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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按照企业公司的惯例,我们常常需要书写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可以提升自己对下阶段工作的掌握程度。有关方案你知道怎样去撰写吗?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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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x〕x号)文件精神,为了高效地推进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确保旅游扶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县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培育乡村旅游业态为主要形式,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旅游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当地群众脱贫。

二、主要措施

(一)编制扶贫规划,引领有序发展。结合本县贫困现状及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全县旅游扶贫规划,指导县内旅游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公益行动,支持宜游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途径和措施。

(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就业。指导贫困村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特色,结合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建设,通过开展试点,先期扶持等方式,引导开发农业观光类、文化体验类、民俗风情类、休闲农庄(场)类、乡村度假类、特色餐饮类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因地制宜支持和培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串联推广乡村旅游线路,打造特色旅游品牌。优先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户入股分红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让贫困户更多地享受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三)推动景区建设,发挥带动作用。加快县域旅游景区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酒店及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建设,其工作人员优先考虑景区内及周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

(四)开发旅游商品,打造优秀品牌。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充分利用当地土特优农产品资源发展地方手工加工业,整合xx板鸭、花生米、水产养殖等特色旅游食品,包装提升淡水珍珠、羽绒制品等产品档次质量,培育一批市级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引领旅游商品企业迈向中高端。

(五)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接待条件。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停车场、标识标牌等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对贫困村旅游厕所建设的倾斜力度,并按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补助,提升贫困地区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六)加大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在安排涉农、涉企、旅游等专项资金时,要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人才培训等。积极推进万年台、天井山、泊山洞、西九华、新四军七师纪念馆创4a景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景区形象和品位。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旅游人才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旅游专业人才和旅游扶贫带头人的专题培训力度,加强对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户的针对性培训,提高旅游创业就业能力,帮助贫困家庭吃上旅游饭,走上脱贫致富路。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牵头,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的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解决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中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切实解决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不足、环境卫生落后等问题,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增加收入。完善用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生产。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x发〔xx〕x号)文件的相关奖励措施,对新评定的国家3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创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企业,在市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2万元、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省、市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优秀旅游乡镇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从事乡村旅游及为乡村旅游服务的相关产业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标准按《xx县旅游企业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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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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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以及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程,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瞄准贫困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完善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坚持金融政策和扶贫政策相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统筹,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到村到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扶贫攻坚期内,全县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贫困县新增贷款增幅,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县域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下降,金融环境明显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找准金融支持切入点,精准对接扶贫开发

1.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县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立金融扶贫信息库。

2.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其中,对发展光伏电站的贫困户,自筹资金0.8万元有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向所在地的xx农商行分支机构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的借款合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最高不得超过贷款额度的5%。将扶贫小额信贷与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对接融合,对符合条件的单户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运用扶贫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立足我县特色产业,健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由扶贫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贷款。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

4.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实施力度,扩大个人贷款贴息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5.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坚持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合理使用人民银行支农、扶贫再贷款,全面推行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

6.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银行机构要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7.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二)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持续提供脱贫动力

1.有效增加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本地信贷投放,积极利用好人民银行xx支行支农、扶贫再贷款,要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县域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上市挂牌企业予以引导与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债务工具融资发展。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提高脱贫保障能力

1.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依据贫困人口总量,按照不低于500元/户的标准,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引导扶贫产业发展,为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银行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兴业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适时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试点设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4.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稳步推进森林、育肥猪保险试点。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机具保险试点,做好扶贫小额贷款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四)推进服务重心下沉,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值评估等专业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

2.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各家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支持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3.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基本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推广“拎包银行”和“流动银行服务车”等便民服务模式的运用。在具备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庄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4.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违约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维护县域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5.普及精准脱贫金融知识。编写金融扶贫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面向基层干群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学会运用现代金融发展脱贫。加强贫困户金融权益保护。

(五)用足财税货币政策,加快助推脱贫进程

1.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 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民银行xx支行加大再贷款发放力度,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3. 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信贷支持力度大、服务质量优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倾斜性监管政策,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对银行金融机构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落实“三农”、小微企业差别化信贷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局、农委、人社局、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xx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金融主办行制度。采取银行机构认领和统一分配相结合,划定金融扶贫责任片区,对贫困村进行包干。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和县扶贫办要主动对接金融主办行,共同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以及贫困村产业特色、金融需求、金融服务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建立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并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金融扶贫统计报送制度,定期分析进展、存在问题及成效。

(三)强化评估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扶贫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通报。把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及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总结。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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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2016〕x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2016〕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金融业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提升金融扶贫质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区域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扶贫攻坚期内信贷投入稳步增长,金融扶贫组织体系日趋完善,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持续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力争扶贫地区所在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

2.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支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发展。以我市优势农业产业为扶持重点,将生态种养、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作为重点领域,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贫困区域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支持贫困地区所在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密集优势,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兴产业及农村服务业。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着力完善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

3.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危旧房改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

4.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贫困户、贫困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稳步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以及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涉农企业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水利滩涂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保证方式,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信贷+保险”等金融业务。

5.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6.扎实做好创业就业和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工作。加快小额担保贷款投放,支持有创业意向的贫困户创业就业。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体系。

1.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贫困地区所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偿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积极尝试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贷款保证保险联动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对冲保障。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建立农村大灾、大病保险风险分散机制,防止因大灾、大病返贫现象发生。

(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地区所在县、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国元农保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2.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方式,推广发放符合农民需要的惠农银行卡,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特色服务。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3.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根据服务对象弱质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进一步精简贫困地区收费项目,持续开展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贫困地区所在县要率先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5.加快推进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管理制度。农发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纳入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其考核结果作为金融评价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地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18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目标,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卫生计生发[2016]22号),制定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切实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业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健康扶贫大格局,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动员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采取更贴合我县实际、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针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县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卫生计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会同人社部门制定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在全县全面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2、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与人社、民政等部门通力配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和无钱弃医的贫困人口,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3、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以乡镇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4、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即时结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18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四化”乡镇卫生院和“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6、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积极争取市三级医院的指导帮扶,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以规范技术应用为主,重点开展以基本医疗卫生适宜技术为主的推广应用。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7、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展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县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专科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弥补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强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至2016年,共定向培养 31 名乡村医生。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定期安排专家举办医学继续教育培训讲座,组织各种巡回义诊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竞争上岗、人才引进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9、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进一步核准全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为重点,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发放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居民健康卡,贫困户家庭有1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0、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将重性精神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管理范围,支持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加强碘盐监测,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1、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改水改厕进度,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到2018年,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股室(单位):爱卫办,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和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调整补充药物目录,有序推进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乡镇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如期实现脱贫,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x号)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精神,就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以璜尖、白际等14个重点乡镇和33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主要目标

扶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直接和间接融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县域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持续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力争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xx市分行支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2、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人行xx县支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专项额度,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符合条件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过桥贷款方式,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待,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4、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5、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货款。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支持,鼓励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还本宽限期3年。

6、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1、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照市统一要求推广金寨县试点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经验,支持贫困县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4、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稳步推进森林、育肥猪保险试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保险县级奖补力度,鼓励各地提高设施农业、茶叶、淡水养殖、家禽、中药材、毛竹、果树、油茶等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率。继续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房保险试点,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机具保险试点,推广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目标价格、收入保险试点,支待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继续做好渔业互助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扶贫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有效拓展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发农村信贷产品,发放小额贫困户信用贷款。结合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新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2、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支持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3、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县域手机支付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发展移动金融服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支付结算网络。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录入、银企对接、统计筛选、统一授信评级等功能,构建农村信用信息和评价系统的成果运用机制。有关金融机构应按照授信等级发放信用贷款。

5、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改革相关资金投入方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2、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民银行xx县支行应执行差别化准备金政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支农再贷款,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3、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大、金融服务质量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倾斜风险监管政策,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优先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面向贫困地区的绿色债券、小微企业和涉农债券。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认真落实“三农”、小微企业差别化信贷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委、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县供销社、人行xx县支行、县银监办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行xx县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口帮扶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扶贫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扶贫开发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联系行制度要求,与贫困地区建立对口帮扶与合作机制,加大扶贫开发信贷投入。

(三)加强监测考核

人民银行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扶贫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适时通报,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5号)、《xx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xx易扶〔xx〕1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市抓督促、县区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精准搬迁,稳定脱贫。

(三)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完成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其中,xx年完成712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乡)审核、县认定”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办法予以确认。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坚持群众自愿、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镇(乡)审核、县区认定的办法予以确认,由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口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1。

搬迁对象确定后,各县区应按户建立搬迁信息档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上报纳入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省核定我市1.919万人总规模内,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

三、搬迁安置方式

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一)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在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荒岗地、废弃地、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依托乡村旅游区适度集中安置等。

集中安置区规划选址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要求。规划建设应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发展。对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二)分散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插花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进城、进集镇务工、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等。

四、建设用地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并向搬迁任务重的县区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进一步向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倾斜。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岗地。建设用地需到当地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集中安置区的建设内容,参照《xx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5011-xx)》等,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新建住房应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和风貌,结构设计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六、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纳入全省规划的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7000元,省财政安排的地方债人均近10000元,其余的人均3000元可由各县区政府在专项建设基金中予以安排。

经县区申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纳入全省规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6000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县区政府按照3:2:5的比例安排解决。

对个别需要采取购房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明确相应条件、标准和程序,其补助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执行。

七、资金渠道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渠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下达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7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属财政性补助资金,无需偿还。

(二)地方政府债务。由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年度搬迁任务分解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近10000元。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

(三)专项建设基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根据相关县区年度搬迁任务予以分解下达,专项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专项建设基金由项目县区政府负责偿还。

(四)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由项目县区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向省投融资主体(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易安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安公司)申请获得并负责偿还,主要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实际贷款不超过3.5万元。

(五)贫困户自筹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户自筹部分建房资金。

鼓励县区政府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预先安排调度本级财政资金、长期信贷资金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和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允许当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弥补上年度工程垫款。

八、资金运作

(一)资金承接主体。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政府负责指定或新设1家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省下达搬迁任务和投资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易安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易安公司承接获得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投融资公司要按要求建立资金台帐制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流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运作分政府统一建房和农户自建住房两种类型(具体流程见图1、图2),具体采取何种类型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选择。

(三)信贷资金运作。信贷资金运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采取以县区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统贷统还模式(具体流程见图3)。

1.各县区根据搬迁任务确定贷款需求,报经易安公司统一向两行申请贷款。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采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并将采购资金纳入县区政府预算管理。

2.县区政府或部门与易安公司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按年度将需要偿还的承贷本息支付给易安公司。

3.各县区投融资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从易安公司承接两行贷款,并按照本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信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四)还款保障。各县区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易安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搬迁完成后,各县区要同步实施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

九、项目实施

(一)方案编制。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负责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依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后,有搬迁任务的乡镇政府负责会同县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编制安置区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审定后,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安置住房建设可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搬迁对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搬迁对象、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资金规模和来源、主要建设内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情况、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要规范齐全、真实可靠,主要包括:电子资料(项目实施前、后及检查验收等各类图片和视频),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各类合同等),文件资料(资金计划、验收报告等);财务资料(资金帐目、财务报表等)。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后续扶持

1.就业扶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近务工的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

2.产业扶持。支持县区政府出台专项政策,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和传统手工业等,拓宽增收渠道,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优先为风险可控、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

3.社会保障。搬迁对象由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免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的各种费用,确保尽快落户。搬迁对象子女全部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确保搬迁过程中学业不中断。搬迁对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搬迁对象,搬迁后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优先保障搬迁对象中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做好市域内易地扶贫搬迁的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区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承担以下任务: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指导相关实施主体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督促其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政策;做好搬迁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xx年,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省既定的“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春节前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落实部门职责

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审核确认和脱贫认定,切实做好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的政策指导,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督促县区加强对投融资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贷款行为,防范其经营性风险形成政府债务风险。市国土局负责根据政策要求,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建设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县区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脱贫攻坚分工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区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计划,采取日常调度、定期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地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后,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再由市政府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各县区政府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体验收通过后,应加强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挥效益。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精神,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到2020年,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2018年底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并将实施内容全部纳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在年度实施计划中对贫困人口统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加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xx-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8处,其中,xx年实施112处,受益贫困村38个,解决本市10196名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根据我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对贫困村范围内的“八小”水利工程进一步调查摸底,尽快编制县级“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力争2018年底前全部改造一遍。xx-2018年度建设任务为: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0千瓦、小型水闸新建加固135座、塘坝扩挖396口、沟河清淤353条、末级渠系改造2.59万亩。其中,xx年建设任务为: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0千瓦、小型水闸新建加固56座、塘坝扩挖180口、沟河清淤126条、末级渠系改造0.9万亩。

(三)大力建设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合理推进列入规划内的新建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贫困地区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实施;积极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应急保障率;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级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水利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建立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台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年验收销号。水利、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指导贫困地区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好开发性金融、财政贴息、过桥贷款等支持政策,统筹使用地方债用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支持贫困地区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和支持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积极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二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县级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级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村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到2020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xx-2018年以实现32个未通水的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为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及考虑迫切程度相结合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其中 xx年拟实施岔路镇共同村等11个村;2017年实施范桥镇倪庙村等10个村;2018年实施白莲乡珍珠村等11个村。在贫困村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并将实施内容全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市支持,按照农村饮水“十三五”巩固提升规划,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在年度实施计划中优先安排解决贫困人口。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对贫困村范围内的“八小”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编制xx县“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从xx年起到2018年底,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贫困村库塘、堰坝、小水闸、小泵站等“八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打通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计划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1座、清淤扩挖塘坝650口、清淤农村河沟103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400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6座。同时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三)大力建设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结合淠河、史河、沣河治理,行蓄洪区建设、洼地治理、淠史杭灌区和中小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邵岗提水站、沿岗河自流灌溉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向周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着力实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完成列入计划内的贫困县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争取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从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中直接受益,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五)紧紧抓好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当前土地流转的大好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深化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在贫困村大力发展水利专业灌溉合作组织,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实施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要对所有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建立台帐,逐村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逐村逐步组织实施,逐年验收销号。发改、财政、水利、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贫困县规划内农村饮水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入户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保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在2018年前实施完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

(三)完善体制机制。扶持贫困地区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积极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组织,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完善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把加快贫困村水利建设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预安销号、“三查三单”管理及效能目标考核。县水务部门定期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水利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和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开展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进行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帐。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我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在乡镇的情况

**镇地处**县北部,位于东经102°38′~102°46′,北纬28°59′~29°04′,**河中游,东与**乡、**乡接壤,南连新**镇,西邻**乡,北接**乡。辖22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80个村民小组,5591户,20871人,其中农业人口18995人。镇人民政府驻**村,距**县城10.2千米。

境内西、南、北高,逐渐向中部**地区和东部倾斜,属山丘沟坝。地形以山地为主,是典型山区。最高海拔2700米,最低海拔1100米。东西最大距离11.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9.5千米,总面积54.54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67人。拥有耕地面积1.7万亩,人均耕地0.85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65万亩,林地面积2.85万亩,农林业资源丰富。2014年识别贫困村19个,贫困户有1089户,贫困人口3975人。2014年减贫61户229人,2015年减贫184户665人,20**年计划脱贫57户258人。20**年全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

(二)项目村情况

1、**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紧邻**公路,距县城8公里,距镇政府5公里,平均海拔137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属汉居区。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共208户、819人,劳动力430人。幅员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8亩,林地面积224.9亩。1、3组交通相对便利; 2组除22户移民搬迁外其余55户通碎石路面,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精准识别贫困建卡户37户、141人,贫困面达17.21%。2015年脱贫10户37人。20**年计划脱贫27户104人,是20**年脱贫村。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户36人。

2、**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公路路(**—**)沿线区域,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5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全村幅员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85亩。辖5个生产组,全村总户数共387户、1782人,属于彝汉杂居村,以汉族为主。全村有劳动力760人,常年在外务工约150人。2014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3450元,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350元。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86户、356人。2015年脱贫18户78人,20**年计划脱贫20户10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81人。

3、**村

**村地处**镇政府驻地以北约1公里,全村3个村民小组,村民244户,1073人。耕地面积425亩,有荒山、荒地近2000亩。劳动力488人。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41户、105人。2015年减贫6户23人,20**年计划脱贫10户5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

(三)项目区(点)建设条件

项目区通水、通电、通路、原材料运输存在二次转运,**村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季,干湿季节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940毫米。年平均日照**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60毫米,是典型的农业气候。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以尊重贫困群众主体权力、农民自身性脱贫能力和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通过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县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县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县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结合县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选择和确定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

2、此28建卡户的住房地处**地带至**去,地理位置偏僻,山高坡陡,存在一定程度的地质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很不便利,生产生活条件差。该处村民原有住房基本都属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土墙房、石板房或无抗震设防的低标号水泥砖房,无法经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属继续搬迁农户。

3、搬迁对象的确定通过群众自愿申报、村组摸排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送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化信息局审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将地处地质灾害的群众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

四、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扶贫移民局系统上报数据,新增加人口不予纳入)。

2、搬迁采取本村内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等)。其中集中安置8户23人,分散安置20户99人(含异地购房1户4人),安置地以地质稳固、尽量靠近公路沿线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为优先,迁入地块由搬迁农户自行协调。

3、对8户集中安置点实施对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硬化建设0.2千米(需资金10万元);铺设饮水管道设施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电网建设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活动坝子200平方米(需资金18万元);宅基地复垦1.27亩(需资金0.254万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初步估算需资金35.254万元。

五、 安置方式、建房标准及建设任务

(一)安置方式

**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8户23人在**村2组“朱家田”集中安置;20户99人分散安置(其中**村“**”在县内异地购房1户4人,彭全1户2人在**乡投亲靠友异地建房;其余18户,93人在本村本组安全聚居点附近自行协调土地、统规自建)。

1、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具体为:户均人口6人(不含)以下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户均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户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搬迁户每户可配套建设不超过3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

2、对鳏、寡、孤、独、残、“五保”等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愿意在本村建房,在本人同意且签署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在土地自行协调、“建卡户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由镇政府协调安排、村委会组织实施该户住房建设。对特殊情况不适合建房的,由镇政府统筹采取建集体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3、异地购房,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二)建房标准

1、实行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在土地自行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但最大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现建和将来待扩建面积),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出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得超出30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不得超出15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

2、新建设住房要充分考虑防震抗灾因素,按照8级抗震设防要求,充分利用地方材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因地制宜地选择全框架结构、半框架结构、砖混结构、轻钢结构等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按县规建、质监、防震减灾等部门的行业标准执行。

(三)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镇28户1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地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迁群众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明显增加,促进社会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迁出地建设

**镇3个村28户122人搬迁户的迁出地均采取宅基地复耕的方式,恢复该出农作物种植,允许栽种核桃等经济林果木。

七、 已自主搬迁对象识别

按“**发改经信发[20**]20号”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自主嵌入我州17县市的,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自主搬迁人员,识别为已自主搬迁对象:

(1)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人均有0.5亩以上耕地的人员;

(2)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长期租用一定耕地的人员;

(3)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无耕地但有固定就业渠道的人员。鼓励由州内向州外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并给与适当奖励。

八、 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 资金来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

(二) 补助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我县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县内新建住房的,按建房成本的95%进行补助;到县外购买、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90%进行补助;县内购买商品房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85%进行补助;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自主迁入**州17县州的建卡贫困户,且被迁出地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按“今年(20**年)**新寨村条件较好类新建和维修加固”标准进行补助(即新建补助4万元,维修加固2万元)。

2、县外分散安置的,需选择具备“村七有”条件的村作为安置地,提供当地接收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安置方式选择进城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购房协议方可享受补助资金。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户主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的购房协议。

3、**县农村住房平均建设成本为1200元/平方米(包括材料费和运费),搬迁群众要以投工投劳形式参与住房建设。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按县级相关部门会同镇、村实地勘察、测量、设计执行。

(三)支付方式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和基建拨款程序进行,采用“四四二”原则进行发放,即开工建设时,发放补助资金的40%;工程完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60%时,经验收合格的,支付补助资金的40%;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竣工,并完成原有住房拆除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原有宅基地复垦的,支付补助资金的20%。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九、后续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

**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后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原则上按照《**镇**村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政策与**村20**年有脱贫任务精准建卡户同步执行。

十、建设工期、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

1、地质勘察(20**年8月18—8月25日)。由镇、村、户3级,紧密配合国土和城建部门完成。

2、设计及户型选择(20**年8月18—8月25日),有镇、村根据县城建局提供的户型设计图,指导群众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户型。

3、所有建房户20**年8月26日—20**年11月15日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1)场地平整(8月26日至8月25日)

(2)基础开挖(8月29日至9月1日)

(3)基础浇筑(9月1日至9月15日)

(4)一层墙体(含构造柱)(9月**日至9月30日)

(5)一层面板(含屋顶)(10月1日至10月15日)

(6)二层墙体(10月**日至10月31日)

(7)二层面板(含屋顶)(11月1日至11月15日)

4、院坝附属设施建设、水电安装及内外装修(11月**日至11月30日)

5、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决算(12月1日至12月15日)

6、集中建设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根据县发改、城建、国土、扶贫部门的设计,按设计规划和工程具体规定组织实施完成。

(二)实施进度安排

1、20**年8月25日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0**年8月3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

3、20**年12月底按项目建设方案,对住房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确保12月31日前群众能够顺利入住。2017年3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总结。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扶贫专干)、**(会计)、**(国土员)、**(**村支部代理书记)、**(**村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的**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监管好项目资金的使用。

(2)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农户住房建设质量监督。

2、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采取民族集中方式开展工作,议定事项须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批准后实行,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成:业主委员会由村支部书记1名,第一书记1人,村委会主任1名、村文书1名,所在组组长1名、村民代表3—5人组长、委员会人数为7-9人。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所在村村委会公章代替,不单独刻公章。

3、组建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镇异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组成:**(镇党委书记),**(镇长)、陈婧(镇纪委书记),村民代表(3—5名)

4、村民代表推荐程序:

(1)召开村民大会采取投票方式推荐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必须为易地移民搬迁户人员。

(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工程建设及施工队伍确定

1、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房屋建设,参照**县城建局制定的《**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型设计图集》对应的人数和建设标准设计图实施建设。

2、集中安置点或者村民要求统一招标建设的村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企业确定方案》,选择“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三)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的进度支付项目的资金,必须先由建设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发改局审批后才能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审查。

(三)质量管理

**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程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农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同时聘请有较高素质的老干部、党员加强监督督查。

(四)档案资料管理

由扶贫专干**负责本项目材料的管理,本项目资料的归档应依据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所有资料乡村实行专卷管理。

(五)项目后期管理

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农户自行管理,与项目建设乡镇党政和村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负责监督合理利用。

十二、效益分析

(一) 社会效益

1、**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及住房建设,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

2、迁出地实行复耕后,通过引导栽种经济林木,有利于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绿化。

(二)经济效益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对地处地质灾害的11户36人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群众搬迁后,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可望每年促进增加收入3000.00—5000.00元。

十三、结论

**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脱易地扶贫搬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涉迁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其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对其脱贫解困和提高幸福指数可起到关键性作用。

教育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教育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教育扶贫就是通过在农村普及教育,使农民有机会得到他们所要的教育,通过提高思想道德意识和掌握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来实现征服自然界、改造并保护自然界的目的,同时以较高的质量生存。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扶贫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改善贫困乡村教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县委**届**次全会《关于集中力量三年打赢脱贫攻坚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县教育与就业扶贫专项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83个贫困村适龄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和边远落后、旱片死角、水库淹没的“三大贫困区域”薄弱学校;1.7002万户贫困家庭中适龄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

二、工作措施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继续大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4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创新公共学前教育提供方式,确保83个贫困村和“三大贫困区域”(边远落后、旱片死角、水库淹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以上。

2.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迎检工作。合理布局农村贫困区域义务教育校点,保留并办好 “三大贫困区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3.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全面落实分管副县长、局长、乡镇长、校长、家长“五长”负责制,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依法就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落实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特殊教育项目体系,扩大招生规模,提升随班就读点基础条件水平,搞好“随班就读”,确保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制度,深化“留守学生”之家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条件,联系学校、学生与家长交流机制,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提高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提高贫困地区高中普及程度,提高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进入省示范高中学校的比例,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92%。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职办学规模,完成中职招生1000人。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办好与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扩大中高职衔接办学规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基础能力。提升中职办学效益和质量,大幅度增加中职学生考入高职院校人数,提升高职上线率。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项活动,重点帮助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就业。

6.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年,全县中小学接入宽带达到4Mbps以上,35%学校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20%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四川省07标准。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软件升级工作,采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帮助其开齐开好课程。

(二)推进重大教育扶贫项目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三大贫困区域”基础条件薄弱的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年规划投资2740万元,计划新建、改扩建、维修加固教学及辅助用房24290平方米,生活用房7784平方米,运动场19000平方米。计划购置生活类设备965台件套,实验仪器设备1276台件套,音体美器材5733台件套,计算机172台,课桌凳1842套。

2.支持办好农村综合高中。支持农村高中、中职转型发展、共享发展,办综合型高中阶段学校,积极开展提升技能和实践能力的普职融合发展模式综合改革。

(三)健全扶贫济弱资助体系

1.计划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502万元,实施全县学前贫困幼儿保教费减免、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和助学金发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贫困中职学生助学金发放等工作。

2.从**年秋季起,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生活补助。

3.从**年秋季起,给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每年每生4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进一步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中职校、幼儿园教师65名,接收15名省属免费师范生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计划招录省属免费师范生78名。

2.对乡村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在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上对乡村教师予以倾斜。继续实施好我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助政策,严格按岗发放,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明确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3.大力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多种途径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4.全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加大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开展贫困地区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

(五)全力开展智力扶贫

1.开展驻村帮扶。对我县高升乡阶檐村开展定点扶贫,为联系村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支持,通过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提高劳动就业创业技能。

2.提供法律援助。充分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全面“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团委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有序组织教师、学生志愿者到贫困村开展社会实践、“三下乡”等志愿服务。

4.帮助就业创业。大力支持开展校企合作,引导优质培训机构和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培训基地,带动贫困学生提升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教育扶贫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团县委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

(二)落实资助政策。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要严格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教育扶贫的有关政策和进展情况。围绕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掘工作特色和亮点,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范文”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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