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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飞了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黄蓓佳阿姨的作品《我飞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字字含感动,句句有真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朋友之间比山高比海深的真挚友谊,令人感动。就是这样一部感人肺腑的小说,引领我走进了友谊的殿堂,让我细细品味友谊的纯洁朴实……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班里新来的如女孩般娇艳动人的聪明男孩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种种趣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但杜小亚却变成一个小天使日夜守候在单明明的身边,默默地努力,把自己当作单明明背后巨大的动力,不断鼓舞他,安慰他,为他排忧解难。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的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完这本书,不知不觉,我发现泪水已积满眼眶,因为杜小亚对生命的留恋,因为杜小亚的离去,因为单明明的执着,因为单明明对梦想的渴望,因为大家的思念,因为……有一次,化疗夺去了杜小亚的头发,单明明为了不让别人注意到杜小亚,宁愿自己戴着奇形怪状的帽子,被大家当成小丑般嘲笑,甚至被老师批评。单明明为什么会这么做,还不是为了朋友,为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书中最感人的一段就是杜小亚死后,单明明为了杜小亚发几天高烧的事了。那一次,单明明非要看杜小亚的遗体,执意要守太平间,结果他淋了大雨,发了几天几夜的高烧,昏迷中还不停地喊着杜小亚的名字……读到这儿,我感到鼻子酸酸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这样的友谊,是多么的纯洁、无私的啊!是啊,谁能不为他们俩之间深厚纯洁的友谊所感动呢?   这本书虽是虚构的,但它给人留下的那种印象,却是真真切切的。真正的友谊是无价的,失去了,就不再拥有,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份友谊, 查看全文>>>

我飞了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两本黄蓓佳的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我飞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小学临近毕业六3班的男生单明明。他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失去了母亲和外婆。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能有奇迹发生。当他最困难的时候,新来的男生杜小亚几乎改变了他对生活的看法。他们和月亮曾买过两只小兔子,和二年级的小同学一起观察它们。单明明和杜小亚帮一部电影做广告。他们还谈论过飞的理想,帮助月亮鼓起勇气上节目。可是杜小亚却生了重病之后离开单明明。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杜小亚的深切关怀,伴着单明明成长。在毕业前夕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单明明在体校考试中感觉杜小亚会永远沉沉地站在自己的肩上,单明明在心里大叫,我飞起来了!我要像杜小亚一样地飞了!我要实现杜小亚的梦想!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待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部小说深刻地描写了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单明明一个差生,认识了杜小亚后成绩逐渐提高,性格开朗起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由此可以看出交一个好朋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在我平时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好朋友,他们帮助我克服困难,学会团结。人的一生是离不开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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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亚,一个身患重病、善良、仁爱的男孩儿。

单明明,一个皮肤黑黝黝,身强体壮、仗义的男子汉。

他们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男生,竟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热情的单明明偶然与体弱多病的杜小亚成了好朋友。为了单明明的长跑成绩,杜小亚便和一位素不相识的体育老师写信求助;杜小亚因为做了化疗几乎掉光了头发,单明明为了能让杜小亚上学,就陪他一起带帽子,他的帽子特别古怪,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避免了大家对杜小亚的嘲笑。但不幸的是,杜小亚始终没有逃出病魔的手掌,永远地离开了单明明。

我真羡慕他们在一起的生活。一起上学,一起玩耍,还一起做作业。其实他们也各有各的苦处,但他们互帮互助、同甘共苦,减少了忧虑。这又让我想起了王昌龄写的《芙蓉楼送辛渐》: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人生路上有许多朋友,但彼此能成为知己的能有几人,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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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这样一句名言: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意思是说,友谊像露珠一样纯洁,像阳光一样温暖,像春风一样和煦读了《我飞了》这本书后,我看见了真正的友谊。

主人公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在他生日的早晨,他和班上的新同学杜小亚成了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爱,互相学习。但好景不长,不久后杜小亚因白血病去世,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天使存在于单明明的听觉和视觉当中,陪伴着单明明成长在单明明无意间对杜小亚说出他很想滑滑板车后的第二天,杜小亚就借来滑板车让单明明玩,当他们不小心接到了一辆小童车,车主人揪住单明明要他赔。这时,杜小亚勇敢地站了出来,把错误往自己身上揽,后来他们一起挣钱来还,并没有告诉家人。

当知道杜小亚因为高烧不退住院后,单明明心神不定,惶惶不安,放学之后迫不及待地奔到医院去看杜小亚,围着杜小亚的病床转了一圈又一圈。在杜小亚说鸽子就是我,我就是鸽子,我死了鸽子就会死,鸽子死了我也会死后,单明明悉心地照料着杜小亚的鸽子。当鸽子无意中被单明明的爸爸做成鸽子肉时,单明明伤心极了,他要在第一时间里找到一只浅蓝色的鸽子。鸽子就是杜小亚,只有鸽子活着,杜小亚才能活啊!最后他想尽各种办法终于又找到了一只和杜小亚原来一样的鸽子。在杜小亚因病去世时,单明明为了能看他一眼,冒着倾盆大雨守在太平间门口。回家后他发烧四天,这四天他嘴里一直不停地叨念着杜小亚、杜小亚

在杜小亚变成天使后,杜小亚忠实地伴随好朋友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来来往往,影响、帮助、改变着单明明的一切,使他不断地校正生活轨迹,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奔跑。一次,单明明对杜小亚说,他将来要参加奥运会,杜小亚听了很高兴,对单明明说他要是上了奥运会自己就把翅膀割下,插到单明明肩膀上,让他一鼓作气拿下世界冠军。最终,单明明在自己的努力和杜小亚的帮助下,在跑道上飞了起来。

什么是真正的友谊?这才是真正的友谊。友谊是沙漠中的一涸清泉,是严寒中的一缕阳光,是困难时的真心帮助,是生病时的真心关爱,是你在人生路上的真心陪伴!

在我们的生活中,怎样才算真正的朋友,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在你打架时,同学来帮你一起打,这是朋友吗?不,这是帮凶;是帮你做很多对你有好处而对别人没好处的事才算朋友,还是送你很贵重的礼物,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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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本书,而这本《我飞了》,却是唯一让我永远不能遗忘的。

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的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

虽然他酷爱跑步,但是他肌肉爆发力却不是很好,所以他的体育老师高放劝他把这个机会留给赵小海,因为赵小海比他有把握考进体校,,听了这些话,单明明坚定地说:不,我要考!多嘴的周学好把这事告诉了全班同学,最后班主任文一涛还找高放谈了话。最后,他去报名了。那天,天气虽冷,但太阳是明亮亮的,碧空如海,万里无云。单明明挥动双臂,深吸一口气,用劲的蹦了一下。一瞬间里,他的身体忽然飘然而起,轻如羽毛。我的天哪!单明明在心里大叫:我飞起来了!我要想杜小亚一样飞了!

把跑道打开吧,我飞了!

我知道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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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一位老人说:我最幸福的时候,也是我最痛苦的时候,那就是我的长征。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带着疑问,我开始观看电影《我的长征》。

十五岁的红军小战士王瑞,大家都亲切的叫他瑞伢子,瑞伢子的父亲、姐姐、姐夫都参加红军,并且参加了长征,这个在父亲和姐姐百般呵护下的孩子,跟着父亲四处躲藏敌机的轰炸。这时,幸运的他在度过湘江时,遇见了从未谋面的毛主席。从此,两人便结下了一段深厚的情谊,并且,瑞伢子开始了他最幸福又最痛苦的长征生活。湘江之战的惨烈炮火夺取了他父亲的生命,王瑞被毛泽东救起。瑞伢子很害怕,但他牢牢记住了父亲和连长说过的话跟着走!跟着走的王瑞担任了警卫,并在遵义又一次见到了毛主席,他亲眼看到毛主席和妻子为了不耽误部队行军打仗,狠心将新生的女儿留下来,希望能被好心的老乡收养。在毛主席的领导下,红军赢得了长征中的第一次胜利娄山关大捷。这让瑞伢子从痛苦和阴影中更加坚强勇敢起来,但他又在红军过彝区时失去了第二个亲人姐姐;红军强渡大渡河时,情况紧急,连长为救遇险的瑞伢子时落崖牺牲,他又失去了一位敬爱的兄长。两万五千里的长征注定是艰难的,它充满了无法预知的劫难。渡过大渡河时必须先抢回泸定桥,而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任务。为了让大部队安全过桥,战士们一边阻击敌人一边往铁桥上铺板子。面对不长眼的子弹,谁也没有退缩,只是前进,在枪林弹雨中前进。二十二位红军突袭队员用血肉之躯了一曲人类的史歌。这里面就有瑞伢子的最后一位亲人姐夫。苦难与艰险磨砺和刺痛着少年的心,在硝烟未尽的沪定桥头,瑞伢子再次见到了毛主席,主席摸着瑞伢子的头,感叹有红军这样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还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呢?主席的慈爱和坚定抚慰和激励王瑞,使他在炮火硝烟中真正成长了起来。七十年后,白发苍苍的王瑞老人重新走是了长征路

含着泪水看完这部电影,我心中有着无限有感慨,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精神,让瑞伢子这么坚强而勇敢,让红军走过了这艰苦漫长的长征之路?没错,这就是革命的力量,革命的力量推动着他们去奋斗!我们今天幸福生活是如何来的,是红军战士们用血肉之躯换来的,如今我们有这么优厚的条件学习生活,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刻苦认真的学习?让我们都努力成为国之栋梁,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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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人类进步的动力,科学是人类唯一的依靠。是它带动着地球上亿万人民前进,迈向了富强。 但是,要学习科学要从头抓起。 首先,学习科学最重要的是要喜欢科学,对科学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样才能学好,如果一个人叫你去做你不喜欢的事去做,你能做好吗?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是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上课前给下节课要学习的内容能够预习,把一些不懂的问题给弄懂,弄不懂的问题记下来,上课时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把这些问题弄懂。而且更重要的是,上课要认真听讲,就算你能够提出问题来上课大家一起讨论,你在大家说出这个问题的答案的时候你不认真听讲,你也是白问了,之后又不敢问老师,因为你以为你都已经提出来过了,再不懂很丢面子,就会不懂装懂的隐瞒下去。所以学习还要脸皮厚。 还有,人要勤学好问,不懂就问,这样可以把你不懂的问题统统都解决掉,可以使你的知识更加饱满,更加的多,而且可以让你觉得这个问题十分的有趣,弄懂了感觉十分好,还可以提升你对它的兴趣。这不是两全其美的方法。 当然以上那几条都是每一门学科主要的。以下是就是科学的: 1、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科学的身影,如果是学过的知识想想能不能说出它的原理。这样不但结合了生活实践,而且还巩固了以前的知识。如果是没有学过的,可以通过问人家来得到这些的知识,虽然别人或许讲来你听不懂,但是你尽量去听懂来,可以扩充你的课外的知识。像我,我爸爸动不动就给我讲这个,那个知识,什么氧和碳燃烧形成二氧化碳,什么电是因为电原子在流动形成的,电池是把里面的电原子都放到一边,当你用电池时,一边的电原子都会向另一边流动,直到两边都平衡了,电池就没电了,等等。 2、要对新的事物感到新奇,对所有的东西的原理或什么的感到感兴趣,能想办法把它搞懂。这样可以使你有探究性的学习。 3、要有刻苦的心,和专一的精神。对一些难搞懂的东西要有耐心去搞懂来。像爱迪生,他研究东西时,废寝忘食的。有一次,他的朋友来看他,一直等他出来。可是,一直等到中午,爱迪生还没有出来,他的妈妈就对他的朋友说:他老是这样。然后给他的朋友一盆鸡肉吃,他的朋友吃完后等了一段时间见爱迪生还不出来,就就先告辞,说过一下再来。到了两点半,爱迪生出来吃饭了,他看见坐上的鸡骨头,以为自己吃过了,就又回去继续研究了。 只要你做到这些,科学你就会学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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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

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

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

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是无论怎样,只能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这样。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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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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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读后感800字范文一

昨天,姑姑给我带来了一本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因为没事做,我便拿出来细细的品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着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生活和命运的描写,展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一位进步青年的成长经历。

小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在父亲去世后,阿廖沙跟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和他所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备受众人排挤。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阿廖沙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他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便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裁缝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他在书籍的海洋越游越畅。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十六岁那年,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但现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以他的条件要上大学只是个梦想,希望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住贫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他投身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阿廖沙在这所大学里,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我的大学》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着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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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飞了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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