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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做方案的是为了可以预防出现意外为了确保工作能够如期的开展下去,我们必须要把方案给用心做好,在生活中,我们习惯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很少把方案写到纸上。方案是否有统一的格式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划建设“六大平台”“五大网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本文 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xx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5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xx年5月30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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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有效遏制非法使用和侵占林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xx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规范管理”的总体思路,加大林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生态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县范围内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排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使非法占用林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地单位对毁坏的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及临时占用到期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建章立制,加快建立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林地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已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到期仍继续占用及未按规定恢复林业种植条件的行为,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化整为零、到期未还等。重点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阔叶天然林(生态保护小区)、水源地保护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采石采矿、建筑等各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四、方法步骤

根据目标要求,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简称“县清非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要求,全面布置推进林地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传媒工具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管理保护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林地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摸排自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乡镇成立林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清查同时要加强对违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各违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积极配合乡镇清理领导小组工作,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进行整改,争取从轻处理。县清非领导组将组织清非督查组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林地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清查数据准确、情况真实。清查结束后,各乡镇要将林地占用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及时上报县清非领导组。

3、依法查处阶段。全县清理排查情况汇总后,召开县清非领导组成员会议,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专案组处理。县公安局、林业局要抽调得力干警及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刑事、行政专案组,负责全县林地案件的办理工作。专案组要根据县清非领导组的安排,及时依法查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

4、巩固提高阶段。县清非督察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整治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各乡镇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充分借鉴先发地区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探索建立职责明确、监管高效、参与广泛的林地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xx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行动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组织,做好辖区内的林地清理整治行动。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及社会监督作用,重点宣传报道林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林地整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及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为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县清非领导组统筹全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的清理排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清非领导组的要求及研定的整改措施方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4.严格执法,分类处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的企业(个人)一律实行停产整改。专案组要严格按照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结束及时交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办结的案件,符合用地条件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或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厅补办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对违法责任人灭失或无法确定违法行为主体的,由所在乡镇政府研究确定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报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审核同意后,交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恢复森林植被。

5.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县清非督察组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指导、督查。对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及其他工作开展不力的行为,及时报县清非领导组进行处理。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干扰执法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维护正常的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和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精神,贯彻严而又严的土地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二、组织领导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查组、处理意见组、完善手续组三个工作组。清查组主要负责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摸底,制作调查材料。处理意见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清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拟定处理意见并依法做出处理。完善手续组对已经处理到位、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最高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后,完善用地手续。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清理整顿工作自9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基本结束,按照集中清查、研究处理、完善手续三个阶段进行。(一)集中清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各类农村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对“以租代征”项目用地的性质、面积、时间、用途等情况逐宗查清,形成调查材料并登记造册。各分局将清查登记台账于10月20日前报清查组。(二)研究处理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对清理出的“以租代征”项目用地,根据其性质、用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拿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三)完善手续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按最高标准收缴有关费用并附具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后,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四、清理整顿的原则和法律、政策规定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边清查、边处理、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处理问题的政策规定是:(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文件精神,国家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租用、承包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农林开发或参与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治理开发,禁止以征收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利用年度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三)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依法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违法违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支付和缴纳。有关地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五、几点要求第1版权所有(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清查整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分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清查和处理工作。(二)建立清查台账,对清查情况登记造册。要全面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完善好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调查材料,对所辖区域范围内“以租代征”建设项目的地类、用途、面积、性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三)坚持边清查边整改。要把清理整顿过程做为一次执法的过程,严厉打击顶风而上、“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在建项目,凡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一律先下停工通知;对继续施工的一律查封设备或强行拆除。(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要积极发挥国土资源所的作用,自下而上全面彻底地清查处理到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不弄虚作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附: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办公室成员名单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镇事件、团结事件教训,贯彻落实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整顿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把全政务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精神提振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为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战役”、实现“三个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努力开创“十三五”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纪律、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松弛突出问题,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实践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声音、办好民生实事、化解信访积案,做到讲作风、重实干;着力解决好党员和干部能力素质不高突出问题,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退订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强党的建设业务素质培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讲能力、有作为。

三、对象范围

全中心机关党员干部和各窗口党员干部、窗口首席代表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26日—20**年1月5日)

一是召开动员会集中动员。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年1月5日前,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动员会,动员干部职工参与作风整顿,认真学习法纪,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二是明确责任部署落实。成立由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廖梅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严格按照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习教育阶段(20**年1月6日—2月6日)

一是集中培训。围绕法治政府、信访维稳、群众信访、基层治理开展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围绕网络舆情、舆情应对开展培训;围绕党规党纪、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开展培训;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自主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围绕自身素质建设、工作作风转变进行自主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通过自主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定期撰写心得体会。

(三)整改落实阶段(20**年2月6日—3月6日)

一是查找问题。采取自己找、同事提、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核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照检查在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遵守政治纪律不到位,在公开场合或网络平台传播负面言论的问题;是否存在能力素质不高、研究解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大事项不报告,导致延误工作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负面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群众意识淡薄,对待群众信访问题不关心、不重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情况不明、政策不清、调查不实、推诿卸责、久拖不决,面对群众态度冷漠恶劣、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正、守纪不严,在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中有规不守、有纪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作风漂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是全面整改。针对查找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整改、责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领导干部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其他干部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集中审定,存档备查。

三是监督检查。通过举报电话、走访群众、个别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单位作风整顿情况。对作风整顿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群众反省问题认为突出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建章立制阶段(20**年3月7日—3月24日)

一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配合县委群工局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机制,形成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制度。

二是健全作风建设机制。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转变学风、文风、会风,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廖梅为组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易思荣、屈香琼为副组长,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机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跟踪指导、督促检查。

(二)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报道,全中心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各股室、各窗口要给予广泛监督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以妥善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为目的,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坚持不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岳池阔步卖相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县人社局集中清理规范档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人社局集中清理规范档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湘办发【**】2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县监发【**】1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长县档发【**】1号《关于认真做好**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清理规范档案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各科室、部门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和成效要求

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局机关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各类档案,全面规范全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保管责任、保管时限、保管场所、移交程序、类别界定和入库标准。通过集中清理规范,全局档案基本达到归档标准、保管安全、利用高效、管理有序的效果。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16日

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指导局档案员对全局各类档案进行一次系统摸底调查,区分档案、资料,分出档案类别,制定档案归档总目录。

(二)设施完善阶段:4月14日至4月24日

1、在局机关二楼复印室安装档案柜;

2、制定档案室分配到部门具体方案;

3、完善各档案室柜架、防霉防潮设备;

(三)业务培训阶段:4月17日至4月24日

1、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通过人社大讲堂平台对全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

2、对1995-2005年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科室、部门对照局档案归档总目录,制定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

(四)集中清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

1、界定区分档案与资料。属于短期资料性质的纸质件不予入库上柜,由各部门保存在办公室或自行销毁;属于经常查阅和利用的纸质件,暂不予入库上柜,待年度归档界定为档案后集中入库;属于档案的各类纸质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就业、法律文书、人事、财务等类别归档制度分类归档,形成标准化档案,履行移交手续方可入库,严禁将各种资料打包贴标直接入库。

2、分批集中上柜入库。各科室、部门安排专人根据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在所分配档案室集中清理各类档案及资料,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经局综合档案员与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共同核实后上柜。

(五)规范整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15日

1、各科室、部门按照档案标准化整理要求对本部门档案进行全面规范,做到目录清晰、查阅方便、保管安全。

(六)整体移交阶段:5月16日至11月

1、6月底前做好全局1995至2005年十年档案整理鉴定;

2、11月底前基本完成十年档案整体移交。

移交的档案门类为局机关文书档案和相关专业档案。专业档案包括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就业失业登记档案、工伤认定档案。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法制科全力配合,按时间点完成十年档案移交工作。

(七)整章建制阶段:4月20日至5月16日

由局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部门制定以下几项长效制度:

1、文书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归档与利用、移交程序)

2、财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机关财务、社保财务)

3、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社保就业人事法律文书)

4、档案室日常维护制度;(内务、安全保管、防火防霉)

5、档案员工作制度;(档案管理、业务移交、责任追究)

(八)督查监督阶段:5月16日后

1、对各科室、部门所分配档案室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内务情况、档案标准化归档情况、部门负责人重视情况和专兼职档案员履职情况。

2、对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的制度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十年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业务科室、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档案整理归档情况和是否通过县档案局进馆入库验收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为切实做好档案集中清理规范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成立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志强同志任组长,赵军林同志任副组长,组员为李佳龙、吴虹、陈晚霞和各科室、部门档案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晚霞同志负责全局档案工作调度协调,并对各科室、部门档案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本次档案集中清理规范专项工作中需添置的设备设施、文具盒柜、室内布置等,以所分配档案室为单位,相关科室部门联合提出,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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