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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伤势读后感,2024鲁迅伤势读后感范文,鲁迅伤势读后感大全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范文一

按照我的武侠情结来给人定位。鲁迅,是一个刀客,他的刀法在普通人看来粗拙无比,似乎没有基本的套路,更加不会再前造造势,但真正高手看过去,却感觉刀刀神奇,刀法凌厉并且都指中要害。这样的一个独孤刀客将各种腐朽的体制抨击得一无是处,更是一针见血得指出了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思想与他代表的正义。

鲁迅的经历,更像是一个武侠故事,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选择《彷徨》,他抄起了古碑,他看到了《朝花夕拾》,他思索,苦闷,他受启,他振作。如同高尔基的始终里面说的,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朽或燃烧。他对中国以及人民的弄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时代造就人才,原本毛泽东文章写得好,却对带兵打仗一点都不同,也是因为时代的压迫,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真正的英雄,是对国民抱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是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鲁迅作品里面的感动,是十分特别的,一个独行刀客的感动,是非常质朴和生动的。文章中的情感如同一个一个人在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

记得挪威的森林中,在文中提到的渡边君的朋友说过,关于读书,只读经典作品,就是说作者必须得死了起码有三十年。因为这样不朽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选择,最后存留下来了。他的深度和纯度非同一般。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的,如同一瓶好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和世人的赏鉴,如今,香气更浓。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范文二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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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集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么会有蜜蜂,甚至蝴蝶? 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应该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鲁迅文集读后感范文二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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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鲁迅明天读后感

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明天,无论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像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一性一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

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

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

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而单四嫂子便成了两者之间下坠成弓形的带水布条,待到水分被榨干之后,便会变得死直。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并非鲁迅认为这个社会人心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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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希望读后感(一)

郁达夫说过,要想通过阅读来了解中国,只有一条捷径,就是读鲁迅,读懂了鲁迅,也就懂得了中国的一半。我想是这样的,倘若读懂了鲁迅的很多作品,也就基本懂得了他心中若隐若现的希望。

【希望】写于1925年1月1日,鲁迅在【(野草)英文译本序】里说:又因为惊异青年之消沉,作【希望】。鲁迅一贯钟一爱一青年,他把民族振兴的希望和光明的未来寄托在青年身上,因此青年的每一点变化都牵系他的思想,影响他的情感。

鲁迅说:文学,总是环境的产物。鲁迅在写【希望】时,正是段祺瑞把持中华民国政权,北京又处于中国近代史上的又一个黑暗时期。于是鲁迅在无声的呐喊,想以【希望】唤醒被麻痹的青年。

鲁迅的散文诗,是在唱那希望之歌,迎接胜利的曙光。

鲁迅希望读后感(二)

鲁迅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正如他在【南腔北调集自选集自序】中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不过,我却又怀疑于自己的失望,因为我所见过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这想头,给了我提笔的力量。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虚妄在我理解就是不真实,不存在。鲁迅引用裴多菲的这句诗是想说,绝望是不真实的,不存在的,绝望里本身就藏着希望。希望也是不真实的,希望里也藏着绝望。当一个人内心很绝望时,其实恰恰是他对人,对事寄予最多,最高期望之时;而当一个人内心充满希望时,其实他也面临着失望乃至绝望的风险。没有纯粹的绝望,也没有绝对的希望。绝望和希望可以相互转化。

作者在文中说自己的心在用希望的盾抗拒空虚的暗夜的袭击时陆续变得寂寞,平安,失望了。虽然青春早已逝去了,但自己依然在抗争,是因为相信深身外的青春固在。然而,现在连身外的青春也都逝去了,难道世上的青年也多衰老了吗?作者正是惊异于当时青年人的消沉,作了本篇文章。但是,他又对自己的失望很怀疑,因为他的见闻有限,所以他觉得希望还是存在的。我还在这不明不暗的虚妄的世间活着,我应与那身外的青春,即进步的青年们一起去战斗。这样,我就可以摆脱寂寞和衰老,让生命重新焕发别样的青春,改变这暗夜。

既然青年都消沉了,我就自己肉一搏这空虚的暗夜,掷一掷身中的迟暮。而当我真正肉一搏这暗夜时,真的暗夜却没有了,隐匿了。事实证明,我在实践中验证了裴多菲诗歌的正确一性一。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我看到了新的真实的希望。

在着篇文章中,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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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酒楼上叙述了“我”和吕纬甫两个启蒙知识分子在分别多年后在酒楼的一次偶聚。通过吕纬甫对启蒙失败后他的生活的描述表现了他的颓废模模糊糊随随便便敷敷衍衍,从而深层次体现启蒙知识分子在启蒙失败后的精神困苦,折射鲁迅对启蒙的思考、对沉沦的不满、对现实的抗争、对未来的希望。   主人公吕纬甫是一名启蒙知识分子,经历了五四时期的狂飙突进,五四落潮后,他精神颓唐,陷入了迷惘与彷徨。但从文章的一些细节中仍然可以推测到他原来的样子——他从前应是一位血气方刚的进步青年。他曾经到城隍庙去拔掉神像的胡子,连日议论些改革中国的方法以至于打起来。可见他思想进步、充满朝气,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还有作者写他神态时,“对废园忽地闪出我在学校时代常常看见的射人的光来”“他总不很吃菜......神情和举动都活泼起来,渐近于先前所间的吕纬甫了”也可看出他以前是精力充沛、充满活力的。后来吕虽然生活敷敷衍衍随随便便,但从他的行为中还可以看到他本性中好的一面。他把小兄弟身体所在的地方的泥土包好装棺埋掉;为了不让顺姑失望硬吃荞麦粉并“祝赞她一生幸福,愿世界为她变好”,后又辗转为她买剪绒花。可见他本性是很认真、很有责任感的,但可惜五四狂飙突进后中国社会并无多大的改观,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让他感到失望、无助,他自感失败却又不甘失败然而却无可奈何,精神支柱轰然倒塌,从此陷入了痛苦与迷茫,以致颓废度日。这种状态文中有很清楚的表现:他走动时“那脚步声比堂倌要缓得多”“独行动却变得格外迂缓,很不像当年敏捷精悍的吕纬甫了”“他缓缓的回顾”……行动的迟缓是其精神颓废的表现。

在描写他的神态外貌时,作者用“乱蓬的须发”“苍白的长方脸”“颓唐”“衰瘦”“失了精彩”等词句准确地表达出吕的颓废、落魄。“我早知道你在济南,可是实在懒得太难,终于没有写一封信”。“懒”是不像以前的他的,精神的迷惘颓唐才是他“懒”的真正原因。还有多次出现的他抽闷烟、喝闷酒、眼圈 查看全文>>>

  世俗化的宗教氛围与神巫迷信,是鲁迅小说乡土特色的重要构成部分。这篇《长明灯》便是其中的一篇代表作。该篇文章是以吉光屯这一地点展开描写的,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要熄掉长明灯的“疯子”。为什么说是再见“狂人”呢?因为这篇文章中的“疯子”让我想到了《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他们都是封建制度和吃人礼教下的受害者和反抗者,但是他们做出的反抗又是不同的。   先来说说长明灯中的“疯子”和他所生活的地方吧。这里深受神巫迷信的影响,这种深深的影响在鲁迅的笔下自然而然地通过种种方面表现出来,显得十分流畅而不做作。   开篇便写"吉光屯"的"居民是不大出行的,动一动就须查黄历,看那上面是否写着'不宜出行';倘没有写,出去也须先走喜神方,迎吉利",显然迷信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一天。还有因为“造庙的时候,他的祖宗捐过钱”所以现在“他” 来吹熄长明灯是不肖的,这反映了宗法制度的深深的影响。再有屯中的老年人说:“这灯是梁武帝点起的,一直没熄过,灯一灭吉光屯就要变大海,人们都要变泥鳅。”这显然是种十分荒唐的说法,可是屯中的人们却深信不疑,可见在他们心中迷信传说的力量真是伟大,长久以来的压迫使得他们连怀疑的能力都没有了,他们是无条件相信菩萨和神明报应的。因此“疯子”要熄掉长明灯和放火烧神庙的言论以及他疯狂的行为会使他们十分不安与不知所措,甚至犹如世界末日到来。在他们看来这样的言论使得“神社不安”和“老富的中风”,于是全屯上下一心要借助“城隍”的神威,驱除附在“疯子”身上的“邪祟”,来化解这场他们的“灾难”。

  屯中的人在商讨解决办法的时候,有人提到了连各庄去年发生的一件类似的事情。连各庄在去年的时候就打死了这样一个“疯子”,而且是“大家一口咬定,说是同时同刻,大家一起动手······后来什么事也没有”。这真是让人脊背发凉心里发怵啊,这是怎样的看待生命的啊,一条人命就这样的消逝了,竟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可以想象在当时那 查看全文>>>

  《离婚》这篇文章,我在初中的时候已经读过,那时老师告诉我们的说:作者叙述了一个人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是她对地主官僚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屈服。   但是,重新接触过这篇文章时,我对爱姑的思想以及文章所要反映的意义不免产生了怀疑。我想爱姑应该是鲁迅笔下最为泼辣的一个形象。她富有强烈的反抗性,但是他似乎不是在反抗封建社会,而且她貌似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爱姑的父亲也可能是当时当地的一个名人。而且还挺拽的。文章中有一段描写(众人)看到庄木父女二人上船时,“船旁的坐板也空出来四个人的空位。”庄木三摸起长烟准备抽烟时,有人给他们点火,处处可见他绝非等闲之辈,就算当时庄木三不是特别富有,但是有六个儿子的他,在那个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名气。可见爱姑并不是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   况且,旧时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爱姑的丈夫施家“小畜生”姘上了寡妇,要与爱姑离婚,爱姑不干,施家和庄家为这件事事吵了三年,而且“施家”也有一定的财势,而爱姑也没有受到极度的打压,那试想想爱姑家的家境也不会太差。由此均可见一斑。因而,解决这两家的纠纷就要找一个比他们级别更高的人,也就是文中后来提到的七大爷。   文章一开始爱姑的出场便是要讨回公道。而这个可以给她公道的人——“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

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大爷魁梧得多,大的圆脑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地发亮着。”却并不注意她和她的公道。他们的注意在一个祖先用来塞屁眼的精妙古董上。而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中,七大爷并不是什么政治大官,而是一个前朝遗老的“道德独裁者”。他们比军阀更加的可怕,他们随时可以改换自 查看全文>>>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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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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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慢而不是漫,是由于一句俗语:慢工出细活。因为《灯下漫笔》虽名为漫笔,却是精心构造的佳作。

作品于细微处见精深:从钞票打折换银元的日常事件中,发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以后,还万分欢喜的悲剧性现象,从而引出论题,展开评说,在自然平易中显得深沉突兀。

作品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而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全不然是同情。作品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义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的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子驱逐云尔。

没有如春风般抚过人心的描写,没有华丽的点缀。有的只是那简单到有些直白的文字,有的只是作为读者的我如同被先生的投枪匕首划破肌肤之真实感,有的只是从文中与自己经历所产生的相同感悟。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时常可以听到电视报章上有引用了所谓专家之言。那有如何如何,这样做才是对的等等一些言论。但现实却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但却无人质疑,因为是专家说的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发表不同的意见可能是真的是正确的。

正是如此,这人肉的筵席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更清晰的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将那些幻觉,那些将自己奴化畜化的教条,将那些已经排了上千年的人肉圣宴彻底的粉碎。

这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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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伤势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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