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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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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欢度元旦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入推进平安和谐邹平建设,根据市局部署,局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为组织开展好这次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和谐邹平建设的总体目标,从我县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警种、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一批流窜犯罪分子和在逃犯,惩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整治一批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确保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和全县人民欢度元旦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以“破案件、打流窜、追逃犯、抓整治、促防范、报稳定”为主线,以打开路,打防结合,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切实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隐患。
打击重点:一是,杀人、爆炸、投毒、纵火、绑架、强奸、持枪作案等严重暴力犯罪;二是,发生在城区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系列性侵财犯罪活动;三是,发生在国道、省道、县域道路上的扒车盗窃犯罪活动;四是,发生在输油管线上的打孔盗油等涉油案件;五是,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的案件;六是,各类流窜犯罪和在逃犯罪嫌疑人;七是,恶势力团伙犯罪。
整治重点:一是,城区公共复杂场所、商品集散地、学校校园及周边区域和厂企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二是,农村治安问题突出的镇办、村庄和交通路段等;三是,群体性事件中的遗留问题;四是,信访案件中的乱访、缠访、围攻党政机关等。
目标要求:一是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类突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防范措施更加有力,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三是治安混乱区域得到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各类治安灾害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火灾、交通、爆炸事故;五是全县社会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大要案侦破,形成对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把侦破大要案作为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的首要措施,组织优势力量,全力攻破一批大要案件。对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要狠狠打击,动用一切侦查手段,从重从快,决不手软,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对发生的危害大、影响大的现行案件,要组成强有力的专门班子,快侦快破,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未破的重大积案,要重新进行梳理,认真分析研究,选准突破口,明确责任,挂牌督办,力争早日攻破。
(二)多措并举,全力围剿流窜犯和逃犯。要认真研究流窜犯罪的规律特点,城乡结合,内外结合,层层设卡设防,通过秘密力量控制、清查搜捕、追捕堵截、信息比对、发布投案自首通告,亲属规劝、审查深挖等多种手段,严密控制其吃、住、行、销,形成围( )剿流窜犯罪分子的天罗地网,努力减少其社会危害。要彻底排查摸清在逃人员底数,把追逃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民警,力争追回一大批逃犯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隐患。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斗争合力。各警种、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室、监督室要围绕严打整治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察,确保措施落实;刑警大队要强化侦查破案、打黑除恶、打流追逃、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措施;巡警大队、特勤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管控,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监管大队要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加大对在押人员的政治攻势,深挖犯罪,扩大战果;交警、消防大队要严格交通和消防管理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法制室要搞好法制宣传,积极为严打整治提供法律服务;警务保障室要加大经费投入,搞好后勤保障。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办案大队、各派出所要在贯彻“严打”方针,重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针对不同部位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制定切实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各派出所要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综合整治,限期改变面貌。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的治安控制,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街面,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治安巡逻,随时发现和处置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特种行业和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对交通路段,刑侦、交警、各派出所要抓住扒窃运输物资、拦路抢劫和敲诈过往旅客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狠整治,确保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对信访案件,监督室要做好解释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业务部门要协同法制室积极展开调查,对确因自己工作没有做好导致的上访,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解决问题,力求尽快息访罢访;对信访中无理取闹,乱访、缠访,甚至聚众围攻党政群机关单位的人员,治安及相关业务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认真搜集证据,对聚众闹事首要分子和煽动者依法予以惩处,对不明真相、受蛊惑参与的群众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解释和劝解工作,从轻处理,尽快消除影响。
(五)严密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剧毒、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问题。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强化烟花爆竹作坊的管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厂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严密各项安全措施,维护好公路运输秩序,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以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
(六)加强舆论宣传,大造斗争声势。宣传舆论工作要贯穿集中行动始终,保持一定声势,营造浓厚的氛围。指挥中心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运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对检举揭发犯罪有功人员,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要选择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瓦解犯罪。要积极协调检、法等部门,适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法制教育会、赃物返还会,以震慑犯罪,鼓舞士气,调动广大群众同犯罪斗争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是维护今冬明春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做好元旦和改革开放3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平安邹平”建设深入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星军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严打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警大队(联系电话:4328110,4086),周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行动期间,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统一清查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情况的调度、掌握,搞好工作指导。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单位要狠抓措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行动健康顺利开展。各警种、各部门工作情况,要于每周日下午4时前上报严打整治办公室(oa报刑警大队),《全县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报表》同时上报。重大案情、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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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0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组织开展集中行动,要明确目标,务求实效。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监管意识。二要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全方位、全覆盖、职责分明、人尽其责、层层把关的责任体系。三要突出重点,确定阶段性目标,切实取得实效。四要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安全生产

主要任务: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对涉及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液氯、液氨等危化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

2.特种设备。对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不发生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问题;对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氢氧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整顿,达不到整治目标要求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实施关闭。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

3.道路交通运输。继续抓好“三超”(超载、超限、超负荷)整治工作;对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逻管控,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肃整治各类农用车载客,强化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无超员、无超速、无疲劳驾驶、无酒后驾驶,车辆状态良好。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负责。

4.消防安全。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查封一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依法处理一批违法责任人。严格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负责。

5.建筑施工现场和危房排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按部门职能分工,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分类治理,确保100%整改到位。加强各行业危房特别是学校危房排查工作,督促责任主体排除隐患,确保房屋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主要目标:

——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2项重大隐患整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30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0人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对奥运期间停工的68家银粉企业和18家剧毒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把关,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对1550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进一步健全市、乡、村分级管理体制,完善监管网络。

——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对属于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一律立即关停取缔。对查出的11家无证无照危化企业坚决关停关死。对其他非法生产企业逐一检查,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及有关合法企业规定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颁发执照,并纳入有关部门正常管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制”落实和各项控制目标完成较好。

(二)食品药品安全

主要任务:

1.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加强对种养殖业产品农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添加剂的监测,全面清查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严查非法生产、使用、经营违禁药物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行为。规范规模养殖场(区)和奶站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鲜奶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负责。

2.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用“地沟油”、“回收油”炼制食用油行为;查处无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进行生产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的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验、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厂。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者暂养阶段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依法从重处罚。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市商务局配合。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卫生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肃查处采购、使用伪劣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和食品原料质量,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卫生条件差和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切实落实好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饭菜留样、记录制度,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5.净化生猪屠宰市场。加快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猪、牛、羊、鸡等畜禽屠宰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对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未佩戴耳标、未经检疫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验(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不准进入市场、超市销售;加强猪肉市场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畜牧局负责,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

6.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质量安全大检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检查gmp、gsp实施情况,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挂靠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及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添置配备必要的冷藏、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加强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管理,加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上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药品包装、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督检查。大力整治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违法广告。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负责。

主要目标:

——经认证的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农产品违禁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饲料100%达到农业部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全市奶站(厅)100%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奶站经营管理制度。

——生产加工企业所用原辅料批批索证索票;出厂产品批批自检合格;符合要求的食品加工企业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无证无照及达不到要求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全部得到有效整治。

——餐饮业100%建立并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及台帐记录制度,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100%卫生合格并亮证经营,100%贴挂食品卫生等级标志标识,从业人员100%持有健康证。无证餐饮单位全部受到查处,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取缔。

——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案件100%得到查处,定点屠宰厂100%落实无害化处理和冷库管理制度,各类市场、餐饮单位和肉制品加工厂均不销售、使用注水肉、病害肉。

——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有效机制,严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避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三)节能减排

主要任务:

1.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监管。对省、石家庄市重点管理的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认真落实与省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状,完成吨产品节能目标及年内节能量。监督6家环保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环保局负责。

2.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年内对高于本地单位gdp能耗水平的新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环保局负责。

3.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期拆除列入石家庄市2010年淘汰计划的天塔山水泥公司窑径2.5米机立窑。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局配合。

4.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督促辛丰印染公司年内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年底前完成14家制革企业节水工程建设。督促澳森钢铁公司年底前完成烧结机脱硫技术方案的确定,并开始设计。督促试炮营制革区在12月底前完成部分填埋场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促局、制革区、南智邱镇、田家庄乡负责。

5.严格落实《辛集市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打击“十五小”企业反弹。对小电镀、小硝染、小漂染、小制革等非法企业和生产加工摊点,逐乡、逐村、逐地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主要目标: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达到全年必保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高于全年计划目标。确保2010年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同比降低20%以上,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6%,“双百”企业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2010年10月底前,竣工的减排项目投运率达到75%以上,已投运项目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

——2010年10月底前,6家环保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

——2010年12月底前,对天塔山水泥有限公司窑径2.5米机立窑进行拆除。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局和市环保局,负责集中行动期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行政正职担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本部门集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集中行动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到第一线,具体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具体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指挥协调机构,加强日常协调督导工作;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完成集中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失职人员。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要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市政府督查办和市考核办要对乡镇、有关部门集中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三项工作11月7日前,分别由牵头部门负责,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情况汇总时,要从村街、乡镇、企业、学校等每一个基层单位做起,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签字后上报市政府,做到逐级签字上报,逐级存档留查,确保集中行动收到实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河间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11月13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摸清违法用地底数,落实整治措施,做到应拆尽拆、复耕到位、手续齐全。

二、职责分工

1、镇土地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整治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列出违法用地清单;二是搞好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应当申请和移送的案件及时办理。

2、镇纪检监察室:依法查处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渎职、失职行为,对参与违法用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工商所:责令违法用地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供电所:积极配合全镇专项行动,对违法用地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5、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司法所:做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案件查处中的调解工作,参与督查追责等相关工作。

7、城建办:负责对整治对象是否违反镇、村规划的认定,提出处罚意见,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补办相关手续。

8、各村委会:按照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3日—15日)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并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行动。

2、调查摸底阶段:(16 日—17日)由土地所组织力量,对**年以来6家企业违法用地情况进行集中摸底、核查,将调查摸底情况整理汇总报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阶段:(18日—30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年以来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违法用地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迎接好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2、严格执法,确保成效。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要处理到位。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用地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4、查找原因,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项行动,深入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违法用地行为的再次发生,切实规范工作措施,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受多重因素影响,镇内车辆超限超载愈演愈烈,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有关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xx年3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各部门单位与各村组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成果。全镇范围内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过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周密部署,相互配合,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工商部门牵头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窝点。每半月对维修厂(场)等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对从事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吊销;对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严厉查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积极配合交通运营、工商、国土资源、煤炭、矿产品税费征收等部门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源头查处,配备人员对货运装载场(站)、煤场、矿产品起运点实行全天候值守,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的,责令改正并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装超不出场”。对整治期内非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配备力量在镇内的各税费征收站全天候值守,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体。全挂车的挂车超过两轴和半挂车、全挂车超过六轴(不含六轴)以及全挂车的挂车长度超过主车长度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四)严厉查处路面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1、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对经过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配合交警部门引导车辆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严查未经覆盖的货运车辆驶入和污染城区,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驶入城区。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治超检测站(点)治安秩序,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在S214线进入我镇的两端入口设置劝返点,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25吨和1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阻截、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劝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各治超检测站(点)对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就地卸载、分装,禁止上路过桥行驶;对卸载车辆不收费、不罚款、不扣车。货运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超过限定标准,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运输冰箱、彩电、汽车、百货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要强行劝返;超限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和油、汽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司机或货主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统筹部署,严格按照治超治限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及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设立治超工作的监督和咨询电话2671148、2672903,依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动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人自行整改。在镇内主干道和各村(社区)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归、依程序进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认定标准必须统一执行交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219号)制定的标准,损路赔(补)偿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湘价费[20xx]44号文件执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实事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各村、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次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综治办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政府镇对本次治超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村组或部门单位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严格实行督察问责和责任倒查制。镇纪委牵头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定期专项督查,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环节实行责任倒查,逐一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了难”、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并严肃作出相应处理。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及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并定期向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治超信息。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各地集中整治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并向全镇通报

商务局集中整治赌博行动实施方案


商务局集中整治赌博行动实施方案


县商务局贯彻“县集中整治赌博行动”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响应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赌博专项行动的号召,有效打击和遏制各种赌博活动,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平安和谐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影响公众测评的各种赌博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赌博案事件,确保各种赌博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赌博问题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我局干部职工参与赌博,不参与地下“xx”赌博,以及为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说情求饶行为,从而净化社会风气,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深入贯彻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方针,特成立“县商务局集中整治赌博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我局禁赌工作。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赌博专项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8月30日至9月10日)。按县委、县政府召开集中整治赌博行动动员大会要求,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1、召开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进行深入的宣传动员;2、依据制定出的工作实施方案,通力协作,扎实推进;3、通过明查暗访,摸清底数;4、召开人大代表、党员座谈会,迎接全省公众测评;5、悬挂禁赌宣传横幅2幅;6、发放禁赌公开信,将禁赌公开信发到单位的每家每户,并在单位显目位置张贴。
(二)集中整治清理内部干部职工参与赌博(9月10日至11月30日)。结合综治开展工作,集中整治单位内部干部职工赌博问题,建立健全禁赌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禁取缔辖区内的各类聚众赌博场所,采取果断行动,杜绝街面等公开赌博和干部职工赌博现象。
(三)做好迎检准备(10月15日至30日、12月1日至30日)。接受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门工作组分别于10月和12月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并结合年终考评严格进行奖惩。
四、工作措施
按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依靠群众,落实职责,集中力量查破一批涉赌大要案件,查禁取缔一批涉赌场所,严厉打一批赌博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要求,积极提供赌博违法线索,融入到全县的集中整治赌博专项行动中去。
(一)做好赌博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商务局以悬挂标语、散发张贴传单等形式宣,唤醒沉迷于赌博中人们的回头意识,同时每一位同志要言传身教,做一个鲜活的宣传榜样,教化工作、生活周围的涉赌人员。
(二)国家公务人员在自觉带头禁赌的同时做好家属拒赌、反赌、禁赌的思想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赌博线索,推动集中整治赌博违法行为的全面铺开。
(三)强化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单位“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负责调查摸底,收集上报本辖区、本单位内的涉赌情报信息。各单位内部及其出租房屋内出现公开赌博和聚众赌博活动,由各单位负责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送信息,公安机关负责打击处理。
(四)注重公众测评。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众测评中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影响测评得分的因素,因地因人制宜,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争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督促检查。单位内集中整治赌博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不定期组织自我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上报,纳入年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长是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之上,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1、积极采取各种手段,深入调查摸底,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掌握涉赌信息。2、密切联系集中整治赌博行动领导小组,紧密协作配合,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形成合力。3、深入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宣传攻势。配合县“县集中整治赌博专项行动”的开展,张贴标语,在重要处悬挂醒目条幅。将活动进一步深入到干部职工家属中去,使禁赌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民禁赌、拒赌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1、根据《省禁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综治委〔〕17号)和《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参与地下“xx”等赌博活动的通知》(永纪发〔〕10号),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本行政区域内或本单位内赌博活动泛滥,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公务员、公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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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从事公务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方便条件,利用赌博行贿、索贿、受贿,干扰执法的,由本单位纪委、监察人员依照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汇报,依法从重、从快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2、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人员,第一次对当事人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免职:①参与乡镇的街面上或单位及其出租房屋的街面上公开赌博的:②发现聚众赌博活动不及时举报的; ③在本人及其出租房屋内出现聚众赌博,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信息,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④内部公务人员涉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3、对出现涉赌的公务人员,纳入年终考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限期整治不到位的就地免职或辞退。


关于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有关镇直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闽侯”的总体布置,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我镇安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繁荣,镇党委、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至今年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一项有声势、有力度、见成效的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两个抓、两手都要硬”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实际出发,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要求,打好“严打”战役、化解矛盾纠纷战役和基础防范重点整治战役,落实严打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集打、防、挖、管、建于一体的“保平安”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当前影响我镇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取信于民,为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主要打好“三大战役”:
(一)“严打”战役,由荆溪派出所所长许义如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预期目标是:
1、打击力度明显增强。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破案数、追逃数、逮捕数比上年明显增加,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2、抓现行、打团伙的能力明显增强。对黑恶势力和涉枪犯罪露头就打,发现一个坚决摧毁一个,及时依法严惩。各种称霸一方、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恶势力得到有效打击,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得到保护。
3、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二)化解矛盾纠纷战役,由副镇长李发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切实抓好化解工作,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预期目标是:
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调处,努力实现“三不出、三减少、三提高”的目标,即:解决小的矛盾不出村居;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明显减少,“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基层发现、排查、调处能力提高,年终综治测评的满意率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信度提高。
(三)基层防范重点整治战役,由综治副书记叶孝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预期目标是:
1、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明显推进,全镇综治工作网络基本健全并能发挥作用,群防群治队伍明显加强。
2、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全面落实流动人口的暂住户口登记,流动人口的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3、甘洪路沿线“两抢两盗”事件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整治,违法犯罪案件大多数得到及时查处,刑事案件的上升幅度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整治效果明显。
4、群众对“平安荆溪”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气明显上升。
三、主要措施
1、深入调查摸底,做到目标明确、打防精确。广泛发动群众,运用座谈会、调查会、个别访问、重点回访、入户访查等形式,全面摸排违法犯罪线索、治安混乱的地区、矛盾纠纷突出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打防措施到位。重点抓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的调查摸排,以城乡结合部、外口聚集地、工业集中区、交通要道等为重点,认真开展调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摸排出的为非作歹、危害社会的犯罪团伙尤其是垄断闽江流域砂石市场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势力团伙,应集中优势警力限期摧毁,除恶务尽;对各类暴力案件要上足警力,全力突破;对“两抢两盗”等侵财型案件要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抢、盗案件要明显下降;对专项行动中发生影响坏、危害大的“顶风”大案,要露头就打。公布严打结果,体现严打声威,鼓舞群众,震慑犯罪。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坚持抓源头,在征地拆迁、村财村务等工作中,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例会制度,镇、村两级要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处格局,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基层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政府为主协调办理,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由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对群众反映的村财村务不公开、村干部违法乱纪的信访问题,由纪委、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对群众反映的涉法信访问题,由政法机关负责督查督办。认真总结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办法,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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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各级党政领导和所反映问题的主管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疏导调处,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要求,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防止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者借机扩大事态。
3、建立健全治安防控机制。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协防相结合的群防群治工作。人防方面,大力推进“11211”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物防方面,继续“两车安防工程”、“亮灯工程”建设;技防方面,有能力的村民、单位要推广以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为主题的技防设施建设,提高创安的科技含量;协防方面,积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党团员、离退休人员、青年志愿者等开展邻里守望、帮教工作等防范工作,落实以法人代表为主的治安防范责任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安全保卫机制,提高自防意识。
4、建( )立健全治安规范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高危人群入户防查制度,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对象的管控,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已转化××功人员的安置帮教。继续推进外来人口信息的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核查比对和预警通报,及时发现打击流窜犯罪。公安部门负责落实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乡镇和村民负责落实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推行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方式。坚持“四禁并举”方针,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及“无毒害村居”创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切实抓好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处理工作,努力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和降低复吸率。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化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林建善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翁水俤、镇党委副书记叶孝营、镇党委组织委员何家科、荆溪派出所所长许义如、副镇长李发营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办、民政办、信访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邱长榕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杨纶文兼任,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承担。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负责抓好各自的严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各村应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从宣传发动、工作机制、力量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为维护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
2、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开展企业和村居文体娱乐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的决心。措施和成功经验、先进典型,真正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应结合综治宣传和法制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作用,通过制作墙报、黑板报、简报、专栏,召开居民座谈会,组织文艺汇演形式,为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创建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使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大力整顿和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规范“11211”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加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的教育管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尤其要强化镇综治委(办)建设,增强其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深入基层,发现典型,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现场会,总结推广“平安荆溪”、“平安村居”创建经验。
4、加大财物投入,落实保障措施。各村要根据建设“平安荆溪”和开展严打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所需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基础设施等经费的投入,真正把严打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基层组织、基层单位和具体人员。对在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力,发生危害社会稳定、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开展建设“平安荆溪”严打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规模养殖户完成设施建设、小型养殖户完成初级治理;加强蔬菜加工业运行的整治,确保达标排放;继续抓好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3、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降尘脱硫设施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区(**河饮用水取水点、**一水库、**水库、金鱼垱水库、长江饮用水取水点)的治理,在保护区内不得兴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抓好燃煤锅炉的升级改造,推广天燃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今年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 )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xx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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