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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读后感1000字

篇一:宋江大破连环马的读后感

朝廷派名将之后双鞭呼延灼攻打梁山,呼延灼出动奇兵连环马打败宋江。宋江得知金一槍一手徐宁的钩镰一槍一可以破连环马,派时迁偷走徐宁的宝甲,将徐宁骗上梁山。在徐宁的训练下,梁山好汉一操一练钩镰一槍一,大破连环马,呼延灼单骑逃走。

”宋江觉得时迁的一技之长是山寨中早晚用的着的人,百般遮挡把他留下。

果然时迁的一技之长关键时刻派上用常呼延灼使连环马,梁山人马无法敌挡。只有钩镰一槍一能破连环马,汤隆献勾镰一槍一,但不会使,只有东京另一位禁军教头金一槍一手徐宁能教授钩镰一槍一,必顺赚徐宁上山方可成功。时迁下山,从土地庙大柏树上年爬入徐宁家中,使出了偷盗绝技,解下梁上皮匣,盗走了徐宁家祖传赛唐貌雁翎黄金甲。与汤隆配合,引一诱徐宁上山,终于徐宁教使钩镰一槍一,宋江大破连环马。应当说大破连环马时迁功不可没。

篇二:读宋公明大破连环马有感

最近我阅读了世界名著《水浒传》,其中第三十四回“宋公明大破连环马”给我印象最深。

这回主要讲高唐州失陷,知府高廉兵败被杀,邻近州府忙写表申奏朝廷。皇上闻奏大惊,急令高太尉选将调兵,前去剿灭梁山贼寇。高太尉保举呼延灼为兵马指挥使,韩滔为正先锋出兵梁山泊。梁山泊众头领早已接到报告。宋江定下五将连环阵和呼延灼抗衡。但呼延灼的连环马阵营着实厉害。第一仗,梁山好汉大败而归,损失兵将近乎三分之一。这连环马成了宋江他们的心头大患。有人献计:汤隆能够打造一种叫做钩镰一槍一的兵器,专门对付连环马。但是,没人会使这种一槍一。又有人推荐:徐宁是朝廷中专门训练挠钩手的。于是,梁山众好汉出谋划策,把这两个重要人物“请”来了。宋公明亲自出马,以厚礼款待他们,并把他们的家属接到梁山泊,使他们倍受感动。于是,尽忠竭力,协同众好汉日夜一操一练,最后大破连环马,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这里宋公明在第一轮战斗失败后,没有放弃,更没被打倒,他依旧沉着冷静,集众人之智慧,一精一心策划,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得了战斗的胜利。让我想到,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学习中也总会遇到失败,在遇到失败时我们也不应轻言放弃,而是勇敢地面对,尽量想办法解决。

篇三: 宋江大破连环马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第五十六回《徐宁教使钩镰一槍一宋江大破连环马》。

学会弥补自己的不足,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很重要。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弥补自己的不足,弥补自己的不足首先需要有合作的观念,学会几个同学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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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宋江读后感(一)

评价宋江的人有很多,金圣叹是最早评价宋江这个人。他对宋江的评价是下下,也就是最低。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外表比较平庸,才能有限。第六十八回中,宋江把自己跟卢俊义做了一番对比,其中说到三点不如卢俊义:第一,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终兄弟不弃,暂居尊位;员外出身豪杰之子,又无至恶之名,虽有些凶险,累蒙天佑,以免此祸。第三,宋江文不能安邦,武又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降。应该说宋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要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看待,不然这样做出的评价是毫无意义的。关于宋江,我们首先要注意他的家庭,宋江家中世代务农,靠田地来维持其生活,应该说属于中小地主之列吧。他受到的教育,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儒家书籍,受的是传统的文化教育。他的职业,在衙门里当任押司一职,何谓押司?就是在衙门里办理案牍,整理文书之类的工作,只是一个小吏,并不是官。【水浒传】中有句话来形容宋江的职业是:刀笔一精一通,吏道纯一熟。所以从这些来看,对他的一性一格影响很大。第一,因为他不是官,是吏,所以他对百姓很好,深知百姓的疾苦,百姓有难,能够解囊相助,很有忠义感;第二,由于管理文书,所以为人处世小心谨慎,能够随机应变,喜欢玩一弄权术;第三,由于从事的是押司这么一个职业,所以培养了他遵守法度的观念。后两点特别值得注意,权术这个词,仅仅是指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是人物品格的表现。法家韩非,申不容提倡用术来治理天下,这个术就是指的权术。比如,第三十四回,宋江想要招降秦明,故意派人骑上秦明的马,穿上秦明的战袍,假装秦明。到他的上级慕容知府那里,杀人放火,让人以为秦明已经投降了梁山。待秦明回到城外,别人都不相信他,而且杀了他的妻儿。随后秦明无奈,只好上山。为了要秦明上山,不惜害了那么多百姓的一性一命,甚至是他的妻儿的一性一命。法度的思想,如放晁盖时,他有句话常挂在嘴边:于法度上不得,第三十六回刺配江州的途中被劫上山,梁山好汉劝他上山,他不同意。众人想要打开他身上的枷锁,他说:这是国家的法度。所以说宋江有时候看问题从法度上看。还有就是他喜欢玩一弄权术,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虚伪。从这几点来看,他所从事的职业对他的一性一格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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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里哪个英雄好汉没有一身好功夫,他们大口吃肉,大腕喝酒,多自在。

宋江天天想让朝廷招安,众好汉都不同意,每次来一个官,宋江小心翼翼的服务那些官,每个好汉只碍着他,不然,来多少个朝廷命官,都别想活着回去。他宋江有何德何能,让那些好汉听他话?那次战役不是众好汉在前拼命,他在后方指挥。我看,他如果上阵连几下也打不到就败下阵来。

招安后,他们先征大辽,后征方腊,立下了汗马功劳,死了多半兄弟,结果是什么,宋江、卢俊义被高俅四个大奸臣毒死了,宋江死就死,还非要拉上李逵一起死,李逵活着有什么错,宋江不就是害怕李逵造反毁了自己的一世英名吗?

我觉得,水浒传里谁都好,唯独宋江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梁山泊一百零七将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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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宋江怒杀阎婆惜】这一篇,感触很深。

阎婆惜随父母流落到济州郓城县时,她的爸爸得病身亡,没有钱下葬,宋江施舍棺木又给了十两银子,她的一妈一一妈一感恩图报,将她送与宋江为妾。

晁盖等人劫生辰纲一事败露,衙门要去缉捕他,宋江通风报信,使他们逃脱。晁盖吴用一伙人逃去梁山,激林冲火并王伦,占据了梁山。晁盖命人送黄金给宋江报恩,宋江只收了一根,其余的退回。

因为阎婆惜背着宋江有外一遇,所以以此要挟宋江,要求离婚,住靠及房内一切不动产归她,宋江都答应了。她因曾见信内提到送宋江很多黄金,于是又向宋江提出将这些黄金送她。宋江并未收下黄金,所以拿不出来,阎婆惜又不信他的解释,他被一逼一无奈,才失手将她杀死。

从中可以看出婆惜是个无礼之人,还可以看出宋江丢三落四,如果他管理好自己的财物,婆惜也就不会有机会偷走财物了。

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同学们都普遍的带零花钱来上学,有的同学甚至还带了大钞。在中午时分,有很少的人在教室里呆着,但是有很多人频繁出入教室,很多同学的钱都丢一了,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于是我就呆在教室里,所以,我的钱就从来都没丢过。

为了减少损失,我们应时刻管理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向宋江那样,杀了人,被官府抓去,惹了那么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二)

宋江是因为怒杀阎婆惜而一逼一上梁山的。

阎婆惜是宋江养的歌一妓一,这个歌一妓一受了宋江的恩惠,嫁给了宋江,但是后来贪图美貌看上了一个叫张三的俊俏书生。这天宋江办完公事,在茶坊遇到了刘唐,收到了晁盖的信,随即回了一封信,交给刘唐带回去了。晚上,宋江来到阎婆惜处,在阎婆惜床边睡到五更,便向县衙走去,路上想起晁盖写的信忘在阎婆惜的床栏杆上了。此时阎婆惜早把信藏起来了,宋江想要回信,却被阎婆惜提出的第三个条件所困惑,阎婆惜要送宋江去官府。宋江听到官府二字,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将阎婆惜杀死,随后将晁盖的信烧掉了。

玖到这里,我认为阎婆惜是死有余辜。我不赞成宋江冲动的做法,虽然宋江不喜欢阎婆惜,但阎婆惜不应该感情出一轨,毕竟宋江是买她的人,就应该对宋江忠心耿耿,阎婆惜的做法牵扯到了诚信的问题。言必信,行必果、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这些至理名言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宋庆龄一奶一一奶一就是一个影响我们一生、时刻提醒我们要坚守诚信的例子。20年前的一个星期天,宋庆龄一家用过早餐后,就准备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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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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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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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像我们去书店选书,有那么多书,几百本,几千本,甚至上万本,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比如说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请你原谅我》的书。记得当时购买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呢!我有时在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既然我对它感情至深,那就由我来当这个媒人吧,给你们介绍一下它:他是由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邓秀茵所做,她可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漂亮小姐姐,我非常喜欢她。她还有很多作品很被值得一提:《a座8楼》、《遇见小时光》这些我都很喜欢。

本书的主人公紫宁,从紫宁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开始说起,这个世界有个长着人身,却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的人,故此,紫兰称他为马脸。而马脸的目的是想让紫兰忏悔,所以,马脸将紫兰关进了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扇窗子的小房间。不过,奇怪的是,在桌子上放着一本写有紫兰名字的黑皮书。紫兰拿起书,带着忏悔的心情翻了几页,突然,便陷入了回忆

回忆中,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两人分别去了不同的国家,而紫兰,却被爸爸寄存在了马拉西亚的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儿一女,弟弟叫小旭,姐姐叫颖熙,并且,紫兰与颖熙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念书。

颖熙,漂亮、大方、温柔、聪明,很招人喜欢,有两个死党允倩和伊莎贝拉,有幸福的家庭,而且很会写词,多次获奖。相比颖熙,紫兰则是个家庭破碎,嫉妒心强,小气的人。这样的落差,让紫兰心里很不平衡,在她心中,颖熙则是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觉得她不值得拥有这一切。再加上姑姑家隔壁的肖尧对她和颖熙的态度完全两样,这样的火上浇油让紫兰更是气不过,驱使紫兰作出了种种令人厌恶的做法在网上陷害颖熙;在大赛上陷害颖熙;让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无他反目成仇

在紫兰得意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去爱尔兰。得知此消息后,颖熙决定召集所有同学在家中给紫兰办个欢送会。就在当天,紫兰在给同学们买礼物的时候遇见了肖尧,得知肖尧不去自己的欢送会,紫兰极其愤怒,在与肖尧发生拌嘴时,从肖尧口中得知:他和颖熙早已得知紫兰的所作所为。就这样,紫兰十分愤怒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踏进家门,紫兰看到朋友们正在玩耍,悠悠传来了动耳的钢琴声,定睛一看,是颖熙在弹。紫兰更是气不过颖熙居然在自己的欢送会上出进了风头。紫兰一时冲动,将颖熙不是姑姑亲生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爸爸打了紫兰一巴掌,紫兰伤心的跑了出来,却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这样,又陷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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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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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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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干法》后,我受益良多。不得不惊叹佩服日本人的百折不挠,精益求精的品质。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二战后受到重创的日本,能在短短十几二十年恢复经济,乃至发展成为发达的科技和经济强国。

从稻盛和夫这个人,再到这个行业,再俯瞰整个日本,正是因为这种专业,创新,追求完美的大的竞争氛围下,人家的企业才逾越成为世界上顶尖企业,人家的国家才成为富裕发达的强国。

当代我们这些年轻人真的很缺少工作的热情以及用心的人生态度,至少,我身边的朋友很少有。他们对于工作,仅仅停留在为了解决温饱而工作,为了工作而工作。

曾几何时,我也在不断的问自己,到底工作是为了什么生命的好处是为了什么看了《干法》后,我似乎从中找到了些许想要的答案。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更好的生活也需要努力的工作才能实现,这是我所追求的答案。工作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工作,如果对工作没有什么热情,相反对生活也不会有任何激-情,对生活的态度没有用心,同样工作也不会好到哪去。工作给我们的感觉时常是枯燥的无聊的,时常让人感觉到压抑烦躁,这是大多数的人的体会。

恰恰无聊是最让人堕落的根源,这是我的老师对我说的一句话,无聊是因为你对事物失去了热情,失去了兴趣,而无聊也会导致没有了用心的人生态度,最终导致一个人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前途,一生默默无为,平凡的结束自己的一生,要严肃对待这个问题,警惕这个问题。像和盛稻夫一样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找的并不是一个好的工作,跟他一齐参加工作的差不多都走了,因为年轻,想法很多,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当中,是选取离开那家企业,重新寻找更好的工作,还是继续忍受寂寞,无聊,枯燥的工作,埋头苦干,用心进取呢其实我们没个人都处在一个又一个的十字路口当中,不想抉择又不得不去应对,怎样才是对,怎样才是错,没有人去教你怎样做,毕竟你的人生是自己的事,别人也帮不上。

这时,当自己处在一个十字路口时就要认真思考了,三思而后行,做出的决定就必须要贯彻始终,不要回头,相信自己。很多时候就是错了,也不要后悔,有些人后悔当初要是那样就好了,要是不选这样或许会更好,这些都是事后无用的后悔,人生难免会有错,只要不重复犯错,就对了。以前看过一本书,书上说现代年轻人很浮躁,城市也很浮躁,归根到底是心浮躁,要想做好一件事就务必冷静,戒焦戒燥,学会沉淀。前几年我一向很浮躁,很迷茫,生活的很消极,年轻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想法,此刻的我开始慢慢找到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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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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