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悲剧。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人间悲剧”,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最近拜读了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一个问题随之紧紧萦绕于心:试想要是将这部着作按戏剧的分类来把它归类,那么它属于哪一类别?喜剧、悲剧、正剧,抑或是闹剧?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一段时间。或许巴尔扎克将它放入《人间喜剧》中有他自己的意图吧,但我却认为《欧也妮?葛朗台》应归入悲剧。一部欧也妮的悲剧,甚至当时社会的悲剧。
欧也妮出生于古老的索漠城,父亲葛朗台是城中的首富一个贪婪、吝啬的老箍桶匠。或许大多数人以为欧也妮在富裕的家庭环境中肯定会幸福成长,然而幸运总是爱捉弄人,她与母亲在破屋的窗台下渡过了二十多个春秋。饮食、生活用具等等都要经过葛朗台亲手处理调配,直到他那抠门的病态心理得到满足,甚至家中连一根白蜡烛都不许使用。
惶恐。受惊。担心。欧也妮与母亲在这种恐惧下捱过了一个又一个年头。不可相信吧,但这种修道院般的囚徒般的生活又的的确确发生在这个富家小姐身上。这是何等的矛盾、何种的惨淡啊!
欧也妮的一生都带着浓浓的悲剧化色彩,自然也包括她这纯情少女所幻想期待的婚姻。查理初入欧也妮的视野时,确实让她感受到了短晢幸福,让她在生活沙漠中遇到了滋润的绿洲。她尽心帮助他,爱护他,甚至恳求他收下她所有的积蓄,作为事业开端的资本。接着一个个恶运接蹱而来。先是葛朗台为了那约六千法郎的金币和欧也妮闹翻,并将只提供面包和水把她关在屋里作为报复。然后是母亲不堪虐待日渐憔悴而一命呜呼。这一切的一切对于她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毕竟刀是正处在年少青春的花季少女啊!她那脆弱的心灵将如何承受。最终是她那对金钱抱以狂热之心的父亲的猝死,欧也妮顿时陷入了举目无亲的灰暗生活,而支持她活下去的就是对查理的爱与期待。然而在巴尔扎克笔下,欧也妮注定是个悲剧人物。最终世界冠军赤了侯爵称号抛弃了她,她自己也在神父的劝说下,进入了无爱的婚姻,嫁给了一位仅仅一直觊觎着她万贯家财的有经验的男人。她变穷了,穷得只有大量的金钱而已。这样一场没有毒药、没有短剑、没有流血的资产阶级悲剧结束了。但巴尔扎克描写的这场悲剧比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更残忍更贪婪。世俗之人卑劣地工于心计的谋划和心地纯洁、率真浪漫的女性虚幻理想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巴尔扎克之笔终于如愿地征服了世界,并栩栩如生地描绘出那丑恶时代的浮世图。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做天。我脑子里久久回荡地这句话,终究不肯散去。欧也妮错了吗?难道她错在拥有一个醉心于财产积累且残酷无情的父亲?还是错在处于那个金钱利益祼露于人前的时代?
fwr816.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以悲剧开始又以悲剧结束的《狼王梦》
大凡故事的开头与结尾有两种形式:以悲剧开头,以喜剧结束,或者以喜剧开始以悲剧结束。而《狼王梦》则反其道而行之,以悲剧开始又以悲剧结束。
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即将分娩,又几天没有捕到猎物,冒险去农户家偷猎一头小鹿又被犬追杀,绝境中生下五只狼崽,一只夭折。这便是悲剧的开始。此后紫岚为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便煞费苦心,进行一系列的酷刑教育,甚至把自己当成儿子攻击的对象来使儿子变得凶残,她认为这样才能使儿子登上狼王的宝座。可不幸的是恶运接二连三的降临在这个家庭。先是把自己用三分之二乳汁养育的大儿子黑子被金雕掳走了。之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蓝魂身上,好不容易使蓝魂具有勇猛的性格,在一次狩猎中蓝魂又被兽夹夹住了两条前腿,为了不让蓝魂成为人类的猎物,紫岚咬死了蓝魂,咬断了蓝魂的前腿,把蓝魂拖走埋了。唯一剩下的希望就是她最看不上的双毛了。以前双毛的懦弱完全是紫岚造成的。开始由于黑子身体强壮,紫岚认为黑子是当狼王的料,先让黑子吃奶,黑子吃饱喝足了才轮得上其它狼崽吃奶,而双毛是受害最深的,心理上受到伤害,身体又发育的不好,不用说成为狼王,就连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狼都不把双毛放在眼里。紫岚在黑子和蓝魂死亡后,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她原来最看不起的双毛身上。要把一个在心理和身体上都不健全的狼,培养成狼王谈何容易。通过紫岚那像对待黑子和蓝魂那样摧残式的教育,使双毛变得凶残起来,而紫岚为了使双毛更具有狼性,把自己当成双毛的敌人,结果被双毛咬折了前腿,成了瘸腿狼。而双毛在与狼王的争斗中,终于改不了懦弱的本性,战败后被群狼所食。
尽管如此,紫岚仍然没有放弃狼王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外孙的身上。可是女儿再也不人她这个母亲了。而她为了外孙不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
可悲呀,可悲。我觉得紫岚对儿女的爱是扭曲的。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让一个狼仔成为狼王,对其它子女置若罔闻,甚至牺牲其它孩子的利益,帮助她器重的人欺负弱者,这可以说是不择手段。我对这样的教育方式不敢苟同。或许这可能是作者所说的丛林法则。我想即使是再凶猛的动物,也会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即使孩子们再无用,作为母亲也会不离不弃。而一心要实现狼王梦的母狼紫岚却背道而驰,最后的下场如此悲惨,可以说是活该!
可以说紫岚对待狼崽的爱不是我们所弘扬的,这不符合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
让悲剧不再
当我捧着语文书翻看目录时,《大瀑布的葬礼》这个题目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大瀑布的葬礼?大瀑布也要举行葬礼吗?大家一定会问。其实,这里的大瀑布是指在巴西和巴拉圭两国的交界处,一条世界着名的大瀑布DD塞特凯达斯大瀑布。它曾经是世界上流量最大的瀑布,每到汛期,每秒钟有1万立方米的水从这里落下,就是在30公里外也能听见瀑布的巨响。但是后来,由于人们在瀑布上游建起了水电站,加上人为的破坏,使大瀑布的水流量逐年减少,最后,塞特凯达斯大瀑布完全消失了。1986年9月,巴西总统穿上黑色礼服,亲自主持了这个特别为大瀑布举行的葬礼,还号召人们要保护生态平衡,爱护我们的地球。
读完文章,我感到非常震惊,世界上曾经流量最大的重演瀑布居然消失了,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各种大大小小的瀑布、河流也会消失。根据数字显示:水只占地球的百分之三!其实,导致瀑布消失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为的破坏。想到这里,那一个个破坏水资源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人们乱砍滥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洪涝灾害日益严重;有的工厂不注意处理污水,使污水流入河里,河水被严重污染;还有的人洗完东西不关水龙头,任由水哗哗地流走,非常浪费因此,我们要一起行动起来,节约用水,保护好水资源,保护好生态,让我们的地球更美好,让大瀑布的悲剧不再重演!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1000字(1)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1000字(2)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撼,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读《伟大的悲剧》
读《伟大的悲剧》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900字(1)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是一把火,驱走心中的寒冷。
读《伟大的悲剧》_伟大的悲剧读后感900字(2)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在人间》有感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人间仙桥
水从碧玉环中过,人在苍龙背上行。弯弯水曲细牛毛,条条大路通罗马。画家赞桥是点线面的结合,美的述说艺术的体现;军事家把桥视如战士的生命线战争的导火索。在着江南水乡,人杰地灵之地怎能少去小桥流水的作伴。
无论在旭日初生的霜旦,还是在涓涓细雨的午夜。在那简朴的桥上总能搜索到旅人们的足迹他们洋溢的笑容心中盘算着什么。在这里他们留下了希望挥发了理想。可见而知道桥与人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的家乡遍布着一条条简单而又不失情调的桥。在那昔日里匆匆走过的桥,你何尝细细的品味过,又何尝体会到那桥之美的感受。一桥扣一桥,一溪通一溪。凌虚千尺架飞桥,势控长虹挂碧霄。泰顺廊桥一座一式,座座结构相似而又各具特色。廊桥我只走过一次,但其雄伟其精美历历在目。漆红的,泛黄的,淡青的,每种颜色都为之折服都紧逼你的眼放射出典雅而又柔情的气息。匍匐在山丘之中远望桥中,桥并没有桥墩所撑,其起奥妙在于两旁用无数卵石所砌成的方形石台。不禁的让我们赞叹桥梁技艺的高超。而在桥下则是那涓涓细流,拍打着沿岸的细石传出一阵阵交响曲配上岸边杨柳枝上黄莺的独唱简直是人间难得几回闻。
走进桥身便另有一番风味。桥的两边都有阶梯,一步一个脚印,高度缓缓递增眼前又是一道美景像是走进了水墨仙境络绎不绝。桥柱上都镂空了雕刻着副副图案,各各形神不一连成一排来看给我们展示又是另一副图画,可谓是画中画,美中美。桥的独特之处莫过于那亭中亭屋中屋,亭屋之上更亭屋。桥的左右上下都是有所遮掩,桥中还有供游人歇脚之地,而桥上却又有瓦砾覆盖。似亭非亭是屋非屋,与风雨桥不同的是,在那亭屋之上还有一层小型建筑,大多用来挂置牌匾所用。
桥体所采用的是独拱有长虹贯日之气其功能于石供桥相近,但不同的则是廊桥是木桥而不是石桥,其中又多出了几分柔情之感。每逢雨季,细雨滴落在瓦砾,在湖面,在杨柳之上,人们则会踏着青苔。座在廊桥之上望着朦胧之景细谈乐事,稍稍片刻雨停晴初人间仙境便在其中。
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作者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理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中,借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
描写了主角从青少年到中年,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等阶段,终于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同时也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
很丧的一本书,看完了才明白人间失格的意思,里面很多很多心里障碍感觉是自己心理失衡场景的最佳还原,好像有一个人直接把你心里那个永远的少年揪出来扔在你面前,没有人想丧失为人的资格,当你处于或走向失格的时候不妨读一读,给自己一个大大的警钟
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让人受伤,有时也会被幸福所伤。我要趁自己还未被伤害之前,急忙就此分道扬镳,于是我如以往一般用搞笑来制造烟幕。
叶藏的内心独白是超世的,他能读懂人内心肮脏的思想,但是他也能装出世人所喜爱的样子,尽管情非所愿,尽管被当做小丑看待。他的一生完完全全是在走下坡路,不,是走向深渊。殉情,吸毒,被包养,等丑陋事件。
我对这个世界渐渐地也不再小心翼翼了,认为世界再也不是令人恐惧的地方。这或许是他内心的转折,因为在他心目中,人,是恐惧的。他不再害怕恐惧,因为他也具有了伤害别人的手段,变得和人一样。既然是同类,有何可惧?
我失去身为人的资格了
我已经完完全全不是人了。
这是叶藏内心最中肯的想法,已无路回头了。是谁把我变成这样的?是堀木?是父亲?还是女人?
我们所认识的阿叶是非常正直,相当机灵的,若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个像神一样的孩子。
再此,送给我的朋友一句话:无暇的信赖心是罪的根源,希望多年以后我们还是认识的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