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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兰》读后感1200字,2024《二月兰》读后感1200字范文

《二月兰》读后感1200字

  弘一法师李叔同说:“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我想或许是弘一法师在佛门生活的太久了,凌驾于尘世生活之上,尽管看的透彻,却未必细致。在一层楼与二层楼之间,在二层楼与三层楼之间的巨大空间里还生活着千姿百态的人。她们享受物质的富足,追求精妙的生活享受而不沉溺;她们热爱文艺的创造和赏玩,但不沉迷;她们是心灵的宗教徒,却循规蹈矩,合乎礼教。我不知道她们应该处于人生三层楼中的哪一层,也许都是又或者都不是。物质的人生太粗俗,精神的人生太单调,宗教的人生太清苦。但我想那样的人生才是精致的人生,也才是极致人生。既享受物质的精美,又拥有超然的精神境界,这样的人生岂不妙哉?试想陶潜先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若没有"为五斗米折腰"的困扰,那该是生活的极致了。木兰要比陶潜幸运多了,她的一生可谓极致。她一直都在追求着精致的生活,一直都是在热烈地追求生命的意义。从富家小姐到幽居山林的村妇,再到最后成为坚忍勇敢的普通农民。身为受过洋教育的富家小姐,她在传统道德和新观念之间,她保留了端庄、温婉、宽恕这些中国传统女性美德;同时又具有新女性的才华、开朗、热情、浪漫。她享受着父亲的财富,怡然地收集赏玩珍贵玉器,她也并没有因此摒弃作为一名普通女子裁衣刺绣的乐趣。父亲的话"正直自持,则外邪不能侵"一直是她人生的指南,她从中获得了人生的乐观和勇气。比起她同样富贵,却一生痛苦的嫂子素云,她的幸福也许正源于此。   隐居山林时,管家主事的她游刃有余人人信服,品味生活她又是个不折不扣的"妙想家",做“叫化鸡”,吃“西湖醋鱼”,栽盆花无一不露流出她的生活理想。即使己届中年,她也能把生活中之所有,充分发挥之,利用之,便自己的生活达到最美的境界。

既便是面对丈夫沾花惹草这样敏感的家庭问题,她也能冷静应用智慧釜底抽薪,化一场家庭 查看全文>>>

  《二月》读后感1000字   开始接触“普罗文学”,便是从柔石的《二月》开始。当然,除了因为老师介绍外,更有大师鲁迅为之作序,不禁令我想亲自一窥究竟。   文章中的人物很多,也非常鲜活。有可爱的采莲,美丽大方的陶岚,脆弱的采莲母亲等。但本文最终以知识分子“萧涧秋”为主人公,描写了他到芙蓉镇从事教育事业,最后不堪流言蜚语的折磨而逃往上海的故事。   主人公初到芙蓉镇,便因为同情而接济了失去顶梁柱的采莲母子三人。他在任职后,在踌躇满志献身教育事业的同时,与和他有相同知识分子气质的陶岚走得很近。他曾告诉陶岚,只要坚信自己的意念,不用在乎其他人的眼光。这似乎是在向那个时代的世人,抑或是向读者宣誓自己内心的强大。   然而,任何一个经典,都不可能一帆风顺。   陶岚,一个新生叛逆的女知识分子形象。她热情、活泼,尤其是与萧涧秋相遇相知后,更是不惜抛弃众人眼中的未婚夫,一颗心奋不顾身地与萧君谈心,甚至于失掉芳心。她是精神的强者,更是敢于思考的勇者。而采莲的母亲,亦是李先生的遗孀,在丈夫为国捐躯讨要抚恤金无果之后,黯然地带着采莲姐弟回到极度贫困的家,俨然一副生活的弱者形象。这一强一弱,均得到萧涧秋的怜爱与帮助。他安慰因是否拒婚而苦恼的陶岚,使她从迷茫中挣扎出来并更坚定自己想要的;他帮助陷在生活困难的沼泽里的李家遗孀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

就是在这一强一弱之间,他最终在周边群众的议论下,决定舍弃已经为之动心的女陶先生,选择那被生活压弯了脊背的李氏遗孀。这样的决定,不仅使陶岚这位精神的强者黯然落泪,更是他,这个自以为只为自己而活的精神独立者,向世俗低头的表现。   只是后来,李氏遗孀死了幼子,便抛下采莲与儿子同去了。但她死前的眼神,似乎又有几分牺牲自己来成全萧陶二人的味道。她的死,确实极有可能让萧陶二人之间少了一丝顾虑,从而完成她报答二人的心愿,但以生命与亲情作礼,似乎显出了李氏遗孀的草率与愚昧。但这 查看全文>>>

这是一段平凡却又惊心动魄的故事,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事迹,这是一位普通却又非凡的小昆虫。对,就是它一只在成千上万中并不瞩目的小蜥蜴,一只平凡到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小蜥蜴,却出乎意料的当了拯救灾民的救世主,大英雄。那么,也让我们走进它的故事吧。。。

在这片不毛之地的茫茫大漠,一只爱幻想的蜥蜴正在兴高采烈的在水缸中演绎着它自己创造的各种剧。哦,意外!水缸不幸歪倒,结果支离破碎。对于现在生命垂危的它,最珍贵的就是水了。因此,它在高人指点下,来到了这座名叫黄沙镇的地方,并认识到了豆豆这个女孩。黄沙镇,顾名思义,都是被漫山遍野的沙土包围,更是寸草不生,但这里的居民更是在这种环境中做垂死挣扎,因为它们信念不死,它们相信会有人来拯救它们。这只小蜥蜴来到这里是为了寻找水源的,它来到了一家酒馆,呵呵,还百无聊赖的讲述那些关于自己夸夸其谈的扯淡的胡编乱造的英雄故事,还自称自己为雷哥。这些话当然震住了这些居民,毕竟能有一颗子弹灭掉七个人的奇迹啊!雷哥出名了,但从那一刻开始,意外便接二连三的出现。一只老鹰袭击镇子,结果雷哥以一颗子弹神乎其神的解决了它。哦,真是一出精彩的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故事。接着雷哥也顺其自然的做到了警长的宝座。然后是一段历经起伏的寻水奇踪,只可惜结果有点惋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引来了响尾蛇杰哥,当然最后是雷哥以聪明智慧赶走了杰哥,并让居民有了充沛的水资源

看,你只是一只平凡的小蜥蜴,而你的历程却是跌宕起伏,危机四伏,波折连连,而每当到了无可奈何的时候,你却凭借自身毅力,勇敢、智慧战胜凶险。最后的结果当然很美好,它就靠我刚才说的那些,让英雄梦变得不再虚伪、梦幻,要让它变成一个响当当的现实!相信我们也应该和雷哥这是小蜥蜴一样,有一个英雄梦,就像电影情节那样离奇困难重重。梦想不应该是不可抓到的飘渺虚幻,它应该成为你现实中的责任与担当,是生活中默默奉献的力量,这也是属于你的自我认知。

其实我觉得电影中的神来之笔就是这四朵奇葩四只音乐伴奏者会吹拉弹唱的的老鹰。它们这四位配乐师,更是揭示者,但却为我们处处埋下伏笔,让我们疑点重重。还有我觉得兰戈又为我们诠释了小故事大道理这一理论。控制水即可控制人类,听起来涓】洌变态,但却是撕心裂肺的正确,正确的让人无法泯灭这个事实。水是生命之源,况且人类还是处于缺水状态。我们需要一个能信任的人这句话也是句哲理。兰戈中,因为镇长这位老乌龟,就是它的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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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已经不记得是第多少次朗诵《论语》了,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可是每一次朗诵都会多一些感悟。   《论语》像是一盏灯,指引我前行。   《论语》中给我感受最深刻的便是那些最最经典的句子。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给我的感受颇深,尤其是“吾日三省吾身”这句,我思考了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很少去反省我自己人,当我读完这句话时,我试着反省一下我自己,我突然想起前几日与同学发生的一场小争执,仔细想想那经过,才猛然发现当时的自己是那么冲动,当时那“义愤填膺”的气魄现在看来是那么的无耻,而争执的理由却又是那么的可笑,一股浓浓的歉意在心中油然而生,如果在争吵前能冷静的分析一下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再看看身边的人,有的人逃课被抓,不但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反而埋怨同学不帮他蒙混过关,如果他事前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我相信只要他是个正常人,就不会这样去做。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当我读完这句时,我的心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真正的朋友会一直陪伴着你,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贱,都不会改变。真正的朋友会在你有困难时最后一个“凋落”,而不会像蒲公英一样,随风飘荡。而我们再交朋友时,应该仔细分析一下什么人值得我们深交,而什么人我们应该浅尝辄止。而我则是在交友上没什么选择,最后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谁都没交上。

  我非常敬仰《论语》的作者孔子,他用他博大精深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乱世中,游走在各诸侯国之间,传播自己的思想,虽然屡屡受阻,可孔子却从没放弃,他的执着成就了他的成功,一本薄薄的《论语》却有着说不完的深意。而反观一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都会避其锋芒,另寻他径,他径不通就原路返回,很少为了一个信念而坚持下去;我小时的梦想便是当一名伟人,可那也 查看全文>>>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或读了一段话,或读了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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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逝》一文采用“手记”的形式,以涓生的口吻回忆与子君的故事,包括与子君的交往、同居及分手……涓生和子君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最终却因个人及社会历史局限而分手,甚至于子君到底是死了。   先生没有细说子君是怎么死的,但小说浓墨重彩地描写了社会乃至涓生是如何逼迫她的(——小说是以涓生的视角展开的,在他的叙述中并没有描写他如何逼迫子君,而是尽量开脱自己,有意无意地卸开责任)[确实对涓生用“逼迫”一词是太过了,但涓生其实在无形中给了子君压力,无论是油鸡们和阿随的消失,还是涓生不能理解子君在柴米油盐生活中的事,窝在通俗图书馆不愿回家]。虽然,子君最后肯定是自我了断的。我想,她若是在离开人世前写了点什么,大概是会写“可畏 ”吧,人言可畏、人眼可畏、生活可畏,涓生,可畏……   我本以为,涓生在原先是不懂的,不懂子君为什么会两人在一起后变得“世俗”。后来再看,发现涓生不是不懂,而是不敢承认。涓生到底还是一个卑怯者,是一个披着进步青年外衣的封建男人。他会学着西洋电影里,一条腿跪下,一手握着子君的手向其求爱,却在心里感到愧恧,甚至永远遗憾;他不顶社会生活压力,想要与子君分手,并美其名曰“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这话乍听之下,很是有些道理,但联系实际再细想,涓生简直无耻!(为什么?——需要展开)[纵使涓生会“帮她生白炉子,煮饭,蒸馒头”,但他究竟是不太管柴米油盐的,不大会打理家庭的,他只愿生活在他的理想生活里,而不知晓到底应该如何对待婚姻生活,不晓得当两人住一起后,子君要面对的都有哪些烦琐事,却埋怨子君变了,变浅薄了,觉得没有共同语言了,觉得生活难以维系了,于是便要分手。

哪里有这样的道理?!一个穷酸小子拐了人家的女儿,然后终于发现贫贱夫妻百事哀,最后嘟嘟囔囔地要分手。在我看来,即使是以唤醒新青年的名义也是 查看全文>>>

  心的颤抖伴随着《相约星期二》扉页的翻开。而后,一句话扑面而来:“临终前,他要给学生上最后一门课,课程名称是人生。上了十四周,最后一堂是葬礼。他把课堂留下了。课堂越来越大,现在延伸到了中国。我向过路的朋友大声招呼:来,值得进去听听。”余秋雨先生的话让我的心更加颤抖,而我也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咀嚼完了这本书……   这是一堂关于爱的教育课,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爱自然、爱身边的一切,老莫里渐渐影响着米奇,影响着周边的人,当然也影响着我。爱的确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感了,我们都要爱自己,因为这是对爱着我们的人的一种回报,通过爱自己,我们也能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要爱家人,特殊的血缘的纽带把我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我们彼此之间会付出很多但也会有收获,因为我们互相深爱着;我们也要爱自己的朋友,友谊让我们知道,除了亲人间的爱还有友情能让人们真诚相待,无私奉献;我们也要爱大自然,她给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让我们得以世代延续;我们甚至应该爱身边的一切,因为爱是这世界上最最伟大的力量,它超越一切语言,超越一切行为,它能使我们全人类生活的更加美好。所以,   用心去爱吧!当这个世界充满了爱,我们每个人都会被爱包裹起来!   另外,莫里面对疾病与死亡的态度也让我良久不能释怀。看着自己的身体渐渐衰败,主人公莫里却以特有的乐观和达观,痛苦而清醒地面对,并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作为教案,展现着一个人在衰老和步近死亡的过程中的乐观,幽默、痛苦、挣扎以及坦然。这又让我想起了很多类似的人,丛飞在身患绝症的时候,萦绕于心的并不是他的生死,他对此同样的豁达和坦然,他始终记挂的是他的“孩子们”;江涛也没有被病魔压倒,他也乐观,他也坦然,他写下《再给我十年》作为对病魔的抗争。

他们为什么能如此乐观而又坦然面对人生的最后阶段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了这本书所要表达的主要内容就是“爱”,而他们又 查看全文>>>

  《金锁记》这个名字本身就颇值得玩味。金锁,黄金做的锁,外表光鲜,锁住的却是自由与灵魂。   曹七巧的一生被多把“金锁”重重锁住。   第一把是地位锁。在曹公馆中,她的出身是最低的,是“麻油店的活招牌”,不如大奶奶和三奶奶出身公侯小姐,因此她处处受到排挤和歧视,这从她房子的地理位置就可见一斑。各房的主子处处压挤她:老太太从没把她当回事;大奶奶对她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姜家小姐说她“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新进来的三奶奶一来就看出她在姜家的地位,不愿搭理她;她的哥哥来走亲戚没人招呼;就连丫环也冷笑着说她不配做自己的主子。七巧嫁到曹家一开始就不是像其他两位奶奶一样是作为一个妻子嫁给二爷的,而是作为一个冲喜伺候人的姨太太,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一个遭人欺凌的位置。她最初嫁入曹家,有借助曹家的地位改变自己身份的考虑,希望借助曹家使自己受人尊重。但事实上,她并未因嫁入曹家而改变出身受人歧视的现状,始终在出身上受人诟病,这把身份锁一直缠着她。后来她把女儿送入新式学堂,并不是为了让她接受新式教育,只是不愿落后于大房三房,这其实也是当年的“身份锁”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因自己与其他两房太太起点不一样而受歧视,所以在后代上她不愿再落后,一定要拼一口气做到和大房三房一样,绝不落于人后。   第二把是金钱锁。从她与她她哥哥的对话可知,当初嫁入曹家并非是其实或多或少是为了曹家的钱,所以她才会嫁给一个病夫。她在曹家三房太太中的经济实力是最弱的。

贫寒的出身使她对金钱有一种迥样的追求。丈夫给不了自己爱情,想从小叔处得到安慰又遭到拒绝,曹家各人处处歧视她,就连丫鬟也看不起她。这种缺乏温暖,缺乏关怀的环境更加增加了她追求金钱的愿望。因为她觉得只有金钱才是最真实的,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才能给她带来满足感。同时三房的待遇差别使她认为只有有钱时,才能不被人欺,而且还能主宰别人命运。在这把黄金锁下,她的心灵开始扭曲 查看全文>>>

兰陵缭乱读后感(一)

哈哈!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完了【兰陵缭乱】,盼了好久,也没能在网上下到完整版,最后还是买了本书来欣赏。真的超好看地,我非常非常喜欢。我买了整套的书,想想也明白了,我都看了2本半了,居然还买全套,肯定是因为特别喜欢。

樱桃,因为命运的关系,必须以男孩身份活到18岁。无论是男是女,在父母身边的她,都是幸福的。可是命运就是如此折磨人,父母亲一前一后都离开了她,离开了人世。突然她变成了孤儿,孤身一人,从遥远的地方,回到故乡,寻找父亲故友耶律光将军。一陰一错一陽一差之间,遇到了她的大一妈一,她父亲的大老婆。

在大一妈一家,她遇到了她的大哥,三哥,九叔叔,还有耶律恒枷以及他的父亲耶律光。她跟着耶律将军学武艺,后来成为和耶律光一样出色的将军,为国出力。正因为成为了将军,让她更加无法恢复女生的可能。

后来最最疼一爱一她的九叔叔成为了皇上,她终于有了恢复身份的机会,可是她却发现她的九叔叔对她存在着一层不同于亲情的感情,一种男一女之情,迫使她放弃了恢复身份的机会。

再后来九叔叔听信一奸一臣的话,害死了她的大哥,三哥,让她对九叔叔失望透顶。又间接知道了她的大一妈一和二一妈一都于害死她父母有关,所以对这个家绝望。

和耶律恒枷一起远离长安,去镇守边关。为她最一爱一的九叔叔守护他的江山。

后来九叔叔死了,她和恒枷被招回京。由于她功高盖主,新任皇帝居然听信一奸一臣的话,赐毒酒给她。终被周王所救,并软禁宫中。

恒枷自己毁容,只为可以混进宫中救她逃离苦海。

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她终究明白她的身边除了九叔叔,还有恒枷永远的保护着她,包容着她。

最终他们再一起了。

兰陵缭乱读后感(二)

玖了这本书,看了形形色一色的评论,不管【兰陵缭乱】抄袭了多少,却想单纯的从故事本身写写自己的感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想再动笔写诗,不想再把故事和缺憾记下来,却怕有一天连记忆也随着时间流淌渐渐消失。

我为长恭一声的坎坷而难过,却也因他身边那些人的离开而悲哀,集万般宠一爱一于一身的她,却也承受了肝肠寸断的痛。因为不想每一个在乎的人受伤害,因为为了九哥哥的江山,所以心甘情愿的隐藏了女子的身份。从一开始便猜到长恭一定会和恒伽在一起的,因为只有恒伽才是那个躲在暗处默默付出,用心守护的人,不奢望得到,不禁锢她的自一由。

宇文邕的一爱一炽一热如火,我想如果他和她不是仇敌,她的生命里没有恒伽,她一定会一爱一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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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小王子》   一个简单的童话,一部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它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读后我不仅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然而他却是孤独的,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不禁感叹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认为是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最终离开了小狐狸,然而他却不知道他也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他,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永远也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找他的玫瑰,更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最后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害怕疼痛,但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了。

  现实中,人们在过着平静而绝望的生活的时候,总是远离人群的。在阳光下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这将使我们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而有阳光的地方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阴暗。所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却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 查看全文>>>

《二月兰》读后感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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