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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史三书读后感(一)

这两天认真看完了严耕望先生的【治史三书】。这是一本好书,内容浅显易懂,直接详细,每一个关于治史思路方法的章节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令人受益匪浅。虽说作者是以自己的研究经历做例子,讲的多是中国史方面的内容,但是对于从无史学基础的我,却有很大的扫盲作用。比如,作者提到的考证的两种方式,即述证和辩证,校勘学的四种校对方式,对校,本校,他校和理校,都是很好的史学基础知识。至于其中的经验之谈就更让人收获良多。

然而,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并没有感到轻松。除了具体的经验方法之外,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治史的艰辛。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要专注执着。就像严耕望先生说的,世界上出过很多年轻的大科学家,大哲学家,但很少出年轻的大史学家。史学靠的就是日积月累,孜孜不倦,勤勉不怠,恒久坚持。只有经过多年努力之后,才能有所得。由此,更增我对于这门学科的敬重之感。

还有就是通读全文之后的产生那种历史感,颇为沧桑浩瀚。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钱穆的生平事迹以及他与作者之间的师生之谊,钱穆在我觉来俨然是一位让人无比敬仰而又非常遥远的大师。而通过文字我同样能感受到作者本人,一个很有些高傲不太和人的小老头,可是他在治学上是那么严谨,让人敬佩。然而,读到最后,我才意识到这位作者已经逝世快20年了,而文章是写于三十年前,那是我刚出生的年代。这一前一后,竟跨了一个世纪。这种绵延之感让我感慨不已。从文治史,薪火相传,每一代历史学人其实都背负着一定的使命来承担着历史的续写之责。或许真是让严先生给感动的,我竟隐隐有了一种责任感。在以前,我还认为历史学是一门与现实很遥远很无关的冷门专业,然而,现在我却渐渐有了这样的感觉,它对于人类的教育总是潜移默化,不加彰显的。就如春天万物萌发,看似凭空出芽,其实乃是风雨气候之浸一润的缘故。

同样深有感触的是历史学人的渊博学识。在这一学期上欧美史学动一态研究的过程中,此种感觉日益深刻。每位老师,都外表平凡,可是谈吐之间,治学之深之广让我赞叹不已。还有朱孝远老师,上他的课时总以为这是一个留洋归来,外语华丽,更多体现西方特质的颇一爱一碎碎念的男一方小老头儿。可是,一日读他那本【如何学习研究世界史】时,不由大为改观。散文的笔触,诗化的语言,将历史研究这样严肃的学科写的那么唯美和高雅,温文尔雅之态鲜明地跃然于纸上,俨然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现代诗人。然而,当读到附录一【学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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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军阀史读后感(一)

这里要说说曾国藩和李鸿章的关系:两人的关系很复杂。他们是晚清那段历史的一个写照,有人说,没有曾国藩就没有李鸿章,没有曾国藩、李鸿章就没有晚清。此言并不为过。

鸿章的父亲是曾哥老朋友,因此鸿章24岁中进士的时候就拜在曾哥门下,然后偶尔去拜访一下讨论些扯淡问题拉近关系。6年后,曾哥被派往湖南一团一练,鸿章被派往安徽协助侍郎吕贤基一团一练。这几年两人没什么联系,光打仗了。此时,鸿章和侍郎吕贤基被太平军围在舒城,正好鸿章的老爹此时死了,死的很是时候也救了儿子一命,鸿章赶紧借机跑路,留下侍郎一个人留守,没多长时间就被破城自一杀了。

不久鸿章被安徽巡抚福济聘为幕僚,福济这哥们被太平军追着打,鸿章就说了:这么跑不行啊,要决战啊。福济就问能打赢吗?鸿章二话没说就说能赢,还写了军令状,福济看了看军令状,没错,按了手印均,就把军权叫给了鸿章:你去打吧。也不知道鸿章为什么这么有把握,不过从后来的战绩看,他绝对是在扯淡。他被打得比福济还惨,不但被追着打,老婆和儿子都被杀了,都被追到炕头上了,多牛一逼一的军事将领。后来他就到各处督抚去请战,人家一看鸿章来了就跑啊俱的,生怕沾上。后来他听说曾哥在江西督军,就想法设法写了信过去,好歹也是个脸熟啊。结果曾哥早忘了有这么个人了。后来还是曾哥的手下说了好话,主要意思是鸿章虽然原来干过些傻一逼一事,但是那是人家一宝贵的失败经验啊,失败是成功之母啊。最后曾哥让鸿章当了一个幕僚,掌管文书。但是这两人一性一格不和,主要是生活习惯不和。曾哥早睡早起,按时吃饭,所有人到齐了才开饭。鸿章呢?晚睡晚期,可是又不敢迟到,因为他不到曾哥不开饭。后来曾哥也急了,当着人跟鸿章说:我的地盘就讲诚信二字?扭头就走了,你自己看着办吧。不过鸿章批阅公文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时间长了,曾哥觉得鸿章这方面表现不错就表扬了几句,鸿章这才高兴的屁颠屁颠的。

一方面曾哥想磨炼他,而鸿章逐渐觉得自己挺牛一逼一,比老哥还牛一逼一。后来江南大营被太平军第二次攻破了,朝廷任命曾哥为两江总督,其实没吊用,因为两江都在洪秀全手里。就像共产一党一任命你当美国加州州长一样,扯淡。鸿章借机劝曾哥建立水师。曾哥同意了让鸿章全权办理。等鸿章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曾哥也满意,但是朝廷说,不行,别弄了。鸿章又只能当文书了。

后来,曾哥想把大本营建在安徽祁门,这里地势很低,像个锅底,鸿章又跳出来反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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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辽娜是个普通的俄罗斯农村妇女,但是她却又不普通,因为她身上有着很多俄罗斯民族的传统美德:勤劳,善良,坚忍,平和,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纯朴而不贪求金钱。马特辽娜是一位将近六旬年迈又孤苦的老妇人,她一生遭受了很多苦难,年轻的时候丈夫就从战场上一去不复还,生下的六个孩子都先后夭折;领养的女儿吉拉并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结婚之后就很少再来看她;年迈的马特辽娜因为机关办事总是互相推托和冗长而一次次白白奔忙却拿不到抚恤金;自己又因为体弱多病而被赶出了集体农庄,时常在生病的时候没有人照顾而一个人孤独地躺在简陋的家中的床上。像这样的境遇换到其他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恐怕早就受不了了,但她不仅没有对生活和命运抱怨,默默地忍受这一切,还能以一颗耶稣般博爱的心善待周围的人,处处舍己为人,非常可贵和值得人尊敬。她吃饭的时候总是把最大的土豆留给伊格纳季奇,自己则吃小的。马特辽娜生活十分贫苦,她的早餐只有没削皮的土豆或者大麦米粥,大麦米最便宜,大家都成袋地买来喂猪,而这种食物却出现在马特辽娜的餐桌上,但她却十分关心别人,当对待别人的时候总是倾其所有、毫无保留,总是把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别人。当轮到马特辽娜给那些牧羊人管饭的时候,她总是大肆张罗,准备的都是平时连她自己都不舍得吃的砂糖、奶油等美食。就连当养女和女婿来拆她的房子拉走木料的时候,她还是盛情款待了他们和工

人们吃饭,甚至还酿了私酒给他们喝。别人有点什么事要她帮她就热心地去帮,不要报酬。

马特辽娜不仅善待周围的人,她还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动物和植物。马特辽娜的家虽然破旧寒酸,但它却是那些弱小生命的避难所。她的一个房间里摆满了橡皮树,像森林一样。 有一天夜里失了火,马特辽娜不是急着去救火,而是首先把那些橡皮树放倒在地板上,以免它们被烟熏死。我看到房子里蟑螂猖獗,想下一些药,但马特辽娜却不让,她怕连那只收留的跛脚老猫一起毒死。为了能让那头生着弯犄角的母山羊吃饱,她不顾自己体弱多病,每天早晨都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割草。她热爱大自然的一切生灵,反感一切反自然的东西:她最害怕火车;听收音机里的新闻全是接待外国代表团的宴会报道就皱起眉头;听广播里说要放一颗人造卫星便连连摇头:他们什么都要改变,是否连冬天或者夏天也都要改变一下哟。她不喜欢夏里亚宾演唱的歌曲,格林卡的抒情歌曲才合她的口味,把她感动得热泪盈眶。

然而,这样的一个好人,最后却惨死在火车轮下!还是因为去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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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奋斗史》。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功者最详实的纪录,一部坦诚的有益于后人的史无前例的传记。

富兰克林之所以写《奋斗史》,目的是为后代留下一些宝贵的人生经验。他在1771年写了前三部分,后来因为战争的原因,被迫停止写作,直到1789年才完成其他部分。1790年,已84岁高龄的富兰克林试图继续写他的传记,但刚写了一点便一病不起,从此再也没有机会重新提笔,记事终止于1757年。因此《奋斗史》实际上是一本没有写完的书,他轰轰烈烈的后半生,特别是那些最值得纪念、也最丰富多彩的经历都来不及提及。

富兰克林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在许多方面取得伟大成就。他是《独立宣言》草拟者,他是电荷理论的提出者,他是新式火炉的发明者,他是《穷查理年鉴》的作者,他是美国第一位驻外大使,他是热心公益的出版商,等等。他有许多荣誉和头衔,但是他只钟爱一个身份,那就是他墓碑上刻着的印刷工富兰克林。《奋斗史》体现了他做人谦逊的风格,书中没有说教,没有板着面孔训人的口吻,而是以最坦诚、最直率的方式回顾他从贫穷到富有,从自私到无私,从无知到睿智,从平凡到日趋完美的过程,对他所犯下的错误毫不回避,对其成功的经验也绝无保留。因此,富兰克林是一个伟人,也是一个凡人,是可以接近,可以理解,可以效仿的人。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虽然,《奋斗史》年代久远且地域隔离,但是它仍然带给我许多启示。

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奋斗史》中最精彩的部分,我认为是道德计划。虽然它在《奋斗史》中仅占一章,但是它却在整部书中熠熠生辉。富兰克林是人类史上少有的道德趋于完美的人,但是他却从未炫耀,而是在平凡的生活中不断地完善自己的美好品质,然后保持着这种别人不愿,或者是不屑保持的品质。如果说知识和能力是一种力量的话,那么道德是一种更大的力量和成功的源泉。如果要对他的成功追本溯源的话,我想最重要的是应了中国的那句古话:小胜靠智,大胜靠德。

做事勤勉。一个人如果想有所成就,那么勤勉必将与之为伴。富兰克林十四岁开始练习写作,十五岁开始投稿,他自学论辩、几何、游泳等知识,他27岁开始学习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他38岁开始电学研究并取得巨大成就。他的勤勉为其赢得了人生的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但并不是都能实现,究其原因,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缺少勤勉,缺少为梦想而全身心努力的精神。《奋斗史》不会创造梦想,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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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特辽娜的家》读后感1000字   又一个鲁迅式曹雪芹式的作家。   又一个安逸却悲剧的老婆子。   我喜欢那个安逸得只是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自得其乐的人老女人。   当“我”从监狱里出来苦于找不到房子的时候,遇到了玛特辽娜,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却很让我满意的房子,就这样住下来了,于是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玛特辽娜的那些令人觉得安逸的性格,不开心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就可以忘记——“她有一个恢复情绪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劳动,……带着她特有的和善的微笑,对一切都满意了……”善良得连跛脚的小猫都耐心去养,能吃的东西不多,虽然也不太会做,但是总归是可以做出来的,还有她那悲惨的一生,和最后让人潸然泪下的结局……她是一个不会对物质有过多追求的人,帮忙的时候而获不说,关心别人倾尽所有,奉献着自己的东西,大肆张罗别人的事情,自己都舍不得的东西可以送给别人,宽以待人的和善,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那种“纯洁,朴实,善良。”然后这样的人却拿不到抚恤金,家里破破烂烂,亲人都觊觎她的房子,于是在最后玛特辽娜惨死的时候,作者利用“我”写出了那些令人绝望的句子——“她(玛莎)又用祈求和期待的神情望着我,因为她既是玛特辽娜大半生的朋友也是这个村里唯一真心实意疼爱她的女人……”

  上帝总会眷顾那些善良的人的——于是,“仁慈”的上帝留给玛特辽娜一个有右手的尸体,“在那个地方还可以向上帝祈祷。”   死了,玛特辽娜最后,死了,安逸的人离开了人世,虽然形式惨烈,结局心灰意冷,但是我相信玛特辽娜依旧不会在乎,因为正如作者说的,虽然她埋葬了六个儿女,却没有埋掉她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使格格不入也依旧为人家白干活,最后只剩下脏兮兮的白山羊和那只跛脚的猫咪……悲惨的事情总是发生,而那些因为人生平凡却默默奉献自己的人们,由此而闪耀着属于她们自己的光芒,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正如我们因为善良的人遭难而悲痛一样。如果没有了他们,这个世界究竟该用什么 查看全文>>>

  《道教史》读后感1000字

  从历史上来看,道家是在哲学上的概念,道教追求的则是长生不老的神仙仙术。神仙故事起源于春秋之前,而在春秋之后“道”就被附上了玄学的意义,而且在战国时代专门有神仙家。这些神仙家把传说故事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在《山海经》和《楚辞》中够有反映。古代的神仙体系渐渐完善。老子和庄子的哲学为道教准备了思想依据。而道教的思想应该说是分裂于道家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它逐渐有了自己的理论,思想,组织。在中国的古代也起着一定了推动或是阻碍作用。在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中,儒家学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是君主专制,中国的皇帝都做着“万岁”的美梦,求长生,求享受,这也是给研究长生之术和神仙之术的道教一个机会。

  说起道教,就不得不说宗教。宗教的历史起点似乎不是很明确,但是远古万物总是有灵气的。慢慢得就产生了巫师这一职业。对于外国的传教士来说,这一职业是阻碍他们传播天主教或是基督教。而要控制政权就得通过思想传播来鼓动人们,宗教侵略也就是主要手段之一。道教的思想中有玄想的部分,而其他宗教如墨家,阴阳家等也汇入其中。

  道家思想的起源不如儒家和墨家早,但在战国末年,《老子》的思想几乎无处不在,以至人称“黄老之术”。这也是因为老子学说和阴阳学说混合起来的原因,阴阳家推崇的是黄帝,由于与道家的思想有相一致的地方,黄帝也成了道家推崇的人物。然而至今都有人他提出疑问,到底又没有老子这个人?有人认为是老莱子,有的说是周太史儋,而最让人信服的是老聃这一说法。

《道德经》又称《老子》为老子所著。《老子》一书对人生的阐述较为详实。它主张的是一种尚古主义,对于君主的管理,其认为无为而治是最好的。治理天下,既要做到无为,又要做到有形。到底是要无所作为呢?还是任其发展,束手旁观?老子的观念给人感觉即使矛盾又是合理,所以,一切就感觉超乎现象,混混沌沌。在古代,在君主统治的时代,既要超脱制度,甩掉制 查看全文>>>

玛特辽娜的家里没有亲人,只有她看的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一只脏兮兮的白山羊,一只瘸腿的猫,几棵橡皮树。她有三个姐妹,她把大伯一家当作亲戚,但这些人只是想着如何占有玛特辽娜的财产,尽管玛特辽娜没什么家当。最可恨的就是法杰依,在他的儿子和玛特辽娜死后,他最心痛的是那两车木料,他四处奔波只为保证木料不被火烧和免于被别人算计,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他昔日的恋人,在他看来木材比儿子和玛特辽娜的命更值钱。所谓的亲戚在玛特辽娜死后为了她那可怜的遗产而争吵不休,在他们看来,玛特辽娜存在的价值就是她那点遗产。玛特辽娜的忠厚老实在他们眼里全是鄙视,玛特辽娜的善良在他们眼里是傻。他们眼里没有亲情,只有对物质的贪婪,物欲充斥着他们的内心,这是人性的堕落。现在的农村已经变了,森林被砍光,处处弥漫着衰败的气息。镇里到处是混乱无序,居民区烟雾弥漫,噪声环绕。这是人性堕落的结果。如果继续这样则村子就不复村子,城市也不复存在,我们整个地球也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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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渺书海中,我发现了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二十五史(少年版)》。《二十五史》是中国史学的宝贵典籍,是由历代著名史学家精心编撰的纪传体史书合集,各史以为,立传为主,记载了人物的生平事迹和有关历史事件的发展演变;《二十五史》是乾隆皇帝钦定的正史;毛泽东一生研读此书,批注最多。 《二十五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五部史书的总称。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里面有关于 史记、汉书、 后汉书 、三国志等,它凝聚了中华几千年历史的精粹,是我们时时捧读的好书。 《二十五史(少年版)》中最感动我的是《范滂大义别母》的故事。范滂是后汉时代嫉恶如仇、忧国忧民的气节之士,有澄清天下之志。范滂因得罪宦官而被诬陷,他为了母亲不至于流离失所,不至于整日胆战心惊,忍痛别母,年仅33岁死于牢中。自古至今,能称得上孝子的人数不胜数,但是像范滂这样的孝子却是独一无二的。范滂如此从容,范母如此胸襟,虽历万年,却依然名垂青史,万古流芳! 《二十五史》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书,很少人不知道,但很少有人仔细品读。主要是因为这些典籍鸿篇巨制,规模浩大,年代久远,文字艰涩,令人望而生畏。现在,《二十五史(少年版)》以故事的形式将它呈现在我们面前,文字优美精炼、浅显易懂,让我们小读者也轻松的领略中国经典文学的魅力。潜移默化地提高,一生不尽地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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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演变史_建筑物说明文1000字

房屋是人类栖息的场所,是人类征服自然亦是自身发展的一种象征。

到了半坡氏族期间,人类才完全靠自己的劳动创造出自己的房屋--用双手堆砌而成的石屋。这种石屋的顶是用草铺盖的,呈圆锥状。屋的形状并不规则,屋体一半在地面以下。几个这样的屋聚在一起,便成为当时的村落。

后来,随着人类文化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建造房屋。于是经过人们精工雕凿、科学拼接的木屋和石屋,以及木石土合用的各种形式的房屋,大量建筑起来,以至发展为规模宏大的宫殿建筑群和寺庙建筑群。由于历史文化亦或风俗习惯的不同,不同民族的人们又创造了各式不同的房屋。云南傣族的竹楼,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拴马,方便安全凉爽卫生;黄土高坡的人们则因地制宜,掘土为屋,建造出一排排冬暖夏凉的窑洞;草原上的蒙古民族更是造出了遮风避雪、随意搬迁的活动房屋毡包。各种房屋不一而足,无一不表现了人类创造的艰辛和伟大。

近代的房屋,在本质上又有了巨大变革。人们不再单纯地依靠天然材料,而是采用钢筋水泥等人工材料,而且更加重视房屋内外的装饰。例如在墙壁上镶瓷砖,甚至涂上金粉,使得房屋变得金碧辉煌,光彩夺目。这些建筑,无论从结构还是外观,都远远超过了古代房屋。

人们在各式各样的房屋中从事活动,可以说,房屋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环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人类从学会制造工具的那天起,就和动物分了家。人类既然会制造和使用工具,当然在填饱肚子的同时,也就想到了为自己创造一个舒适的栖息环境。

现代社会,进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期。房屋在性能、功用方面出现了新的突破。例如,有的房屋可以抵御地震。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座圆堡形房屋,经受了6.2级地震,却毫不动容;有的房屋可以模拟地球外的空间环境,成了地球上的太空站。

现代的房屋已不再是仅仅供人们遮风避雨、生活起居的庇护所,它为人类提供了生产、科研以及一切发展现代文明的实验所和工场。

由于人口猛增,房屋的需要量太大,人们不得不向高空发展,于是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据统计,一座高300层的摩天大楼可以住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

最早的房屋应推山顶洞人居住的铺有干草的洞穴。这种房屋,恐怕除了人类自己劳作之外,更多的还是大自然的恩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越来越多的欲望,在将来,人类不会满足于仅仅生活在地球大陆上,海底龙宫,星球别墅,空中楼阁的出现,大概也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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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些资料,很喜欢胡适先生,便想要去阅读他的著作,《白话文学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之前看过《建党伟业》,里面的胡适真的很亮眼,文质彬彬风度翩翩,模样也十分俊朗。说起话来不疾不徐有理有据,即使在很激烈的争辩或是面对学生的诘问时,依旧淡定,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自是一种风流姿态,让人有一种清风拂过的舒适感。

对于影片中这个形象记忆尤为深刻,也不知道和他本人的形象有没有什么不同。

有几件关于他的轶事让人记忆深刻。清华大学曾出过对联考题,用孙悟空去对时任北大教授的胡适之,还曾引发争论。还有以前流传的胡适之打牌的段子,有网友在翻阅资料后说其实没有段子里这么夸张,打牌只是在闲暇时候偶尔用作消遣而已。

想必胡适先生还是很醉心学术的,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著作。本书与《中国哲学史大纲》,这两本书都只有上卷,故而被黄侃调侃为著作监,写作总是绝后。

能够青史留名的人一般都有其独到之处的,不过像胡适先生轶事这么多也是比较有趣的。

这本书只有两编,一是唐以前,二是唐朝(上),是由他最开始做的讲义拓展补充起来用于出版的。做文学评论还是要学术型的人来做的,要有对中国文学全方位、精确的掌握才好作出这样的作品,统筹思想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的经久不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其价值。

民国时期文人一般都是有真才华的,读书门槛高的年代能读书本就是天之骄子,能读得好更是苦心钻研,诸多成就加身。做这本书理顺白话文学史,也好推广白话文的使用,这也是胡适先生当年发表在《新青年》上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所想表达的,是《新青年》所追求的。在那个大家都在苦苦求索救国之法的时代,五四运动是成功的,《新青年》作为喉结传播其思想,功不可没。

说回本书,对于这种文学评论类的书籍我只能看看,因为水平太低阅读量太小,大多数提到的东西我都没有认真读过,不能做出评论。我觉得这本书看起来完全不像百年前的作品,遣词造句和现在基本相同,不能确定是不是我看的这个版本经过了后人的删改和通假字纠正。

比起现在的一些关于文学评论的作品,我还是更推崇这本书。今人的作品肯定也会有能流芳百世的,但我做不到慧眼识珠,不能够分辨出来。

本书只讲到白话诗歌,从屈原到元白,从战国到中唐,那么长的时间文章可能还不是那么通俗易懂,但是诗歌在不用典的情况下很多都是平易自然趋于口语的。

胡适先生认为唐以前三百年是一切韵文与散文的骈偶化的时代,但陶潜作为这个时代最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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