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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药读后感1000字

看一个小说,知道一味叫做半夏的药,很巧,最近吃的这副中药里恰好也有这味药,长得着实不好看,却觉得这是很好听的名字,春要去而未去,夏将至而未来,可不是半夏么,不冷不热气温可人的时节,金牛座应该是典型的半夏时节,双子座中间的我,偶尔会遇上半夏的美好。

22到27,五年时间,是从当初的懵懂无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到如今的些许世故死气沉沉无可奈何,成熟是一个过程,似乎只在半年之间,意识到心理的老去,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再适合装嫩扮年轻,不能在蹦蹦跳跳的走路,也逐渐习惯老公成熟的穿着,像一个老大姐一样关爱年轻的妹纸,真心接受了怀孕这个任务。

五年,是镇上租住寝室室友的几度轮换,看着她们搬进来,再离开,或结婚,或进城,再到当初那个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九零后妹妹已经是一个半岁孩纸的母亲,向我传授孕期的经验,只有我仍在这里,以27岁的不再年轻,重复每天短暂的停留。虽然仍然清晰地记得上班时候的心情模样,却几乎遗忘了几年以来的工作时间,那些抱怨、恐慌、厌倦仿佛渐渐风干,一切关于工作的情绪都模糊不清不再生动,剩下的只是无关痛痒的片段,证明我曾经工作过。

五年,也是韩亦然从咿咿呀呀喊小姨的白胖小子长大成为调皮的一年级小学生。忽然很想念曾经的自己,可以为弱弱的电视剧和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哭得一塌糊涂,可以深刻地沉浸在或喜或悲的情节中不可自拔,在老去的成熟中,对电视剧已经不屑一顾,而小说中每到动容处,我会清醒地想,不过是个虚构的故事,也会感叹作者写得不错,却再也无法全情投入到故事中,即使略有感慨也不过稍纵即逝。似乎也少了很多同情与怜悯,在悲惨面前,我会告诉自己,这个世界的苦难太多,他们只是其中微小的一部分,我们何其平凡,不足以撼动这个不公残忍的世界分毫,于是心安理得继续自己平庸的生活,也不再幻想未来,一直都是没有梦想的人,于是更加地贴近实际。

27岁的我,就是这样,现实与世故,清醒也麻木。长大,变老,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少了很多胆战心惊,可以在以往会紧张的时刻看起来从容一些,老脸厚了,很多情绪也淡了,很多事情想来也并无所谓,虽然仍旧时常纠结烦躁抑郁,只是,如果我愿意,负面情绪可以挥发得更快。这种心态的变老其实也只是个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是更加成熟的旅程。

如果把人生看做一场比赛,那么在上半场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平安也平淡,顺遂与健康,没有大成就,也无大伤悲,我觉得这像是一个友谊赛和谐的平局,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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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祝福》读后感1000字   祥林嫂,这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说人物,而是一个无比深刻的艺术典型,是旧中国被侮辱与被迫害的广大劳动妇女的化身。祥林嫂的悲剧,正是呻吟在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妇女悲惨命运的真实而生动的写照。   ——题记   曾记得,在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大极大的绳索。而祥林嫂就是被四条绳索活活勒死的一个屈死的冤魂!她悲剧的一生是对罪恶的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血泪控诉!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

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 查看全文>>>

导语:童年已经离我们远去,白驹过隙,物是人非,留下的只是回忆。《朝花夕拾》,一起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的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 小泥人 ,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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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 查看全文>>>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

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

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

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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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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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呐喊读后感1000字初三(1)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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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前人对于经验总结,对于生活的反思,等待我们更多的去感悟。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我们再整理自己的所想所得,读后感就会跃然纸上。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呢?也许下面的“鲁迅全集读后感”正合你意!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1)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反动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国民党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国民党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共产党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国民党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共产党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篇2)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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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伢r / ??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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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读后感700字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 查看全文>>>

鲁迅药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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