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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之王读后感,2024鴉片之王读后感范文,鴉片之王读后感大全

战争之王读后感(一)

拍摄于2005年,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一影【战争之王】是一部直面军一火走私的现实主义作品。美国人拍摄的电一影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其矛头可以直指当局,或揭其短处或讽其弊端,不遮掩不回避。这部电一影就是个典型。电一影以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尤里军一火贩子的生命历程和反思。

尤里(尼可拉斯凯奇饰)的经历并不复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随着自己的家庭从乌克兰移居美国。在这个充满冒险和机遇的国家里,他开始逐渐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智慧和谎言来获得生存和壮大的机会。尤里有一次意外目睹了两个俄罗斯黑帮之间的街头一槍一战,这让他认识到人类在吃饭的本能之外还有着仇恨和屠一杀的欲一望。从这次一槍一战中,他意识到武器走私可以使其过上富人的生活,因为他觉得,买卖武器是为了提一供人们的另一种生活必须品就象你开饭馆,人总要吃饭一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他从倒卖一两支一槍一支到大批的军一火直到把前苏联的军用直升飞机倒卖出去,他一步步成了这个领域的老大。而且用他的不义之财把他的梦中情一人艾娃(布里奇特莫纳汉饰)娶回家为其生儿育女。

尤里把他的武器倾销到世界上战乱不已的中东、非洲,而那些地方的人们用他的武器互相杀戮,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儿童惨遭屠一杀。甚至他的弟弟维塔利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愿把武器卖给那些杀人恶魔,结果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乱一槍一打死。可以说,他赚的每一笔钱都带着血腥味。我们在谴责尤里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不能不问:是谁造就了尤里这样的军一火商人?其实是美国政一府。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财力,到处插手国际事务。要么出兵直接干预别国内政,要么把大批的军一火提一供给那些战乱中的弱小国家让他们互相杀戮而其从中渔利。影片中有一个镜头,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到处堆积着如山的一槍一支,这些一槍一支是战后美国遗留在别国的,因为把这些武器运回美国的花费比扔在这里更划算,这也成为尤里这些人非法买卖的重要来源,尤里收购这些武器是论斤买的!

影片结尾处,尤里和检察官杰克在监狱里的对话很耐人寻味:世界上最大的军一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他需要象我这样的自一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世界上只要有战乱就需要武器,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尤里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恶魔存在一天,就会有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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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汉族人心目中,狼永远是凶残的,狡猾的。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词语无不体现对狼的憎恶。但读了《狼图腾》这本书,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图腾》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知青陈阵、杨克被下放到内蒙古额仑草原,跟着毕利格老人学习草原文化,陈阵也对草原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在一次掏小狼崽的活动中养了一条小狼的经过,陈阵对狼的感情也在这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一开始他认为狼是贪婪的、可恶的;渐渐地,他开始喜欢狼,崇拜狼。是什么使他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

狼有团队精神。在打围时,头狼在狼群的最前端,控制着狼群的速度、方向;小狼、老狼、弱狼在狼群的内部;年轻体壮的狼在狼群的外部,保护着里面的狼。整个队伍井然有序,一齐追击马群、羊群。有一些狼为了团队的胜利,甚至咬住马儿的肚皮,利用自身重力扯开马肚,自己同时也丧命于马蹄之下。我为狼的精神所感动,为狼的智慧而喝彩。狼有骨气。有一次,陈阵要搬蒙古包,准备牵着小狼一起走。可小狼坚决不动一步,它不希望被任何人牵着鼻子走。后来,陈阵把小狼拴在牛车上,希望能拖动小狼。但小狼仍不肯挪动一步,哪怕项圈勒住了它的咽喉,口中在冒血,也不愿乖乖地被牛拉着跑。在它生命的最后時刻,陈阵选择将它抛上腾格里,还它自由与尊严。狼就是这样,宁愿死,也不愿没有尊严地、苟且偷生的活着。

狼是草原的保护神。黄羊是草原的一大害,它啃食草皮,把一块块茂密的草地啃成了沙地。狼猎捕黄羊,保住了草原,也帮助了牧民。狼还掏獭子洞、鼠洞,有效地控制了鼠害。难怪牧民们那么拥护狼,把狼视为心中的图腾。狼对自己特别狠。一次,陈阵在追捕一只狼时,狼被一个狼夹子夹断了腿,本以为狼会就此放弃求生的信念,但它没有。它立刻转身,狠狠地连筋带骨地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硬是用三条腿逃跑了。狼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要对自己狠一点,要对自己严格一点,这样就能激发自己的潜能,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但《狼图腾》却有一个悲剧的结局:小狼因伤情恶化而死,草原展开了一场灭狗行动,狼也越来越少,毕利格老人成了最后一个被天葬的老人,草原渐渐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丽。看到这里,我的心被触动了。狼曾在全世界广泛分布,但目前主要只分布在亚洲、欧洲、北美和中东,一些亚种狼已绝种。面对这样的现况,人们该醒悟了,放下手中的屠刀,还狼一个美好的未来吧。

合上《狼图腾》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向我展示了蒙古草原的辽阔,草原狼的勇猛。狼,你是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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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偶与忍辱重任的故事,者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以匹马。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一匹小马出生了一生下来就命运多么不幸。它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和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证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厮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口。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言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地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这种对信念的执着,将使我们热泪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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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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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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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妈的推荐下,我看了有由美国玛格莉特亨利写的《风之王》这是一本送给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这是一个关于爱的与职责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是闪来到法国,又在命运的捉弄下辗转到英国。老天爷又没有让它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闪被埋没嘈杂的市井中:干粗活、驮劈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闪本是摩洛哥的掌上明珠,却沦为最卑微的工作马。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证明自己,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上对自己不公,也要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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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大家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主角。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必须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最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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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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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妈妈送了我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本书是美国的玛格丽特亨利写的。讲述了一匹迅猛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与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妈妈刚给我这本书时,我还不是特别感兴趣,然而当我第一次看它后,却爱不释手,一个劲的往下看。阿格巴感人的话语,闪迅捷的身姿和老疯猫搞笑的动作仍历历在目。我每天至少看4、5章,三天就把一本书看完了,但我却仍从头开始回味书中精彩的情节。直到妈妈说眼睛要休息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晚上睡觉时,我也在想像闪的样子,棕色的皮毛,明亮的眼睛

《风之王》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忠诚和坚守,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华,只要肯吃苦、肯努力,才华终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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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天气变凉,空气干燥。在这秋燥的季节,我们应该多喝水,更应该多吃水果。那什么样的水果最有营养呢?今天我就读了一篇关于水果之王的书-----猕猴桃。猕猴桃被誉为---水果之王保健之王美容之王,受到人们的青睐。猕猴桃不仅风味独特,酸甜可口,而且营养价值极高。它的果肉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每百克鲜果中含维生素c100-420毫克,比甜橙高1-7.5倍,比柑橘高5-10倍,比苹果高20-30倍,含量几乎超过所有的水果。此外还含有钙钾钠等物质。猕猴桃还能开胃助消化。促进食欲,并有止渴解烦热,治尿结石症等功效。它还能防癌和治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我们要多吃水果,不挑食,不偏食,这样我们才有好的身体,才有精力学习。今天你吃水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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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之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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