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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收红孩读后感400字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400字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书名和一副卡通画深深吸引住了。书名叫《小屁孩儿》,则封面上有一个头大大的、身子小小的小男孩。,我猜他应该就是小屁孩儿。然后我就兴致勃勃的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很确定封面上的小男孩就是小屁孩儿。小屁孩儿刘国正把自己的音乐糖分给大家吃,可是,他却诞生了第二个绰号小屁孩儿、他在考试前因为没准备好,用隐形笔在身上写答案。记得在方老师给我们上的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小屁孩儿这麽做是在欺骗老师,也是在欺骗自己,我们应该诚实的对待学习、小屁孩儿在上课的时候违反了纪律,老师惩罚他,他还淘气的跟老师开玩笑等等。说明小屁孩儿刘国正是个淘气的、可爱的、顽皮的、古灵精怪的男孩。 因此,从小屁孩儿的身上也能找到我和我同学的影子。我们也跟小屁孩儿一样淘气着、快乐着、成长着。童年时人生中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因此我们尽情享受着这千姿百态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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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阅读了宋朝著名爱国将领岳飞填写的《满江红》。这首词激情澎湃,充分展示了岳飞精忠报国的美好思想。

宋徽宗崇宁二年,就是公元1103年的农历二月十五日夜,在相州一家普通岳姓的农户中,岳飞诞生了。后来成为了宋朝著名的爱国将领。少年岳飞体力过人。未成年就拉得开300斤的弓箭,能引发1000斤左右的腰弩。未满20岁就有了一身高超武艺。20岁加入了北宋军队。32岁升到了节度使,和当时名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齐名。后来因战功卓著,成为了一代名将。但当代皇帝无能,听信秦桧禅言毒死了岳飞,宋朝也因此加速了灭亡。

我最喜欢《满江红》中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句话表达了岳飞的雄心壮志。他要收回大宋江山,但皇帝的昏庸,没能让他完成理想。

我很佩服岳飞,他有雄心壮志,他精忠报国。我要学习岳飞,将来我也要成一代名人,为祖国做更大的贡献!377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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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记读后感400字大全(8篇)

【篇一: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把《小屁孩日记三年级怪事多》给看完了。《小屁孩》系列是以日记的形式写了聪明伶俐的小男孩朱尔多的快乐生活以及他和小伙伴之间的那些好玩的故事。因为和我在博客上写的日记题材、内容都非常相似,所以我特别喜欢。

看着这本书,我就会把它和自己的日记进行比较。小男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可比我的生活要有趣多了,比如:练毛笔字时,刘建强把纸吞下了肚子;参观电视台时,他和金刚把自己给弄丢了;看电影时,同学朱奇奇的臭鞋子被管理员当垃圾丢了等等,让人看了就想笑,就连朱尔多考试作弊被抓也变得那么轻松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爸爸问我,小屁孩朱尔多的校园生活和我的很接近,但他的日记为什么会那么好看呢?我说:一,这本书是大人写的,所以才那么幽默;二,哪有这么多凑巧,肯定有编的成分。(爸爸说对了,好的文章就是要在真实的材料上进行适当的夸张。)

看完《小屁孩日记》,我在写日记上有了新的收获。写日记就是要多看、多听、多想,还要努力把文章写具体。最近爸爸禁止我写日记时用好这个字,说这个字表达意思太模糊,也是写不具体这个道理吧。

【篇二:小屁孩日记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屁孩日记》。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格雷的日记。这本书内容风趣,引人入笑。

格雷为自己瘦小的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欢玩电子游戏,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去,好让他多活动一下,结果他却跑到朋友家里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样子;不过,一山还有一山高,格雷再聪明,在家里还是哥哥罗德里克的手下败将,而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都可以欺负他,无论怎么捣蛋,都有爸爸妈妈护着,常常让格雷快气疯了却又无可奈何这本书讲了无数搞笑的趣事,也许有些我们也亲身经历过。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篇日记都配上了漫画。这让这篇日记添彩许多。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写日记的快乐。以后我要天天写日记,等大了再看着我的日记,这里的一篇篇日记,已经成为我成长的一串脚印。

【篇三: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作文】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格雷,他一家有五个人。他、他的弟弟曼尼、他的哥哥罗德里克和他的父母。小屁孩在家里很受气,经常被他的哥哥欺负,而弟弟也经常捣乱,弟弟做错的事有时候也要他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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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飘带狮王读后感400字 读《红飘带狮王》有感

读《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我的心情一直很复杂,有疑惑、有感动、还有憎恨。我憎恨红飘带做出的杀婴行为,也很不明白、不理解红飘带当时的心理,当然,我更为蜂腰雌狮那浓浓的母爱所感动。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对红飘带是有好感的,它很爱自己的家,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从不会让它们所失望。可读到后面,我对红飘带的印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我万万没想到红飘带会做出杀婴的行为,它这么爱它的妻子和孩子,为什么要这么无情地对待它们?它应该有责任去保护孩子们,它不应该把幼师全都送到天堂报道,它当时真的太犯糊涂了。它得到的只是一点小小的利益,失去的却是雄狮们的拥护和蜂腰雌狮对它感情,它真的太傻了。

我认为蜂腰雌狮残忍地离开红飘带的行为是正确的,它花了多少心血来培养红飘带,让它成为威风的大雄狮?它又是多么信任红飘带,多么拥护它?可等到的却是什么?还不是和当初一样的杀婴行为吗?你这样对待它,他却这样对待你,你的汗水不是白白浪费了吗?你又凭着什么挽留一个杀婴恶魔?还不如咬咬牙离去罢了。

唉,红飘带,你当初如果顺顺利利完成气味认同,你就不会失去蜂腰雌狮了,你怎么这么愚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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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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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红岩》这本书,心情很复杂,有点悲伤,有点感动,有点自豪,又有点苦尽甘来的感觉。

我悲伤是因为,许多共产党党员为了党而牺牲或受到敌人的严刑拷打,受尽折磨。比方说,江姐被抓后被用竹签刺手指、成岗在审讯室里被打得血肉模糊,晕了过去。我感动是因为,许多共产党党员为了别人的安危而挺身而出,替他们顶罪、在自己非常危险的时候还想着为共产党、其他共产党党员着想,或帮助别人脱险而让自己被捕。比方说,许云峰为了不让李敬原被特务抓住,故意吸引敌人的注意,使李敬原逃出了包围,但自己却被捕了、齐晓轩为了让胡浩不再受到敌人的折磨,替他受罪、成岗在自己快被捕的时候还给自己人留下了警告,让他们不要来。我自豪是因为,中国人民是不会向恶势力低头的,是坚强的。我觉得有点苦尽甘来是因为,共产党党员不,是中国人民,为了迎接解放那一刻,做出了许多努力,终于胜利了!

《红岩》这本书反映了在共产党和国民党对战时的事情,反映了中国人民坚韧不拔、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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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记读后感300字(一)

爸爸给我买了几本小屁孩日记,我虽然已经看了好多遍,但每次看完都会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快乐、机灵、活泼的初中男孩格雷赫夫利,他是一个瘦小的男孩,圆圆的头上有三根头发。总想万一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怎么办,但他的头脑是最机灵的,他一爱一打电子游戏经常会被爸爸或一妈一一妈一赶出去散步,但他其实是去朋友家继续打游戏,回家前再用淋浴冲一下让别人以为他出去运动去了,还有他的好朋友罗利,他和罗利很要好,但各自的爸爸却不喜欢对方,但这两个人还是经常一起玩,从这里我看到他们的友谊很深。别看在外面格雷和机灵但人外有人,所以回到家就会被哥哥罗德里克捉弄,有一次爸一妈一不在家,罗德里克在家里开派对,格雷刚下地下室就听见关门的声音,直到第二天早上罗德里克还威胁格雷让他打扫,这可真可笑。

玖了这本书我体会到格雷和罗利的友谊很深。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300字(二)

这是一本幽默的书,翻开它让你哈哈大笑。大家知道这书的名字吧!没错,就是【小屁孩日记】!下面,让我来介绍这本书吧!

这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他为自己的瘦小个子而苦恼,老是担心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会感慨:为什么分班不是按个头而是按年龄分。这是他心里一道小小的自卑。可另一方面呢,他又为自己的聪明脑瓜而自豪,心里嘲笑别人是笨蛋,老想投机取巧偷懒。

主人公格雷是一个淘气的中学生,常常异想天开。他的日记里面讲了许许多多的趣事:哥哥罗德里克对自己搞恶作剧;跟自己的好伙伴一起玩耍;在弟弟身上搞小警作,被父母骂;万圣节时有趣的冒险故事;千年一奶一酪等等。

这就是小屁孩日记,我建议大家看这本书哦!

小屁孩日记读后感300字(三)

小屁孩日记的的作者是黄宁,是一套讲述一至六年级的校园幽默日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苏拉、米多、金刚、卜一萌、朱奇奇和班主任甜老师(田老师),其中米多是最主要的主人公,在这么多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米多。虽然他的成绩不太理想,但是他非常地友善。

这本书主要写了米多和他的同学发生的一切有趣的事。在这么多的日记中我最喜欢【我们的小白免】、【小免子的名字叫汪汪】,还有【流动的笑脸】。这三篇日记中告诉我们道理分别是做人一定要有一爱一心和做人不能撒谎。

记得,在我读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午睡时间没睡着,老是向老师和阿姨撒谎说要撒尿,后来老师看出了我在说谎,于是给我讲

了【狼来了】的故事,我明白天其中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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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了《少女的红衬衣》,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少女的红衬衣》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程玮写的,并且被新闻出版总署列为2009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100种优秀图书之一。

这本书讲述了汤妮和汤莉这对双胞胎姐妹的父母离婚后,妈妈带着妹妹汤妮去了德国,爸爸带着姐姐汤莉留在中国。突然有一天,汤妮想回中国,于是她一个人回到了中国并且和姐姐交换了角色,开始了愉快的旅程。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双胞胎也有他们的不同之处!它让我想到了生活中很多同学都为因为自己的缺点而感到自卑。其实每个人都有和别人不一样的优点和缺点,就像班级里的有些同学,虽然成绩不是很优秀,但是有体育特长,是班里的体育健将哦。

这本书也我知道了,每个国家都有不一样的国情和文化,还要多交朋友,因为朋友会让你快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道理是:有什么东西比金钱和时间更宝贵?是家和爱,这两样东西不是人人都有的,也不是你想要就能得到的,所以请拥有这两样东西的人,善待、珍惜它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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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母爱是世界上最美、最温暖的一种爱。

题记

我们人类总是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是这种说法是正好相反的!沈石溪写的《红豺》里面母豺火烧云把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个故事讲了一条狼杀了火烧云的两个孩子,正好狼被捕兽夹夹住了。火烧云杀他的一个孩子,留一个叫甜点心就是饥饿时的一顿饭。可是火烧云怎么也下不了心。后来火烧云痛失前腿,由甜点心照顾,最后火烧云为甜点心而死!

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什么让火烧云吃吃舍不得杀甜点心呢?是母爱!是什么使火烧云冒着失去尾巴就一个狼呢?是母爱!是什么让火烧云离开了他精挑细选的公豺呢?还是母爱!是母爱是母爱让火烧云冒险去救一个狼。母爱是所有的爱都比不上的!

在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也是很好的!妈妈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我很对不起我的妈妈,我总是言而无信,让妈妈大发雷霆!

让我们默默的感受母爱的魅力吧;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默默倾听母爱的呵斥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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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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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收红孩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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