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 导航 > 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

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

做方案的是为了可以预防出现意外对于想达到自己人生目标的人来说,我们要认真写好一份具体方案。养成编写方案的习惯,有助于我们在领导面前脱颖而出。最近您是否在寻找一些优秀的方案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助力“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恶性循环。根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扶办〔2016〕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作为面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种保险产品,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灾因病和因人身意外伤亡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符合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大财政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让利,精准到户到人的一种有效金融扶贫方式,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付快、效果好等特点。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县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县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为贫困户构筑一道有效的安全屏障,逐步形成“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广泛覆盖”的农村扶贫保险体系。

二、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我县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采取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公司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具体推动的方式开展。具体目标和实施原则是:

(一)目标任务:2017年全县13079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遵循“政府引导、政企合作、群众自愿、贫困人口受益”的原则,按照政府出资+专项扶贫+公司让利+贫困户参与的模式,拓展贫困农户保费来源渠道,使扶贫小额保险在我县持续、健康发展。

三、承保范围、投保缴费方式

(一) 承保范围。全县出生28天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65周岁(不含)以上人群保额减半。

(二)保险产品。 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主要为农村扶贫对象提供以下保险责任:主险: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意外III度烧伤、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和疾病身故保障,每人每年缴费30元;附加险:发生疾病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的保险保障,每人每年缴费60元,合计每人每年缴费90元。

(三)保费构成、缴费方式及标准

1、保费构成。由贫困人口自缴+政府补贴资金组成。

2、缴费方式及标准。扶贫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人口)108046人,采取每人每年自交30元,政府扶贫资金补贴60元,合计每人每年缴费90元;社会兜底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户和五保户人口)22748人,采取贫困人口自缴部分30元由政府财政兜底,政府扶贫资金补贴60元,合计每人每年政府财政补贴90元。

对扶贫贫困人口原则上实行愿保尽保;对社会兜底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

3、政府补贴资金来源。 扶贫贫困人口按108046人测算,每人每年政府扶贫资金补贴60元计,政府需补贴资金6482760元;社会兜底贫困人口按22748人测算,每人每年政府扶贫资金补贴90元计,政府需补贴资金2047320元。两项共计每年政府需补贴8530080元,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理赔管理

(一)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按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或给付,保险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的部分进行给付,给付比例100%,每年最高赔付金额为3000元。

(二)疾病补充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救助”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属全自费的部分后按100%进行给付。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最高为10000元。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群不在保险范围内。

(三)意外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按每名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比例赔付)

残疾赔付标准参照下表执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15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做到贫困户家喻户晓,落实参保人员,印制服务明白卡,准备投保前期准备等工作。

(二)承保阶段(2017年4月16日—5月15日)

确定投保人员,完善投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根据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中的贫困人口信息名单,以村为单位收取个人自缴保费和填写《**县2017年度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人员花名册(一)》(附件表一),并将收到的个人自缴保费上交乡镇扶贫工作站,由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查后将表(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到县扶贫办项目办,个人自缴保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缴存县扶贫办财务指定账户;对兜底贫困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和五保户人口)不收取个人自缴保费,全部由政府财政兜底解决,村只填报《**县2017年度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人员花名册(二)》,报乡镇(街道)再按程序上报到县扶贫办项目办。县扶贫办收到资料和资金后,匹配相应资金后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县扶贫办办理投保手续,同时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贫困人口投保合同(以乡镇为单位,附投保人员花名册)。完成承保事项,发放服务明白卡,并及时划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承保并及时出单。

(三)理赔阶段

对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发生的赔案,中国人寿**支公司要开通快捷方便的绿色通道,做到意外伤害收到所需理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赔付,意外死亡赔付快速兑现,特别紧急情况先行赔付,特殊情况不便领取的上门赔付,最大限度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取信于民。

(四)总结阶段 (2017年7月1日—7月15日)

收集全县典型案例,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召开总结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扶贫工作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要把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任务分解到包村领导、包组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确保贫困农户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保全覆盖。每个村(居)要明确一名村干部为协保员,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业务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县扶贫办、县外宣中心、电视台、各乡镇(街道)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公司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县、乡、村三级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台、手机报、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惠民措施,激发群众投保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管控服务。中国人寿保险**支公司要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小额保险依法合规经营,在承保、理赔等环节做好风险控制和评估,积极向市分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汇报沟通,获得监管部门的支持,防止不规范行业行为给农村金融市场和农民群众造成伤害。

(四)及时反馈总结。注重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操作办法。县扶贫办与中国人寿保险**支公司要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加强信息反馈和协调沟通,总结经验和评估,不断完善该项工作操作流程,促进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深入开展。

(五)严格考核。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年终考核。

f132.com扩展阅读

县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县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开展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扶办发[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扶贫小额信贷按照“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针,推动扶贫信贷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助力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如期脱贫。

二、目标任务

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总数的20%以上贫困户要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并做到“三个必须一个禁止”,即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农户必须自主参与项目实施,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必须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禁止将信贷资金用于简单的成本分成。确保今年我县完成小额扶贫贷款3300万元,力争突破一亿元。同时要把好产业项目关,确保贫困农户真正受益。并把扶贫小额贷款当作财政扶贫资金一样对待,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出现不良贷款。

三、工作要求

全面完成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按市下达任务数按1:10的比例建立风险补偿金。

四、工作方式

采取“分贷统还”和贫困户直接向农商行贷款两种形式。“分贷统还”采取委托帮扶模式,政府、企业、农商行、贫困户四方选准带头人,完善利用联结机制。选准项目,把效益放在第一位,因地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只要前景好、效益好、信誉好,能够保障贫困农户的利益分成,农业、工业、商贸、旅游、服务、能源、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都可以作为扶贫小额信贷项目。

五、主要步骤

1、宣传发动。20**年4月5日前召开推进会,4月10日前将省扶贫办印发的扶贫小额信贷手册发放到村到户,在双牌电视台反复播放扶贫小额信贷宣传片,在乡镇村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把扶贫小额信贷的优惠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2、评级授信。由各乡镇初评小组对扶贫户按规定进行评级授信,确保评级授信公开、公平、公正。评级授信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5月10日前完成公示。

3、推选带头人。由各经济实体向县扶贫办申请报名,填写推荐表。通过初审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批次选择发展前景好,信誉能度佳,带动能力强的经济组织作为“统还”的主体。

4、签订四方协议。经审核通过的经济组织与贫困户、乡镇人民政府、农商行签订四方协议,并向农商行办理贷款手续。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小额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红安任组长,副县长蒋爱先,县政府副处级职级干部林信国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工作。

2、落实责任。要把扶贫小额信贷纳于各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3、强化考核。对投放适时、成效明显的乡镇按贷款投放率2%的标准给予项目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通报批评外,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办[**]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84号),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确脱贫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扶持到户,政府引强、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以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镇农商银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其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贫困户。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级评议、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制定 “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贫困户、镇农商银行和区扶贫办各执一份)。所有贫困户必须开展评级。同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并在**年9月底以前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

镇、村成立评级授信工作组,负责评级授信具体事务。镇工作组由镇农商银行和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村工作组由村两委、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确保占2/5以上。

镇向区农商银行及其支行提供村贫困户花名册,由区农商银行各支行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

(二)明确贷款方式和用途。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负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严禁用于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 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三)落实贴息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为实际贷款额度的5%,且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以贷款实际期限为准,但贴息资金总额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贷款到期,贫困户全额还款后,区扶贫办依据区农商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经核定后,会同区财政局办理贴息资金结算手续。贴息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贫困户。贴息对象和贴息资金额度应在政府网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四)规范贷款流程。己经通过评级授信的贫困户,持“贫困户评级授信表”和本人有效身份政件和相关资料向镇农商银行支行办理贷款手续。区农商银行及各支行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贫困户贷款;区农商银行及支行使用金农、易贷福农卡(简称易贷卡),方便贫困户在农商银行柜面、ATM机、助农取款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渠道自助办理借款和还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由区农商银行另行制定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

(五)建立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贷款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丧失还款能力的,在符合保险条件由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包括本息)由风险准备金补偿。损失的贷款补偿后,区农商银行及支行应继续追偿本息,区扶贫办予以协助,收回的贷款划入风险准备金账户,认定贷款人丧失还款能力,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审批表”(附表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村民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区扶贫办核定。贷款人恶意拖欠或不归还贷款的,由区农商银行负责追偿,区扶贫办及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协助配合,并将该户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国家的各类持补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偿。

(六)建立信息平台。建立镇、村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平台,为贫困户提供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贷款申报等信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绩效考核。对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连续3个月低于98%的村,停止该项贷款业务,风险补偿后组织清收,直至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超过98%,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

(二)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设举报电话:2211198,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引导扶贫对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金融机构满意”。建立动态监测点,对贷款贫困户进行跟踪监测。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镇农村小额人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政办秘〔2014〕3号)和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农民主动自愿投保,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推广险种和参保对象

2014年,我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出生30天—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约定保险费和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保险期届满之日止)。个人每年交费30元,总保障额33000元,其中:意外身故、残疾保险保障额度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额度3000元。

四、组织机构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也是对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补充。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办考核工作。县人寿保险公司具体实施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和服务。

五、实施步骤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21日至31日)。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意义、政策和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村(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专项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各村(居)要按照镇里的要求,及时安排落实,要将县人寿保险公司制作的宣传单和明白纸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广泛宣传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理赔处理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让保险知识和参保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自觉参保。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正式启动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实施工作,确保此项阶段工作在4月10日前顺利结束。各村(居)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发动和保费收缴工作。村(居)将参保名单和收取的保费统一交到镇指定的经办人员,由镇经办人员将名单上报县人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统一交至县人寿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县人寿保险公司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投保清单,对于不符合投保条件的应限制承保。

第三阶段:评比验收阶段(2014年4月11日至15日)。全面总结工作成绩,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六、强化督查,扎实推进

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4年4月15日开

始对村(居)进行督察考核,对保险承保面高的村(居)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效能问责。

附件:1.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保险试点乡镇指导性计划表

2.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茂伟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崔峰镇社保所长

成员:牛永峰、高士鹏、赵以红、赵华显、刘文田、吴江山

陈凤强、陈宇俊、马新夫、赵以桂、彭顺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崔峰兼任,叶金任副主任。

六政〔2014〕20号

关于申请拨付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的报告

县计生委:

我镇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上年度结余87.7万元,截止到2014年3月28日共计上缴社会抚养费59.3万元,合计147万元。现因第一季度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办公经费、计生人员工资等费用,现申请拨付我镇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柒拾万元整。

特此报告。

附件:六十铺镇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使用计划

颍上县六十铺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农村贫困妇女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农村贫困妇女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贫困妇女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x发〔xx〕3号)精神,根据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地位,突出妇女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115”脱贫计划,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提高农村贫困妇女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步伐,为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xx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家庭,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体系,落实贫困救助、产业发展、家庭帮扶等多种扶持措施,实现农村贫困妇女扶贫全覆盖,确保妇女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妇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得到较大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农村贫困妇女精准资助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救助政策向贫困妇女倾斜,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如种养补贴、养老金补助,移民补贴等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

1、实施贫困大病妇女救助。发动社会力量救助贫困妇女,充分利用民政、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红十字会等单位和团体组织现有的救助资金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救助,确保每年对300名以上在册大病特困妇女给予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

2、免费为农村贫困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中的35—64周岁的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确保3年内做到应检尽检。

3、免费为农村特困妇女提供“两癌”保险。对建档立卡35-55周岁的农村贫困妇女中的特困妇女免费进行“两癌”保险,每年不少于4000人。保险签约生效三个月后查出“两癌”的,保险公司将赔偿2万元。

(二)扶持农村贫困妇女发展产业

1、捆绑式发放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向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妇女倾斜,与农业发展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捆绑贷款,确保不低于5000名贫困妇女创业就业,发展养殖、种植和个体工商业,增加造血功能,促进贫困妇女增收。

2、项目带动发展。县财政、发改、人社、农业、民政、旅游等部门项目资金向贫困妇女倾斜。通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各类发展项目实施点,要吸纳贫困妇女就业,并对贫困妇女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技能,成为行业能手,促进妇女增收。特别是实施“百村千户旅游脱贫”中,要优先扶持贫困妇女,支持适合妇女发展的农家小院、体验采摘、养生养老等项目,既能发挥妇女优势,促进妇女就业,又能推动农产品畅销,帮助更多妇女致富。

3、“一对一”帮扶。发挥妇联组织和女能人、女企业家、女种养大户的作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每人至少结对1户,每个妇女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点至少结对5户。县妇联执委、女企业家要带头结对贫困妇女家庭,支持妇女发展种、养业,为贫困妇女提供资金、种苗、技术等方面的帮扶,并确保帮扶项目、产品的销售,确保贫困妇女增收。

(三)实施农村贫困儿童关怀工程

1、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对农村贫困妇女家庭中6-24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补充铁等微量元素,改善儿童营养不良、贫血等症状,促进儿童生长发育。

2、实施留守儿童“幸福成长”工程。认真实施留守儿童“幸福成长”工程,开展特困留守儿童资助活动,由乡镇进行资格审核,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当年因病因灾致贫家庭中的特困留守儿童进行资助。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补助,由县妇联负责实施“温暖工程”,为特困留守儿童资助衣物;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营养工程”,为特困留守儿童适当增加营养,选择购买一份保险;团县委负责实施“精神工程”,为特困留守儿童发放书籍等学习用品。

3、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雨露计划”等多种助学渠道和教育系统助学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家庭中的学生提供助学救助,确保小学生每年不低于500元、中学生每年不低于600元、大学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

4、捐赠“爱心报刊”。发挥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为全县71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困难留守儿童每人征订一份儿童读本,为困难儿童提供精神食粮,汲取营养,增长知识,丰富校外文化生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贫困妇女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成立县妇女精准扶贫工作领导组,分管妇女工作县领导任组长,县妇联、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财政局、民政局、旅游委、发改委(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总工会、团县委、残联、红十字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妇女脱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提供全县贫困家庭基本数据;县妇联负责摸清贫困妇女精准人数,协调各方资源,支持妇女脱贫致富,为改善妇女生存环境和提升妇女生活质量发挥作用;县卫计委为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开展好“两癌”免费检查,实施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做好营养包的发放工作;县旅游委支持引导困难妇女发展旅游项目;县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将妇女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县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向妇女倾斜;县人社局提供妇女就业和培训平台;县民政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县委、残联、红十字会等单位为妇女儿童提供救助等帮扶活动。

(三)完善资料。xx年7月底前,由妇联负责,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妇女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妇女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农村道路畅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农村道路畅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畅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xx政〔xx〕xx号)和《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精神,加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支持脱贫攻坚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或路面改善,到2017年6月底,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以上公路。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原则上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除外)。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路基宽度不低于6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每个较大自然村(50户以上)硬化1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2017年实现全县77个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全部完成。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完成上级计划任务。

完成xx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任务186条120.4公里,其中实现xx年14个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

(二)优先实施贫困村工程项目。

1.按照我县xx年出列39个贫困村任务,对未列入xx年省交通厅贫困村道路硬化建设计划的下余25个贫困村部分路段,进行优先实施,实现25个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及时完成。

2.按照我县xx年出列39个贫困村任务,对未列入xx省交通运输厅计划但涉及39个出列贫困村中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进行优先实施,确保39个贫困村出列道路硬化畅通工程及时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工程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跟踪审计制度和资金支出制度等建设基本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质优价廉。实行项目“七公开制度”,将项目实施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施工现场设立的公示牌等渠道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质量监督。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派驻工地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

(三)加强养护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县农村道路管理机构应履行县级公路养护巡查和养护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乡村道路养护巡查和养护管理职责,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四)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设立“xx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中央、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直接费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实施**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石台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生活能力为目标,在全县**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开辟民生工程新渠道,有效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强组织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短信平台等媒体,深入乡村广泛宣传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被保险人因灾损失、人保财险公司履行协议的及时性、赔付金额的合理性等情况,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衔接整合。对于当年发生自然灾害未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村居民,首先由人保财险公司支付保险赔付金额,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危房改造项目条件的,应通过整合统筹危房改造资金优先纳入当年危房改造项目。对于扶贫开发整体搬迁过程中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应及时予以调整。加强配合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强工作力量,强化政策衔接,保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