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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财务工作总结

民政局纠风工作方案。

不打无准备之仗,提前制作方案就是为了更好的合作想要快速完成领导下发的任务,我们必须要把方案给制定好,当我们对于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不是很明确时,可以通过一份详细的方案来了解更多。写好方案的关键是什么?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民政局纠风工作方案》,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民政局纠风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政办发20xx28号)要求,结合民政局纠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对救灾、低保专项资金、行业协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治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民政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出贡献。
二、纠风的主要内容
1、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一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款物下拨发放必须经过民政民救灾领导小组研究,并根据各乡镇受灾程度,全部及时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按照各村灾情情况下拨到各村,各村按农户受灾情况下拨到各户,领款人要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花名册一式三份,乡镇留存一份,上报民政局存档二份,便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二( )是加强监督检查,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发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放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保证救灾款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防止出现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2、加强低保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及时把各级下拨的低保资金发放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坚持低保对象审批民主评议及审批张榜公布制度,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不定期对低保户进行复查,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3、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监督。一是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为组长,社会事务科等工作人员为成员,利用开展协会年检工作之机对全县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强制入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二是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要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协会的自律,保证健康发展。
4、提高民政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一是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婚姻登记处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在婚姻登记处、军供站、烈士陵园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使各服务窗口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标准;三是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明确所属各单位廉政建设的基本任务、领导体制、实现途径、工作方式、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全面清理婚姻服务、老年公寓等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了个别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三是抓公开。把为民办事的项目、内容、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完成时限、承办人员、联系方式等向群众公布,增强透明度,让群众清楚怎么办、找谁办。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民政纠风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玉才
副组长:白开亮、苏云惠
成员:张有华、邹平兰、邓云昌、王云辉、倪立亚、杨卫才、王以亮、吕文平、杨光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邓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把纠风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及时解决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群体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杜绝损害群体利益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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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2009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目标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在民政系统3个股、所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解决妨碍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参评股所加强作风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参评范围
对职能股、所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评议,20xx年参评股、所及人员包括社救股、股长××,殡葬管理所、所长××*,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
三、评议内容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推动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自己的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纠正效率低下,不讲标准、不守规矩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效率和质量。杜绝吃拿卡要,态度冷漠等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本文 制等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履职行为的约束。
(三)积极改善民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关注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评议方法和结果运用
(一)评议方法
1、群众问卷评议。由局评议办公室统一设计问卷,对职能股所评议,设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大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不计分)五项;对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设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满意(50分)三个档次。由参评人员对参评股、所及人员进行评价。组织工作由局评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两次评议结果的平均值为年度群众问卷评议结果,参评人员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其他人员组成。
2、工作考核。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对参评股、所及人员参加承诺、践诺、公仆热线、阳光服务、投诉举报、自查整改、股所人员评议、质询评议、办实事好事主题实践等活动情况进行记帐式考核。3、满意度测评等于群众问卷满意度乘95%+工作考核满意度×5%。
(二)评议结果运用
对评议结果满意度低于60%的,责令其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股所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免去股、所长职务。
五、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在县纠风办和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民政局20xx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年,县民政局共应承办建议、提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4件,均为主办件。为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进一步推动民政各项工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程》、秭政办发[**]18号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年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创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法,在严格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的前提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见面率、答复规范率、按期办结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

二、责任分解

综合建议提案内容,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股室、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现成立五个办理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现将办理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社会救助类建议提案办理专班

承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县社会救助局,责任人:**。

主办2件:人大建议第31号《关于农村低保政策的建议》;人大建议第91号《关于取消低保户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协办1件:人大建议第6号《关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建议》。

(二)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类建议提案办理专班

承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责任人:**。

主办2件:人大建议第101号《关于“幸福村落”创建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9号《关于尽快对出口一级路进行命名并设立城标的建议》。

(三)社会福利类建议提案办理专班

承办责任领导:田从位,责任单位:社会福利股,责任人:**。

主办4件:人大建议第82号《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化养老工作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01号《关于政府扶助农村留守老人集中养老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02号《关于集中安置农村留守老人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03号《农村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

(四)社会事务类建议提案办理专班。

承办责任领导:田从位,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县殡葬管理所,责任人:**、**。

主办1件:人大建议第112号《关于加强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

(五)综合协调专班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专班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办理工作安排部署、协调、督办,答复件的材料审核把关和上报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主办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4月—5月)。由各责任股室对所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调查,形成初步调查报告。进行调查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深入了解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意图和要求;进行调研时根据情况积极邀请建议提案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2、商讨解决办法(6月—7月)。向建议提案人公布调查结果,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征求代表、委员、协办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正式解决方案或解决结果,对需要提请县政府决策的事项,报请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答复总结(7月下旬—8月底)。责任领导牵头召开见面会,或上门面见建议提案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面回复办理结果,送达正式书面答复件,并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然后交局办公室汇总,写出办理工作总结上报。

(二)协办件办理步骤。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5月中旬以前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书面协办意见,并根据牵头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参与研究、协商、协助办理。

四、办理要求

1、时间要求。根据县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各相关股室要认真梳理,尽快启动办理工作,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必须于8月31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写出办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2、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采取开门办理、回访办理、现场办理、问卷调查等方法办理。办理答复件由承办责任人起草,承办责任领导审查后,送交县政府督查室审核,然后再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以红色函件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式答复件上必须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标注出办理结果,并附上《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办理答复件抄送县人大代工委或县政协县委、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征求意见表原件要送县政协提案委。同一件建议提案由多名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正式答复件分别标注每一名代表或委员姓名分别送达;上报的正式答复件可将联名代表或委员全部列出。

3、质量要求。答复行文要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办理,内容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各承办领导要对答复意见审查把关,提高办理质量。建议提案办理要求走访见面率、答复规范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按期办结率全部达到100%,确保办理态度、办理过程、答复意见、办理效果让代表委员满意。

民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民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办字[2016]46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对包村点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对象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小康**的战略部署,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危旧房改造扶贫、村庄整治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十种方式,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努力促进**镇**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二、帮扶对象

**镇**村共32户。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次安置,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的总体要求,从2016年始,与**镇**村结对帮扶,与32户贫困户实施一对一帮扶,通过建档立卡,实现帮扶农户微心愿的目标,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帮扶。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18年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全县各村上游水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全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小康**目标。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以及民政局全体在编在职干部和退居二线在年龄范围内干部,都列为县民政局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干部名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老龄办综合股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民政局精准扶贫方案拟制、宣传及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摸清结对帮扶对象底数阶段(2016年**月)

1、摸清帮扶村底数。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干部分期分批深入**镇**村进行前期调研,主要是摸清**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状况、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等,确保帮扶精准。

2、摸清帮扶户底数。与**村两委一道对在册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进行逐户核实,并建档立卡。同时,认真按照贫困户四个类别的标准,摸清“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与“纯低保户、五保户”底数,为开展分类帮扶打下基础。

(二)落实结对帮扶任务阶段(2016年**月-**月)

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落实一对一帮扶。

1、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队。成立民政局驻**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局长**为队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为副队长,老龄综合股股长**为工作队员(如遇局包村工作组调整,局精准扶贫工作队及时调整),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对**村开展帮扶工作。

2、实行干部结对帮扶。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户贫困户,其它科级干部联系2户贫困户,其它在编在职干部职工都联系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如遇局干部职工人员变动,在维护大稳定的前提下,由局与**镇及**村共同协商调整。帮扶结对确定后,领导小组要及时与**村取得联系,尽快安排干部与帮扶对象见面,以便建立联系、了解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帮扶干部每年至少安排6次以上上户走访,并建立电话、微信联系,关心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结合民政服务平台,解决帮扶对象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二是做好帮扶记录。每个干部要做好帮扶工作笔记,记录联系次数和每次交流的主要内容,包括反映什么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解决了什么问题,收到什么效果;遇到新情况和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3、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村因残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户和五保户”,由社会救助中心落实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托底保障,并通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阶段

按照“一村一案、一户一策”的要求,由精准扶贫工作队综合施策、组合帮扶,对**村和贫困户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全局精准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1、实施政策帮扶。局全体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职能和政策优势,要及时将帮扶对象纳入到民政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内,使帮扶对象充分享受到政策惠民的成果,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既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更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发展信心。

2、实施结对帮扶。大力开展局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头,全局干部职工参予整体联动立体帮扶活动,局领导挂村负总责,精准扶贫工作队充分协商,干部帮扶到户,实行计划到户,措施落实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帮扶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帮扶对象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发展村级和家庭经济提供服务。要坚持走访慰问,每年不少于6次,提供相应的资金和物资的支持。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结成相对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3、实施就业帮扶。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就业要求,积极扶持家庭自主创业,要联系企业单位和民政福利企业,协作帮扶,优先为帮扶对象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

4、实施慈善帮扶。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有效运用各项慈善资助活动资源,进行扶贫帮困,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实际情况,优先纳入到各级的慈善救助、春节慰问和助医助学活动中去,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救助活动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民政局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民生促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局成立民政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每年确定包村工作组情况,及时调整民政局精准扶贫工作队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道、建立帮扶台帐、督查推进等工作。工作队要统筹全局与包村点、贫困户的协商联络,宣传在扶贫攻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各股室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人,为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协调,密切配合。

切实加强定点扶贫经常性工作,积极为扶贫工作创造条件。精准扶贫工作队要做好民政局与**镇、**村、贫困户的协调,配合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及扶贫乡(镇)搞好工作协调、配合,经常与挂钩扶贫点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切实做好扶贫工作,为全局精准扶贫争先创优提供坚强的后盾。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全局党政班子要把结对帮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定期研究讨论结对帮扶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帮扶人员要根据所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帮扶目标,每年完成不少于6次的走访慰问。做到年有规划、季有活动,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将结对帮扶纳入到民政、老龄工作年度考评工作,纳入到全局干部职工年终考评考核工作中,把干部帮扶的业绩作为全局评优评先的条件,凡未能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精准扶贫工作队要及时收集、整理干部职工到**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信息和情况,搞好阶段性扶贫工作总结,总结全局干部职工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产生问题和原因,巩固扶贫工作成果,促进全局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民政局现代服务业方案


民政局现代服务业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现代服务业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打好“六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县民政局按照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2018年度现代服务业攻坚战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重点推进乡镇敬老院及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3420万元,计划完成琴江镇观下敬老院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大由乡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完成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2.配合县旅发公司抓好县温泉养老基地(温泉小镇)建设项目中的县综合福利院建设项目。

3.配合县旅发委对阻击战纪念园进行改造提升。

二、组织机构

调整县民政局现代服务业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工作责任。各建设项目分别成立推进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干部。要求各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把握项目建设时间节点要求,统筹安排,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2.强化督查调度。实行项目周调度和月报告制度。各重点项目责任领导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调度会,每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局现代服务业攻坚战领导小组。

3.强化部门配合。积极与项目配合单位和服务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改进方法,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4.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考核,将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果纳入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考核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年终考核主要考核年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原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高传海任组长,党组书记郝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薛文涛负责信访工作。
三、任务目标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访必接、逐级消化”,杜绝越级或群体上访现象发生,切实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好。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政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四、实施步骤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民政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具体接访负责人,按值班表接访。
接访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信访接待室。
接访形式:采取正常接访和预约接访两种形式。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程序四公开的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准时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接访,或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邀请其他股室的负责人参与接访。接访负责人因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场接访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接访负责人应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代岗接访或调整接访日期。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答复解决,需其他股室答复的,应通知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填写《县民政局来访接待登记表》,经局信访室登记,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交有关股室或工作片办理,根据调查结果,会同相关业务股室拿出处理意见,书面回复来访人,最后把办理结果交局信访室存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民政职责范围的,要当场建议来访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五、工作纪律
接访人要做到信访接待有热心、听取诉求有耐心,解释疏导要贴心,解决问题有诚心,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接访人是接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信访接待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根据新安县综治委平安新安县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效能,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加快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是:通过“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稳定,无刑事案件,无违法纪案件,确保单位秩序良好、环境优良、人民满意。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打造平安边界;
2、抓好涉军稳定体系建设,巩固双拥成果;
3、抓好城乡低保对象社会救助和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构建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4、抓好救灾工作,建立防灾救灾体系,提高防御灾害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平安边界建设
(1)建立平安边界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走访对话一次,平时经常互通信息,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完善边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3)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双边共建,专题开展,全面推进”的目标任务原则,健全和落实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4)建立界线界桩管理员制度。界线界桩管理员应在每季度底前15天内对界线界桩进行一次巡查,将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电话汇报;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填报在《界线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界桩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印章后,上报县民政局;对突发的边界纠纷,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5)加强界线管理工作资料的存管。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形成的协议书、工作图、音像制品、界线标志记录、批准文件、备案材料以及其它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材料,是依法进行界线管理的重要依据,所有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做到资料齐全,查阅方便,制度完善。
(6)签订好毗邻线各级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协商建立定期走访对话机制,每半年走访联系不少于一次。因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上的界线与实地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毗邻双方应报请双方上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条款和“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目标共同协商处理,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事件升级。
(7)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边界线管理规定,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得到边界地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通过宣传使边界地区群众明确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依法管理边界线的有关要求。对破坏界桩者严加追查,并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举报破坏界桩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
(二)平安社区创建
(1)平安社区的治保、民调、帮教等组织健全并运转有效,社区居民对社区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高,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机制进行解决。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区治安情况,强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3)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4)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
(5)消防工作计划,有记录,每月有计划、有总结,做到防患于未然。计生工作配合综治工作,流动人口目标管理,防止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三)平安单位建设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县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涉军稳定工作
(1)做好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各股办及基层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2)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要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化解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尤其是安置办、政权办、优抚股、低保局及军供站,对以来到省进京上访人员,要确定责任人,落实多对一、人盯人的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上访人员不出走、不越级,坚决把上访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在国庆期间不出现到省进京访。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股办、基层单位要进行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人事待遇、低保人群、复员退伍军人、社区主任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推行大调防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坚决把矛盾化解在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已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执行“四对一”包保体系,切实做好上访人的息访工作,尽最大可能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单位,把问题解决在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同时,按照《黑河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到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工作模式的转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社会救助
主要是做好困难群众因灾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吃穿住基本保障问题,作好春荒、冬令救灾粮款的发放,督促乡镇把救灾款物认真落实发放到户,登记造册,确保受灾户有饭吃,有衣穿,有病可医。并做好来访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退保稳定工作,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的来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到基层,做到无上访户以保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专门提出要求,凡是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成立艾滋病防治专门机构,确诊为患有艾滋病者,本人或家庭成员持诊断证明到基层民政所或直接到县民政局申报城乡低保,遵循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原则保障其隐私权,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100%纳入救助范围。同时保证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基本医疗保障。目前,全县艾滋病患者除个别未申报外,凡申报城乡低保的全部已纳入保障范围。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家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医疗救助使困难群众患病对象住院后可实施三次医疗救助极大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困难。
四、保证措施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市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领导
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是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为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为了加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张合献为组长,副局长郭明为副组长,班子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参与所辖社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

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xx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根据州民政局《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州民办发〔20xx〕28号)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办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当地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办、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与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努力实现民政系统资金监管方式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
重点检查20xx年-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在乡各类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农村五保之家建设资金、农村百岁老人健康补助费、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结存情况,清查涉农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发放花名册;是否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资金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滞留问题;是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有无改变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使用范围现象;各项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违纪资金是否收回上交;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清查工作要注重实效,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确保清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底--8月初)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符合本局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营造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参加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民政各项涉农资金拨付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8月5日)
民政系统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把近几年来所有下发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每年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列出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自查面达到100%。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清查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四是完善制度。
民政系统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资金管理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书面报告,自查报告于8月6日前报州民政局财务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5日—8月25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核帐目、接受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农村在乡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限期进行整改;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整改总结阶段(8月25日—10月15日)
我局要在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总结本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9月15日前上报州民政局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一)民政系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民政系统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领导小组

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报告工作情况。
(二)民政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各基层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本局各业务股室的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工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财务室: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清查工作宣传报道。
社会救助局、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政股、老区办、老龄办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全市各基层民政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民政系统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民政系统要把这次专项清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开展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时迎接国家、省、州重点检查工作。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坚决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要真正做到让截留的钱流下去、被挪用的钱挪回去、挤占的钱要退回来、滞留的钱要发下去、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及时足额发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的既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清查工作。一是要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确保自查面达到100%。二是组织重点检查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专项清查情况要全面如实的报告,不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四是所有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对泄露工作秘密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任何方式阻止或干扰检查,对恶意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四)纠防并举,建章立制。各级民政系统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政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清查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和支持专项清查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xx市民政局
20xx年8月6日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县市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回头看”,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对照《全省“十一五”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起草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迎接考核验收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务必于四月底以前完成“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并报送州民政局办公室。三要在四月底以前准备一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列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资料采取按年度分卷、内容分卷相结合的方式整理成档,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影像专题片。档案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普法考试试卷、普法考试名册、普法教材发行、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总结、各类普法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省民政厅、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标准,扎实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验收的原则,实行州、县、市两级分级验收。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市及州直各单位;州、县、市民政局分别做好下属各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出专题报告,于5月10日报州民政局办公室。检查验收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验收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成绩,发现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民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树立良好的民政干部形象,形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紧密结合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实际,紧紧围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这一基本要求,明确整顿工作的目标:纠正学风不正、消除被动应付、克服享乐主义,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机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期望,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小集团”思想,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的干部形象。团结是大局,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团结出干部,团结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推、靠、等”的思想,可以树立务实高效的干部形象。
二、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主要得益于民政干部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得益于全局上下爱岗敬业、充满激情的良好作风。但是,随着形势不断的发展,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与党和政府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认真剖析、整改,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提高素质,为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明确方向,努力整顿
一是要努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 )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任务意识、时间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展现民政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不断开拓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重要讲话,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整顿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
针对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二要召开专题会议,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三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深入调研、个别走访、开展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剖析材料。四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巩固提高
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整改成果。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弘扬正气,培养和树立典型。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宣传典型,进一步弘扬单位正气。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人事、业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三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四要对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经验总结,巩固成果。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还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确保常抓不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康治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马冠民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谢超、汤琦、郑同喜、訾华新、何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艳主任担任。抓好各阶段整顿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六、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能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的个人,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1、局领导和效能办在督查中,对未经请假不在岗的同志,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第三次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在上级督查中发现未经请假不在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岗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效能告诫,第二次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3、督查时发现在电脑上玩游戏,直接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处理。4、在县、市效能督查中第一次发现未经请假不在岗、早退、迟到、玩游戏或其它不文明行为,在全市或全县通报的,给予当事人写出检查、通报民政系统、二年内在本单位不参加评优、评先、待岗6个月处理;第二次督查中再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待岗12个月的处理,待岗学习期间完成学习任务后,每月只发月工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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