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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药读后感600字

鲁迅小说药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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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都化作一只只锋利的匕首与投枪,但又把犀利的言辞变成了优美的文字,在愤怒之余还有享受的机会,使我越来越想靠近这位影响了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巨匠大师。他的文章优美且立意丰富,不是停留在表层,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种一样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读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我想或许这就是作者当时自身所处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负,要救国于危难,但是报国无门。我想应该是这种悲哀与无奈吧,虽是英雄,也不得不为现实而折腰。当时正处在革命时期,生活虽拮据有悲愤孤寂之感,但也从中寓示着作者绝不甘于消极退缩。作品当时也一定反映了鲁迅作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情怀。现实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灵魂深处的一个缩影。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才能抚平自己受伤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战斗力量投入新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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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慢而不是漫,是由于一句俗语:慢工出细活。因为《灯下漫笔》虽名为漫笔,却是精心构造的佳作。 作品于细微处见精深:从钞票打折换银元的日常事件中,发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以后,还万分欢喜的悲剧性现象,从而引出论题,展开评说,在自然平易中显得深沉突兀。 作品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而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全不然是同情。作品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义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的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子驱逐云尔。 没有如春风般抚过人心的描写,没有华丽的点缀。有的只是那简单到有些直白的文字,有的只是作为读者的我如同被先生的投枪匕首划破肌肤之真实感,有的只是从文中与自己经历所产生的相同感悟。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时常可以听到电视报章上有引用了所谓专家之言。那有如何如何,这样做才是对的等等一些言论。但现实却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但却无人质疑,因 为是专家说的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发表不同的意见可能是真的是正确的。 正是如此,这人肉的筵席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更清晰的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将那些幻觉,那些将自己奴化畜化的教条,将那些已经排了上千年的人肉圣宴彻底的粉碎。 这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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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600字 《朝花夕拾》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朝花夕拾》里面写的是鲁迅小时候的许多事情,以及被家人限制下的生活,使我深受感触。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地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鲁迅在童年里不是很好。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之后,他则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化作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里,一定要开心。

读完《朝花夕拾》之后,我感受到了鲁迅小时候经历的许多波折。他虽然在别人的限制下生活。但是,他没有放弃去探索。他把钱存起来去买书,在书中去探索外面的世界。这就是鲁迅从小养成渴望读书的精神啊!

鲁迅小时候的生活经历过许多波折,甜甜酸酸,但又想去探索外面的世界,又渴望读书。我小时候也经常被家长限制,自己又想去见识外面的世界。

那时,我的父母经常要上班,没时间去照顾我,就把我困在家里,由我奶奶去照顾我。奶奶年纪又大了,行动又不方便。我想出去玩,但是奶奶又行动不便。所以,我只能待在家里。后来,我听说读书能学到许多知识,还能见识到外面的世界。于是我开始读书,果然在书中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一会儿,我穿越到了大洋洲;一会儿,我又穿越到了非洲。渐渐地,我在书中学习到了许多在平时学不到的知识。

后来,我喜欢上了读书。课外的时间与平时的生活也不会再那么无聊,乏味。是书,带给了我知识和快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我们要热爱读书,在书中探索新的知识,新的世界。这正如冰心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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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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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捧者书一遍又一遍地读者,鲁迅先生的身影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曾离去,他指引着我,感动着我。

其中最能教育我的一件事是:鲁迅先生教育青少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把书的资料仔细地消化掉,摄取其中的精华。以前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文学、科普方面的书,我总是只注意读故事情节,而忽略了书本身的内涵。最后,往往只记住了书里扣人心弦的表面,而那些真正就应记住的知识却与我失之交臂。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以后,我必须要改掉这些不好的读书习惯,认真读好每一本书,理解它们的深刻含义,还要学会摘抄书里的好词好句,提高我的阅读欣赏潜力。

这本书还有一件事也令我印象深刻:鲁迅先生生前十分关心他的女佣人阿三。阿三因为丈夫失业情绪不好,鲁迅先生十分体谅她,让她多休息,不要太劳累。这充分体现了鲁迅先生时时刻刻都在为他人着想的完美品质。想想生活中,如果别人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能为他着想,那么必须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情。记得有一次,我们班举办小报评比活动,有几位同学没带水彩笔,我发现了他们为难的表情,立刻主动地把我的水彩笔借给了他们,还帮他们出主意。之后当我也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们也立马拔刀相助,把我从困境中解救出来。所以,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后,我确信只要你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那他也必须也会来帮忙你。这就是助人为乐的道理啊!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本能令我学到知识,学到道理的好书。相信你读了以后必须会有更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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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灵敏,写作则可以使人精确。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对里面的剧情充满了兴趣,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这份心情要怎么才能书写出来呢?范文资讯网的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1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文学家和思想家。他用笔战斗了一生,写出不少的作品,拼击黑暗的旧社会。同时,关心过数不胜数的青少年。前些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使我收获很大。

故事主要讲了:“我”失去伯父之后十分难过,回忆起了当年的往事。作者以谈论“水浒”,笑谈碰壁,救治车夫,关心女佣这四件事描绘出了鲁迅先生的伟大形象。赞颂了鲁迅先生当时痛恨社会,热爱人民。还写出了当时社会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欺压,致使老百姓无法过上好日子,真是痛不欲生。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统治者对百姓的欺压。也让我明白了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在我心中鲁迅先生真是一位伟大而高尚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刻苦攻读,长大之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为民造福!

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主要讲鲁迅先生生前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所以才会受到这么多人的尊敬与爱戴。我读完这篇课文后,不禁想起一件发生在我和表姐之间的事。这次国庆节期间,有一天,天气有点冷。我和表姐正要去外婆家。我们走着走着,发现一位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在向路人乞讨。那个小男孩不过七、八岁,黄黄的小脸,一双大眼睛,两片薄嘴唇,鼻子有点儿翘,两只脚穿着破布鞋。表姐走到他跟前,正想拿钱给他。我把表姐拦住了,对她说:“表姐,别管他了,快走吧。”

表姐听了,严肃地对我说:“你难道没有读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吗?鲁迅先生他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精神呀!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那种高尚情操,应该帮助这位小男孩,而不是去嘲笑他,不理睬他!”说完,表姐把五块钱递给了小男孩。我顿时脸上感到火辣辣的,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我钻进去。我也掏出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给了那个小男孩。从这件事中,我受到了教育,并立志做一名像鲁迅先生那样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

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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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读后感700字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 查看全文>>>

  《离婚》这篇文章,我在初中的时候已经读过,那时老师告诉我们的说:作者叙述了一个人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是她对地主官僚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屈服。   但是,重新接触过这篇文章时,我对爱姑的思想以及文章所要反映的意义不免产生了怀疑。我想爱姑应该是鲁迅笔下最为泼辣的一个形象。她富有强烈的反抗性,但是他似乎不是在反抗封建社会,而且她貌似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爱姑的父亲也可能是当时当地的一个名人。而且还挺拽的。文章中有一段描写(众人)看到庄木父女二人上船时,“船旁的坐板也空出来四个人的空位。”庄木三摸起长烟准备抽烟时,有人给他们点火,处处可见他绝非等闲之辈,就算当时庄木三不是特别富有,但是有六个儿子的他,在那个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名气。可见爱姑并不是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   况且,旧时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爱姑的丈夫施家“小畜生”姘上了寡妇,要与爱姑离婚,爱姑不干,施家和庄家为这件事事吵了三年,而且“施家”也有一定的财势,而爱姑也没有受到极度的打压,那试想想爱姑家的家境也不会太差。由此均可见一斑。因而,解决这两家的纠纷就要找一个比他们级别更高的人,也就是文中后来提到的七大爷。   文章一开始爱姑的出场便是要讨回公道。而这个可以给她公道的人——“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

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大爷魁梧得多,大的圆脑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地发亮着。”却并不注意她和她的公道。他们的注意在一个祖先用来塞屁眼的精妙古董上。而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中,七大爷并不是什么政治大官,而是一个前朝遗老的“道德独裁者”。他们比军阀更加的可怕,他们随时可以改换自 查看全文>>>

看一个小说,知道一味叫做半夏的药,很巧,最近吃的这副中药里恰好也有这味药,长得着实不好看,却觉得这是很好听的名字,春要去而未去,夏将至而未来,可不是半夏么,不冷不热气温可人的时节,金牛座应该是典型的半夏时节,双子座中间的我,偶尔会遇上半夏的美好。

22到27,五年时间,是从当初的懵懂无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到如今的些许世故死气沉沉无可奈何,成熟是一个过程,似乎只在半年之间,意识到心理的老去,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再适合装嫩扮年轻,不能在蹦蹦跳跳的走路,也逐渐习惯老公成熟的穿着,像一个老大姐一样关爱年轻的妹纸,真心接受了怀孕这个任务。

五年,是镇上租住寝室室友的几度轮换,看着她们搬进来,再离开,或结婚,或进城,再到当初那个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九零后妹妹已经是一个半岁孩纸的母亲,向我传授孕期的经验,只有我仍在这里,以27岁的不再年轻,重复每天短暂的停留。虽然仍然清晰地记得上班时候的心情模样,却几乎遗忘了几年以来的工作时间,那些抱怨、恐慌、厌倦仿佛渐渐风干,一切关于工作的情绪都模糊不清不再生动,剩下的只是无关痛痒的片段,证明我曾经工作过。

五年,也是韩亦然从咿咿呀呀喊小姨的白胖小子长大成为调皮的一年级小学生。忽然很想念曾经的自己,可以为弱弱的电视剧和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哭得一塌糊涂,可以深刻地沉浸在或喜或悲的情节中不可自拔,在老去的成熟中,对电视剧已经不屑一顾,而小说中每到动容处,我会清醒地想,不过是个虚构的故事,也会感叹作者写得不错,却再也无法全情投入到故事中,即使略有感慨也不过稍纵即逝。似乎也少了很多同情与怜悯,在悲惨面前,我会告诉自己,这个世界的苦难太多,他们只是其中微小的一部分,我们何其平凡,不足以撼动这个不公残忍的世界分毫,于是心安理得继续自己平庸的生活,也不再幻想未来,一直都是没有梦想的人,于是更加地贴近实际。

27岁的我,就是这样,现实与世故,清醒也麻木。长大,变老,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少了很多胆战心惊,可以在以往会紧张的时刻看起来从容一些,老脸厚了,很多情绪也淡了,很多事情想来也并无所谓,虽然仍旧时常纠结烦躁抑郁,只是,如果我愿意,负面情绪可以挥发得更快。这种心态的变老其实也只是个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是更加成熟的旅程。

如果把人生看做一场比赛,那么在上半场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平安也平淡,顺遂与健康,没有大成就,也无大伤悲,我觉得这像是一个友谊赛和谐的平局,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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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药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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