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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人读后感1500字

汪天天和汪一一是一对双包胎,他们的朋友于笑笑有一只猫,它会讲故事。

我特别喜欢听猫精讲的故事,这个是大兰和小兰的故事,大兰和小兰长得很像,但大兰很懒惰,小兰很勤劳。有一次她们的爸爸王老爹要上山,小兰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大兰还在睡觉。

王老爹上山了,到了山上,他采了一朵马郎花,就在这时,马郎花的守护者马郎出现了,马郎说:你采了这朵花就得把小兰嫁给我。最后,我感觉那只小鸟很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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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背囊》是一部充满智慧与哲理的书。每读一篇文章都会让你感动,令你鼓舞,象阳光拂过心田,如春雨滋润心灵。我对其中的两个短篇颇有感悟。

《移石》讲的是一个梦,一群人在路上走着,他们要去一个神圣的地方。突然,前面一块巨石挡住了去路。面对巨石,长者说:搬掉它!壮者说:推开它!一群人用手,用肩,用整个身体推着巨石。然而,巨石仿佛生了,有人长叹一声归去来兮!走了;有人跪在树下祈求夸娥氏二子,快来帮我们把巨石搬走吧!。哪里有什么夸娥氏,我们只能靠自己!长者说,是的,我们只能靠自己!壮者说着举起手里的木棒,对大家说我想出一个办法,用木棒支在石头下面,借它的力量把石头移开。结果,在他们的木棒下,石头移开了。

他们要去的神圣地方,我理解就是我们的生活。梦就是我们要去的理想。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重重困难那块巨石。面对困难,有人退缩了,有人去乞求别人,但最终战胜困难移开石头的是我们自己。求人不如求己,那块大石头也可以理解成我们自己,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战胜我们自己。

《方向》讲的是有两只蚂蚁想翻越前面一段墙,去寻找墙那边的食物,这段墙长有 20 来米,高有近百米。其中一只蚂蚁来到墙角就毫不犹豫向上爬去,可是它每爬到大半时,就会由于劳累疲倦等原因而跌落下来,可是它不会气馁,它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一次次跌下来,又一次次重新爬上去。而另一只蚂蚁,观察了一下,决定绕过这段墙去,很快,这只蚂蚁绕过墙,来到食物面前,开始享用起来,而那只坚定、勇敢的蚂蚁还在不停地跌落下去又重新开始。读了这个故事,我佩服第一只蚂蚁的勇敢、坚定、百折不挠、契而不舍,更叹服第二只蚂蚁的聪明、智慧、少走弯路。这使我想到现在的教育:千军万马参加中考高考,我们的孩子一上学,就开始翻越那面高墙。而为人师为人父母的我们,又在不断鼓励孩子有志者事竟成!、坚持就是胜利!。

虽然我们知道成功的路不只一条,但我们似乎更相信读书成才这条路才最光明、最有前途、最幸福、最令人羡慕,于是,我们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不断地给他们加码。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潜质,俗话说:条条大道通罗马,难道你能说没有念过大学的企业家就不是成功吗!别抱怨你的孩子贪玩,不用功,不是读书这块料,别再难为孩子,也别煎熬你自己,你唯一能做的是帮助他选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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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演讲全文:讲故事的人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演讲全文:《讲故事的人》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理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深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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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说真的,这本书在我床头放了很久很久。我之所以会带回来这本书,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又或者是被它的内容所吸引。一名阿富汗的作家,写的关于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这就是这本书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然而简单的字里行间却隐隐透露出故事中始终贯穿存在着的巨大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周围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只有通过这样他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呢,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备受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肯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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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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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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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光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语言学家,江苏常州人,与赵元任、瞿秋白是邻居,都住在常州的青果巷里头,《我的人生故事》一书也是从这里开始的。该书包含周老先生的口述与亲笔,内容主要围绕他个人的人生经历展开描述,其中穿cha亲朋好友的故事,以及周老先生对世界发展的看法。

周有光老先生生于一个原本富庶的家庭,太平天国运动中家道中落,到了他这一辈,家中基本靠变卖各处的房屋过活:卖一处,过活几年,再卖一处...。他的小学与中学学习古文、数学和英语,据他描述,他身边的许多同学都比他有天赋,xx古文读得多,我就跟着他一起学习古文,后来考上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代相当于现在的清华),学费要200银元一年,本来是没有钱去念的,他也打算着去念别的学校,后来他同学的奶奶知道了这件事,变卖了自己的部分嫁妆给他交了学费,他才去念的圣约翰大学。

到后来大学毕业,同学们都去国外留学,他没钱去,就留在学校教书,后来去日本留学,也是因为岳父给的钱只够去日本留学的。去日本留学,本来他是想去修经济,阴差阳错只能学习日文。后来去美国工作,从事的是金融行业,回国之后却干起了文字工作,成了语言学家。

他的许多经历看似与本人的意愿所违背,最后却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或是让他避免了一场灾祸。人生所经历的许多事情都是祸兮福兮,没有到人生的最后,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情是不好的呢?不知道是因为活了百岁已看透这个世界,还是他本身就有乐观豁达的xing格,在描述一些惊心动魄的大得失时,他都很淡然。(星辰ww)说起六十多岁被下放的经历,他没有说那时候有多苦,老知识分子受了多大委屈,他说的是生产队开会,大家都被鸟屎淋而他戴了草帽独得幸免的趣事,还有看守高粱田,偷懒躺着和别的学者高谈阔论中国未来语言改革的方向。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有一种鸟儿,是牢笼所不能困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用来形容我读这段时的感受,再合适不过。

听老人家讲过去的事情,都会有一种死生不过如此的感觉。周老先生在提到女儿病死、朋友自杀、被下放、差点儿被炸弹炸死的经历与上学、工作、结婚等事情的语气并无太大差别,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喜也是过,悲也是过,命运很神奇,有时候你想向西去,它却推着你向东。向东走的路上,你或许又会发现风景不逊于西边。凡经历过大风浪的人,多是相信命运一说的,不是逆来顺受的信命,更不是怨怼地信命,而是公正地相信,你会不会去反抗眼前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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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三毛就是一个漂泊在异乡的灵魂。

开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喜欢三毛,但自从我读了她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发现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她,对于我来说,她就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奇女子。

以前,我不明白,三毛是怎么能在撒哈拉沙漠里生存的,直到我看了这本书。

虽然在这本书中并没有用到什么华丽丽的语言来描绘沙漠里的生活,但是却从了她那平实的语言描绘出了大沙漠里的简单。而又浪漫的生活。给孤寂的大沙漠添加了一笔神奇的而温暖的色彩。

翻开《撒哈拉的故事》品味着三毛在异国他乡里的生活,总觉得原本并不讨人喜欢的撒哈拉沙漠,突然也有一种别样的风情。又如走进了一幅 充满异国风情的美丽的画面。使我了解到了大沙漠里的地势地貌和风土人情。但同时我也了解到了在沙漠里生活的那些女性的可悲。

其实读这本书,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我佩服三毛的勇气,她能够抛开繁华的大都市来到了贫困的大沙漠,这里没有太多的水,只有沙子,甚至没有家具没有床,但是她与荷西却还是生活着很快乐。因为她以她那积极的勇气和执着的信念,简单并快乐的活着。在这个大沙漠里,她留下了那么一句话: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

在《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在《素人渔夫》中,我也体会到了她与荷西在沙漠里生活中的另一种快乐。由于沙漠里的物质昂贵,所以,他们的钱也不高花,虽然他们可以用家里给的钱,也可以将包袱回家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也没有抱怨,而是想出了另一种方法去挣钱,虽然到了最后并没有挣到什么钱,而且还赔了一千五百。但他们还是很开心的去大吃了一顿。或许这就正如她自己所说的:爱情是一种奥妙,在爱情中出现籍口时,籍口就是籍口,显然已经没有热情的籍口而已,来无影,去无踪。如果爱情消逝,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这,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这就是在简简单单的生活中的爱情,不是要什么多好的物质生活。只要两个人能够在一起开心的生活久足够了。可现在的人还会有谁能做得到?

在《哑奴》当中就是写了一个在沙漠里的奴隶的生活,那奴隶的善良和财主们的残忍,三毛看不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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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题目,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这本书;因为故事,我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这本书。书的封面是被夕阳映红的云朵,云朵的尽头,土地上,一个漂浮在天空中的风筝,

不断,不断,延伸。

风筝,就好象一位天使般的信使;亦好象一个信使似的的天使,它传递着美景和愿望;联系着人间和天堂。我联想这其中的故事也一定是美好的。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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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史上,不乏探索真理的先驱,对于他们的功成名就,人们常常视作偶然,这一点,恰恰为《科学偶然故事》所推翻。如果悉心研究本书中取得科学领域巨大突破的研究者,就不难发现,他们无一不是对科学有追求,对探索有信心,对研究有兴趣的人。达观集装箱的发明,是一个深谙运输业的卡车司机20年的念想,最后终于实现;微观显微镜的出世,科学家列文虎克更是潜心多年,一心所求。他们对待科学,具有极度的渴望或是万分的热爱,好比君子求淑女,隐士求桃源。不是蛟龙,但求深渊。当均等的机会摆在所有人面前,抓住的一定是他们。 这条定理变一变形,同样适用于一个国家的氛围。

作者在书中曾叹惋:在某些国家,一项足以轰动学术界的重大发明,发现横空出世以后,居然无人问津。研究者黯然神伤,有的远走高飞如青霉素的发明者弗莱明,携药横跨大西洋,在美国名扬四海;有的始至不渝如打字机的发明者米特霍费尔,虽然足以惊动世人,但是最终没能造就一番伟业。比较起来,当一个国家具有创新精神,毫无疑义将成为科研人员的天堂;当一个国家的学术界自内而外死气沉沉,没人会愿意涉足科学领域。所以诸如爱迪生这样的大发明家,他的头衔一半是属于自己的,一半是属于美国的。我曾经对牛顿的至理名言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发出疑问:巨人是谁?这个谜团,正写在书本的封面上,这也不是偶然,因为书本揭晓了谜底:是前人的理论基础。

牛顿处于大发现的时代,其后是以他的理论为基础的工业时代,其前是伽利略等人开启的启蒙时代。他被时代推至峰口浪尖处,能够一飞冲天,的确是继承了前人的衣钵。同理,温度计的改进完善者们,也都是站在伽利略等人的肩膀上。试想,如果没有古人的底蕴和积淀,哪会有社会的进步?这也是作者启示读者们的:好好学习,以前人为榜样。当代中国,不缺乏擅长做题、精通考试的学习机器。显而易见,他们走上社会,不能成为人中龙凤,国家栋梁。究其根本,在于并不了解学习的重要性,为何学习?美国人富兰克林从事电学研究从事电学研究,当记者采访他为何冒生命危险做风筝实验时,他回答说:为了美国。书目中一则西方传教士发现大熊猫的故事,原来我还很纳闷这算什么科学,凭什么收入书中?但现在我大概明白了,西方人对大熊猫发现猎杀,正是对中国的发现猎杀,因为的沦丧,我们的熊猫被外国人命名。作为中华儿女,肩负振兴科学,复兴中华的使命,有了这种时代危机感,有了投身学习的理由,科研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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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人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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