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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1000字

高中1000字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1000字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高中1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项链》的情节可以说耳熟能详了,它的情节艺术也是脍炙人口的。小说按事件的自然进程叙写,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情节。梦项链、借项链、失项链、赔项链、发现项链是假的前一个矛盾的解决预示着新的冲突,直至发展到高-潮。整个故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情节的安排显示了作者独特精巧的艺术构思,人物的性格也在故事的发展中逐渐得以展示。

小说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她还有天生的聪明,优美的资质,温柔的性情。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此处的也就很值得玩味。如果比较一下有无也的表达效果,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版本里的译文里没有也字,仅仅她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那就只是一种纯粹的人物介绍。而我们的课文以几种中文译文为基础,并根据法文本校订后出现的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就更符合作者的创作意图,更突出主人公的性格。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只是玛蒂尔德梦想创造的神话罢了。可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路瓦栽。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正如冰心在她的小诗《繁星》里说到的那样: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啊/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蜜意与隐忧。她的梦境不是太虚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富贵之家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思想如汹涌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灵魂、生活、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她变了!十年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艰苦的生活,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在对玛蒂尔德肃然起敬的同时,我联想起另一个不幸的女子包法利夫人。她与玛蒂尔德一样,在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里寻找梦想的幸福。但玛蒂尔德一夜狂欢后,选择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而她在尽情享受了浪漫的爱情与奢侈的生活,财产荡尽,债务累累之后,没有勇气重新生活,而选择了死亡。两相比较,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人生的际遇只是无数偶然性的连续,事前既无从逆料,事后也很难假设另一种可能。但是回首来路,我们还是情不自禁地设想:如果没丢项链,她现在是怎样一个景况呢?是仍旧每天做白日梦吗?是为了梦想而郁郁寡欢吗?是的,有可能。而丢了项链之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砝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着她作出选择。她决定了,放弃了青春,选择了尊严。人生最重要的一刻就是懂得放弃,尤其是放弃那些最耀眼的、最浮华的、最具诱-惑力的东西。那么这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了她,还是成全了她?豪华的生活的确令玛蒂尔德十分神往,但它不值得我们的玛蒂尔德拿出全部情感和人生尊严去下注。当风华一一过去,她定然知道踏实、恬静的心态是一笔怎样的财富。年轻时因追逐浮华而大喜大悲是多么的可笑可叹,根本没有脚踏实地地奋斗的人生更令人愿意去回味。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们已经明白,玛蒂尔德为了保全自己的人生尊严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是不是悲剧呢?

一般认为,玛蒂尔德最初是被强烈得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面临选择时,她义无返顾地作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十年中,她同普通的穷苦妇女一样生活劳动,在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又是多么令人欣喜!再联系结尾,我们同样惊喜地看到我们的玛蒂尔德再度遇见自己的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与骄傲的表现。她自信,因为她内心的充实;她骄傲,因为她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当她听说生活跟她开了一个更残酷的玩笑项链是假的时,她是会坦然面对的。

因此,我相信,这个小说使读者在悲欢感慨之余,还能对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它发人深省之处就是让我们目睹了浑浊、虚假、拜金、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块沉浸在墨水里依旧保持美质的玉。这样看来,玛蒂尔德身上最美好的东西最终没有毁灭。难道你还认为这是一个悲剧吗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下面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高中1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风儿抚摸着那张哀伤的面孔,黑暗中,迷失了方向;雨滴拍打着那遗忘的角落,记忆里,希望像泡沫般破灭;雷儿轰击着那悲惨的世界,迷蒙中,梦想随之离去。

饥饿交迫,迫使一个勤劳却在社会中失去立身之地的小伙子冉阿让偷了个面包,因此被送进监狱。从狱中释放后又在主教家偷银器,又被警员抓去,可是仁慈如天使的主教却说银器是冉阿让的,并让他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他靠这些银器兴办工厂,在法国的某个角落里造福于人民,并救助了一个外地妇人。后来因救一个人又被送进监狱,而后为了养女的幸福付出一切,自己在蜡烛的微光中度过,墙角依然是片黑暗。 

在黑色里可以因窃一块白色面包而被送进监狱。我为那个只为穷人敞开而面对富人却永远关闭的监狱之门感到不公。我为之感到可悲,悲在腐朽的政府,没有明确的审判力;可悲在冉阿让的不幸;不幸在警员对穷人的狭隘之心,永远无法包容穷人的苦衷! 

可以让人觉得安慰的是主教,他像那无眠的鸟儿,在教堂中眯眼诵经;他像那风儿,轻轻拂过树梢,给悄无声息的命运送来一些颤颤的姿色。向日葵也会向太阳伸长颈,因为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希望。在这里我明白,像阳光一样,也许向日葵会因此而强盛;像大海一样,也许所有的浪涛会顿时汹涌,宏伟壮观。胜过干核爆炸时如磨菇云的威力。而核爆炸只将成为过去,因为核的毁坏,核的力量就如同腐朽的资产阶级。而浪涛是无数穷人的力量。主教拥有宽容,他想造就冉阿让的一生,他的做法让冉阿让很感动。 

感动激起了冉阿让心中的那份正义, 唤醒了他的思想,触动了他的灵魂。冉阿让在主教的帮助下最终成为市长。他尽一切自己可以发挥的力量来为穷人解苦解难。他获得了大多数市民的尊敬。然而冉阿让的命运就如同夜空的烟花,精彩一瞬,转眼即逝。 

叶落雁飞,幸福之中冉阿让踏上了消沉之路。他宁肯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也不愿让一个因跟曾经的自己一样的穷人受到死亡的残酷。在法庭上冉阿让证明自己就是偷面包的前科犯,那穷人没有前科罪,穷人的生命因此而延续。我十分佩服冉阿让的勇气,能正确看待事实,不愿违背良心。他就如同给一个被困在胡同中的穷人一些温暖,给惊诧之中的穷人以生命的延续。冉阿让在那穷人眼中就是从未见过的圣明上帝的形象。

暴风雨来临前夕总是平静的!

平静过后亦是风暴。他失去了在众人面前的光彩,增加的无疑是对他的指指点点;他失去了市长的职位,开始跨入一个曾偷过面包的前科犯行列。这些人都曾受到冉阿让的帮助,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忘恩负义?在那黑暗的社会中人的思想会发霉。我希望,让他们的思想暴晒在阳光下!被麻醉的思想在被麻醉的世界里继续蔓延,人们没有觉醒,哪有可能摆脱悲惨命运! 

冉阿让又养育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让这个女孩子拥有美好的爱情,而自己却在小木屋中孤苦、被人误解中度过。最终,他在养女的第一次回家时死亡,死神无情地将冉阿让拉走,留下的是养女的眼泪。 

我为这样冉阿让的一生而震撼,我为《悲惨世界》而悲伤,我为雨果的深刻而折服。

《悲惨世界》带给我的不仅是伤悲,更多的是勇敢、正义、理想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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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范文一

今天读完了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在几天前我就开始读这篇作品,这几天断断续续地读下去,终于读完了。原来墙上的斑点是一只蜗牛。读意识流小说最痛苦的是没有故事情节,所有的文字都是作者根据思想写下来的,有时会觉得枯燥无味,很多时候都会有读不下去的感觉,这篇文章我用了四天的时间才把它读完。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说实在话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感想,只不过有一种终于解放的感觉。

墙上的斑点只是作者联想的一个突破口,在想象的世界里,关于斑点的思想并不多,就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神游太虚一样,只是通过某一个东西渐渐进入自己的思想世界。思想是一个人长时间对外部世界的感受的累积,他的思想中最多积累的是平时的感受和触动,是平时最关心关注最多的事物,也代表了潜在的意识。 我们的思想总是被身边的事物所左右的,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平静安逸的生活。在第一段有这样一句话:我透过香烟的烟雾望过去,眼光在火红的炭块上停留了一下,过去关于在城堡塔楼上飘扬着一面鲜红的旗帜的幻觉又浮现在我脑际,我想到无数红色骑士潮水般地骑马跃上黑色岩壁的侧坡。这个斑点打断了这个幻觉,使我觉得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是过去的幻觉,是一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在孩童时期产生的。红色骑士代表战争和不平静的生活,这种无意识的幻觉可能是在早期产生的,根深蒂固的在思想里面,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一直想摆脱它,直到看到这个斑点,使我打断了这个幻觉,指引我想一些新事物,使我思绪一哄而上。

我思绪中向往的是平静的生活,像老房客那样的人家为老房子挂上一幅小肖像画,那才是有意思的人家,但是想拥有这样的生活好像很难,就像火车和路旁的老太太、年轻人一样,一晃而过。我希望能静静地、安稳地、从容不迫地思考没有谁来打扰,一点也用不着从椅子里站起来,可以轻松地从这件事想到那件事,不感觉敌意,也不觉地阻碍。渴望的东西通常是我们生活中所缺少的,因为不曾拥有才特别想要。很明显战争在主人公的思想上刻下了很深的烙印,时时被战争的不安定感困扰着,战争意味着死亡,那么死亡又是什么呢?来世呢?人死了之后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不是的,即使是一棵树倒了,它的生命也没有并没有结束。这棵树还有一百万条坚毅而清醒的生命分散在世界上,有的在卧室里,有的在船上,有的在人行道上,人也一样,虽然死了,但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生命是神秘的,而人类又是无知的,就像墙上的斑点一样,无论你怎么想它也只是一只蜗牛罢了。

以上是我对《墙上的斑点》读后感,不知道有没有领悟到作者的思想,但确实那是《墙上的斑点》给我的最直接的感受。

高中读后感1000字以上范文二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文章写得是兄弟两人同时爱上了主人公翠翠,为了博得翠翠的欢心,两人在山头比赛唱歌,最终二佬获得了翠翠的芳心,大佬负气出航,死于河中。二佬内心愧疚,离开了家乡,翠翠在哪里日夜等着二佬的归来。

全书到处充满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如当二佬看到翠翠一个人在黑夜里站在岸边,叫她到他家里;翠翠和爷爷帮人渡船不收钱;村里人知道翠翠家里贫困,打油不要钱农村的生活是比较艰辛,然而人们却十分朴实,相处十分和睦,没有勾心斗角,少一分争斗。并且书中描写的兄弟俩的关系也并没有因为翠翠决裂,而是当面表达各自的想法,也不想往常书中写得那样,兄弟两为了一个女子拼的你死我活,家破人亡。

兄弟两关系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两个人要得到同一样东西,并不是全都要头破血流才能解决问题的,也许只要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事情解决就会更容易,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宝贵的是相互尊重,少一些隔阂,不要再社会的年轮下迷失了自我。交往之时,单纯未必不是件好事,人与人之间都有一定的空间,然而把每件事都隔开,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信任与交流。

大佬的谦让,二佬的愧疚编织了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他们身上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然而他们却令人难以忘怀,他们真挚的感情可以感动一切。人是善良的,也是罪恶的。感人的事迹到处皆是,而也有得事令人发指,汶川地震中,年年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事迹中,无不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真善美,然而最近社会上连连发生校园学生砍伤事件,存在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但终究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相对稳定的环境,让我们大多数人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成长,我们要感激这个社会,感恩爱护我们的人。

书的内容取之生活,又高于生活。书的内容,精华让我们成长,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存在各处各人,父母与儿女之间,人与社会,自然等,构成了美好的社会大家园,已是有这一层又一层的人际关系,人才能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人与人之间也要有真善之爱,和谐的社会是要我们共同构造,正如一首歌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每个人都有大佬和二佬的谦让,对彼此相互真诚,神会的不和谐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边城》这本书,让我明白很多,知道要做很多,告诉我今后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我庆幸没有生活在文革期间,我感激这个社会,我高兴我有爱我的父母,我感激他他们的关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让我在感恩中成长。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范文一

感恩,是一种力量;感恩,是一知识;感恩,是一种智慧,感恩,是一种成长;感恩,是一种怀抱;它也以拥抱一个人这些都是一种感恩,也是一种感谢,希望每一个人都感谢你的家人和老师。

其中,我也有感恩,因为每个人都有,只是没有绽放出来而已,我就绽放出来,下面,我就来讲一讲我的感恩吧!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隽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轻柔而温婉。亲情是永远说不尽的话题,亲情是用心去感受。

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感到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原来,在面对生死存亡时,父母总是将生的希望带给我们,而将死的痛苦留给自己。在生死的关键时刻,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渺小,爱是多么伟大。我选择了《感恩父母》中的用生命诠释的母爱这篇文章来说。

一位母亲一生养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父亲去世后,三个女儿一致要求母亲在三个之中选择其中一家养老。可母亲却坚持要在儿子家。两个儿子为了推卸责任而反目成仇,可是不到十天以后大儿子听说母亲还有一万多的存折,他又坚决把亲接过去住。然而二儿子也听说了,也要接母亲过去住。两人再次打的不可开交,最后,母亲选择了家庭贫困的大儿子家,则,私底下偷偷给了二儿子2000元才算摆平这件事。

在大儿子家,大儿子对母亲十分刻薄,经常惦记母亲的钱,还经常说些难听的话。

有一次。有头公牛被大儿子打后,发疯似的撞大儿子。大儿子一闪,躲过了公牛的撞击,刚想拿鞭子抽公牛,牛又撞过来了。大儿子被撞倒了,还没起来,牛又在次撞了过来。大儿子一边向旁滚一边喊救命,母亲听到后急忙从床上起来,提起拐杖,跌跌撞撞的跑向院子去。这时公牛又撞了过来,母亲举起拐杖迎着公牛用力打去,拐杖被崩飞出5米多远,失去拐杖的母亲一跤跌倒。那牛一声闷吼,一头将母亲顶起,甩出5米多远。母亲一口鲜血喷出,肠子都冒出来。

母亲就这样去世了,大儿子不孝顺母亲,可母亲却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大儿子。

这位母亲就是一个无私、伟大、宽容的母亲。年轻时,我们不懂的孝顺,可能等我们等到会孝顺时,也许已经不再年轻了。有些人、有些事或许等到你明白时,已经来不及弥补了。珍惜眼前事,珍惜眼前人!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给了我生命和力量,也是他们教育了我,我要感谢他们。就这样,我在父母的护佑下茁壮成长,就像一棵勇敢的大树,从小树苗长到大树一样。我要感谢父母,我在他们的关爱和感恩中健康成长。

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范文二

最近读了一本叫做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而最为深刻的感受就是《弟子规》虽然是一部着作,但是它的作者却仅仅是位秀才。《弟子规》的作者叫李毓秀,字子潜,号采三,生于康熙年间,死于乾隆年间。李夫子是一个不大出名的人,一般人认为,这位李夫子是在公元一六六二年出生,在公园一七二二年去世的。很多人都认为李夫子活了六十岁,但是,也有人说李夫子活了八十三岁。这两个数据前后相差了二十三年,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的社会对他没有什么明确的记载。如果李夫子是为大人物,史书上一定会清清楚楚地记录着李夫子的出生年月日和生辰八字。

李夫子一生中拿到的最高学位仅仅是秀才,从此以后他便再也没有高中过,什么状元拉、榜眼拉、探花这些学位,压根都跟他没一点关系。在当时,一个秀才只能教书。秀才不是举人,举人老爷有的时候可以当官,进士也可以当官,而秀才呢,却只能够教书育人,还教不了什么好书,也当不了什么书院的院长,顶多只能开个私塾。 然而这位没什么大成就的李先生之所以会写出《弟子规》这本现在家喻户晓的书,是因为李夫子毕生努力研究《大学》、《中庸》,虽然李夫子学位不高,学历也不高,但是,有时候好多科举不成功的人却恰恰学有所成,这位李夫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虽然在科举的道路上,李夫子是一位失败者,但是在研究《大学》、《中庸》这一领域里,他却颇有建树,算得上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学者。后来,李夫子创建了一所学校,叫做敦复斋,起了一个斋号讲学。李夫子讲学讲得很成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更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听课,久而久之,他就被人尊称为李夫子了。所以,人们称李夫子为清朝早期杰出的教育家和学者,这个称呼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而这个称号,李夫子也是担当的起的。

除了《弟子规》外,李夫子还根据传统对蒙童的规范方面的要求,结合自己多年教书实践的经验,写了一本教育孩子,启蒙孩子的书,叫做《训蒙文》。李夫子在钻研《大学》、《中庸》这样的着作之余,还坚持写诗,出于对水仙花的喜爱,李夫子曾经写了上百首赞颂水仙花的诗,后来集结为《水仙百咏》。

我本以为,能够写出《弟子规》这本着作的人一定是个拥有状元、榜眼这样的学位的人,所以说李夫子只是位秀才这一点出乎了我的意料。现在的我们认为,李夫子是位成功人士,他虽然没有有高等的学位或宏伟的家世,但是他很努力。所以,成功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达到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中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名言可谓是家喻户晓,莎士比亚塑造出哈姆雷特这个充满争议的形象,为文学史投下了一颗震感强烈的炸弹,引出了人们无数的思考。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中(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究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中(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高中(三)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高中读后感1000


高中读后感1000范文一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高中读后感1000范文二

是邀请人们研习鸟类学的书。此书将展示作者的意图:唤醒和激发读者对自然史这一分支的兴趣。这又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鸟的书,她让我们享受到鸟语花香和大自然的清新优美,还有对原野与丛林的兴趣与知识。更重要的,她告诉我们对待大自然的一种态度。 这也是作者约翰巴勒斯第一部自然散文集,也是迄今为止,巴勒斯最受欢迎与欢迎的一部作品。人们称巴勒斯为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因此,从他的书中往往能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伟大。

巴勒斯的作品中往往透露着自然的气息,这与他的祖先都是农民。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的关系,文中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那片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林子和长着野草莓的田野的体验。巴勒斯本人曾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及政府职员。但最倾心的事业却是:体验自然,书写自然。

热爱鸟的朋友,不难从《醒来的森林》得知鸟的许多习性。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熟知鸟,热爱鸟,爱护鸟的生活环境。作者在其中以拟人的叙述笔法,记叙了多种鸟类的体型外貌、生活习性等,文字生动活泼,充满灵气,描摹准确又不失俏皮和情趣。第一章的众鸟归来,我们就仿佛进入了刚刚醒来的森林,众鸟归来,众生喧闹;莺歌燕舞,生机盎然。在原着中作者全书经常以他代指雄鸟,用她代指雌鸟,让人有一种贴近自然的感受。他立志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之文学,使其既符合自然史的真实,又带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让鸟儿的归来 成为森林苏醒的预照,让自然更加的生机盎然,作者将大自然中的现象与鸟儿相互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鸟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醒来的森林》 的森林本来应该译成《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时绽开的一种白色的小花,作者以它为书名,暗示着自然的苏醒,候鸟的归来。后来因为出版技术方面的问题,便根据全书的内涵从英文名wake-robin中的wake一词上做文章。

全书充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将一个完美而幽静的春意盎然的林子就这般地展现在你的面前!读书的过程中,有淡淡的开心,有的时候不禁会心一笑,不禁佩服作者如孩童般的天真纯朴,也会有感动,是无以名状的心绪,淡淡的,渐渐拢上心头。

我想巴勒斯写这本书不仅仅只为了写鸟、写醒来的森林,而是让我们去了解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

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高中读后感1000字左右


高中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一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高中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二

150年前,英国的一个偏僻小山村中,一个身材矮小,相貌平常的姑娘,在那窗台前奋笔疾书着,用她的悲苦和怨愤,激情和想象,书写着她的内心世界。

朴实的文笔,真实的情感是本书主题构成的基础。作者夏洛蒂是第一个用小说披露个人情怀的小说家。书中运用的一系列小说手法都是为了表现女主人公简爱的内心世界。简爱的内心世界充满着矛盾和冲突,她内心的渴望`忧虑`恐惧是多么丰富。读这本书,读她的内心世界,读者们都是充满感情的,读者们好象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读者们好象与简爱紧扣心弦,期待着故事的发展,感叹着种种幸与不幸的结果。这正是本书为什么能风靡世界一百多年,至今仍吸引着大量的人去热爱它、研究它。

我读了这本书至少三遍。第一遍全遍,以后几遍有的是选读,有的是略读、精读、读了这几遍,从此以后,我是永远也忘不了了。《简爱》给我的印象和影响很深。简爱这个人物和夏洛蒂互补,使我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另一个影子,这个影子便是我想象中的永远的朋友。虽然模糊,但是是可变化的,是充满期盼的。

我最爱看结尾的部分。第一次读的时候,我还记得我无比兴奋激动,好象在期待着命运的结局,当得知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终于结了婚,圣约翰去了印度的结局,我松了一口气,随之无比高兴起来,好像吃掉了甜蜜的果实,心理上有一种 满足感。

为什么我们如此喜爱这本书?一部小说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与对人物的刻画。女主人公的性格最鲜明,既有浪漫气质又有严谨作风,既有自我发展又有对自我的限制。两者虽然矛盾,但看上去确是真实的,血肉丰满的,因为两者统一了,合为一体了。《简 爱》所具有的这么大的魅力,使它成为一部具有非常高价值的世界文学名着。

除了语言的富有文采和人物的生动真实,书中所表达的思想我有这么一些理解。简 爱是一个身处贫穷的家庭教师,从书中可知当时社会对身分地位的看重,宗教观念很强,这造成了社会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简 爱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她追求独立自主`自尊自强,她在反抗!因此她的内心是多么充突。她是个高尚的人,她有追求美好生活和自由个性的宝贵品质。

读着本书,好几处我的内心不能平静,激动地流下热泪。

以后有机会,我要再去读一读原着英文版的《简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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