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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述评范文1500字,2024人物述评范文1500字

人物述评范文1500字

这周所读的是施昌东先生的《先秦诸子美学思想述评》。在这之前,我一直对西方的建立理论系统、阐述一个问题的深度广度的能力感到敬佩。对于一个全新的问题,他们可以建立起来完善的系统,由表及里的剖析,他们严谨的逻辑思维让人叹为观止。关于美学的理论,西方也有完善的体系比如黑格尔的《美学》。中国的古典美学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所萌芽,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系统,但是也有所发展。

在《先秦诸子美学思想述评》一书中,主要论述了先秦诸子思想中的美学成分,着重研究了孔子、墨子、老庄、孟子、荀子、韩非子这些大家对于美的看法,早在先秦时期我国的这些大家就对美学的根本问题就被提出,比如什么是美、美与丑的对比等。

我个人是对孔子和墨子的美学思想有所感悟,我想简单谈谈自己对他们美学思想的看法。正所谓文如其人,这点完全可以在他们身上体现。先说说孔子。孔子没有关于美学的系统的、专门的论述,只是在个别的子曰中涉及到,他的大致观点如下: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承认则,小人反之。(颜渊篇)

子曰:何谓五美?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 ,威而不猛。

以上材料都可以看出孔子是将美与善等同了,混淆使用,将美更多的上升到一个道德的高度,当然这种美学观点客观的评价是不全面的,孔子的美学更多的是一种唯心主义先验论,美与善德相关联,德高善而美,这种观点忽视了美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而存在的,实际上它是不以人类主观情感转移而转移的,它就是作为美而存在在那里,不需要被你认可,它就是美的化身,比如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田野、蔚蓝的天空等等。

刚才提到文如其人,我们都知道孔子是代表统治阶级的,他有时站的高度就和我们不一样,他的说教是关系到君王的教育问题的,他要通过自己对美阐释来引导君王向善,达到勤政、爱民、向善。是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导致这种美学观点的缺陷,当然我是站在2000多年后的今天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评判他的观点的,总的来说孔子的美学观点有一定的片面性,但这种片面性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该看到它的背后是什么,有可能是他思想 的不成熟,也可能是为了人民,各种可能,我们应该学会接受多元的碰撞。

既然谈到了孔子的阶级局限性使他犯了唯心主义先验论的错误,那么下面这位墨子先生就和他有些比较了,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位兼爱非攻的君子。墨子的美学思想或者看法有他独到的解读。

墨子是被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者。有文实也,而后谓之:无文实也,则无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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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写读后感可以从哪些角度来思考呢?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读后感里我们可以摘抄原文的语句,方便我们标注自己的想法从书中何处产生,请阅读以下范文资讯网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人物传记读书笔记,相信你阅读本页面后有一些收获!

人物传记读书笔记 篇1

五大传奇权谋人物:

王阳明,心学缔造者,提倡致良知,也是四合院的教育主题!

从无善无恶到有善有恶,

从知善知恶到为善去恶的过程,使每个人的人生得以舒展,影响无限,点赞[强]

曾国藩,从一个资质平凡的有理想的草根,通过超出他人无数倍的努力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其中不乏血流成河,在那个年代,孰是孰非,已无法辨别,愿普天下每个人都能致其良知,多为他人着想,让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更加五彩缤纷,姹紫嫣红……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细数风流人物,遍地白骨,我国幅员最辽阔的缔造者,是时势造英雄还是内心强大的追求,一切又都为了什么?

明初诸葛刘伯温,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虽然不为功名利禄,但是面对自己的人生,却又有太多的无奈!和自己的价值观不尽相同的领导一起战斗,看到自己不想见到的局面一次次的出现在眼前又能如何,况且是赛诸葛,就是真诸葛,最终也是出军未捷身先死,看到最终的结局,也是不胜唏嘘……

一代名相张居正,明朝因为有了他,延长了一段寿命,但如果不是因为他,李自成也不会把明朝最后一个皇帝逼到那样一个下场,但是历史没有如果,也不会改写!

张居正,真正的致了自己的良知,为了大明王朝,为了江山社稷,把一个小皇帝教育成了一个心里压抑到了极限的地步,活着的时候毕恭毕敬,生命的弥留之际也不能告老还乡,以至于死了以后也要抄家,皇帝小儿还希望能大捞一笔,还是让他失望了,但是他应该思考一下,他是因为谁才有了当下的局面,所以我认为,从政绩上讲,张居正是成功的,从教育来讲,他是失败的,对于他的功过还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对于张居正我个人还是非常尊重和敬佩的,把自己的一生都给了***,同时也创造了张居正,我辈不该妄自菲薄,但历史的车轮能绕过去吗?

77个小时读完五位传奇人物,沉浸在其中,被侵染着,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潸然泪下,历朝历代,一将功成万骨枯,百姓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大多数铤而走险者,都因为无限风光在险峰,都想一览众山小!!!

我们读的是历史,我们这个时代也会成为历史……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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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记读后感1500字范文一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着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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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了以胡果和萨维尼等为首的历史法学派(historische rechtsschule)。该学派诞生之初代表了德国封建贵族的利益,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步演变成为资产阶级的重要法学流派之一,并统治欧洲法学界长达近一个世纪。在19世纪,历史法学派基本上代表了法学思想发展的主流。〔1〕 历史法学派的先驱者是霍伯特(hauboldt)和贝克曼(beckmann),而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则是胡果。胡果(gustav hugo,1764 ~1844)的主要著作是《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1798)、《市民法教科书》(全7卷,1792~1802)、《查士丁尼罗马法教科书》(1832 )等。历史法学派的核心人物是胡果的学生、德国著名私法学家萨维尼(f.c.von savigny,1779~1861),主要作品有《占有权论》(1803)、《论立法及法学的现代使命》(1814)、《中世纪罗马法史》(1815~1831)和《现代罗马法的体系》(1840~1849)等。继胡果和萨维尼之后, 历史法学派的另一位主要代表是萨维尼的学生普赫塔(georgfriedrich puchta,1798~1846),其主要著作有《习惯法》(全2 卷,1828~1837)、《潘德克顿教科书》(1838 )、 《教会法入门》(1840)和《法理学教程》(全2卷,1841~1847)等。除胡果、 萨维尼和普赫塔外,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还有艾希霍恩(k.f.eichhorn,1781~1854)、温德海得、耶林、格林、祁克等。 一

胡果最先将历史性的实用主义批判引入法学领域,他在对“历史性的”自然法理论表示赞同的同时,反对纯理论的自然法学和法典化了的自然法思想。他在《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中认为,由于法学家从事的是文科研究,并不进行任何实验,所以他们的一般性的思索对立法没有价值。他指出,一定民族的各种法规、法律,不会顾及一般性的自然法,如同医生在开处方时,总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会顾及医学的一般原则一样。因此,历史主义的个别化的观察方法与一般化的认识方法是对立的。

基于上述理由,胡果批判了启蒙主义立法者对法发展的僭越。他指出,“将自己的意见提供给统治者的法学家,一般而言,并不比同时代的其他人贤明多少。”〔2〕他们试图将法纳入各种法律之中的努力,完全是荒谬的,法的本质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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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了以胡果和萨维尼等为首的历史法学派(historische rechtsschule)。该学派诞生之初代表了德国封建贵族的利益,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步演变成为资产阶级的重要法学流派之一,并统治欧洲法学界长达近一个世纪。在19世纪,历史法学派基本上代表了法学思想发展的主流。〔1〕 历史法学派的先驱者是霍伯特(hauboldt)和贝克曼(beckmann),而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则是胡果。胡果(gustav hugo,1764 ~1844)的主要著作是《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1798)、《市教科书》(全7卷,1792~1802)、《查士丁尼罗马法教科书》(1832 )等。历史法学派的核心人物是胡果的学生、德国著名私法学家萨维尼(f.c.von savigny,1779~1861),主要作品有《占有权论》(1803)、《论立法及法学的现代使命》(1814)、《中世纪罗马法史》(1815~1831)和《现代罗马法的体系》(1840~1849)等。继胡果和萨维尼之后, 历史法学派的另一位主要代表是萨维尼的学生普赫塔(georgfriedrich puchta,1798~1846),其主要著作有《习惯法》(全2 卷,1828~1837)、《潘德克顿教科书》(1838 )、 《教会法入门》(1840)和《教程》(全2卷,1841~1847)等。除胡果、 萨维尼和普赫塔外,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还有艾希霍恩(k.f.eichhorn,1781~1854)、温德海得、耶林、格林、祁克等。 一 胡果最先将历史性的实用主义批判引入法学领域,他在对“历史性的”自然法理论表示赞同的同时,反对纯理论的自然法学和法典化了的自然法思想。他在《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中认为,由于法学家从事的是文科研究,并不进行任何实验,所以他们的一般性的思索对立法没有价值。他指出,一定民族的各种法规、法律,不会顾及一般性的自然法,如同医生在开处方时,总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会顾及医学的一般原则一样。因此,历史主义的个别化的观察方法与一般化的认识方法是对立的。 基于上述理由,胡果批判了启蒙主义立法者对法发展的僭越。他指出,“将自己的意见提供给统治者的法学家,一般而言,并不比同时代的其他人贤明多少。”〔2〕他们试图将法纳入各种法律之中的努力,完全是荒谬的, 查看全文>>>

小编思想汇报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思想汇报1500字:向先进人物学习,供大家参考:) 敬爱的党组织:

上周五,我们第48期入党积极份子参加了第一次的党组织生活。在党组织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学习了感动中国人物——张丽莉同志的事迹,深受感动。

别哭,孩子,那是你们人生最美的一课。你们的老师,她失去了双腿,却给自己插上了翅膀;她大你们不多,却让我们学会了许多。都说人生没有彩排,可即便再面对那一刻,这也是她不变的选择。

这是张丽莉老师的颁奖词,是的,即便再面对那一刻,这也是她不变的选择,因为张丽莉老师的瞬间抉择不是简单的条件反射,而是来自于她处处以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为重的“道德理性”。在客车突然失控并冲向学生的危急时刻,张丽莉老师根本没有丝毫的考虑到底要不要救孩子,因为时间不容许,如果她考虑了一秒钟,那历史可能就会重写,老师现在面对的可能是两个家庭,甚至是四个家庭失去孩子的痛苦,舆论可能也在评论张丽莉老师的为人。但是,我知道丽莉老师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推倒前后四名学生,让自己深陷车轮底下肯定不是为了避免舆论的压力,为了避免舆论的压力让自己双腿失去肯定不值,但是救了两条,甚至是四条学生的命,她认为肯定是值了。

她是最美的女教师,她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彰显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这位年轻女教师,用生命谱写着最伟大的爱的赞歌。她是当之无愧的最美教师。我将来也会当一名教师,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心中始终装着学生,学习她的道德心、价值观,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呵护,把学生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让自己的心中装着爱,装着大大的爱。

我们不得不承认,近些年来,我们听到和看到的那些不愿听到和看到的丑恶事情,曾经让我们甚是困惑迷茫。当两岁女童小悦悦被车轧过,而身边18人路过视而不见;当地震来临第一个跑出教室的老师“范跑跑”还在振振有词;当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怕遭反诬……一件件冲击道德底线事件的频频出现,人们不禁叹息当今社会的浮躁不堪、人情冷漠和道德沦丧。这一件件让人心寒心痛的事情,使得人们对这个社会道德底线还能坚守多久一度产生质疑,对一些人的冷漠麻木深感迷惘焦虑,甚至对未来失去了应有的信心。

但是,当我们这有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次次遭受挑战与冲击时,我们的身边也在不断涌现出人间大美大爱的感动事迹和感动人物来。像奋不顾身用手臂接住从10层楼坠落的两岁女孩而受伤的杭州“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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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阅读文段中读到过《草房子》中零零星星的优美的句子,当时我想看《草房子》都想到天上去了,这个暑假我如愿以偿得到了这本我期待已久的书。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好奇心强的人。有一次,他从他爸爸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上锁的盒子,好奇心强的他用砖头把锁砸开。他看到里面有一大摞的本子,每个本子上都有一枚印章,他看印章刺眼,于是,他把有印章的纸撕下来丢进茅坑里,他爸知道以后把他暴揍一通。因为他把他爸爸多年得来的荣誉都消灭了个干净!桑桑的好奇心可把他坑苦了!

我觉得桑桑还是一个想法大胆的人。有一次,他在河边玩,看到一个人用渔网网住了一网鱼,他看到以后,跑到家里,把他爸爸妈妈用的蚊帐卸下来,跑到河边,把蚊帐做成渔网放网住了许多小鱼小虾。他是多么聪明呀!呵呵,可是他的聪明让他母亲气得够呛,最后把桑桑的蚊帐摘了,把他咬得满头包。

他喜欢养鸽子,得给鸽子做窝,于是他把自家的一个碗橱的四条腿锯掉,改造成了鸽子窝,虽然遭到了母亲的责骂,但他把鸽子窝做的有鼻子有眼的。他是多么有创意呀!

他还当信差给蒋一轮老师和白雀传递信件,他又是多么仗义、善良啊!

作者描写的主人公桑桑这个人物形象,写得多么细致呀!他就好像是活的一样,像我身边的朋友,没有距离。以后我一定要学习作者的观察能力,写好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形象,争取也能像老师说的,写得生动具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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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变迁过程。这是一个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以及内隐法律文化明显滞后于外显法律文化发展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后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的差距仍然很大,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理性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大胆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树立公民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文化,变迁,法治,现代化。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先后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法律等领域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变革实践。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一个变迁过程,体现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度、广度和深度。客观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文化的变迁轨迹,评析法律文化的变迁特征,探寻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对中国法治建设工程乃至政治、经济及文化等诸多领域变革的进一步深入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试图体现这方面的价值功用。 法律文化是一个多义概念,一方面在于法律文化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问题进入理论研究领域的历史较为短暂。西方国家以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为标志,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而在中国,对法律文化这一概念引进、介绍并加以研究的,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事情。另一方面,文化概念本身就具有多义性、歧义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自然影响到它的子概念法律文化。综览众多研究法律文化的著作文章,对法律文化概念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但可以归纳为广义、中义和狭义三大类。本文认同中义法律文化观,即法律文化是指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它指导并制约着这些法律现象的变化和发展。法律文化从结构角度可以分为内隐法律文化和外显法律文化,内隐法律文化即法律意识,它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大层次;外显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制度和法律组织机构设施两大体系。本文以此为前置条件和逻辑起点,并同时以主导法律文化为主线展开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文化的变迁述评。 一、法律文化的变迁轨迹 中国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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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变迁过程。这是一个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以及内隐法律文化明显滞后于外显法律文化发展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后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的差距仍然很大,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理性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大胆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树立公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文化,变迁,法治,现代化。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先后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法律等领域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变革实践。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一个变迁过程,体现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度、广度和深度。客观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文化的变迁轨迹,评析法律文化的变迁特征,探寻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对中国法治建设工程乃至政治、经济及文化等诸多领域变革的进一步深入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试图体现这方面的价值功用。 法律文化是一个多义概念,一方面在于法律文化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问题进入理论研究领域的历史较为短暂。西方国家以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为标志,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而在中国,对法律文化这一概念引进、介绍并加以研究的,则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事情。另一方面,文化概念本身就具有多义性、歧义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自然影响到它的子概念法律文化。综览众多研究法律文化的著作文章,对法律文化概念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但可以归纳为广义、中义和狭义三大类。本文认同中义法律文化观,即法律文化是指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它指导并制约着这些法律现象的变化和发展。法律文化从结构角度可以分为内隐法律文化和外显法律文化,内隐法律文化即法律意识,它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大层次;外显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制度和法律组织机构设施两大体系。本文以此为前置条件和逻辑起点,并同时以主导法律文化为主线展开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文化的变迁述评。 一、法律文化的变迁轨迹 查看全文>>>

提及积贫积弱的近代中国,使人心痛。提及近代中国人的精神,人们常会想到为鲁迅先生所痛心疾首的中国人的劣根性:麻木、守旧、奴性。然而翻开辛亥革命那段历史,当一个个鲜活的革命者的生命映入你的眼帘,你体会到的则完全是近代中国人的崇高信仰、顽强信念、以及救亡图强、舍生取义的大无畏民族精神。

今年是辛亥革命胜利100周年,我看的书是罗家伦、罗久芳先生合著的《辛亥革命人物画传》,此书是罗家伦先生在六十年前,出于后死者的责任,集合当年健在的辛亥革命元老和一些史学家、画家,广泛搜集史料,为辛亥革命先驱所立的画传,后又经他的女儿罗久芳整理编撰。辛亥革命是影响中国历史至深的历史事件,人们研究辛亥前后重大的起义,研究它的组织者,参与者,却很少聚焦于那个时代身处革命群体之外,却又时刻关注着革命,影响着革命的普通知识分子。普通知识分子并非《辛亥革命人物画传》记述的重点,但此书却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一窥那个大变革大激荡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识见与气魄。

1908年,《河南》杂志发表佚名文章《绅士为平民之公敌》,文章针对满清朝廷以民智太低为借口拖延立宪写道:我刚开始听政府之谕旨说国民程度太低,听绅士议论社会识力幼稚,我也怀疑自己的程度、识力确实很低。但慢慢我发现那些监督和代表我们的人,其道德之堕落,反是一般国民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1908年8月27日,朝廷颁布《宪法大纲》,8月30日,《大公报》刊登佚名文章《度谕恭注》,表达对政府一体包办宪政民主的不信任。文章写道:天下最难恃者,莫如政府之良心;而天下最可恃者,莫如国民之能力。若但恃政府之良心自行改革,而无国民以应之,宪政安能有望!

1910年立宪派发起请愿速开国会运动,商界亦发起出资替朝廷还外债的运动;朝廷两度严拒请愿之后,《大公报》刊登佚名文章《慨筹还国债之结果》,声明朝廷既然不愿让民众监督,则民众亦不再愿意替朝廷还债。文章写道国会不开,则财政不能监督;财政不能临战,则吾民朝以还,政府夕以借,吾民一面还,政府一面借,又谁得而知之?谁得而阻之?徒然使吾民于租税捐派之外,多一代官还债之义务,吾民虽愚,又谁愿以有限之脂膏,填无底之债窟乎!

1911年,《民心》杂志发表笔名为铎人的文章《对于宪政之民心与立宪之不可得和平》,文中质问到:立宪国民有三大自由,一是请愿自由,一是言论出版自由,一是集会结社自由,为问吾民,今日有一于此乎?

1910年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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