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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县高中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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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中教师考核方案

各处室、各年级组:

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通知及竹教人字[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同志具体领导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年12月31日在册教职工(以**年人事年报为准)。

三、分组及指标分配办法

学校将考核对象分成高一、高二、高三、体音美信、教辅管五组,分别由**、**、**、**负责。优秀指标人数一次性按比例14%分解到各组,其中,体音美信教师集中在组内参与互评,优秀指标单列。因四舍五入余下名额由班子会决定分配。

根据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人事股批复,我校优秀指标数为24个。考核对象分类及指标分配如下:

分 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教辅管体音美信总计

人 数3238313112146

指标数5655223+1

说明:新调、长病假、在册不在岗人员等不在此列。

四、评分办法

1.各类人员得分构成:

⑴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师考核总分,由组内评议分(10分)、教学质量考评分(40)、考勤分(20分)、学生评教分(1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和奖励分七项合成。

⑵体音美信教师的总分由组内评议分(10分)、学生评教分(1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和奖励分等六项合成。

⑶教辅管人员的总分由组内评议分(3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等四项合成。

2.各项分数的评分办法:

(1)组内评议分:由组内人员按权重相互评分取平均分;

(2)教学质量评分以《竹山二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计分;

(3)考勤分:全勤20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旷自习(会)一节(次)扣1分;上班无故迟到(包括会议)或早退一次扣0.1分。请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扣0.1分。相关政策规定的假期除外,扣完为止。

(4)学生评教分:满意率100%为10分;99%计9.9分;余类推。

(5)奖励分:奖励分是指本年度,在同类高中高考学科综合考评中获得1、2、3名的学科组教师,在总分中分别奖励2、1.5、1分;或者是在同类高中学年统考中学科综合考评获得1、2、3名的学科组教师,在总分中分别奖励1.5、1、0.5分。

(6)安全责任分由政教处为每位人员赋分。满分为20分,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扣10分;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20分。无以上情况不扣分。

(7)教科研按附表评分。

3.分数统计计算:组内评分由牵头人组织专人统计计算;教学质量分、考勤分、学生评教分由教务处统计计算;教科研分由教科处统计计算;安全责任分由政教处统计计算;奖励分由教务处、政教处等有关处室按档案和证件据实统计计算,汇总结果公示由办公室负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1、师德较差,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者。

2、参与“xx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者。

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或被考核领导小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者,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署本人意见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故旷工达三天以上、挪用学校资金三个月以上者。

6、2014、2015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者。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新录用人员工作累计不满半年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非新录用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本年度校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执行。同时受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其中较重处分的情况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4、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补写评语、不定等次。

5、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期不足全年工作日一半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6、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和执行相关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7、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8、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本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9、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0、经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创业人员应纳入年度考核人员范围。

11、长期在册不在岗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依县教育局人事股准假手续为准)或实行教职工聘用单位待聘人员,只考核,不定等次。

七、优先原则

个人总得分相同情况下,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得分高者、教辅管系列人员校务委员评分高者、体音美信教师组内互评得分高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本方案与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上一级文件为准,解释权归班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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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考核研究方案设计


高中教师考核研究方案设计 —以东镇中学为例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东镇中学是一所处于乡镇的全日制公办高中,建于1952年。此校曾在恢复高考后的数年内,高考成绩一直全市前列。2005年,此校高考成绩开始走下陡路。分析原因,诚然这里有学生质量下降、县域政策等客观因素,但教师方面的原因也不容忽视。本文重点对影响教学成绩的教师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建立能有效指导中学教师队伍考核的理论模型。

本文的研究试图通过对高中教师考核的研究,以期提升学校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为学校的良性发展提供有效的理论借鉴和方法论指导。

二、研究方法和研究类型:

本文通过调查和文献法去深入研究学校从兴盛到衰落的整个过程。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对教师、校领导、学生及学生家长;调查内容包括对学校的满意度、职称晋升及工资收入等。通过文献比较(主要通过学校内部的一些资料和国家同期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对比影响正反两方面的因素,并采取扬长避短的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笔者尝试通过对高中教师这一群体放在历史的过程中去研究,把社会变迁研究和社会群体研究相结合,即宏观层次的研究和社会单元研究相结合。

三、分析单元和研究内容:

由于老师年龄、性别、职称、学历背景、社会背景等方面的不同,对于考核的态度也有所不同。本文通过对不同年龄段教师和不同职称的教师区别,来分析不同阶段教师对同一类型考核采取的态度及相同阶段教师对不同考核办法的态度。(共四种区分度)通过分析彼此不同的态度,分析中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激励机制。

一般情况下,对教师的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结合近期出现的教师虐童事件

四、 抽样方案

针对不同阶段的教师,本文分为两组进行对比分析。组一:按照年龄分为三类,22岁-35岁,35岁-50岁,50岁-60岁。组二:以职称划分为三类,初级、中级和副高三个级别。

由于工作的局限性,在本市十三个县,共抽取四个县,每县抽两个学校,每校抽取60人做为研究对象。

抽样县按照经济发展情况,分别抽取经济发达的盐湖区、经济比较发达的临猗县、经济欠发达的闻喜县及教育比较发达的新绛县。

抽样校两个,一个选择各县区的一中,另一个选择在乡镇的高中或者教育质量较差的学校。

在老师的抽样上,由于职称和年龄有重合性,每个学校,按照年龄来抽样。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20人。

抽样时间:年度末和学年末。

五、 设计调查问卷:

基本问卷是调查教师各项特征和基本情况:年龄、文化程度、婚姻情况、个人收入、对教学成绩的满意度、对本校考核的建议等。辅助问卷有两个,一是针对学生情况,另一个是了解学生情况。

六、 研究进程:

(一) 资料收集: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

本阶段主要是阅读书籍(教育学、教育、马斯洛层次理论、教育法规、管理学基本原理等);收集抽样点的考核资料。采取统计调查、文献法、实验法和观察法。

(二) 资料整理: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

对前期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查、分类、汇总和编辑;同时对个别资料进行计算机处理。

(三) 撰写研究报告: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

对所整理的材料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写出导言、方法、结果、讨论、小结。打印成文。

七、 研究经费:

欲寻求一志同道合者共同研究,共同出资。

县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县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14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通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该部门行政执法或依法行政绩效的考评结果。

(四)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考核单位依次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并予以通报;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一)

为了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在职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思想政治表现

1、考核内容:

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具体看:是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定性评价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有违犯、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b、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学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d、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

e、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

a、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

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b、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订资料、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c、传播流言蜚语,挑拨离间,影响他人团结或在发生争吵时负有主要责任者;

d、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学习,年度累计5次以上者(含5次);

e、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无故旷课2节以上者;

f、外借、内退、待岗人员一般不能评优。

(3)定量评价标准(5分)

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否坚持写读书笔记,。在思想作风整顿中表现如何,成绩如何。

A、5 B、4 C、3 D、2.5

(二)履行职责情况(20分)

1、考核内容:

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具体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否做到有、总结,对业务勤于探索和钻研、精益求精,热爱学生,循循善诱,遵守纪律,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评价标准:

①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工作计划、总结: A 2 B 1.6 C 1.2 D 1

b,备课: A 2 B 1.6 C 1.2 D 1

c,上课: A 4 B 3.2 C 2.4 D 2

d,辅导: A 2 B 1.6 C 1.2 D 1

e,作业批改: A 2 B 1.6 C 1.2 D 1

f,考勤: A 5 B 4 C 3 D 2.5

(三)业务能力(15分)

1、 考核内容:

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具体看:是否具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一定的教育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组织工作能力。

2、 评价标准:

①胜任本职工作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教科研(包括论文发表) A 4 B 3.2 C 2.4 D 2

b,业务考试 A 6 B 5 C 4 D 3

c,优质课评比等 A 2 B 1.6 C 1.2 D 1

(四)工作实绩(25分)

1、 考核内容:

教师的工作实绩及贡献大小。具体看是否按质按量完成

本职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是否卓越。

2、 评价标准:

①能完成所规定工作任务者获基本分10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期中、期末考试: A 10 B 8 C 6 D 5

b,中考、高考:  A 3 B 2 C 1 D 0

c,竞赛: A 2 B 1.5 C 1 D 0.5

(五)有关方面综合评价(35分任课教师32分)

1、 互评  A 5 B 4 C 3 D 2.5

2、 年级主任 A 4 B 3。2 C 2。4 D 2

3、 教研组长 A 3 B 2。4 C 1。2 D 1

4、 学生、家长 A 10 B8  C6 D 5

5、 评委 A 10 B 8 C 6 D 5

6、 政教处 A3 B 2。4 C 1。8 D1。5

(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给班主任打分)

三、考核办法

1、教职工考核要在党支部和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主管副校长和办公室负责。

2、采取领导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在人人总结,民主评议,职能部门考核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级、学科分布比例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单。

四、要求

1、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写出书面总结,按时出席有关会议,积极参加评议。

2、参与考核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

3、各环节要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

4、全体教师要正确对待组织对自己的定格,多从自己找原因,严禁无理取闹。

5、考核领导小组(略)。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二)

一、修养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师德修养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科研

1、课堂教学

每学年,在校内开设示范课不少于3次,在全区范围内开设观摩课、示范课和研究课等不少于2次。

2、

每学年撰写的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积极参与论文评比,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

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积极向《清浦教育论坛》投稿,每学期不少于1篇。

3、课题研究

本人应是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的主持人或省级课题的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结题时,要有相应的教科研成果。

4、帮扶辐射

每学年,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内举行专题讲座或介绍自己教育教学经验、体会不少于2次,在全区范围内指导2名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且有成果。()开设并及时更新个人教育博客,通过个人博客向教师们分享自己的教学体会或提供各种教学资源。

三、教学实绩

1、工作负荷

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外,积极参与区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活动,如暑期学科、学段试题命制等,每学年,校外指导性听课不少于8节。

2、教学质量

在期末考试、调研测试、高考、中考中成绩突出。出色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所在教学科的年级成绩在全区处于领先位置,所教班级的成绩在学校同学科中处于领先位置。

四、继续教育

每学年研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不少于2本,并撰写不少于1万字高质量的读书笔记、等,并发送至个人博客,供教师们分享;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任期内考要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三)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一)

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管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此方案。学校根据本方案对全校教师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评聘分开的主要依据。

一、职业道德(10分)

按等次给分,分为三档:优10分、良8分、差5分及以下。

①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及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关心、团结同志,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成绩突出。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

①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学校,顾全大局,能自觉完成本职工作及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成绩。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负责,较好发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同志。

① 工作经常不服从安排,讨价还价,无大局观念,强调个人原因。

② 违反政策,法令,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经常闲谈,打游戏等,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上班时经常擅自离岗。

③工作很不负责,严重失职,家长、教师意见大。

④不写教案,作业批改很不及时或不批改,或让学生代为批改。

说明:

①凡涉及 “差”条件中一条就可以为“差”。

二、考勤(5分)

1.法定假(丧假、婚假、产假)不扣分,

2.病假每天扣0.1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

4.每旷课一节扣1分,各种常规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因急要事先打招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说明: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者视为不称职。病假达15天,事假达一个星期,不作为“优秀”或“先进”的评先对象。

三、教学常规(40分)

1、计划总结(2分)

语、数科要有,有教学进度表,过程有记录,期末要有总结,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5分,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0.2分。

2、课前准备与教学设计(5分)

每位教师应认真设计教学计划、钻研课标(或大纲)与教材,按学校常规要求写好每节课的教学设计。

为“优”的教案应按课时写详案,语文有作文指导课教案。(教案项目齐全,体现学科特点,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层次清楚,环节明确,结构完整,教学过程体现学生和教师活动,书写规范,实用有效,体现作业设置,有课后反思,授课日期)教案虽按课时写,也有作文指导教案,但比较简单的为“良”,过简、缺漏较多、不完整的为“中”或“差”。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的2分以下。

3、教师素质(4分)

能熟练使用,拓展教材,组织教学,语言得体规范。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能娴熟;课堂调控能力强,教态亲切自然。

4、课堂教学(10分)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课堂精心组织,授课得法,生动、有特色,学生积极、合作、主动的参与学习过程,教学效果好,酌情得分。

5、作业(5分)

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规范、有日期、有鼓励性评语、有作业订正。

6、课外阅读(2)

一、二年级学生能背诵课外古诗、儿歌、讲。三年能以上有摘抄笔记或,。根据阅读质量评分。

7、公开教学(5分)

中心校级得1分。承担县级得2分,市级以上得3分,以此类推。有自创性教案、及说课、评课后有反思材料。每学年取最高一档次计分。

8、辅导特殊生(3分)

对特殊生有辅导、有转化、有记录、有效果。有课后辅导、材料齐全得2分。

9、教师听课(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单双人校听课5节以上,要有评课记录。少一节扣0.2分。

10、指导培养学生获奖(2分)

教师指导培养师生获奖必须有据可依,教育部门开展的活动,每学年选最高一项计分不重复计算(证书铅印公章无效),获校级奖0.5分、县级奖1分,市级以上奖2分。

11、课外活动。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展10次以上课外活动,有记录,有活动。(无开展活动不得分)

四、教学成绩(40分)

1、各年段各科最高综合分为40分,各科教学成绩的综合分占最高成绩的比率乘以40分为其教学成绩。(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平均分占50%,及格率占30%,优秀率占20%)

2、教多科主科(语数英)的科任教师,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乘以110%;三科乘以平均值的115%;四科乘以平均值120%……为教学成绩。

五、教师专业发展(10分)

1、继续教育: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平时注意理论业务学习,得1分,做好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得1分。共2分

2、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在实践中推出教研课题,并参与研究,有课题和过程记录,取得一定效果市级得2分,省级3分,以此类推。共4分

3、优秀教案,授课反思案例每学年各打印上交一篇(1分);

4、论文(3分)

教师撰写教育或经验总结,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有2个以上作者的第一作者得相应级别分,第二作者降一档次得分,第三作者再降一档次得分(非本专业或非教育类及铅印公章无效)

六、附加分。

1、教师竞赛(3分)(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教学比武等)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获县级奖1分(不含片区公开课),市级以上奖2分,省级以上奖3分。

2、学校事务加分。

3、其它特殊贡献加分。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二)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15号)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统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兼顾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利益、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突出体现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双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程 平

副组长 :吴 祎 张金霞

成 员: 学校行政人员和年级长

四、考核对象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

五、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力弱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的必备基本要求。

(二)、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各学校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承担多个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进行考核。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学贡献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履职考核参照其他职责确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总量的20%;考“能”占考核总量的30%;考“勤”占考核总量的20%;考“绩”占考核总量的30%。具体考评标准由各乡镇教育组会同学校参考该方案制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负责考评。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行政绩效考核等次由总支和本校校长根据该校的行政绩效考评小组的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考核分优秀(综合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综合考核分为75—89分)、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分为60—74分)和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为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20%左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因病事假等离岗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适当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视考核等次发放,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离岗退养人员;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和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比例

(一)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左右,超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其他综合考核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左右。

(二)、各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指导比例

1、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标准暂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112号)执行,即初中教师周课时14—16节,小学教师周课时20—22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两课时,多出节次按超课时发给津贴。

2、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

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他学科为1。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召开绩效考核办法的行政会和教师会,指导绩效工资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考核工作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并成立三个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原则上由6-7人组成。

1、行政考评组。(张金霞、陈加胜、张远胜、石秋燕、李先平、张远发)

2、班主任考评组。(张金霞、陈夕信、王杰、陈恢家、徐晚仙、张远志。)

3、教师考评组。(张金霞、朱瑞丰、陈加胜、张远胜、陈夕信、周光恩、陈细先。)

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校绩效工资实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双溪中心小学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三)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搞好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在年度考核、平优树先工作中更加趋于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为今后教师聘任制奠定基础,特制定《洪村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为全面了解、掌握每位教师工作及个人素质等情况,计划从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特色教育、考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办法

每学期末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特色教育、考勤等方面进行量化;第一学期量化预计在1月中旬左右,第二学期量化在7月上旬左右。

三、量化考核评分及评分标准

(一)、教师职业道德100分

1、理想信念(20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有改革进取的精神。

2、教育思想(30分)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教改经验,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潜能生发展。

3、品德修养(30分)

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和学生,团结合作,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举止堪为学生表率。

4、(20分)

按时参加学习,并做好记录者,得2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学习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每缺一次扣5分,扣满20分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当学年不能评先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较坏、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得分,且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⑴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⑵向学生兜售商品、推销复习资料、乱收费和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⑶虽未构成犯罪但对学生有明显不正当行为;

⑷拒不服从分配、威胁恫吓学校领导;

⑸参与FLG等邪教组织;

⑹工作时间中午喝酒,或业余时间酒后滋事;

⑺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⑻拉帮结派,拨弄是非,影响团结、稳定、发展的

(二)、考勤(100分)

教师每人每月基础分20分,请假一节扣2分,旷职1课时(一天按6课时计算),当月20分全扣;一学期旷工累计5节课,5个月考勤分全扣;旷工累计8节以上16节以内,年度考核最高为基本合格;旷工累计超过16节,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婚、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在出勤考核范围之内。

①哺乳期女职工在不耽误上课的情况下,每天给予两节课的哺乳时间。此段时间不在出勤考核范围之内。

②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足45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不足90天,学期考核结果最高为基本合格;请事假累计超过45天、病假累计超过90天,学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不足90天、病假累计超过90天不足180天,学年考核结果最高为基本合格;请事假累计超过90天、病假累计超过180天,学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③将教师参加考核的5个月的得分相加后为教师出勤的最后得分。

(三)、教学常规(350分)

1、计划、总结(40分)

制定的学科教学计划目标明确,进度合适,符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能够充分体现新课改的要求,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学期末有总结,总结能对教学质量客观分析,经验教训符合实际,能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上交。

2、备课(100分)

(1)、课课有教案,并书写规范。(60分)

(2)、落实新课程标准,符合新课改的要求,教学环节完整,并体现师生双边活动,教案后附有教学后记或(40分)

(3)按课标要求认真备课。凡查出有滞后备课者一次扣5分,不备课上课者一次扣10分,教后记,每少一次扣0.5,备课检查按三等打分记入教师量化,等次分别为100、95、90

3、上课(100分)

按课程表上课,目标明确方法灵活,体现新课标精神,凡迟到或早退一次分别扣5分,空堂一次扣10分,上课期间串班、串岗、接打手机一次扣5分;办公室内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次每人扣10分,办公室负责人扣5分

3、作业批改(30分)

(1)、作业量适当,不搞题海战术,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提倡“自助餐”式的布置作业方法。(10分)

(2)、作业批改及时准确、教师多使用激励性评语。(10分)

(3)、作业批改有实效。(10分)

4、晨读辅导(20分)

按要求及时辅导,有特色辅导,凡迟到一次扣0.5分,空堂一次扣1分。

5、听课评课(30分)

(1)、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一节,每学期不少于15节(15分)

(2)、听课笔记应有评语和教学建议,并切实可行(15分)

6、质量检测(50分)

按要求组织各种检测(单元、期中、期末)和质量分析,一次不合格扣1分。

(四)教师专业化发展(200分)

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5分;听课记录每听一节加2分,无听课意见1篇扣1分;业务学习和教师专业化学习笔记以及摘抄笔记每少一篇扣10分。学习心得每少一次扣5分。凡参加课题研究者加5---10分,每篇总结论文加5分。校级优质课加(1---3分)、镇级优质课加(3---5)分、区级优质课加(5---7)分,市级以上依此类推。

(五)、教学质量诊断性检测(150分)

按期中期末检测试卷的卷面整洁程度、答题规范程度、优秀率、合格率等方面分为四个等级赋分即A等150分;B等130分;C等100分;D等70分。

(六)、学校特色教育(100分)

1、特殊奖励(以下三项必须是经过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方可承认)。

1)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比赛获集体一、二等奖的,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街道级 校级

10 8 6 4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此奖项累计加分。)

2)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获一、二等奖,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街道级

5 4 3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此奖项不累计加分。)

3)、教师参加论文、案例比赛获一、二等奖,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4 3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2、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如朗诵、书法、唱歌、英语、阅读、体育等且取得良好效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者加5分。

3、班级在学校、街道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表彰,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每次分别加2分、3分。(可累计)

4、校本课程制订,制订诸如《古诗文诵读》、《数学速算》、《普通话》、《英语口语》、《小学生书法》、《班级阳光体育》等且在所任教班级率先实施,有一定效果者,加5分。

五、惩罚

1、严重违法违纪并受到刑事、行政处分的不能评优。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能评优。

2、累计病假超过半个月,累计事假超过1周,累计旷工超过1天者不能评优。

3、普通话不达标者不能评优。

4、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不能评优。

六、合计全校教师最后得分。本考核方案在考核小组量化考核后分五个等级,(按照学校总人数每档各占1/5,如除不尽则放在第三档)。一等5人,效益奖400元;二等5人,效益奖350元;三等6人,效益奖300;四等5人,效益奖250元;五等5人,效益奖200元。

洪村小学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篇一: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李 悟

副组长:王 宋

成 员:邱子仪、潘清赞、王 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篇三: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 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 王启林 邓向东

成员:张敏 杨东省 皇英 罗达英 钱颐 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篇四: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 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 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 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 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篇五: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实施任务

1 20XX年6月4日(周五)下午 布置考核工作

2 20XX年6月11日(周一)~6月12日(周二) 考核对象将材料上交教师发展处

3 20XX年6月13日 审核材料

4 20XX年6月14日(周四) 召开骨干教师考核小组会议

5 20XX年6月18日(周一) 公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6 20XX年6月21日(周四) 提出复议申请

7 20XX年6月25日(周一) 考核成绩复议,最终成绩公示

二、考核对象

上南东校第二期学科骨干教师10位和骨干班主任4位,共14名老师。

三、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

2、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三)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4、校本课程:以(附件四)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本课程的申请表、计划、进度,校本教材等。

5、带教相关成果。第一学年考核主要提交带教协议和带教对象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带教协议或成果,如教学展示、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6、课题研究和论文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20XX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XX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3)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

7、附加分项目

为了鼓励校级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他们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凡是校级骨干教师在校内、教研组和年级组内主持策划主题活动、开设讲座或校内外经验交流的都给予加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 ,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 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 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二)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 (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 (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 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 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 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 、 ;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 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 (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 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篇四: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 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考虑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 第四章 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 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 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 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 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 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 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三: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05]xx号文件要求,第1,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契税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包括内退人员x人、2005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5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16年元月8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xx名(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16年元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01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16年元月10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县财政局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


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防火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传〔2005〕1号),全面完成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根据《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完成消防工作考核任务为重点,通过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进一步落于第1 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杜绝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三、组织领导为保证既定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强对防火安全责任制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四、考核范围及方式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经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达到95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单位。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抽查与全年百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与《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达标考核挂钩。五、考核内容和标准(一)消防管理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并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月都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扣分标准: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扣2分,未建立例会制度的扣2分。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考核下级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扣分标准:未完成县政府下达消防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没有对下一级和所属单位进行考核的扣2分。3、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部署和检查消防工作,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扣分标准:无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3分,重大消防活动无部署的扣2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工作,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扣分标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门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主管领导每年至少4次组织、检查、协调消防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没有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的扣2分。5、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签状制度,签状率达到100。扣分标准:未实施逐级签状制度的扣2分,签状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6、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扣分标准:未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扣2分。7、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在签定的合同中确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扣分标准:未确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扣2分。8、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扣分标准: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未公布执行的扣2分;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扣2分。9、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扣分标准: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分;档案不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的扣2分。10、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扣分标准: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

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演练的扣2分。(二)基础设施管理1、各乡镇政府在编制城镇规划的同时,要编制城镇的消防规划。扣分标准:未按要求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扣2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的扣2分,没有同步实施的扣1分。2、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城市建设维护费总额的5。扣分标准: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资金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3、新县城区要按照《盘锦市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消防队(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线改造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大型商业区、高层建本文来自第1 筑密集区、易燃易爆区要建设消防水鹤;各乡镇政府要利用自来水管网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结合各村实际设置消防水源,每个自然屯至少设有一处消防水源。扣分标准: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每项扣3分;未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3分,自然屯未设置消防水源的每个扣0.5分,最多扣3分。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扣分标准: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的扣2分,未对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的扣2分。5、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扣分标准:对灭火器未进行维护保养,致使灭火器失效的扣2分,未建立灭火器档案,未记明相关情况的扣2分。(三)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法制建设工作1、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排查,并制定相应的立案整改制度,认真协调督促本辖区、本部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定期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扣分标准:没有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扣2分,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不清楚的扣2分,没有认真协调督促整改的扣2分。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要将整改情况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扣分标准: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4分;未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存档备查的扣2分。3、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要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扣分标准: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未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的扣3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未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未落实整改资金的扣3分。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扣分标准:未落实防范措施,未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扣3分。5、经常督促和检查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国家、省消防法规情况和辖区行政消防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扣分标准: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302号令,组织有关部门严肃追查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扣分标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的扣2分。7、全年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无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扣分标准:年内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扣4分;发生一起特大火灾扣10分,全年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1、本辖区新闻宣传载体要有消防宣传栏目。扣分标准:没有固定消防宣传栏目的扣2分。2、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的系列宣传活动。扣分标准:未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宣传贯彻工作的扣3分。3、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地区性、行业性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扣分标准:没有组织的扣4分,社会宣传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4、制定农村防火公约、易燃易爆危险区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要求或规定。扣分标准:没有制定农村防火公约的扣1分,没有制定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或规定的扣2分。5、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扣分标准:未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扣2分,每年对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扣2分。6、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扣分标准:上述人员未接受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县经贸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兼)。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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