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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哲学的诞生读后感

《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是尼采的早期著作,约成稿于1873年,其思想一脉相承于《悲剧的诞生》。

本书并没有像通常的哲学史那样,对那些著名的哲学家做概览式的叙述;而只是择取其中最有个性的,最能彰显那个哲学家思想的言论。正像尼采本人在序言中所说,用三件轶事可以勾画一个人的形象;我试着从每个体系中提取三件轶事而舍弃其余的。[1]而这样的写作手法便剔除了平庸而又冗长的历史性论述,从而在叙述事实之外还能够实现对其的超越。类似的哲学史写法,在黑格尔那本著名的《哲学史讲演录》中也有体现,只不过黑格尔是将前人的哲学概念统统纳入到自己的逻辑学体系之内;而尼采则是借前苏格拉底的古希腊群哲来论述悲剧时代,或悲剧主义这一形而上学体系。

一、万物归一

读到任何一本关于古希腊哲学的著作,或许都会从泰勒斯讲起,而当我们读到万物起源于水这样的命题时,我们会大失所望。因为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命题无趣极了,而且及其荒谬。但在尼采看来,能够说出这样的命题,就已经表明希腊哲学已经出现了一切是一这样的直观,而且这样的直观不是在一种譬喻的形式下说出的,而是一种概念式的把握。这种把握已经超越了汲汲于事实的科学假设和历史研究,而是在一种魔术般的并且是极具信心的直觉中越过了物理认识的低水准,从而产生了一切是一这样的观点。

在尼采的前期思想中,与悲剧主义相对的是理性主义。尼采认为这种理性主义兴盛于欧里庇得斯的戏剧和苏格拉底的哲学。这二者都遗弃了酒神精神,而代之以辩证法和科学,以及理性。而自此之后人们再也不能够体会到那种隐蔽在世界之后的痛苦之根基,以及在抗拒那种原始野性时,发展出来的顽固、严厉的个体化原理,亦即日神精神。在日神和酒神这两种精神不断对立斗争而发展出的艺术已经被充满乐观主义的求知精神所取代。当泰勒斯说一切是水的时候,人类就突破了单门科学的蠕虫式的触摸和爬行,以直觉洞悉了事物的最终答案,并且借助这种直觉克服了较低认识水平的一般限制。哲学家试图倾听世界交响乐在自己心中的回响,然后以概念的形式把它投放出来。[2]

二、审美与游戏

当一个乐观的理性主义求知者在格物致知时,他们隐含的信念就是这个世界都是被规定好的,是有限的,因而是可以穷尽的。但是他们却忘记了伟大的赫拉克利特所提出的不确定之悲观哲学。

人不可能同时踏入同一条河流,这其中包含着深刻的流变精神。人们总是企图让认识严丝合缝地符合对象,却没想到实体亦即主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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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处女作,书中的观点是:人生真正的悲剧来源于意志的悲剧性,而意志的悲剧正是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这两种本能永无休止的斗争。日神的光辉使万物呈现出美的外观,制造一种幻觉,酒神象征着情绪的放纵,它的一种状态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颠狂状态。   尼采认为,看悲剧时,"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通过个性的毁灭,我们反而感觉到世界生命意志的丰盈和不可毁灭,于是生出快感。现实的苦难化作了审美的快乐,人生的悲剧化作了世界的喜剧,肯定生命,连同它必然包含的痛苦与毁灭,与痛苦相嬉戏,从人生的悲剧性中获得审美快感。这就是酒神精神的要义。   世间怎么会将悲剧定义为悲剧呢?悲剧是什么?悲剧就是指主体遭遇到苦难、毁灭时所表现出来的求生欲望、旺盛的生命力的最后迸发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最大发挥,也就是说所显示出的超常的抗争意识和坚毅的行动意志。像尼采所说的,悲剧的来源是:意志的悲剧性。而意志怎么就具有悲剧性了?   意志是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是人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调节和支配自己行为的心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所谓的理性与感性就一直在大脑中纠结、挣扎、打架。在这个的世界中,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

  人为什么会感到痛苦呢,就是因为“欲”的存在,你的超我我本我想要,而自我本着原则反对,这样的额人生也就不可能幸福美满。尼采认为,只有在美的艺术中,我们才能不关注物与我的厉害关系。而艺术之所以能让我们超越物我厉害关系是因为它是“梦”。我们要忘记生存之痛就要通过“做梦”,把现实梦幻化,将痛苦用快乐的外形遮盖。这也是我 查看全文>>>

最近拜读了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一个问题随之紧紧萦绕于心:试想要是将这部着作按戏剧的分类来把它归类,那么它属于哪一类别?喜剧、悲剧、正剧,抑或是闹剧?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一段时间。或许巴尔扎克将它放入《人间喜剧》中有他自己的意图吧,但我却认为《欧也妮?葛朗台》应归入悲剧。一部欧也妮的悲剧,甚至当时社会的悲剧。

欧也妮出生于古老的索漠城,父亲葛朗台是城中的首富一个贪婪、吝啬的老箍桶匠。或许大多数人以为欧也妮在富裕的家庭环境中肯定会幸福成长,然而幸运总是爱捉弄人,她与母亲在破屋的窗台下渡过了二十多个春秋。饮食、生活用具等等都要经过葛朗台亲手处理调配,直到他那抠门的病态心理得到满足,甚至家中连一根白蜡烛都不许使用。

惶恐。受惊。担心。欧也妮与母亲在这种恐惧下捱过了一个又一个年头。不可相信吧,但这种修道院般的囚徒般的生活又的的确确发生在这个富家小姐身上。这是何等的矛盾、何种的惨淡啊!

欧也妮的一生都带着浓浓的悲剧化色彩,自然也包括她这纯情少女所幻想期待的婚姻。查理初入欧也妮的视野时,确实让她感受到了短晢幸福,让她在生活沙漠中遇到了滋润的绿洲。她尽心帮助他,爱护他,甚至恳求他收下她所有的积蓄,作为事业开端的资本。接着一个个恶运接蹱而来。先是葛朗台为了那约六千法郎的金币和欧也妮闹翻,并将只提供面包和水把她关在屋里作为报复。然后是母亲不堪虐待日渐憔悴而一命呜呼。这一切的一切对于她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毕竟刀是正处在年少青春的花季少女啊!她那脆弱的心灵将如何承受。最终是她那对金钱抱以狂热之心的父亲的猝死,欧也妮顿时陷入了举目无亲的灰暗生活,而支持她活下去的就是对查理的爱与期待。然而在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注定是个悲剧人物。最终世界冠军赤了侯爵称号抛弃了她,她自己也在神父的劝说下,进入了无爱的婚姻,嫁给了一位仅仅一直觊觎着她万贯家财的有经验的男人。她变穷了,穷得只有大量的金钱而已。这样一场没有毒药、没有短剑、没有流血的资产阶级悲剧结束了。但巴尔扎克描写的这场悲剧比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更残忍更贪婪。世俗之人卑劣地工于心计的谋划和心地纯洁、率真浪漫的女性虚幻理想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巴尔扎克之笔终于如愿地征服了世界,并栩栩如生地描绘出那丑恶时代的浮世图。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做天。我脑子里久久回荡地这句话,终究不肯散去。欧也妮错了吗?难道她错在拥有一个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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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捧着语文书翻看目录时,《大瀑布的葬礼》这个题目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大瀑布的葬礼?大瀑布也要举行葬礼吗?大家一定会问。其实,这里的大瀑布是指在巴西和巴拉圭两国的交界处,一条世界着名的大瀑布dd塞特凯达斯大瀑布。它曾经是世界上流量最大的瀑布,每到汛期,每秒钟有1万立方米的水从这里落下,就是在30公里外也能听见瀑布的巨响。但是后来,由于人们在瀑布上游建起了水电站,加上人为的破坏,使大瀑布的水流量逐年减少,最后,塞特凯达斯大瀑布完全消失了。1986年9月,巴西总统穿上黑色礼服,亲自主持了这个特别为大瀑布举行的葬礼,还号召人们要保护生态平衡,爱护我们的地球。

读完文章,我感到非常震惊,世界上曾经流量最大的重演瀑布居然消失了,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各种大大小小的瀑布、河流也会消失。根据数字显示:水只占地球的百分之三!其实,导致瀑布消失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为的破坏。想到这里,那一个个破坏水资源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人们乱砍滥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洪涝灾害日益严重;有的工厂不注意处理污水,使污水流入河里,河水被严重污染;还有的人洗完东西不关水龙头,任由水哗哗地流走,非常浪费因此,我们要一起行动起来,节约用水,保护好水资源,保护好生态,让我们的地球更美好,让大瀑布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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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故事的开头与结尾有两种形式:以悲剧开头,以喜剧结束,或者以喜剧开始以悲剧结束。而《狼王梦》则反其道而行之,以悲剧开始又以悲剧结束。

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即将分娩,又几天没有捕到猎物,冒险去农户家偷猎一头小鹿又被犬追杀,绝境中生下五只狼崽,一只夭折。这便是悲剧的开始。此后紫岚为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便煞费苦心,进行一系列的酷刑教育,甚至把自己当成儿子攻击的对象来使儿子变得凶残,她认为这样才能使儿子登上狼王的宝座。可不幸的是恶运接二连三的降临在这个家庭。先是把自己用三分之二乳汁养育的大儿子黑子被金雕掳走了。之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蓝魂身上,好不容易使蓝魂具有勇猛的性格,在一次狩猎中蓝魂又被兽夹夹住了两条前腿,为了不让蓝魂成为人类的猎物,紫岚咬死了蓝魂,咬断了蓝魂的前腿,把蓝魂拖走埋了。唯一剩下的希望就是她最看不上的双毛了。以前双毛的懦弱完全是紫岚造成的。开始由于黑子身体强壮,紫岚认为黑子是当狼王的料,先让黑子吃奶,黑子吃饱喝足了才轮得上其它狼崽吃奶,而双毛是受害最深的,心理上受到伤害,身体又发育的不好,不用说成为狼王,就连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狼都不把双毛放在眼里。紫岚在黑子和蓝魂死亡后,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她原来最看不起的双毛身上。要把一个在心理和身体上都不健全的狼,培养成狼王谈何容易。通过紫岚那像对待黑子和蓝魂那样摧残式的教育,使双毛变得凶残起来,而紫岚为了使双毛更具有狼性,把自己当成双毛的敌人,结果被双毛咬折了前腿,成了瘸腿狼。而双毛在与狼王的争斗中,终于改不了懦弱的本性,战败后被群狼所食。

尽管如此,紫岚仍然没有放弃狼王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外孙的身上。可是女儿再也不人她这个母亲了。而她为了外孙不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

可悲呀,可悲。我觉得紫岚对儿女的爱是扭曲的。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让一个狼仔成为狼王,对其它子女置若罔闻,甚至牺牲其它孩子的利益,帮助她器重的人欺负弱者,这可以说是不择手段。我对这样的教育方式不敢苟同。或许这可能是作者所说的丛林法则。我想即使是再凶猛的动物,也会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即使孩子们再无用,作为母亲也会不离不弃。而一心要实现狼王梦的母狼紫岚却背道而驰,最后的下场如此悲惨,可以说是活该!

可以说紫岚对待狼崽的爱不是我们所弘扬的,这不符合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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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诞生》读后感3000字

人类的活动(不论体力或智力的)创造了艺术,艺术来源生活,而那些不朽而光辉,得以长存至今艺术形象,是人类活动在无边的历史长河的淘洗下,脱颖而出的精华。在同一时期,不同地方的人类文明以自己的社会形态、文化风格为原型,创造出了众多特点鲜明的艺术形象。在这些形象当中,堪称经典,为我们所熟知的两位,即本文将要讨论的夸父和普罗米修斯。在讨论他们之前,我必须不厌其烦地补充一点历史背景知识,这样将有助于文章的铺展和读者的理解。所以请耐心地读下去,肯定会有所受益。

如果我们假定,这两位曾经以人的形式,在大地上行走的话,那么他们大致生活在同一个历史阶段公元前第三个千年至第一个千年之间。这个时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即由新石器时代向古代文明时期过渡。

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期,因为灌溉农业、金属冶炼,和牛耕农用动力的产生和推广,古代文明首先在中东破土而出,然后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各地传播。在这一时期,中东出现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东边,黄河流域出现了中华文明的雏形,印度河流域出现了古印度文明;在西边,埃及文明诞生于尼罗河流域,地中海的波涛和美丽的克里特岛是孕育米若斯文明的摇篮。紧接着,在亚欧大陆的古代文明之后的,是中美洲的古老文明。这是一段古代文明焕发活力,欣欣向荣的时期,也是一部反映人类挑战自我,突破自然限制的伟大诗篇。从新旧石器时代的蛮荒中苏醒过来的人类,仿佛是受到文明之火的启示,他们睁开双眼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向强大无边的自然发起挑战。现在看来,人类无疑是赢得了这场战争,他们成功地开辟了一片自然奇迹之外的广阔天地。但是,当时的人类决不会有这样的自信,在他们辛劳而短暂的生命中,一定充满着人生苦短的慨叹。在古代文明的发源地美索不达米亚,频繁而又无规律可循的可怕山洪,与反复无常的气候变化,时时刻刻摧残着那里脆弱的农业生产;而周边游牧民族军队反反复复的侵略、骚扰,又是破坏文明国家国计民生的一大威胁。翻阅苏美尔人的文献,我们看到他们用这样文字来抒写对人生感慨。

只有人,寿命不久长,无论做什么,都如清风一扬。

在可怕的自然力面前,我们的祖先是十分渺小的,但他们心中涌起的欲望又无法让他们在与自然的对抗中妥协,实际的情况是,人类已经没有退路了,在与天地进行的斗争中,他们必须放手一搏,哪怕这是一场必输的战斗。

古人是怎样看待他们与自然力的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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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正本书后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竟是如此的陌生,这般令我琢磨不透或许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穷人和富人之间总是有着千差万别。社会在进步,城市也在进步。但是,繁荣掩盖不住社会制度的矛盾和不公穷人们的生计举步维艰,富人们的生活穷奢极欲;年轻的一代不是寻欢作乐就是纸醉金迷,人们找不到了自己的人生信仰。我想,或许这正是当时美国的悲剧所在吧,不,现在应该是世界的悲剧!无论在哪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明显的地域里,这种悲剧是一定会发生的,只是程度不一罢了。想想现在我们所见到的一些为了名利而不断搞怪,甚至不顾尊严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除了绝望。官二代随意玩弄生命,不顾法律,可他们得到的却是逍遥法外,这或许就是时代的悲哀吧!而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也控诉当时的社会现实,以锐利的锋芒无情地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面,揭示了万千虚假繁荣后所掩饰的深层危机,揭示了美国生活方式对人的普遍的罪恶性腐蚀毒害作用。

正如德莱赛寓意的一样,像克莱德这样的人生悲剧,是所谓美国的文明造就出来的,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就克莱德这些人的温床。太多的风花雪月与纸醉金迷,可以说是令每一个穷人所向往的。他们眼睁睁看着别人挽着美女的手,穿着新款的裘皮大衣从他们身边走过,而自己呢?什么都没有,还得遭受贵族们的白眼和嘲笑。他们的心情是消沉而不甘心的。心中强烈的占有欲,使得他们不惜使出一切手段,哪怕干出违背人类信仰、不道德、有辱门庭的事情。在这样矛盾、不公的社会制度下,还会有几个人真正遵守信仰,相信所做的事上帝都在看呢?每个人都奢望自己可以和有钱人平起平坐。但,偏偏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要有这样的社会,这样黑暗的制度存在,就不可能杜绝罪恶的发生。像克莱德这样的人生悲剧,一定不会就此停止。

写到此我不得不去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这一切一切繁华美丽的表面下又掩藏这哪些,或许揭去这华立的外表之后我们又看到了美国的悲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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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随即被关上了,把他所有的朋友,所有的亲人,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全都关在外面了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既像在批判主人公的丑行,又像在暗示这社会的腐败。

终于因为杀人而被推上了电椅的克莱德,现在是否在忏悔。 其实,一切的一切我们都不能怨他,只能怨美国当时的局势,终于造就了这条卑贱的生命。也许,是因为穷怕了,苦怕了,被欺辱够了,所以不想再回去。也许是因为上流社会,所以才导致了他的堕落。

时局是不允许公平存在的,以前也是,现在也是,永远都不可能,只因为有了三六九等这条无理取闹的等级制度。富人花天酒地,肆意挥霍着钱财,那些有钱人后代的小傻瓜每天举办着宴会,醉生梦死。穷人,奔波了一辈子,都没有可以避寒的冬衣。

克莱德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在了一个信仰耶稣的家庭里。可是上帝又给他们带来了什么,正如克莱德在结尾的时候在心中问自己:真的有上帝吗?

小时候他撒着谎,怕母亲跟自己要钱,每天只知道上街说教的父母,根本就不给他学习,甚至根本没有想起来。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养活自己的工作,并有了稳定的收入,而私奔被抛弃而回来的姐姐因为有孩子,又不得不花钱。

他喜欢编造谎言,在撞死了一个小孩之后,在被女人耍弄之后,他逃到了叔父所在的城市,并且通过叔父,在叔父的工厂里找到了工作,又因为叔父的提拔,成了打印间的负责人。从这里起,终于成了一切灾祸的源头,因为他在这里见到了罗伯塔。

他因为了吉尔伯特长得一模一样,又因为比吉尔伯特优秀出众,很快得到了桑德拉的垂青,并在她的帮助下,进入了有钱的青年人的社交圈,并且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而罗伯塔怀孕,成了他成功的最大绊脚石,因为他已经准备和桑德拉结婚并且靠其进入上流社会过真正有钱人的生活,可是罗伯塔成了他的包袱,而就在此时,他为了摆脱罗伯塔,在和她旅行的途中,将她推下了水,淹死了她。

可是事情败露了。法官梅森不管证据够不够,为了通过此事升官,竟不管证据充分不充分,直接将其推入了死囚牢,最终年仅23岁的他被送上了电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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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书后,我的思想感情如被狂风肆虐的波浪,在黑暗中不知去处的慌乱逃窜。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的叛逆,懦弱,不仁不义,令我感到痛恨,遗憾;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荷丹丝布里格斯的外实内空令我联系到《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纵然生得好皮囊,腹中原来草莽;他那细心体贴的第二个女朋友罗白黛奥尔登对迂腐的克莱德的深信不疑令我伤感;同样,克莱德对几近完美的第三个女朋友珊杜拉费契莱的盲目而带有目的的追求和维护更是让我感到利用感情的可耻。

故事大意是如此的。15岁漂亮而英俊的克莱德是一家旅馆的侍者,他赚到的薪水和小费让他初偿富人的滋味。他天天和那些狐朋狗友花天酒地。在这样混乱的日子里,他爱上了徒有外表的淘金店女店员荷丹丝,开始对这位女郎大送礼物。后因一场朋友引起的车祸,为躲避事后的追究,克莱德让荷丹丝自求多福后,溜之大吉。他一路到了芝加哥,求自己的叔叔丹尼尔帮忙。在叔叔的豪华府第之中,他初识漂亮的贵族小姐珊杜拉。后来,他到了衣领工厂,管理那里的女工。其间,他虽一直思念着美丽的珊杜拉,却还是对标志温柔的穷苦农夫的女儿罗白黛有了好感。但是,罗白黛一旦到手,他便对她失去了兴趣。在他看来,她只不过是个女工而已,怎配当他克莱德的太太后来,一个意外,珊杜拉爱上了克莱德,在他看来世界的中心就是珊杜拉。

就在此时,罗白黛对克莱德说自己怀孕了,并声称克莱德唯有娶她为妻了。克莱德的脑海中只有这样硬邦邦的想法:罗白黛对他而言,一无所有。而珊杜拉,则应有尽有。于是,他暗下狠心,决定解决掉碍事的罗白黛。虽然,这场谋杀后变成了意外,在法律上克莱德没有罪过,但也许是因为在道义上败坏的缘故,他还是被判了死刑,并最终被送到了电椅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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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任何一部戏中不缺少龙套一样,《三国演义》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龙套。而我要讲的就是一个大龙套,一个悲剧的大龙套凤雏。庞统作为凤雏,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相当短暂而又悲剧的。作为一个谋士,而且是与卧龙齐名的谋士,他并不怎么受人重视,甚至是受人轻视的。最早对庞统的描写是出现在献连环计之前的,当中是这样描述的仪表非俗,这还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在后面他与孙权见面曾这样描述权见其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心中不喜。足以见,前面不是夸他,而是说他长得不一般,还是丑的不一般。他与当时的周瑜,孔明及以后的陆逊相比,更是相形见绌,前三者都是儒将,是帅哥,就你一人长这样,让那些领导看着也着实接受不了。而庞统后来之所以跑荆州来了,那是孙权不喜欢他,踹了出来,还多亏有老好人鲁肃与孔明慧眼识人将他给推荐过来了。同样,作为一个谋士,庞统的一生太过平凡,在天下三分之前,他就登台了一回,就是赤壁之战前的献连环计,让曹军被烧得丢盔弃甲,怎奈那场战役的主角不是他,是周瑜与孔明,他那一点小成就就这么被两人的光环给罩了。而在真正的历史上,庞统也并未干这事,也就是说,他啥也没干,在三足鼎立之前,他就是一个在某个山旮旯里读书的农民。这献计,我想也是罗先生想啊:这凤雏人家怎么说也是与卧龙齐名的啊,这卧龙烧新野,烧樊城,四处纵火,。这凤雏啥也没干是不是太寒颤了。便也让他出来露了把脸。而三分天下后,那就更没他什么事了,根据军师的隆中对是说若跨有荆益啊,如今荆州以下,就是要根据大方针打西蜀了。好,庞统就跟这刘备打西蜀去了,一路上给刘备预预警,开开庆功宴,出出计谋,接着就死在落凤坡上了。那后面就更没他什么事了。这庞统死时36岁,与周瑜死时年纪一样,可他的成就却远不如他,与孔明就更没得比了,活得比他短,功劳比他小,戏份少的可怜,就那么7,8回。所以说,他是一个龙套,一个大大的龙套。然而庞统不单是一个龙套,还是一个悲剧的龙套。前面所提已经是他的不幸了,但若只是个普通的谋士,那也正常,但那我也不会将他搬出来。庞统他其实是有才华的。首先他能与卧龙齐名,便就可见其不会是个绣花枕头。其次,在第五十七回中写道不到半日,将百余日之事,尽皆毕了。这边庞统才将事办完啦,那边张飞吓了一跳说:先生大才,小子失敬,吾当于兄长处极力举荐。首先能将百日之事半日办完,那效率不知高到哪里去了,现在是完全没得比。其次,三顾茅庐时张飞称孔明什么啊?村夫,如今称 查看全文>>>

悲剧哲学的诞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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