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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暴龙生死录读后感200字

在把《小学语文课外阅读》读完后,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16秒的生死抉择》这篇文章。

《16秒的生死抉择》这篇文章主要说了李剑英开飞机时撞鸟后的16秒的时间,原本可以跳伞脱离危险,但是却因为下方有一个村子,需要调整跳伞,在这16秒内通话情绪稳定,16秒后撞击地面毁机而死。他英勇无畏,为他人着想的牺牲了,当时有几个村民亲眼看到了这一幕,但是都没有受伤。这也是李剑英的功劳。

我看完了这篇文章时,为李剑英鼓掌,他的沉着冷静,英勇无畏,关心他人的优良精神需要我们学习,李剑英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个村的生命。李剑英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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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龙高手》是一部龙和人类成为好朋友的一部电影,我们知道有一些动物是坏的、有一些是好的,人类也是一样,有分好坏,但是,坏的人不是天生就是坏的,而是小时候没读好书,长大了工作做不好,拿不到工资,所以就会成为坏人。所以,你不好好完成你的使命,你的使命就会遭到破坏,但是,你还有一次机会,就是找个好人和你成为朋友,过了几个星期,你就成为正式的好人,你将会有更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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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读后感200字(一)

【变色龙】是俄国短篇小说家契诃夫的作品,这个作品写于1884年。正是俄国民意一党一人刺杀亚历山大二世之后,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在竭力强化警察统治的同时,也搞了一些掩人耳目的法令,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一层面纱。这篇作品讽刺、揭露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的警官,而是那个崇拜官爵的俄国社会,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沙皇专制主义。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着名的小说里,他以一精一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一性一。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一性一,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奥丘梅洛夫先是仗着自己权力,不但没收穷人的醋栗,还摆出官架子。他喜欢权势,渴望权势,并且加以利用来满足自己的心理。一条狗咬了金匠赫留金的手指,奥丘梅洛夫来判案。在判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不是将军家的这一点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先是假惺惺地装作正义公正的样子,声称要严惩那只咬人的狗。当人群里有人说那条狗可能是将军家的,奥丘梅洛夫立刻改变了立场,说赫留金是自己弄一破的手指,想要敲诈别人赔钱。警察说这也有可能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连连称将军家不可能有那么寒酸的狗。人群里又有人说那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责怪赫留金被咬是活该。这时,将军家的厨师来了,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便说这条狗弄死算了。厨师接着说,那虽然不是将军家的狗,却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丘梅洛夫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打听将军的哥哥近来可好,一边称赞那条狗聪明。厨师带着狗走后,奥丘梅洛夫还威胁赫留金,说早晚要收拾他。

小说主要刻画的是奥丘梅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一出,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低俗。同时,作者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为了谄媚权贵而颠倒黑白时,竟然是脸不变色,从而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作者通过这样一个滑稽却悲哀的人物,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治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把奥丘梅洛夫比做一条变色龙,再恰当不过了,只知奉承权贵的奥丘梅洛夫是沙皇制度下的产物,也是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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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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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得诺奖了,粉丝一下陡增,自己也不自觉成了莫粉,10月23日在青岛机场购得《生死疲劳》,零零碎碎花了一个月时间,最后看完了,感受尤深的是,这本书耐看,莫言对解放后土改、人民公社、文革、改革开放等社会变迁,对人生的生死大事,伦理道德,思考深邃,看完了还有再想看的欲望,就像牛吃了草一样,不反臼,就不能完全消化。

高密东北乡的大地主西门闹解放初被政府枪毙了,西门闹觉得冤枉,不停地转生轮回,最后,西门家的长工、老单干户――蓝脸,在西门闹从驴、牛、猪轮回到狗之际,在自己生命烛火渐渐失色之时,经常梦艺唠叨:老掌柜的,你确实是冤死的啊!可这个世界上,这几十年来,冤死的人何止你一个啊!社会的变迁到底对不对,不对,西门闹依旧是地主,对了,蓝脸,才能娶西门闹的二姨太做媳妇,传宗接代,这个问题不但困扰着蓝脸,更困扰着莫言。土地制度的改革永远是把双刃剑,有得的,就有失的。历史的车轮是不停的,与社会发展潮流相适应的改革,无疑方向是正确的。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大势所趋,是政策,当时,有的村就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职责制,如周家庄、南街村等,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村的群众经济发展的也挺好,此刻,土地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肯定也有不愿意的。

小说的结尾,就像是叙说西门家族的孽债。西门闹的亲儿女,西门金龙一生折腾,与洪泰岳在母亲迎春的坟上同归于尽,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被社会混混刺死、西门宝凤的女婿马良才,突然得病去世;二姨太迎春的孙子蓝开放为与堂妹庞凤凰不明不白的不伦情,含冤自杀;三姨太秋香的大女儿,西门金龙的妻子――互助,寡居,二女儿,蓝解放的妻子――合作,忧郁患病去世;蓝脸的至交庞虎的大女儿庞抗美,西门金龙的情人,官到县委书记,终因贪污入狱后自杀,与西门金龙的私生女庞凤凰,难产去世,庞凤凰生育了西门闹第六次转世后的大头婴儿蓝天岁,二女儿庞春苗,蓝解放的续妻,为爱疯狂,车祸身亡。西门闹为冤屈在不停地转世轮回,那么活在阳间的与西门闹沾亲带故的人,不也在轮回吗?尽管西门的后人及其亲属,有个性,有理想,有抱负,是成大器的人,但人在做,天在看,有的人英年早逝,又有多少冤屈呢?又轮回为什么呢?整部小说,没有涉及佛事,却尽显了佛教倡导的善恶报应的轮回理念,高密东北乡的人,是否也这样看西门家族的人呢?

莫言给主要人物起的名字,有社会发展的痕迹,似曾相识,也独具匠心,细细想来,每个人的发展脉络似乎与名字有关。西门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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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录》没有过分的讲究辞藻,也没有注意交代和结构安排,而是任凭思想随波逐流的一部经典哲学名著。一个人退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如退入自己的心灵更为宁静和更少苦恼,个性是当他在心里有这种思想的时候,透过思考它们,他立刻进入了完全的宁静。但就是这些简单的话语,让人有一种听古典神秘音乐时的静谧感和认同感。

一本温家宝总理读了一百多遍的书本以为只是一个宣传叫卖的噱头,但真正阅读过才发现它的确是一本能净化人心灵的书籍。本书译者何怀宏这样说到:这不是一本时髦的书,而是一本经久的书,买来不必须立刻读,但必须会有需要读它的时候。近两千年前有一个人写下了它,再过两千年必须也还会有人去读它。我坚信这一点,因为它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是一本拷问心灵的书,每一句写给自己的话语,都是一次向着心灵的凶猛攻击。即使是在时隔两千年的这天,我们仍能跨越时空,看到作者低头沉思,与自己内心对话。

《沉思录》,这是一本记录自己与自己对话的书,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人用双眼看世界,却看不到自己,所以要先看清自己惟有用心。反省自己过往并构成对话那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绝对的真诚、平和的心态和超凡的勇气。这本书中字里行间常常出现的不是我,而是你,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对镜子中的自己做出告诫与提醒。他不是简单的内心独白和倾诉,而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是对自己灵魂的解剖和对自己的告诫。他这样说到你错待了自己,你错待了自己,我的灵魂,而你将不再有机会来荣耀自身。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足够的,但你的生命却已近尾声,你的灵魂却还不去关照自身,而是把你的幸福寄予别的灵魂。他一向这样拷问自己。

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战胜自己便能战胜一切。古训道:待人宽、责己严,这句话人人都明白,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所以《沉思录》里说不要不情愿地劳作,不要不尊重公共利益,不要不加以适当的思考,不要分心,不要虚有学问的外表而丧失自己的思想,也不要成为喋喋不休或忙忙碌碌的人。我们应做的是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自我反省,想想能为家人、为社会做了什么,当你不把你的思想指向公共利益的某个目标时,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不要只注意别人的缺点而忽略了审查自己的行为。因为只有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然而人不是孤独存在,人是社会性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体而存在。这也正是《沉思录》中反复强调人的社会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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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读后感

去年,当诺贝尔文学奖公布的时候,莫言,这个在此之前略显陌生的名字一时之间突然成了街谈巷议的对象。各大书店也将莫言的书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读莫言仿佛变成了一种时尚,一种潮流。怀着满心的好奇,我拜读了莫言自己极力推荐的小说《生死疲劳》。

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 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给予莫言的颁奖词,这句话在《生死疲劳》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故事讲述了建国初期山东高密一位善良的地主西门闹因土改蒙冤被击毙后其灵魂不服冤情,先大闹阎罗殿,后又分别投胎转世为驴、牛、猪、狗、猴、人,重新回到自己生活的土地,游走于阴阳两界,徘徊于人畜六道,冷眼旁观从土地改革开始到新世纪初为止,50多年间中国的历史变迁。记述了他与当年自己手下长工蓝脸一家发生在这片土地的故事。小说分别从动物(西门驴、西门猪、西门狗)和人(蓝解放、莫言)的视角描绘了新中国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大养其猪、改革开放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精神随时代变化的变化。

我认为小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讲历史,一部分讲当代,两者都紧紧围绕土地这个主题展开。

第一部分最重要的主人公是蓝脸,他是一位朴实的农民,视土地如生命,倔强坚毅。当国家号召建立人民公社并强制进行土地公有化时,他宁死不入社,成为那时代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即使被人们耻笑,遭到以书记老革命洪泰岳为代表的领导们的辱骂,他依旧我行我素,始终不肯让自己的一亩六分地公有。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土地!为的就是生存!在农民眼中,土地能长出粮食,土地能放养牛羊,土地就是一切!蓝脸不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屈不挠地斗争着,更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着。最终,历史证明了他的正确。莫言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敬可爱的农民形象正是对农民、对土地、对生命的讴歌。

小说的第二部分,当西门闹转世为狗后,故事的重心也发生了偏移。故事的主角由老一辈的蓝脸、洪泰岳、庞虎等人变成了他们的后代蓝解放、西门金龙、庞抗美、黄互助等人。主要讲述了孩子们长大成人,离开村子,离开土地进城后的故事。蓝解放当了县长娶了黄合作,本应在县里幸福地生活,但他遇到庞春苗,有了婚外情,迫于压力,不得不抛妻弃子,流落他乡。最终还是在家乡,在生他养他的土地上,得到了谅解。他回到了土地,心灵归于平静。土地在这里之于农民们又有了更深的含意,不仅仅是物质的供给,更是一种精神的栖息、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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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后感

4月10日,我读完了萧红的小说《生死场》,这是一本好书,它没有复杂的情节,但已能够清晰地表达出主题。文艺理论家胡风对这部小说有很多好评。

看完了书,我也是有点感想的,为书中的主人公惋惜,为旧中国惋惜。书中有一句经典的话:“在乡下,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读来让人断肠。胡风说:“乡下的人们,蚊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说得很真切。的确,在暴君的统治下,人们活着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生啊,死啊,生与死都没有目的,生活在一片迷茫之中。我感到这种麻木不仁的生活的可悲。

但是他们终究醒悟了,他们受到了日军的残害,他们猛然醒悟,活着,应该为捍卫家园而奋斗,为自由而奋斗。他们也许认识到,天下不是暴君的天下,是百姓的天下,是自己的天下,应该为自己的天下而战斗。

小说中赵老三的话让我感动,也让我记忆犹新——“等我埋在坟里,也要把中国的旗子插在坟顶,我是中国人!……不,不是亡国奴!”赵老三的觉醒也唤醒了所有愚夫愚妇们的心,不知生死是什么的人们终于醒了!他们以前是像蚊子般的为死而生,现在是像巨人般地为生而死了!

这部小说在呼吁人们爱国的同时,也让人们发出对生的思考,生为何,死为何?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我依稀觉得,为死而生是牲畜,为生而死才是人。其实生死也没有绝对的意义,最终也就归结于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他人奉献,为国家奉献,为除自身以外的一切奉献自己的力量,生就有意义,死就是不朽。

《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萧红著名小说之一,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1934 年东北的一个小村子里,村民们每天辛勤劳动,但还是得不到温饱的生活,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九一八 ” 事故后,鬼子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村庄,无情的折磨着村民。但村民们并不屈服,他们在暗中组织起来,多难的王婆顽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机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机密宣传员,白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寡妇把孩子送回投靠了义勇军。就连那个胆怯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卖了山羊,头领参与了义勇军。即使会丧失性命,他们也不做亡国奴,一定要打败剥削人民的恶霸。

作者以毫无任何修辞的句段,一句句的向我们讲述着正义的村民在生与死、降服与反抗之间做的抉择。他们在降服与反抗之间果断选择战斗下去;在生与死之间,他们也同样选择去冒险。他们觉得只要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打败敌人、守护国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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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玖后感(一)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一性一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一性一和艰巨一性一,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一操一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一槍一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一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一团一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一妇把孩子送回一娘一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一爱一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一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一爱一,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一精一髓之所在。

生死场玖后感(二)

在老师讲到萧红之前,我就借了【生死场】和【呼兰河传】来看,因为中学的时候看到过萧红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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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读后感1000字(一)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峻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一性一,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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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暴龙生死录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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