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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后感(一)

【狼图腾】,一部关于狼的史诗一性一著作,一部对中国历史进行独特解读的小说,一部可以给各领域、各层次的人们带来众多感想的作品。海尔集一团一董事局主席张瑞敏看到的是狼的作战之道;蒙古族歌唱家腾格尔看到的是狼复杂的情感;文学批评家孟繁华看到的是【狼图腾】在当代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读了【狼图腾】,我看到的是小狼调皮捣蛋的可一爱一样,看到的是小狼渴望自一由的生一性一,看到的是狼与生俱来的狼一性一,看到了草原人与农耕民族对狼的态度。小狼崽还没睁开眼睛,刚进蒙古包就和比它大一个半月的小狗崽抢一奶一吃,一副恶霸的架势,将温顺的小狗崽挤到两边了,并拼命的吃,吃的肚子胀的薄如纸了仍不肯松口。从中也可以看出兽一性一和畜一性一,以及狼那可畏的竞争能力和凶狠顽强的一性一格,也由此隐隐地感觉到了小狼身上那种根深蒂固的狼一性一。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西方人一兽一性一多一点,而中国人畜一性一多一点。

看来一性一格不仅仅决定个人的命运,也决定着整个民族的命运。小狼崽渐渐长大了,栓在脖子上的链条也逐渐加长了,但小狼只能在以木桩为中心,以链条为半径的圆内活动,它不能像小狗那样自一由自在的到处走动,于是它使命地拽的脖子上的链条,即使脖子出一血了也不在乎,放风的时候,小狼拽着主人疯狂的跑着。这是它对自一由的渴望,不顾一切的向往着。

从小与人类、与家畜一起生活的它,仍不断的渴望回归大自然的怀抱。生活在人群中四个半月大的小狼在没有母亲的教导下,也发出了第一声狼嗥,那声音,那动作,嗥得和真正的野狼一模一样。这是狼一性一使然,学狗叫勉为其难,学狼嗥无师自通。草原人和农耕民族对狼所持的态度也是相反的。农耕民族对狼是厌恶、憎恨的,人人喊打,草原人对狼的感情就丰富多彩了,他们即要打狼,又要护狼,但对狼没有憎恨之情,他们崇拜狼,将它视为腾格里派下的使者。他们认为在蒙古草原,草和草原是大命,剩下的都是小命,小命要靠大命才能活命,连狼和人都是小命,所以狼就是草原的保护神。草原人打狼、杀狼,但决不灭狼,这就是对可持续反展的生动阐述。

读狼图腾后感(二)

文/龚宇

著【狼图腾】者,姜戎也。主人公是30多前北京一知青陈阵。这本书享有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和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之美誉,他给我们年轻人提一供了一份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一精一神盛宴。随着时代的变迁,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渐渐从我们记忆中消失,将来留给后人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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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读了《狼牙》这部小说,是因为看了改编自刘猛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的电视剧《我是特种兵》,让我对军事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中国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的神秘生活产生了好奇心。

《狼牙》的作者是刘猛,青年导演、编剧、作家。是国内第一位集小说原创、编剧与导演于一身的青年艺术家,被誉为狼牙少帅。

该书是一本全景展示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狼牙部队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描写了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从出生到享誉世界的故事。小说以我军筹建狼牙特种部队为主线,讲述了军长刘勇军、大队长何志军、政委耿辉等职业军人鲜为人知的故事,刻画了刘晓飞、张雷、林锐等新青年士兵激情澎湃的热血传奇,同时,还描写了何小雨、刘芳芳、方子君等百合花一样的军中之花的爱恨情仇。小说摒弃了军事类文学作品的一贯的束之高阁, 再现了这群鲜活人物的生活和情感世界。

读《狼牙》首先令我震撼的是其中的热血男儿。从老一辈的何志军、刘勇军等到年轻一代的林锐、刘晓飞、张雷等,他们把自己的热血青春,男儿气概献给了祖国,献给了人民。在这没有炮火的和平年代,三代人的生命挥洒在激情澎湃的岁月之中。那种热血澎湃充斥着心灵,在如今这糜乱庸懒的城市之中,仿佛一针强心剂一般,让我们重新找回那种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傲然煞气,让我们找到男人体内流淌的血液,其中的兄弟情义,团体意识也令人为之震撼,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为之震撼的同时,其中的爱恨情仇也令读者欲罢不能。爱恨情仇这一主线一直贯穿于老一辈军人何志军和新一代军人李勇、刘晓飞、张雷、林锐、刘芳芳、方子君等人的战斗岁月和内心,使特殊历史环境下特种部队的情感和当代新士兵的情感在爱恨情仇中相呼映照。

方子君是从南疆保卫战前线下来的战士,她十八岁时就在前线待了将近一年,也就在那时认识了张云,并渐渐喜欢上了张云,但张云却牺牲在了南疆保卫战的战场上。从前线回来以后,方子君始终不能忘记张云,当他遇到张云的亲兄弟张雷时,又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张云的影子。但她内心十分矛盾,她不能喜欢张雷,她不想让张雷成为张云的替代品。每当看到张雷时就会勾起她的痛楚,最终她发现他已经爱上了张雷,她决定和张雷结婚。但军长刘勇军的女儿刘芳芳也喜欢张雷,芳芳的母亲依仗权势来逼迫方子君放弃张雷,最终方子君放弃张雷嫁给了陈勇。

情感纠葛的描写叙述,让特种部队的士兵在神秘面纱后变得越发清晰起来,不再那么神秘而束之高阁,从方子君、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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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白牙》这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只母狼生了一窝狼崽,其中,有一只很特别,别的狼崽都跟母狼一样是隐隐的红色,而它却跟公狼一样是灰色的,而且长着雪白的虎牙,它还有狗的血统,它的名字叫白牙。等它长得比较大时,有一天,就到森林里走了走, 一不小心来到了印第安人的地盘了,它发现它母亲已经服从于印第安人了。这时,它就在这里碰上了它的第一位主人葛雷,但葛雷并不爱惜白牙,无视它被狗群欺负,后来还因为染上酒瘾卖掉了它。第二位主人整天叫它和别的狗群厮杀。有一次,在白牙生命垂危之时,士格特赎下了它,并精心照顾它,于是它那狗性被激活了。

在现实中,还有许多人会虐待小动物。有些,是动物主人把活的动物从高楼摔下去,残忍地结束了动物的生命。这种高空抛动物行为是十分危险,被扔下的动物还会***伤行人,做这种事真是太危险、太不人道了。

通过这故事,我知道了:我们要好好保护小动物,不能虐待它们。动物也是生命,和人一样,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保护它们,不能虐待它们,把它们当成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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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七天小长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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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已读完,可心中仍然回荡着草原狼那荡气回肠的嚎叫。一声接着一声,久久不能平息。

草原狼是蒙古的汉子,是蒙古的神。正是草原狼养育了蒙古人剽悍的性格;正是草原狼这最原始的教官,教授了蒙古人的诡道兵法;也正是因为有狼的性格与智慧,蒙古的铁骑才得以踏破中原,踏破亚欧的界线。每个蒙古人都有狼的精神,它与蒙古人永远都在金戈铁马中狂舞。他们永远用生命奋斗,用生命征服!

野蛮的民族以武力征服文明;文明的民族以文化同化野蛮。不知从何时起,在草原上再也见不到狼了,碧绿的草原逐步为黄沙代替。缺少了狼,缺少了绿色,草原也就缺少了活力。

耳畔,每当响起那苍凉而又令人冲动的嚎叫声,心中陡然升起一幅狼图腾。生命瞬时有燃烧起来。只是,再也不会见到草原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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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民族,古老的生物,相互依存,结伴而行。额仑草原给了他们生存繁衍的空间,腾格里是他们身体与灵魂的归依。

想一直走下去,辗转来回的疲惫,梦也易碎。只能挥泪,命运里铸就的悲哀却无法挽回。只有泪,陪他们走过沙化的草原干涸的水。千百年纵横草原的图腾梦中飞。

走过千年寂寞千年绿色缠绕千年的沙,有谁能记得驰骋草原的蒙古马,成群结队的野雁与野鸭,以及天鹅湖畔娇艳夺目的芍药花。

苍白的尸骨,雪血交融的路,白毛风肆虐的夜幕,狼嗥犬吠的山谷,都隐匿与望不尽的沙土。仅留下不再游牧的民族,踩着大片金黄,只是它再也托不起昔日的希望与梦想,还有长嗥的狼。

黄沙覆盖的额仑草原和消失的狼是划过记忆狰狞的伤,也是心中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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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草原上孤独的游者。

头狼在月光下的岩石上仰天长啸,于是银装素裹的群狼冲下山峰,象一个个训练有素的战士,令人闻风丧胆。围歼,追击,消耗敌人体力;猛扑,撕咬,吓破敌人胆囊。前进,前进,大获全胜。

几百年前,草原上的铁木真亲眼目睹了这一壮观的景象,后来训练出了他的狼兵。横扫欧亚大陆,箭射蒙古草原。铁骑突破敌人的防线,气势摧毁敌人的野蛮。开拓疆土,成吉思汗,天之骄子,完成了他的夙愿。

很少有人了解狼。人们眼中狼是故事中的狼外婆,是东郭救的忘恩负义的东西。狼代表邪恶,代表凶残,可谁又能懂得狼的好处?惟有草原上的人懂得。

在狼爪之下,草原马更加健壮,奔跑如飞;草原上的狗更加警惕,尽职尽责;草原上的牧民更加睿智,强悍,在恶劣、多变的环境中繁衍、生息

狼依旧在嚎,但我们很难再听到。人们拓荒的足迹已深入草原,愚昧的枪口下怎容得狼来破坏他们的文明?碧绿、清澈的天鹅湖成为野蛮拓荒者生存的地盘,高雅、尊贵的天鹅成为他们的锅中肉。腾格里的保护消逝,昔日的草原将化做人们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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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蝴蝶梦》   篇名:蝴蝶梦 作者 daphne du maurier 达芙妮·杜穆里埃 出版社: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4年3月    好句摘录:  曼陀丽是座坟墓,我们的恐惧和苦难都深埋在它的废墟之中。这一切再也不能死而复生。……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过去的岁月仍近在咫尺。我们力图妄却并永远置诸脑后的种种往事,说不定又会重新唤起我们的记忆……   评析:   我觉得蝴蝶梦,胜似夜夜梦魇。丽贝卡绝对不愧为一个主角,她以死者的身份操纵着生者的命运——活着的人都在不知不觉中为她所摆布着,无论是忠仆、情夫、丈夫、甚至丈夫新婚的妻子,每个人都是丽贝卡手中的牺牲品——在她通往欲望和邪念的路上。因此,“我”永远生活在绝望之中,因为一颗单纯而天真的心永远无法想象这一切;但它们却这样暴露地现于眼前——真实与虚伪在此刻交织成一幅关于人性的阴森画卷:丽贝卡心中的那种欲望已经像火一般蔓延到了她崇拜者的心中,那些人不顾一切地膜拜着这些令人不齿的行为。一切似乎都暗示着悲剧,“我”依旧相信德温特先生能重新拥有庄园——直到最后,烈火燃烧在曼陀丽绝望的土地上;天空中,丽贝卡那狰狞的笑容还不时闪现着。杜穆里埃的写作目的实现了——这种场景无疑是难以释怀的、诡异的。它所揭示的那些丑陋全部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畸形的婚姻,家族荣誉至上的悲哀,敲诈,行骗。丽贝卡无时不刻地化作它们,来威胁尚在人世的人们——她嗤笑着光明,却也不知廉耻地嗤笑着自己的卑鄙。颇为戏剧性的是,她的胜利,恰恰是建立在自己俘获灵魂的绝望之上。 那么,“我”为什么依然思念着曼陀丽呢?玫瑰、鸟语和欢笑背后的那双手,难道就不恐怖了吗? 不——因为那个故事摧毁了曼陀丽。它日后的黑暗是因为丽贝卡那无穷无尽的幽灵般的影子。因为肉体的欲念而化为灵魂的鬼魅,这未免是让人惊叹的。层层推起的波澜后面,那张恐怖的脸,无疑会化作我们对人性的觉醒。灵魂,你在哪里?   质疑:作者对景色的渲染效果颇佳,但语言略显繁琐——但是对于惊悚的情节,都没有作太多的刻画——因此我不十分明白这两条故事线索的联系:怀念或是恐怖?情节上的安排是不是可以再紧凑些?   2007年10月22日 查看全文>>>
以前也看过很多小说,虽然也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不会像《狼图腾》这样让人忘我,好像自然的跟作者一同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一路向毕利格老人学习、成长。这样一本具有灵魂的书,仿佛带我穿越了草原的历史长廊,一起目睹了草原的兴衰,让人的内心澎湃、火热而又感到愤怒、悲凉。 当跟随作者一步一步从美丽的大草原走向凄凉的大沙漠,心里不由的难过、伤心。尤其当主人公亲手打死自己心爱的小狼,眼泪再也忍不住了,那种感觉是痛惜、是悲凉。。。但也对主人公充满了感激,他最终还给了小狼自由和尊严,在蒙古草原,几乎每一条蒙古狼都是毛茸茸地来,赤条条地去,把勇敢、强悍和智慧,以及美丽的草原留在人间。主人公也算给小狼一条蒙古狼这个真正的名分。 当人们开垦草原的第二年,毕利格老人去世了,老人应该带着愤怒、痛惜和自责归向腾格里。老人是不幸的,因为他眼睁睁的看着草原被破坏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他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是最后一个被狼送回腾格里的人。而送老人的那晚,狼群一直嗥到天亮,我想这应该是狼王对友人的一场送别吧!毕竟毕利格老人是草原最懂狼的人,他每做一件事都会为狼为整个草原考虑。失去了懂狼的人,狼应该不会再回来同人类一起保护草原了,它们逃出了边境,也不知道能否生存下来,但绝对不会再重归草原了。 读完这本小说,使人认识到人类才是最贪婪、最愚蠢的动物,使人对同类的做法感到痛心疾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吗? 查看全文>>>

导语:《狼王梦》描写的是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下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下面由小编整理的关于《读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欲罢不能。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

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对于学会竞争,我也有深深的体会。在三年级时,我的成绩属于中等,期末考试也只有80多分,妈妈恨铁不成钢,经常苦口婆心地说,让我要争气。

可我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受到挫折后拼命埋怨自己,不敢和别人竞争!妈妈为了激发我的斗志,在暑假的时候,经常把同学的作文和我比。看看谁写的好,还要定下目标,超过班上的某一位同学妈妈还送我去补习,她经常对我说:你的目标就是争取全班第一,要与别人比赛,虽然你还小,以后到了高考,你战胜不了别人就会被淘汰就这样,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时我终于拿了全班第一!母狼紫蓝和我妈妈的做法虽然不同,但目的是一致。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读狼王梦》读后感篇二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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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牙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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