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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2000字

《活着》读后感1800字2024。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活着》读后感1800字2024,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我合上书,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周围的空气似乎静止了,仿佛看到年迈的福贵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牛在夕阳的余晖中渐渐远去的背影。

想到此,我便不由自主地感慨起来。

《活着》的作者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又曲折的一生。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生离死别等一系列动荡的生活,

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和衰落,他从冬天走到了夏天,从寒冷走向明媚,从死寂走向生机。

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

主人公福贵先是赌钱输掉了父辈的一百多亩土地,由阔少爷变成穷光蛋,父亲被气死了。

再后来,他的所有亲人都比他先逝世,这让我不禁感叹他的命运坎坷,

本该在老年享受几代同堂、天伦之乐的福贵,却只能与一头老牛做伴,孤独地过完余生。

福贵是可怜的,但他的精神也是可赞的。

曾经看过大海的人,不会再为其他的流水惊心动魄。

在那乱世中,福贵经历了文革、自然灾害和生活打击。这么多苦难,这么多平常人过不了的坎,福贵一个人挺了下来!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喜欢用顺其自然来敷衍自己,却很少承认人生路上的荆棘坎坷,

相比较之下,平凡的福贵亦不平凡,他不因幸运而固步自封,也不因厄运而一蹶不振,不屈不挠地同生活作斗争,

始终背负着一个信念:让自己活下去。始终坚信着: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黎明的寒星,似火的骄阳,湿透的衣襟,咬破的嘴唇,都在一一见证着福贵不愿向苦难生活妥协的心。

我们常常在现实缺陷中追求想象中未来的美好境界,永无止息,不停追求。

当你抱怨命运不公的时候,是否有勇气去改变?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

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你想要得到一些东西,你就要准备好失去什么。

生老病死,我们都要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

世界不是恶意的,也不是善意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认清它。

然后,走过去。勇往直前也好,步履蹒跚也罢,总要走过去,只要好好活着那便足够了。

人的一生很像是在雾中行走,远远望去,只是迷蒙一片,辨不清方向和吉凶。

人生会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如失业、落榜等,这些在生命面前却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小的不能再小。

唯有经历不如意,才能证明我们活过,经历越艰难,活得越深刻;经历越丰富,活得越精彩。

只要还活着,我们就不能轻言放弃。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重走一遍人生路,去弥补我们的过失和内疚,找回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关键是,活在当下,且行且珍惜。

别说来不及,你知道的,只要你愿意,一切都还来得及!

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活下来的生者,他们的肩上不仅多了责任,而且少了一个替他分担痛苦的人。

但是,如果生者不肯接受现实,死者又怎能安息?

所以,死者不能复生,生者则要坚强的面对现实,像福贵一样坚强地活下去,即使再孤单再煎熬,也要昂首挺胸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停。

真正的活着,其实是竭尽所能后的不强求,而并非两手一摊的不作为。

因为有了对生活的憧憬,所以我们不顾一切,拼尽全力;

因为有了对生命的期许,所以我们咬牙坚持,踽踽独行。

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活法,真实自然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得更远更长。

因为心有不甘,因为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说服自己满足于现状,所以选择艰难的向前走着,韬光养晦的活着!

读完《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老人和牛渐渐远去的背影,仿佛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时我会感慨:活着真好!庆幸时间尚早,路程还长,未来一切,皆还可期!

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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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1800字2024


婚姻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大概是钱老书中最闻名的句子,将婚姻与围城作比,何其贴切。难道仅仅是婚姻像围城吗?不是的。书中体现的也远远不止这一点。家庭,事业,包括主人公的内心,都是一座又一座围城。它们有大有小、层层叠叠、曲曲绕绕,世间百态人心变幻在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狗缪?hellip;乱世的学校哪是什么象牙塔,分明是个小社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是刚刚毕业的赵方孙三人所不能完全承受的。尤其是自尊心极强的方鸿渐。先是高松年应承给予的职位泡汤,再是同僚们的嘲弄挤兑。这都让他心灰意冷,雪上加霜的是,最后他连饭碗都没能保住。没了事业的男人有如折断翅膀的鸽子,心里总有一个雷池。虽然最后方孙二人冲破了这座围城,但留在心里的伤痛与怨念却始终无法洗刷。最后演变成二人争吵的导火索。

最后论爱情。方鸿渐经历过的女人不可谓不少。先是学成归来船上的鲍小姐,再是苏文纨,然后是唐晓芙,最后是孙柔嘉。鲍小姐风情万种引诱方鸿渐与之一夜风流,这是留学生堕落一面的微缩。鲍鱼之肆是臭的,大概是鲍小姐之所以姓鲍的原因。苏文纨自恃甚高,因她的摇摆不定而被赵辛楣痴恋,但最后也是因为她的过于做作终究只嫁得个不甚爱自己,自己也不爱的男人。说她自作自受,倒也不为过。孙柔嘉则是个彻底的女人。她面对爱情很勇敢,但到底还是自私,娇蛮任xing的xing格,总以自己为先。她有着女人普遍拥有的细腻与心机,城府深深把方鸿渐圈在手里。婚后不仅离间赵方,更装委屈博同情甚至无理取闹,令人生厌。三个女人,无论方鸿渐和谁一起,最后也是那些弯弯绕绕。爱情终究敌不过婚姻。婚姻终究逃不过围城。唐晓芙是不一样的。清水出芙蓉,她人如其名。干净清朗纯洁可爱,蕙质兰心又信奉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的忠贞爱情。(星辰ww)她纯净,只要方鸿渐辩护她就会相信。她痴情,决裂后会打电话给方鸿渐表达关心。她自持,纵使方鸿渐在雨里淋得湿透也没有马上请他回来。她洒脱,放下过往收拾心情就选择了离开。我最爱她那句爱情信条一般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霸道,又简单。

书为局内,由内而外跳回现代社会。家庭事业婚姻的三座围城依旧巍然耸立。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一样,历经千百年而不倒。我们的一生都要在其间周旋。我不想写太多人生大道理。路是自己走的,暮年之时回忆起来,现在所想所感都浅薄无比。所以我不就如何周旋或者为何周旋这两个命题展开讨论。万一,不需要周旋呢?既然家庭,事业,婚姻走到最后都是困局,何必把自己困在牢笼里不得脱身?我可以选择不要。我只要报答父母亲人养育之恩,然后背上行囊独自去远方。不用为事业拼搏奋斗,不用为爱情劳心劳力。一切都是刚刚好,刚刚好遇见,刚刚好停留。没有记挂,没有牵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我不想问欢乐几何,不想欢乐是由于现实的反衬得来的点点星火,不想欢乐被现实挤压得支离破碎只剩片羽吉光。我想我和唐晓芙是有共通点的。我要最纯粹的快意。昂首疾步信马由缰。即使最后我变成一个行乞者,也不见得比出没在水泥森林的白领要差。因为我的人生没有围城,它是我自己的。它是一袭没有虱子的毯子。

围城几重?为欢几何?物有千秋,人各有别。我走一条坦荡荡的路,走过日出,走过日暮,走过荆棘,走过花丛。

《简爱》读后感1800字2024


初三时买来的为了应付语文假期作业的书终于在高三毕业的这个暑假认认真真地看完,初翻开时,看见初三的自己在书页空白处用铅笔写下的批注,不禁莞尔。对那时自己为完成批注作业写下的那些幼稚文字,我本因难以一一擦除而感到麻烦,可看到后来,自己又忍不住拿起了铅笔写下一些感受。因为书中的描写也好,情节也好,一词一句给人带来的惊喜感实在是让人难以抑制想要写下些什么的冲动。

故事的大体情节如若放到当代,也许会成就一出完美的狗血言情剧构思,可正如许多书评里提到的那样,不容忽视的是那个时代特有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心理。名著之所以为名著,定有它的伟大和不可磨灭之处。只是请原谅当下我还知识浅薄,也只能挖掘出一些表面的东西,只好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

与我们年纪相仿的简,由于从小经历的一切似乎较早地拥有成熟的心智,表现出超越年龄的清醒和聪慧。在那个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可怜小女孩身上,有着那样的独立平等的意识,当然也有孩子都有的敏感和脆弱,就好像看见了童年的我的影子。引起共鸣,这便是前面提到的名著的伟大之处之一了。此外,她很懂得自己要什么,并且有勇气去努力争取。八年的洛伍德生活,就好像暮冬时节环绕在头顶久久无法散去的浓浓阴云一般,枯燥乏味,单调循环。她渴望摆脱这样的日子,像每一个在十八岁最美年华本应明媚如花的少女一样,去追求新鲜和未知,去拥抱自然和梦想。眺望前方时那份喜悦与激动,又有哪个这般年纪的女孩不曾经历过呢。每一句恰到好处的心理描写,正是所有人的都有过的青春心绪。

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在这里度过了天堂般甜美的日子,也收获了少女独有的爱情悸动,后虽历经波折但终究迎来了她深爱的主人的真情告白和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刻之一婚礼。看到这里,再想了想书页还剩不少的厚度,我也曾怀疑是否关键时刻会再起波澜,然而还是带着对喜剧结局的偏爱情结这么看了下去,可谁知后来果真并不顺利也许在看到那个浪漫温柔的夜晚院中七叶树遭到雷劈时就应该想到什么的。这一出暗藏玄机的预示,就犹如主人公内心独白中那些预兆,不得不让人感到深奥奇崛。

伴随着一团团迷雾的揭开到来的,是十九岁的简对爱情的绝望和对未来的迷茫。骨子里燃烧着的独立与纯洁圣火,指引着她离开这个天堂与地狱一体的地方,不顾一切毅然决然地出走,只要是离开这里。可是谁都知道啊,心中的爱情光芒怎么可能就此消失殆尽。人的一生中,遇见所谓的灵魂伴侣是多么难能可贵,明明已经拿着钥匙即将打开幸福之门,却突然被人告知换了门锁,此路不通。我能想象,简在爱情的浸润中过得有多么甜美,做出离开这个决定时就会有多么痛苦。她和罗彻斯特先生是那样的般配,永远水气淋漓的可爱思想,高贵无暇的如同水晶的感情,意旨相投的有趣的灵魂,每一个眼神,每一句对白,每一次拥抱和亲吻,都将两人的心弦紧紧相扣,可如今要违背这天意般的爱情,硬生生将两个原本相融的灵魂拉开,无论是书中人还是书外看客,都感到异常悲伤焦灼。

她就这样走了,他几乎是疯了。不长不短的时间当中,在两人互不相知的各自的世界里,发生了太多太多。有时在想,如果简放下那些近乎偏执的对高尚纯洁的追求,顺顺利利地和心爱的主人完婚然后去旅行,也许就不会有罗切斯特先生的失明失臂,但这样的简又好像失去了独属于她的一份色彩,就像七色的彩虹突然丢失了其中一抹;可是简离开后收获了亲人,也拥有了财富和随之而来的独立自主,经历了更多成长后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也深入理会到自己对罗切斯特先生那一如既往的感情,虽然很残忍,但心爱的人生理上的残缺,仿佛恰好给了他们一个真正平等的姿态和彻底厮守的机会,也许这样的爱情反而更加来之不易,更让人倍加珍惜与呵护。

难怪有人说,他们两个的爱情或许注定无法圆满。可是细想,这世上哪有轻而易举的感情呢。就像张爱玲说的一样,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每一件感情,都千疮百孔。走到这里,谁都不容易。

好在最后的最后,她说,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

不用再多说,已然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模样。这样的爱情,不是圣约翰为了狂热的宗教追求而提出的简单结合,不是爱德华年少时犬马声色的放浪轻狂,它是救赎,是理所当然,是只属于他们两个的,最好的答案。

亲爱的简小姐和罗切斯特先生,我在一百七十多年后的今天祝福你们。

也祝福这世上所有和你们一样,拥有善意与美好,以及对抗世俗的勇气的人。

愿我们都能在尘世找到幸福。

《目送》读后感1800字202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的一篇文章中,也曾引用过这句话,我想,当许多人读这句话时,都能够感同身受,这是亲情的柔软,是亲情的温度。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的离别,目送、伤怀,才能懂得珍惜与放手呢?

当读着文中孩子第一天上学的情景: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这是每个孩子必经的成长历程,这让我想起第一次送小女去幼儿园,她的脸上虽挂着泪珠,但却是那么懂事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老师拉她进教室时,她一直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也眼眶湿润地目送着她,不得不鼓励她向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的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这是多少孩子与父母的心声?作者将父母与孩子彼此之间内心的那种不舍,痛楚与万般的语言只能用夺眶而出的泪水表达,有一种很强的画面感,让人为之动容。

大女儿上一年级就送去城里寄宿,每次星期天下午送她到车上,她的小脸紧贴在玻璃窗上望着我吧嗒吧嗒地掉眼泪,当汽车慢慢启动,孩子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望着逐渐远去的车,泪流满面的我常常呆呆地站很久。每个父母,都在一次次地目送着孩子的背影,这是一种成长的喜悦,也是一种告别的忧伤,当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留下被拉长的目光,在追赶

孩子在不断地成长,而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像一只雏鹰,他的翅膀会一天天的变硬,总有一天,会飞出我们的视线,而我们只能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给他真诚而美好的祝福,惟愿他前进的道路上铺满花香,更充满阳光。

文章的后面,又写到送父亲去火葬场的那一幕: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虽然没有写如何的痛哭,但生与死,就在这目送之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凝望,一定伴着泪水与疼痛,心一定是悲痛欲绝的,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告别: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生命的终结,就在阴阳相隔的隧道里,慢慢地,慢慢地,所有的一切都将消失,成为人世间的一粒尘埃

人这一辈子,不光是父女母子,亲人之间的情缘,都在不断地目送,渐行渐远,蓦然回首,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片空虚与寂寞罢了。

读《胭脂》这篇,也让我很受感动: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一片一片慢慢上,每片指甲上两层多么孝顺的女儿,多么贴心的小棉袄!这静默无言的举动,却表达了最深沉的爱。面对连女儿都不认得,无法用语言交谈的老母亲,女儿用另一种相处方式:认真而细致地摆布胭脂阵来哄母亲开心,将母亲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涂完,又拉着母亲在镜子前化妆,这种女儿对母亲的宠爱,多像一个母亲对幼小的孩子的宠爱!这就是: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最好的回报!

在亲情和孝心频频被物欲和私利侵蚀并逐渐荒漠化的今天,读这样的文章是能够触动人心的。文中朴实而简短的对话,浓缩了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真情,这种情感就像一股潺潺流淌的小溪,洗涤着每个人的心灵,让孝心和爱心不被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垢,这让我们会扪心自问:我们对父母,有这样的耐心吗?我们曾这样陪伴过父母吗?

牵挂是亲情,友情和爱情中永远的保鲜剂,这些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那种想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的真挚情感,是多么难能可贵!当读着作者临上飞机前给朋友打电话,让帮忙收拾家,那种口气不像是跟朋友说话,倒像是在叮嘱自己的亲人,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那种如姐妹般毫无掩饰的率真,裹挟着朋友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珍惜的温情,这亦或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纯真友谊。

这本书语言简洁朴素,贴近生活,作品所描述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题材似乎俯拾皆是,看似像拉家常,娓娓道来,但那浓浓的生活气息把人性的美跃然纸上,毫无矫揉造作之意。文章以情和爱作为主线,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处处洋溢着真情实感,像一坛醇香的美酒,醉了读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我们都无法做到永远陪伴左右:我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这是一种无奈的目送,也揪着心在慢慢地往前挪,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围城》读后感1800字2024


前段时间看完了围城,书连续看了两遍,电视剧看了一遍。刚看电视剧的时候,有种看不下去的冲动,因为我觉得方鸿渐父母还有周经理一家演技好差啊(大概是前段时间看了人民的名义的吧,哈哈),后面看着看着,觉得赵辛楣,方鸿渐他们演的还是不错的,就很快看完了。看第一遍书的时候,我觉得钱钟书先生简直是一位文学天才,整本书到处都是幽默地讽刺,尽管很多我都是看不太懂的。看第二遍时候,慢慢地会觉得,书中的方鸿渐不就是社会中绝大部分的我们吗?

方鸿渐在国外留学,吃喝玩乐到最后为了应付家人而买了一张假的文凭,可笑的是,在国内还登报了,简直是颜面尽失。回到上海,所谓的丈人给他安排了一份银行的工作,他就这么平庸的过着。在爱情上,他得到苏文纨的喜欢,然而他并不喜欢她,他喜欢的是她的表妹唐晓芙,对唐晓芙的爱,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他的用心,他的那种像初恋般的心动。但方鸿渐对苏文纨优柔寡断,不喜欢她也不好意思拒绝,而对唐晓芙呢,又是那么的懦弱,不敢去为自己的爱情争取。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只要你敢不懦弱,凭什么我们要错过呵呵,懦弱了,也就注定要错过了,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后来他同赵辛楣一行人去了三闾大学任教,依旧是这么被人牵着鼻子走,不反抗,安于现状的过着。在这里,各种勾心斗角,单教育行业就这么腐败,世俗,更何况其他行业呢后来的方鸿渐居然机缘巧合地和孙柔嘉走到了一起,我们可以认为他俩的结合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外。孙小姐是喜欢方鸿渐的,但方鸿渐其实是不爱孙小姐的,然而方鸿渐那种懦弱不敢反抗的xing格导致了他的屈服。其实也不能说完全不喜欢,毕竟在一起之前,他为她担心过吃醋过,也看到了她可爱的一面,只是内心最深处那种对唐晓芙一样的感情是不会存在的。这正印证了书中那句话: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伟大的爱情可能只适合拿来怀恋,谁能保证在走进婚姻的殿堂后不会变味?

后面他们在从三闾大学回上海,路过香港时就匆匆结婚了,婚后两人争吵不断,但每次都会很快和好,直到最后一次,孙柔嘉姑妈来她家说鸿渐本事没有,脾气倒很大等一些不好的话无意中全被鸿渐听到了,这一次两人是真的大吵大闹了,柔嘉的姑妈要过来,鸿渐依旧是那么懦弱,说她来的话,他就走。直到很晚回到家,空无一人,只有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走着。就这样,整个故事到此戛然而止,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们可以为它设想很多种结局,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作者都交给读者了。

之所以可以很自然地将方鸿渐这一形象映射到我们广大平民身上,是因为我们社会上绝大部分人其实都是真诚善良的,我们良知未泯,心存理想,厌恶世俗,鄙视小人但又很难做到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自己,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或者逃避退缩,最后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所以我们这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平凡人。

另外这部小说里赵辛楣这一角色我还是挺喜欢的。对于爱情,他痴情于认识了20年的苏文纨,哪怕他早看透了她的虚荣,她的故弄玄虚,她的渣渣诗,但依旧爱的义无反顾。最后她选择了曹元朗,赵辛楣去了她的婚礼,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在角落里见证着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姑娘的幸福时刻,看起来释然了,然而在三闾大学任教时,见到与苏文纨有几分像的汪太太时,依旧可以久久凝视,目不转睛。在香港再见苏文纨时,他其实知道苏文纨的用意,但依旧对她那么的宽容、大度。在生活上,在去三闾大学任教的途中,他把生活安排的仅仅有条,对待同伴有男士的绅士风度,懂得替他人着想。在工作上,对于教书,他能迅速适应新环境,并且能够赢得学生的尊重,他还对学校的勾心斗角看的清清楚楚所以在我看来,其实他还是挺优秀的,哪怕后来对和他结婚的对象可能不会像爱苏文纨那么热烈,但他一定会对那个姑娘好。

赵辛楣没能和苏文纨在一起,方鸿渐也没能和唐晓芙走到最后。。是不是到最后我们都会寻找一份比原来心中廉价,但更令人心安的爱情。

出众的学识,有型的五官,得意的境遇,和睦的家庭,亲密的知己这些都是我们向往的,向往到患得患失,但可能就是得不到,但那又怎样呢,方鸿渐没了唐晓芙,照样柴米酱醋盐的生活着,照样四处求职苟且地生活着因为安于现状,单纯地让生活推着走,走一步算一步。不幻想不矫情不挣扎不纠结~听起来很可悲,但这就是我们生活中千千万万的普通人。。。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婚姻也好,生活也罢,大抵如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美好,让自己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这样围城就不是枷锁,而是一座美好的港湾。

《活着》读后感2100字2024


趁着周末,我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本想用无数个词语、无数句话来书写对这本书的感受,可每次提笔,却又无可奈何的放下。心里有着太多的话,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来表达。也许,这就是余华著作让人刻骨铭心的地方罢!

初读《活着》,很多人觉得压抑,大有一种欲哭却无泪,想哀又不知何以的感受,整本书围绕着富贵与贫穷、绝望和希望、死亡与活着展开,虽无华丽的文字和丰富的人物内心描写,却字字刀枪,刺人心肺,戳人泪点。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是旧社会千百纨绔富家子弟中的一个,他自欺欺人的打着挣回父亲年轻时败落的家产名号,整日沉迷于赌场和烟柳之地,日夜厮混着。然而有一天,福贵在挣回家产的豪情壮志中,将祖祖辈辈辛苦积累下来的产业,由牛变成了羊,又由羊变成了鹅,再变成了鸡,最后变得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富贵和贫穷在一夜间倒转,他由一个处在社会最高层的浪荡公子哥瞬间就变成了手无寸长社会最底层的农民。读到这里,我心中愤慨难耐,在怒其不争的情绪中也对福贵这个人物充满了深深的厌恶。

富贵和贫穷的一夜倒转,也成了福贵,家珍乃至凤霞人生的转折点,悲剧也就此纷至沓来。老父亲受不了家产败落,从粪缸上掉下失了xing命。为了给一病不起的母亲进城抓药,福贵却又阴差阳错被抓了壮丁。他带着对家珍、凤霞和母亲的牵挂,在炮火横飞的战场上苟延残喘,险些丢掉xing命。当福贵穿越炮火,淌过死亡回到家珍、凤霞身边的时候,却发现老母亲早已病故,凤霞也因为生病变的又聋又哑,唯一能让福贵开心的,可能就是自己已经两三岁的儿子有庆。当他对连长说:我要回家!的时候,我突然间发现福贵没有之前那么让我厌恶了,经历生死后,福贵身上比曾经多了许多温qingse彩,起码他还是眷恋家珍和凤霞的。战场上的死里逃生,让福贵倍加珍惜自己的妻儿,他辛勤的劳作着,努力的和自己的妻儿生活着。

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生活,生活会因为他的回头而善待他吗?

没有!

在没吃少穿的年代里,福贵和家珍好不容易将有庆送去了城里的学校上学,可哪能知道,寄托着全家人希望的儿子有庆却因为县长,因为自己战场上历经生死的兄弟春生的太太生孩子而丧命,当福贵强忍着内心的悲痛,用自己的衣衫包着瘦小的有庆埋掉的时候,我落泪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是一种惨痛,更何况是那个年代下寄托了全家人希望又一天好日子没过过的孩子?本以为这个已经是余华书中很悲痛的情节了,可当你读完整本书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这个,只是悲剧开始的其中一个而已。有庆的离去,让福贵深受打击,可是生活还得继续啊,福贵努力的生活着,满怀期望的为凤霞找了后半生的依靠,以为自己可怜的凤霞会和二喜过上平静祥和的小日子。悲伤和幸运哪一个会最先到来?是谁也无法预知的命题,可怜的凤霞还未见着自己孩子一面,就死在了自己弟弟曾经渐渐冷去的医院,可怜的福贵啊,又一次亲手送走了自己苦了半辈子的女儿。

谁说的天无绝人之路?老天一次次的给了福贵希望,却一次又一次残忍的用阴阳两隔将他逼向绝路,让他饱尝人世间的死离死别。在亲手埋葬了儿子、女儿后,那个满身疲惫的人又送走了病痛孱弱的妻子,再送走了和他一样可怜的二喜,最后又怀着怎样的剧痛和伤悲掩埋了同自己相依为命的苦根。生活啊,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像炮火般扔给那个千疮百孔的老人,让他背负着满身的弹孔禹禹前行着。看到这里,我心里揪痛不已,我可怜一生操劳隐忍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和还没好好看看四季奔迭的有庆、苦根,心疼对生活满怀希望相亲相爱的凤霞和二喜,可我最为担心的却是活着的人福贵,接二连三的生离死别和阴阳两隔,让他如何独自一人在漫长的生活中孤独前行?试问天下之悲,还有比亲眼看着自己所爱之人一个个离去更悲惨的吗?

世间最悲惨的,不是死亡,而是一个人亲眼看亲人一个个离去后孤独的活着!

福贵一生所历,让我不禁泪流满面,为何落泪?不得而知,纵有千言万语却无词言说。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哲学问题。有时候,活着便是死亡,死亡有时候却也是一种活着。在福贵的心里,家珍他们并没有完全死去,而是化成了只有自己才能看得见的耕牛,伴着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作着。而对于他自己来讲,活着便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和对家珍他们最好的补偿,纵然世间只剩孑身一人,纵然生活疲惫苦累,他还是选择了坚强的活着。只有活着,他才有想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和苦根的机会。

有时候,我在想:世间因果轮回,万事相系相报,如若当初福贵听了家珍的话,收手不赌,平淡的生活下去,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上演?可是,世间哪有那么多如果?哪有什么回头再来啊?所以,我们是不是也该从中反思自己的生活?我们有没有在时光的流逝中珍惜自己,珍惜眼前人?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余华给了我们答案:活着就是为本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东西而活着。只有活着,你才能感受日升月落的黑白分明;只有活着,你才有机会体验四季的冷暖轮回;也只有活着,你才能更深刻的明白活着的真正含义。世间万事,唯有活着才能看得见希望。

活着读后感1100字2024


这个三月,我读了一本余华的《活着》。为了加深对这本书的理解,我同时看了葛优和巩俐主演的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二者的结局有所不同,但整体蕴含的深意却是一致的。很庆幸这个三月读了这本书,让正慢慢步入社会并且日渐成熟的我对生活和人生进行了二次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了一个穷人。后来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全书都以一种十分冷的陈述xing语言叙述了这个故事,可就在这普通的陈述xing语言中让我感受到了巨大的震撼。我猛地惊觉到时代、政策对于普通人民大众意识影响之巨大。有些东西真的是时代赋予的,只有在后来的反思中才能认识到当时的错误。我们不批评时代,这是历史发然已然出现的一个阶段,我只想从故事中反思生活,反思人xing,找到一个更恰当的生存方式。所以以下我将把自己的一点感悟记录下来,希望在以后的人生回首中能再次重温经典、升华认知。

感悟之一:好人会遇到坏事,坏人也会走运,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运转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热爱这个世界。相信以一种平静的心态面对困苦必然会在时间的冲刷之下沉淀出生活的智慧。很明显福贵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集所有悲剧于一身的一个人,他身边的所有亲人都死了,所有荒诞的悲剧竟然都让他经历了。其实死并不可怕,虽然对这个世界的不舍总让人同情,但比起死更可怕的是最亲近的人离你而去,而你仍然需要孤独的活着,苦尝这绵绵无尽的痛苦。福贵不能算是一个坏人,虽然他嗜赌成xing,输尽家财,但这之后他也经历了生死的边缘,正是各种挫折让他能更加珍爱生活,珍惜亲人。(星辰ww)虽然时代的局限让他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遍了,但庆幸的是他仍然能够淡然的向他人敞开心扉,述说自己的故事,还有一头老牛作伴,平静的生活。

感悟之二: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磨难。生活喜怒交加,但是比起开心的事情带给我们的正能量挫折带给我们的负能量总是更胜一筹,面对这样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我们必须练就一颗坚强的心,找到解决困境的办法,而不是一味地埋怨,沉浸于悲伤之中。人生之事充满了种种的不确定,唯有心态平和、内心强大才能看尽千帆。最有效的办法是一定要记住开心时候的感觉,在受挫时拿取出来让我们获得足够的面对生活的勇气。不仅要从他人的经历中找勇气,更要从自己内心寻找源源不断的动力。

尽管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沉重,但是我还是非常感谢它带给我的思考。毕竟一个成熟的人必须知道怎么面对生活的负面,而不仅仅是想当然把世界想得太美好太容易,这才是成为一个合格社会人的标准。我愿像福贵一样,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因为不管是开心的过去还是悲伤的回忆,都能让你在淡然讲述中一次一次地得重度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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