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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读后感1000字

《柳家大院》中老舍以王家媳妇的死作为全文的主线,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并特意把女性放置在家庭这个环境中来表现她们的生存状态,同时体现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情况。

王家媳妇既然是文章的主线,关于她的笔墨自然不少。她和小王的年龄相差整整十岁,是王家父子花了百元大洋买来的,为了娶她,家里还负了债。因为是花了钱买来的,照着老王被扭曲的物质观,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媳妇出气,不是这个不好就是那个不好。他看待媳妇就像看一件商品似的,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说干什么就要干什么。

可说到底,老王是什么样的厉害角色呢?老王是个文明人这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他吹胡子瞪眼睛,因为文明人应当应分;他在儿媳妇面前闹气,存心找她毛病,因为文明人有这派头。事实上呢?老王自己也不过是个洋人的花匠,只因自认为有个好洋主子就觉得了不起。俨然是做惯了奴才想在更弱的弱势人物前充主子,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这骨子里的奴性可见之深。而更更文明的是,老王从不会亲自对媳妇动粗,而是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媳妇,放纵自己的女儿二妞对媳妇的折磨。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王家媳妇根本没有地位可言,和被圈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毫无身为人的基本尊严。是个无辜而又可悲的小人物。尽管她小心翼翼地躲过每一个黑夜,提心吊胆地捱过每一个比黑夜更肆虐的噩梦,但是在醒来后阳光普照的小世界,依旧没有温暖,只有恒常的37℃甚至更低。她对着那些蛮狠的人们,千依百顺,不敢反抗。有时候迫不得已地低三下四是她无法言说的痛苦。但是即使这样,仍然难逃她的悲剧命运。在丈夫回来的一天,她做事谨慎,本来是可以安稳度过,可二妞故意让她摔了跤,把米饭泼倒了。米饭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种弥足珍贵的食品。于是严厉的惩罚成了必须。在老王、二妞的怂恿下,小王使出浑身的劲打在媳妇身上。之后,奄奄一息的她陷入了深不见底的绝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在本就贫瘠的土地上,如果生活只剩下无法言说的痛苦,没有希望,没有信仰,没有拯救,孤独的生活在黑暗之中,那活着和死去还有什么区别?于是她选择悬梁自尽,没有死过怎么知道不会比活着好。

二妞是文中的三位女性之一,也是促使王家媳妇死亡的间接关系人。她同她的父亲老王一样狗仗人势,凭着自己有过因洋人的供给在学堂里念过书的经历,就觉得自己与别人不同,确切地说是高人一等。有着如此盲目优越感的二妞在王家媳妇嫁过来之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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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一部中国的商魂,一种时代呼唤的精神,一种商界文化。当我捧起这本书时宛然捧起了晋商的奇迹,中国的民族魂,一片中国商界所具有的精神天地。正如电视剧的广告词说的那样这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晋商传奇。

《乔家大院》讲述的是晋商代表人物乔致庸一生的传奇故事。咸丰年间,山西祁县乔家堡著名商家乔家的第三代传人乔致庸原本是一个书生,由于家道没落才被迫走上了从商的道路,所以他的思想里还存在儒生式的情怀。他在生意场上坚持的义、信、利赢得了众商家、股东的支持和信任,一生都在为货通天下、汇通天下的商界宏愿而奋斗,他这一生以一己之身历经艰难,矢志不渝,九死一生,重使乔家达到鼎盛,并成为中国银行(票号)的执牛耳。从此中国商界多了一个传奇,一个神话,多了一位传奇而具有神话色彩的晋商乔致庸。他有许许多多的光辉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申维辰在叙中说晋商是一部值得中国人研读的书。

诚信是他的立人之本和经商之道。他把儒家思想和晋商商帮多年的商业实践结合,而他成功的根本归纳为诚信二字,则一点也不过分,。这个概念化的基调,在《乔家大院》中,处处都有体现。乔致庸初到之初,包头解复字号之围,重建包头商界秩序,在立诚信第一的行规。南下武夷山,北上恰克图,为天下商人疏通茶道,靠的就是诚信才得以走遍天下,即使儿子被对手所杀,乔致庸仍履行永不做霸盘的协定。为了实现向朝廷要回饷银的诺言,不惜生命到京城索银而险些丧命,讲的又是诚信。乔致庸用人以德选人,在徒弟们路过的小桥上,放一两银子,有的拾钱自己留下,乔致庸以为此人不可用;有的过而不拾,乔致庸以此看出这人适合做伙计;还有的捡完以后,交还给失主,乔致庸认为,这是好的人才,可以做掌柜。事实上,正像此剧导演胡玫所言,《乔家大院》不仅仅要通过乔致庸这个商人开创伟业的过程透视晋商传奇,更重要的是,在市场大潮中,中国商人应该从中得到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的商海大潮的启示。而诚信正是现在社会上比较缺失的一种价值观念。那么它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3。15又要来临了,不管今天的商家是否把它作为证明自己的节日,还是作秀的舞台,但是我们的古人一直视诚信为生命,笃定的坚守着这一信仰,而不是在某一天才想起这一个词。乔致庸作为晋商的代表,所体现出的晋商精神和以其为精髓的晋商文化,已经在中国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页。我们又应该给历史留下什么呢?

作为商人他有济世情怀。他说大丈夫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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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 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 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 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 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 走上绝路。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 规矩”。

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 两个大的醋, 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 查看全文>>>

一直以来,对于现代的国内小说,我都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长假无聊之余,抱着打发时间的想法,翻看了几章以后,觉得还不错错,所以一口气看完。

初看题目,还以为是高干子弟的yy小说,看完以后才知道这是一部很写实的小说,也是最近看过的有点感触的中篇小说。

章卫平,有信仰,有抱负,是一个很随性的人。在基层工作的期间,差点和李亚玲结婚,最后因为李亚玲强烈的进城欲望不可调和的矛盾,他冲动过,他稳健过,他风光过,他沉沦过,总体来说他是一个稳如磐石的人。经过时间的磨砺,他实现了自我价值,按照黑猫论,他应该算是一个成功的人。

乔念朝,由一个幼稚的青年,慢慢变得成熟,尽管他的转变来得比较勉强,由争风吃醋到破罐破摔,再到奋发图强,也许作者看他还是不顺眼,还是在他与马非拉之间制造了一点不小的麻烦。

刘双林,有点点心机,有点点手段,有点点运气的人。

李亚玲目的性很强,很功利,很现实的女人,借助婚姻实现了她所谓的上升。

方玮除了单纯,还是单纯,既看不清别人,又看不清自己,一段失败的婚姻也不能让她变得成熟。

马非拉一个很简单而坚定的女子,可是被作者黑了。

阶层,章卫平,乔念朝,方玮,马非拉都算是大院子女,也许家境有所差异,但是都算官二代,所以他们会比较少受到束缚,做事做决定,都会有更多的选择,即使做错了决定,也有改正的机会。

李亚玲,刘双林算是农二代,由于阶层的不一样,导致观念差异,为人处世的差异等等,不必去责备李亚玲的功利,刘双林的小农思想,不处于他们的实际环境,可能不会有很深的体会,不会明白他们的作法。也许他错过了一个机会,他就永远的没有机会。

李亚玲这个人物最写实,也最饱满。也许俗话说的对,好男人都是被坏女人磨出来的。她磨去了章卫平的青涩,磨出了章卫平的韧性。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什么。

自己到底是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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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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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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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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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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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像我们去书店选书,有那么多书,几百本,几千本,甚至上万本,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比如说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请你原谅我》的书。记得当时购买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呢!我有时在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既然我对它感情至深,那就由我来当这个媒人吧,给你们介绍一下它:他是由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邓秀茵所做,她可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漂亮小姐姐,我非常喜欢她。她还有很多作品很被值得一提:《a座8楼》、《遇见小时光》这些我都很喜欢。

本书的主人公紫宁,从紫宁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开始说起,这个世界有个长着人身,却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的人,故此,紫兰称他为马脸。而马脸的目的是想让紫兰忏悔,所以,马脸将紫兰关进了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扇窗子的小房间。不过,奇怪的是,在桌子上放着一本写有紫兰名字的黑皮书。紫兰拿起书,带着忏悔的心情翻了几页,突然,便陷入了回忆

回忆中,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两人分别去了不同的国家,而紫兰,却被爸爸寄存在了马拉西亚的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儿一女,弟弟叫小旭,姐姐叫颖熙,并且,紫兰与颖熙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念书。

颖熙,漂亮、大方、温柔、聪明,很招人喜欢,有两个死党允倩和伊莎贝拉,有幸福的家庭,而且很会写词,多次获奖。相比颖熙,紫兰则是个家庭破碎,嫉妒心强,小气的人。这样的落差,让紫兰心里很不平衡,在她心中,颖熙则是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觉得她不值得拥有这一切。再加上姑姑家隔壁的肖尧对她和颖熙的态度完全两样,这样的火上浇油让紫兰更是气不过,驱使紫兰作出了种种令人厌恶的做法在网上陷害颖熙;在大赛上陷害颖熙;让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无他反目成仇

在紫兰得意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去爱尔兰。得知此消息后,颖熙决定召集所有同学在家中给紫兰办个欢送会。就在当天,紫兰在给同学们买礼物的时候遇见了肖尧,得知肖尧不去自己的欢送会,紫兰极其愤怒,在与肖尧发生拌嘴时,从肖尧口中得知:他和颖熙早已得知紫兰的所作所为。就这样,紫兰十分愤怒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踏进家门,紫兰看到朋友们正在玩耍,悠悠传来了动耳的钢琴声,定睛一看,是颖熙在弹。紫兰更是气不过颖熙居然在自己的欢送会上出进了风头。紫兰一时冲动,将颖熙不是姑姑亲生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爸爸打了紫兰一巴掌,紫兰伤心的跑了出来,却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这样,又陷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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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很多人认为幸福远在天边。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

看到这个书名,我猜你必须会说这本书就应是介绍动物的吧。那你就错了,青鸟的确是一种动物,它是一只神奇的动物,是幸福的象征。《青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是一段心灵的旅程。

一拿到书,就看到封面上写着青鸟无处不在,就在你我身边,这几个字使我很好奇:为什么青鸟无处不在呢?那里面又有什么惊险的故事呢?

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打开书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伐木工人的孩子迪迪和米迪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夕受仙女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救她女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情节十分巧妙,描述得十分生动。仙女到来之后,迪迪和米迪家的小屋不再宁静,所有的动物和静物都能够说活和走动。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朴实无华的牛奶小姐和异常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那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可爱逼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十分招人喜爱。

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他们经过了充满思念的怀念国、恐怖的夜宫、神奇的未来王国、荒凉的午夜墓地、丑陋的幸福王国等各种光怪陆离、神秘难测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发生了搞笑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幸福王国的故事。因为在那里我结交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有儿童幸福、健康幸福、空气清新幸福、孝顺幸福、蓝天幸福、森林幸福、阳光幸福、春天幸福有母爱快乐、理解快乐

青鸟象征着幸福,孩子们一路追逐,每当他们接近青鸟时,青鸟却奇异地消失。幸福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如同天边的海平线,可望而不可及。幸福的青鸟看似捕捉不到,可它又恰恰在自己的家中。一路追逐,一路阅读,我才了解:原先幸福从未消失,一向以来它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尚未发现。

罗丹说,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善于发现的眼睛。生活中的我们往往抱怨的太多,赞美的太少,索取的太多,而付出的太少。当我们急功近利地追求着所谓的幸福时,殊不知自己已经错过了路旁所有的风景,荒废了自己最完美的青春岁月,只是白白做了一场辛苦而漫长的梦。最终梦醒了,青春也将散场了。

毕淑敏以前写过一篇名为《提醒幸福》的散文。她写道: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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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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