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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药读后感200字

鲁迅小说药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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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一本值得我们阅读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欢迎阅读!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名著,由十篇小散文构成。它大胆并不直白的讽刺手法,以及真诚的缅怀情感,无不透漏这鲁迅这个现代作家的端正品行。但实,《朝花夕拾》很难读懂。没想到小小的一本书,会让人头疼那么久。但读过后,确实也有了很大的成就感。 读过《朝花夕拾》后,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正派。想要一辈子快乐,首先学会做人。然后,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日子是繁琐的,一个人,一个举动,可能就会让我们感动很久,回味很久。 《朝花夕拾》中,大都是写爱与回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是反抗旧势力的散文《狗?猫?鼠》了。这篇文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鲁迅讥讽他们散布的流言,也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表现了鲁迅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二

在朝花夕拾里面我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拌,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里,虽然有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的心中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动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一些暂时的回忆,倒不如读下朝花夕拾感受下童年的鲁迅美好童年。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三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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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一本很好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欢迎阅读!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二)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三)

朝花夕拾这本书讲述了鲁迅先生的童年琐事。其中,我对狗、猫、鼠这篇文章最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述了鲁迅先生仇猫。他觉得猫的性情就和别的野兽不一样,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一定要慢慢玩弄,待玩弄够后才肯吃下去。它不是和狮虎同族吗?可是就是有这么一副媚态。鲁迅先生仇猫,狗也仇猫。也就是真么一回事,动物们商议要事,鸟、鱼、兽都到齐了,单单缺了象,派狗去迎接象。狗没见过象,大伙就告诉他,象是驼背的。狗去吧,遇见了猫。猫便弓起脊梁来。狗便招待猫,将猫介绍给大家。但大家都笑了--狗和猫变成了仇家。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四)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描写得最详细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捉虫捕鸟等干的一切趣事,充满童真童趣,生气盎然。再次读后,从中又看出了作者对一些为人处事的批判和对当时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200(五)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最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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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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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小说,知道一味叫做半夏的药,很巧,最近吃的这副中药里恰好也有这味药,长得着实不好看,却觉得这是很好听的名字,春要去而未去,夏将至而未来,可不是半夏么,不冷不热气温可人的时节,金牛座应该是典型的半夏时节,双子座中间的我,偶尔会遇上半夏的美好。

22到27,五年时间,是从当初的懵懂无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到如今的些许世故死气沉沉无可奈何,成熟是一个过程,似乎只在半年之间,意识到心理的老去,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再适合装嫩扮年轻,不能在蹦蹦跳跳的走路,也逐渐习惯老公成熟的穿着,像一个老大姐一样关爱年轻的妹纸,真心接受了怀孕这个任务。

五年,是镇上租住寝室室友的几度轮换,看着她们搬进来,再离开,或结婚,或进城,再到当初那个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九零后妹妹已经是一个半岁孩纸的母亲,向我传授孕期的经验,只有我仍在这里,以27岁的不再年轻,重复每天短暂的停留。虽然仍然清晰地记得上班时候的心情模样,却几乎遗忘了几年以来的工作时间,那些抱怨、恐慌、厌倦仿佛渐渐风干,一切关于工作的情绪都模糊不清不再生动,剩下的只是无关痛痒的片段,证明我曾经工作过。

五年,也是韩亦然从咿咿呀呀喊小姨的白胖小子长大成为调皮的一年级小学生。忽然很想念曾经的自己,可以为弱弱的电视剧和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哭得一塌糊涂,可以深刻地沉浸在或喜或悲的情节中不可自拔,在老去的成熟中,对电视剧已经不屑一顾,而小说中每到动容处,我会清醒地想,不过是个虚构的故事,也会感叹作者写得不错,却再也无法全情投入到故事中,即使略有感慨也不过稍纵即逝。似乎也少了很多同情与怜悯,在悲惨面前,我会告诉自己,这个世界的苦难太多,他们只是其中微小的一部分,我们何其平凡,不足以撼动这个不公残忍的世界分毫,于是心安理得继续自己平庸的生活,也不再幻想未来,一直都是没有梦想的人,于是更加地贴近实际。

27岁的我,就是这样,现实与世故,清醒也麻木。长大,变老,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少了很多胆战心惊,可以在以往会紧张的时刻看起来从容一些,老脸厚了,很多情绪也淡了,很多事情想来也并无所谓,虽然仍旧时常纠结烦躁抑郁,只是,如果我愿意,负面情绪可以挥发得更快。这种心态的变老其实也只是个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是更加成熟的旅程。

如果把人生看做一场比赛,那么在上半场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平安也平淡,顺遂与健康,没有大成就,也无大伤悲,我觉得这像是一个友谊赛和谐的平局,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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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的读书,即嗜好的读书,请教别人是大抵无用的,只好先行泛览,然后选择而入于自己所爱的较专的一门或几门;但读书也是弊病,所以必须和实社会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鲁迅先生的一席话道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去读好书。更适用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现代社会。其实《鲁迅箴言》这部书中的很多道理都适用于社会的一些普遍现象。

《鲁迅箴言》这部书是为满足广大读者需要编选的鲁迅先生名言。鲁迅是当今中国作品被引用最多的思想家和文学家之一,他所流下的丰厚遗产,对于今日中国公民尤其是青年立身处世了解社会观察世界乃至读书作文,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重要思想源泉。由此可知,鲁迅箴言这部书的自身价值和时代意之大,尤其对当代青年的教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鲁迅箴言》中的各条箴言选自《鲁迅全集》中的各种精辟的语论。锦言纷至,妙语迭出,特色鲜明,让读者感受带鲁迅风的力量和韵致。笔锋犀利,论时事不留情面,虽是谈个人感受,也每每上升到哲理的普世的层面,激发情思,启迪智慧。所以《鲁迅箴言》能让我们学到普世哲理,对于我们青年的成长以及后来个方面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孩子是要别人教的,毛病是要别人医的,即使自己是教师或医生,但做人处世的法子,却恐怕要自己斟酌,许多别人开来的良方,往往不过是废的。这句话是教我们怎么去汲取为人处事的道理,主要还是要靠自己去实践、去琢磨。《鲁迅箴言》人立而后凡事举有一句: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这句话诠释了一个人从小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教育长大后才能成才,在教育方面堪称经典。子女是既我非我的人,但即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的滴过去,以饲别人,随自觉渐渐瘦弱,以为快活。这些箴言让我们在生活中学会如何去锻炼自己学习生活的真谛;如何在生活中成长;如何在成长中寻求快乐。可见《鲁迅箴言》这部书对青年的成长事业方面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百姓虽然不读书,不明史法,不解在瑜中求瑕,屎里觅道,但能从大概上看,明黑白,辨是非,往往有决非清高通达的士大夫所可几及之处的。此句箴言说出了老百姓的价值所在。想有乔木,想看好花,一定要有好土;没有土,便没有花木了;所以土实在较花木还要重要。花木非有土不可,正同拿破仑非有好兵不可一样。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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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无常是一篇不错的文章,下面小编整理了鲁迅无常读后感400字,欢迎阅读!

鲁迅无常读后感400字(一)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鲁迅无常读后感400字(二)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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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关于鲁迅爱惜时间的。本文从两个方面写了鲁迅爱惜时间的:一方面是写鲁迅先生对自己的时间抓得很紧,就连一分钟都不肯放过。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知识,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就连生病的时候,也想着病好后要什么,逝世的前三天,还在努力的工作。第二方面是写鲁迅爱惜别人的时间。他参加会议,从未迟到,就算是下着大雨,也准时赶到。因为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什么两样。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家,他在三十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六百多万字。鲁迅为什么有那么多知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就是因为他将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的时间内多做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要是这样,鲁迅的延长多少人的生命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在短暂的人生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些是更好的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所以珍惜时间,对于实现人生价值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我们每珍惜一分钟的时间,时间久了,那得节约多少时间呀!像鲁迅先生这样珍惜时间的人可得有人在啊!

自古以来,凡是取得成就的人,他们没有一位不是不珍惜时间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光是演算的稿纸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解开了这道难题;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一个失去知觉的高位截瘫患者,在不长时间里就掌握了日语、英语等几门外语,完成了《海边诊所》的翻译

和这些名人相比,我可差远了。以前我背课文总花上一两个小时,一边背课文一边看电视或是听音乐,总觉得自己一心可以二用,美得不得了。还有的时候,我只顾着看电视,妈妈喊我吃饭,我总说:等一会。非要在那儿磨蹭几分钟,妈妈又喊我吃饭,我又说:等一会。结果又在那磨蹭了几分钟,直至妈妈不耐烦地走过来强行关了电视,我才不得不乖乖地去吃饭。这种行为是多么不应该啊!以后我一定要改了这个坏毛病不可。

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可每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属于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么他所拥有的时间也即将宣告结束,人生短暂,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珍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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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对鲁迅先生作品的了解仅仅局限在课本中学过的课文,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也许是因为自身阅历见闻不够丰富,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来说似乎有些难以理解体味,自然也就对此不太感兴趣。《伤逝》吸引我的原因是它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与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看看当时社会背景下爱情是什么样的。

《伤势》的主人公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他们有着强烈的个性解放意识,向往追求自由,并且也勇敢地冲出家庭走到了一起,在吉兆胡同的小屋里同居了。然而最终有情人没能白头偕老,子君死了,涓生则沉浸在对子君无限的悔恨和悲哀中度日。一曲爱情悲歌令我叹息也引发了我的思考:为什么他们的爱情会以悲剧收场?

我想那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在那时,封建伦理道德,纲常名教严重压抑着人的个性,青年的爱情和婚姻应该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涓生与子君那样不经家长同意便同居的是万万要不得的,那是离经叛道之举,会破坏社会风气。因此,涓生和子君的结合从一开始就充斥着旁人的白眼,就像涓生的感觉那般,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事,大半是被托辞拒绝,为什么他们找房子会被拒绝呢?我认为和他们的叛逆行为有很大关系。和她的叔子,她早经闹开,至于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我也陆续和几个自以为忠告,其实是替我胆怯,或者竟是嫉妒的朋友绝了交。子君和涓生的爱连他们的亲友都不支持,都是由于那份爱是与礼教精神不相容的。社会没能真正解放,人们的思想没有真正革新,子君和涓生的爱情如何可能长久呢?

但不可否认的是涓生和子君自身也存在着性格缺陷,那也是使他们的爱情死灭的原因之一。涓生在向子君示爱时身不由己地竟用了在电影上见过的方法了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看来似乎浪漫的举动,涓生回忆起来竟觉得很愧恧。这或许是因为在涓生心中仍旧有一定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存留,认为男子给女子下跪是一件让人惭愧的事。涓生并没有真正完全地摆脱封建礼教束缚,并没有真正完全地觉醒。涓生在面对他人鄙夷的眼神时一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只得即刻提起我的骄傲和反抗来支持,相较于子君,她却是大无畏的,对于这些全不关心,只是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涓生是怯懦的。涓生还是自私虚伪的。他想要自救,甚至2次希望子君死掉,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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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写的是一个孩子死去、母亲失去希望的故事。读完这篇文章,大家都写了哪些笔记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明天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鲁迅明天的读后感篇一

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明天,无论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像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

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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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药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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