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她总是时刻教育和严格要求孩子,把自己全部的智慧和本领教给小兔,让小兔学会怎样逃生,怎样生存,而把所有的危险留给了自己。
在自然界中的各种动物,有些像狼一样危害着我们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类会想方设法地去捕杀它们,但它们其实也是有感情的。许多动物妈妈跟莫利一样,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从书中这几种动物身上,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它们的爱心,为了所爱,宁愿牺牲自己;对可能遇到的失败,它们仍然顽强地面对着,因为它们坚信:成功就在眼前!
从这几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我们的妈妈平时默默无闻、尽心尽力地呵护着我们,我们要爱护母亲,就像母亲爱我们一样。同时对我们周围的朋友,我们也要用心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中国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一)

经济学名家郎咸平在杨澜访谈节目中,谈到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历史人物,不是经济学家,而是林觉民和他的【与妻诀别书】,我一直认为郎教授是个有责任、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原来根源在此。

再读一遍【与妻诀别书】,不能读完已经不能自已,泪如雨下,林觉民写此文时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书竟,而欲搁笔。林觉民真伟丈夫也,侠骨柔肠担道义,忧国忧民勇赴死。

玖此书时,我第一次产生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我为中国人有林觉民这样的大丈夫而自豪。中国的近代史是一部悲惨史、屈辱史,国家不幸、民族不幸、个人不幸,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一奸一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幸有林觉民们,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林觉民们,慨当以慷,何以解国难,唯有勇于就死,率一性一就死,百死而不辞,林觉民们的前仆后继谱就了另一部中国近代史,那是一部觉醒史、抗争史、不屈史、充满荣耀的民族证明史。

行文至此回到现在,如今的中国已然毅力于东方,谁也不能否认中国已成为一个世界强国,各个领域的话语权在与日俱增,中国社会到处充满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不再会有林觉民与其妻诀别的遗憾,有情者可以终成眷属,在此我衷心的谢谢林觉民和他的妻子,您的奋争和您妻子的奉献,换回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换回了中华民族的独立、自强和尊严。但我也要如实的告诉你,作为宏观的中国在一步步前进,微观的中国还像一一团一乱麻。

虽然现在不是遍地腥云,满街狼犬,但不一良政客、不法商人,弄权于朝,横行于市,逐权逐利,枉顾人民的利益,侵吞人民的血汗,换着变了色的顶戴,攒取着发了臭的资本。呜呼哀哉,多么希望有一种方法能把您的一精一神留住,这是宝贵的民族财富。您说过希望您的儿子能以父志为志,您很放心的说,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我多么得希望我们的国人都是能传承您一精一神的同志啊。我们的官员、我们的商人、我们的科学家、我们的知识分子、我们的文艺工作者,我们的工人、我们的农民、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后代,一起读【与妻诀别书】,一起感悟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有道义的中国人为了他的国家为了他的民族为了他的同胞所牺牲的一精一神吧。也许这样,在我们的工作学习中才能少一份浮躁,多一份责任;少一分利,多一份义。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二)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一爱一。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一爱一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一爱一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一爱一,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一爱一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一爱一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一爱一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一爱一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一爱一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一爱一妻,而一爱一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一爱一,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一爱一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一爱一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一爱一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一爱一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一爱一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一爱一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一陰一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一爱一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一爱一的驱使下理一性一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一爱一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一爱一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成一人,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一爱一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一爱一汝,即此一爱一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

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一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一爱一她太深,也正因为一爱一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一爱一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一爱一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一爱一是小一爱一,作者不仅一爱一妻子,更一爱一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一爱一,而这种最高境界的一爱一是源于对一爱一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一爱一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一爱一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扞卫。但是想到一爱一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一爱一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一爱一的真谛。所有伟大的一爱一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扞卫。

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扞卫一爱一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一爱一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一爱一妻指花誓月,和一爱一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成一人,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一爱一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一爱一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一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平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三)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一爱一情,体会一爱一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玖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一爱一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一爱一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一奸一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一一奶一,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长篇小说《神妻》读后感



读白玉芳的长篇小说《神妻》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靺鞨,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14年,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尼玛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久远古老的萨满神话等许多文化元素来展现满族萨满文化的精粹,使作品在充满民俗气息中,洋溢着独特的浪漫色彩。如神圣庄严的秋祭、生死在天的斗兽、古老神秘的卜骨、圣洁庄严的雪祭、神圣热烈的火祭等等,这些民俗场景的描写,编织在曲折多难的情仇情节中,刻画出一些颇具个性的人物,如虎尔哈部酋长穆克什喀的好色狠毒刚愎自用,瑷珲女罕的残忍霸道颐指气使,奴隶富察的雄强矫健英俊倜傥,女奴芍丹的美艳夺目忠贞不渝,茑萝格格的一往情深我行我素,丑奴年尼雅的貌丑心善忍辱负重,小纳汉泰的情深似海疾恶如仇,舒穆禄的朴实坦诚无畏无惧,小芍丹的国色天香胸怀大义,使这部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采。

正是通过白玉芳对这些已经失去,或正在逐渐失去的民俗的记忆和书写,《神妻》浓墨重彩地讲述了一个跌宕悲婉的爱情故事,通过早期先民各部落之间的纷争与联合,演绎出满族部落几千年前创业与繁衍的坎坷历史,让我们在许多戏说清代的历史剧和文学作品里,看到了满族历史文化一个新鲜的亮点。

《荒原狼》读后感


《荒原狼》读后感:老男人都有一颗旧灵魂

文/韩浩月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席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白狼读后感


白狼读后感

白狼读后感(1):

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白狼读后感(2):

《白狼》读后感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摘自copyright8转载请保留此来源,谢谢。

我想到了自己,内心时常洋溢着幸福。

假期,妈妈手术刚做完一个多月,精神稍微好一点了,就很早的帮我出去买早饭。往往是她买菜回来,我还沉醉在梦乡。妈妈很喜爱看《快乐生活一点通》这个节目,经常从里面学习烧菜的方法,让我有更好的胃口吃饭。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我感受到了温暖。

白狼还十分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习。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白狼读后感(3):

《白狼》读后感1000字2024

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必须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必须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必须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一样,作者透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一样的明白,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明白,甚至出现同情。正因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状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此刻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的眼中也是一个笑柄呀。我认为人类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白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动物世界那种现代人类所丧失了的纯真的感情,更让我看到了白牙为生存而自强不息,发奋奋斗的精神。它从不害怕一切困难,它敢于冒险,它的心如此纯真没有一点杂质。而又看看我们人类自己,这个地球上的高级物种,我们此刻还有多少人持续了这样的品性呢?

白狼读后感(4):

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白狼读后感(5):

读《白狼》有感

这天,我看的一本书中有一篇故事叫《白狼》,讲的是:一只小狼被人抓住,他们的目的是让母狼来自投罗网。果然,母狼开始了拯救小狼崽的计划。一次,当一块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去救小狼,但乌云瞬间散去,母狼失败了。之后,母狼在石灰里蹭了蹭,变成了一只大白狗,它跑到绑着狼崽的木桩,把狼崽救了回来。看到那里,大家都觉得这只母狼是既勇敢又绝顶聪明的吧,它经过乔装打扮,蒙过了所有人的眼睛,用深深的母爱救回了狼崽。

看了这篇故事,我不禁被这只白狼的聪明和勇敢所震撼。危急时刻,一只狼能够用它的智慧,去解决困难,就算为此送了性命也在所不惜,正因它要拯救的是自己的孩子。这让我想起去年冬天我发高烧,妈妈整夜地陪着我,不停地用冷水毛巾给我敷额头,一刻也没有睡,可她第二天还要去上班。

怪不得人们说世上最伟大的一种爱叫母爱,我们都要敬重自己的母亲。

白狼读后感(6):

《白狼》读后感

一处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时刻后,有猎人断定,附近出现了狼。于是一支有经验的捕猎队准备进山围剿寨子附近的狼。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猎人们领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刚刚学会蹒跚行走。但不见母狼的踪影,也许是外出觅食了吧。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寨子的村长忿忿地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小狼崽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了村长: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样办?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上,会带着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样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带回寨子去,当作人质,不愁母狼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小狼崽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顾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两百来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进入开阔地。

当第三天下半夜换班时,交班的村长说:在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小狼崽的木桩。就在它快接近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照亮,村长和另一位猎人在慌乱中开枪,可没能射中,但母狼被枪声镇住了,逃回了树林。并强调说,那是一匹毛色灰黑的母狼,双眼像绿莹莹的灯笼。

木桩边,小狼崽断断续续地无力哀叫。几天来,小狼崽瘦的皮包骨头,可能熬但是今夜了。

很久很久后,启明星升了起来,但母狼还没有来。

看来,狡猾的母狼知道这有埋伏,不会来咬钩了波农丁边说还边着打哈欠。

正说着,只听见石灰窑下方一阵响,波农丁立刻把枪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扣着扳机。

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月光下,波农丁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白得十分醒目。

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哪家的狗,半夜三更跑出来捣乱!

白狗在波农丁和另一位猎人的眼皮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去,去!滚开,别过去!另一位猎人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一眼,仍小跑过去。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波农丁顿时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想把这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猎人,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看见一只狗都会害怕,便将涌到舌尖的话又咽进肚去。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在忙乎,它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见它在干什么,但小狼崽却个性地停止了哀叫。

莫不是大白狗把狼崽给咬死了?波农丁搁下抢,走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

另一位猎人头皮发麻,端枪瞄准。可波农丁也在他的攻击范围内,他总不能连人带狼一齐送往西天吧。猎人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开了,那母狼已经咬断麻绳,叼着小狼崽飞也似的逃进了树林。

明明是只黑狼,怎样突然间变的一身白了呢?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猎人和波农丁拧亮手电筒,发现木桩前的草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石灰。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石灰,乔装改扮,装成一条狗,蒙骗了猎人的眼睛,救出了自己的孩子。这真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的母狼。在一个角度无法解决的话,那换个方向,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就会发现解决它的办法。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