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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之王读后感

荒野之王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荒野之王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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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之王读后感


战争之王读后感(一)

拍摄于2005年,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一影【战争之王】是一部直面军一火走私的现实主义作品。美国人拍摄的电一影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其矛头可以直指当局,或揭其短处或讽其弊端,不遮掩不回避。这部电一影就是个典型。电一影以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尤里军一火贩子的生命历程和反思。

尤里(尼可拉斯凯奇饰)的经历并不复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随着自己的家庭从乌克兰移居美国。在这个充满冒险和机遇的国家里,他开始逐渐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智慧和谎言来获得生存和壮大的机会。尤里有一次意外目睹了两个俄罗斯黑帮之间的街头一槍一战,这让他认识到人类在吃饭的本能之外还有着仇恨和屠一杀的欲一望。从这次一槍一战中,他意识到武器走私可以使其过上富人的生活,因为他觉得,买卖武器是为了提一供人们的另一种生活必须品就象你开饭馆,人总要吃饭一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他从倒卖一两支一槍一支到大批的军一火直到把前苏联的军用直升飞机倒卖出去,他一步步成了这个领域的老大。而且用他的不义之财把他的梦中情一人艾娃(布里奇特莫纳汉饰)娶回家为其生儿育女。

尤里把他的武器倾销到世界上战乱不已的中东、非洲,而那些地方的人们用他的武器互相杀戮,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儿童惨遭屠一杀。甚至他的弟弟维塔利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愿把武器卖给那些杀人恶魔,结果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乱一槍一打死。可以说,他赚的每一笔钱都带着血腥味。我们在谴责尤里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不能不问:是谁造就了尤里这样的军一火商人?其实是美国政一府。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财力,到处插手国际事务。要么出兵直接干预别国内政,要么把大批的军一火提一供给那些战乱中的弱小国家让他们互相杀戮而其从中渔利。影片中有一个镜头,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到处堆积着如山的一槍一支,这些一槍一支是战后美国遗留在别国的,因为把这些武器运回美国的花费比扔在这里更划算,这也成为尤里这些人非法买卖的重要来源,尤里收购这些武器是论斤买的!

影片结尾处,尤里和检察官杰克在监狱里的对话很耐人寻味:世界上最大的军一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他需要象我这样的自一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世界上只要有战乱就需要武器,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尤里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恶魔存在一天,就会有无数无辜生灵惨遭涂炭。而美国政一府却默许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民一主国家其正义何在?

战争之王读后感(二)

尼古拉斯凯奇的战争之王从军一火商的角度叙写了战争的残酷,同时也描述了当今世界的形势。纵使我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军一火商,我对武器也没有研究,仅仅觉得武器那种冷酷美始终很吸引我,但这都不妨碍我对这部影片的喜欢,影片给我感觉就是一种宛如记录片的感觉,那便是真实。

驹于影片的主演尼古拉斯凯奇,相信大多数经常看外国电一影的人都熟知,文艺戏出身的凯奇近几年一直活跃在动作戏领域,但除了在吴宇森的【变脸】中,凯奇在演反角的时候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之外,他的其他动作片,虽然一精一彩,但表演总是给人感觉没什么突破,演英雄的时候总是看起来那么无辜,一脸苦大仇深之样。直到现在的【战争之王】,似乎又在凯奇的眼神里找到了他在【火柴人】里忽悠别人那种无辜的狡猾。?有人评价说【战争之王】凯奇的转型之作,那我更认为,这是凯奇的半回归之作。?

剧中的主角叫尤瑞,如果抛开尤瑞是个军一火商身份的话,那么他完全就是一个商人。他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他有了第一次出一售商品的动机,也有第一次交易的兴奋,甚至和各种各样的人来打通关系。他种种的作为和一个普通的商人没什么区别,他知道如何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框中为自己牟取更大利益,他知道和直接影响他买卖的那些人做好关系,他甚至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不去关心消费者买了他的产品到底会用来做什么,他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将自己的商品出一售给需要的人,尽可能地给自己牟取最大的利润。也就是这个原则,贯穿着整个故事,不涉及其他国家的所作所为是他耐以生存的一个原则。影片的第一个镜头便是满地的弹壳,接着我们看到了尤瑞,也是从尤瑞的口中我们慢慢进入军一火走私商的故事。也正是从我们看到尤瑞的第一个表情开始,我们就明白,这只是一个商人,一个比较一精一明的商人,仅此而以。

同时影片在塑造尤瑞这个商人形象的同时,也深刻的揭露了国家利益斗争的本质。国家是一群人构成一个群体,有着相同的利益趋势,有了利益,便有了争端,有了争端,便有了杀戮。因此国家这个东西在他诞生的一刻开始,就便是建立在互相的流血冲突上。利益的冲突必然导致一部分人被奴役,这也就渐渐演化成国家的另外一种形态。倘若说之前的国家是代表着国家内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建立的群体的话,那么后面的这种形态,就是国家是满足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将一大部分人建立成的一个群体,而这个就是奴役的结果,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这种情况都没有消失过。影片内的那个非洲国家,便是一个典型。国家的存在总是伴随利益冲突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才是促进国家不断发展的原因之一旦利益的冲突却往往伴随着武力的发展,由此可以发现一个或许让许多道学家难以接受的规律是武器,维持着国家这个大极其的运装。?因此,只要有国家的存在,军一火的销一售就不会停止。也就像影片最后讲的一样,最大的军一火商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这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也深刻揭露了国家利益的本质。

这部影片最重要的一点事做到了真实。伴随着AK47的一槍一声在美国奥德萨皇宫酒店响起,由尼古拉斯带领着,一个全新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跟随着这个军一火商人的成长步伐,我们渐渐走入了一个由一槍一声和鲜血组成的世界,我们也可以了解原来历史的变革与推动不仅仅只有主义和宣言,还有鲜血与交易。目睹着电一影中非洲军阀屠一杀平民的残忍场景,你会感觉这个世界原来也可以是这样。也许长久的太平让人们误以为那便是生活的全部,却没能更好的认识这个世界。?当军一火贩子的妻子,儿子,父母抛弃他时,当他的弟弟死于他所贩卖的子弹时,当他被抓捕又由美国政一府中某个人在上法庭之前直接释放之时,他继续了他的军一火生涯。主人公说,我是军一火商,全世界有战争的地方就有我,但是你们用不着恨我。战争不是因为我们这些军一火商而开始的,我们只是在追随战争的脚步而已。而且我永远不是最大的军一火商人,像美国政一府,他们做的军一火买卖是我的好几万倍,为什么没人去恨他们?这样的角色才应该是你们憎恨的,他们一边挑一起战争,一边还故作慎重,其实就是为了发财。?正如他所言,在这血色的世界格局中,他必须也必要去扮演着这个世界所需要的角色,一个暗地里的角色。?

人一性一也许并不如影片中描述的那样简单,可是每个人在面对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而正义永远只是相对的,在这个标准之中,比较能够使人认同的可能就是正义。而政客思想统治中的正义,不过是一种利益。我们常常犯的错误是,把别人的利益当成自己的信仰。于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做一些平凡的事,才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和珍惜。

战争之王读后感(三)

一直没有机会看我家凯奇的【战争之王】。今天完成了这个心愿。

觉得片子很是不错,很有深度,很有内涵。很是喜欢导演的安排,特别是最后的结局。因为这个世界,冥冥之中,玩的就是政治,玩的就是关系。如果让凯奇入狱坐牢的话,那才是见鬼的事情,虽然名义上他是个坏人。幸好,这是一部好莱坞电一影,不是我们的红色革命剧,不然真是糟蹋了凯奇这么好的演技。

片子很真实,因为人物很真。年轻人会对未来迷茫,男人会找女人泻欲,空虚会让人堕一落,嗑药会让人上瘾,政治会爆发战争,战争会流血无数等等等等。凯奇扮演的角色只是一个人,好人和坏人的结合一体,其实人本来就是矛盾的东西。人嘛,总会犯错,酒一精一,白粉,女人,男人势必逃不开这些。与此同时,梦中情一人,改变世界的梦想,兄弟情义,男人也离不开这些。所以当这些都反应在凯奇身上时,觉得好真实。柳下惠是个特例,我不苛求这样的人物。但求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

这是讲人的,但是片子的主题还是战争。片子不求给出一个主题,我感觉。只是,说明这个世界很多事情的存在,必然有它现实和合理的一面的。战争就是这样,总有人要发动战争,为了各种目的,那么一定就会有人死,当然了,更会有人买卖军一火。有需要,就有市场。

很多时候,改变现实很难,接受现实可能更加容易一些。

《荒野求生》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沉浸在《荒野求生》的世界里。我的梦想是去荒野闯荡,彰显男子汉气概,但现在我还太小,我只能在这一系列书里面慢慢感受,慢慢体会。

如果你被迫在野外求生,你会和贝克一样,拥有求生本能。但在求生本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自信、勇敢和技能。

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假如贝克没有自信,他就绝对不可能在野外生存,甚至有可能连第一天都挺不过去。大家都说技能十分重要,大多数人都因此而敬佩贝克。我也认为技能很重要,但我不会单单因此而敬佩他,因为我认为自信更重要。是贝克的自信,让他渡过难关。使他成名!

勇敢,也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没有勇敢的行动,贝克怎么可能穿越那么多可怕的地方,见识到另一个崭新的世界呢?

这本书里的技能是最令我心动的:制作简易木筏、通过太阳辨认方向、最大限度地使用一条鱼每当我看到这些情节时,我仿佛真的被带到那一片河谷,坐在简易的木筏穿越危险;我仿佛真的在迷失方向的时候,利用太阳的光影知道了东西南北;我仿佛真的在饥肠辘辘但又必须保存粮食的时候,用上那些妙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开始相信了:在野外生存,只有求生本能是不够的。只有成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高超的求生技能的人,才能成功地活下来。

风之王读后感作文500字:风之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奔向荒野读后感


奔向荒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
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


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一):

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风之王读后感(二):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偶与忍辱重任的故事,者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以匹马。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一匹小马出生了一生下来就命运多么不幸。它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和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证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厮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口。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言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地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这种对信念的执着,将使我们热泪盈盈。

风之王读后感(三):

呜呜这个寒假太无聊啦,但是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两本书,分别是《风之王》和《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是《风之王》主要资料就应是这样吧: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不离不弃也就是永不放下的意思,在文中表示阿格巴与闪亲如父子,互相鼓励的品质。所谓不离不弃不就是不离和不弃这两个词语组成的吗?是啊,也许今年那个卑鄙(baby不算太小)让我把这个词理解的饿更加透彻一些吧!

呼呼,自从我那该死的妹妹来这儿以后我真是叫苦连天啊!每一天叫我陪她玩游戏,无非就是一些老鹰捉小鸡丢手绢之类的,小孩子可能就只能想到这些吧,诶。最后出来了,妈妈叫我把妹妹也带出来(再次崩溃)没办法,我一路逛来逛去,遇到了偶的好友应佳丽,还有张攀鑫嗨,在干吗?到处走走,你呢?诺,你看,我妈妈叫我把我的妹妹带出来逛逛。那我们一齐走吧。我正烦着呢,我妹妹她从来不和不认识的人玩(真保守),这不三个人一路走来她一句话都没说,诶~我对他们说起来:我的这个妹妹她不太会说话,而且也不会和不认识的陌生人玩的,而且她很坏哦。是吗?我看她挺乖的呀。呵,这只是表面现象,等到家里,有你好看的了!她一向看着我们亲爱的大地妈妈,盯盯@#¥%!@#¥%而我和他们两个人嘻嘻哈哈一向聊了一路好像根本没有顾及到她。无聊啊~平时人多得要命这天咋就这么无聊呢?我们快把整个西区饶了一大圈你说,丁丁我们去哪里玩呢?不晓得,别问我。姐姐,我们去玩游戏。玩什么?去奶奶家玩吧。那你自己去吧,我不想去。(准确的说是我懒得动了)她一个人能行么?怎样不能行啊?但是好像只有她一

个人吧,你叫她怎样玩?自己和自己玩?但是想起以前那这么为所欲为,我就来气,好歹我是她的姐姐啊!每次妹妹她为所欲为的时候外公和外婆都会把我逼到角落里去说:是妹妹不懂事,叫我让这她点,她只是孩子,而我是姐姐了,总不能对自己的妹妹不理不睬吧?再说童言无忌啊!对啊,我突然想起我前些天才看过的一本书《风之王》,只有凭着双方不离不弃的精神才这辉煌的成就!是啊,这只是孩子而已啊,我为何要和她过不去呢,她一个人呆在家里会不会很寂寞很孤独?我是能够照顾她的人;是能够让她快乐的人;是能够让她不孤独的人姐妹之间不是要互相扶持、互相鼓励、不离不弃的么?如果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真的是不配当这个姐姐了。也许是我想通了吧,我拉起妹妹的手,她的手有点偏凉,显然有点冻着了(之前我一向拉着她的手,只但是中间有一些事情,不具体说了哈)朝她会心的一笑,她看着一开始有一点惊到,之后就跟这我哈哈大笑了。那我先走了,拜拜。拜拜。

当妹妹不留意伤害到姐姐时,请姐姐千万不要生气,也不要对妹妹那么冷淡,姐姐就应尽量让着她点。妹妹毕竟只是妹妹比较天真,当然姐姐长大了懂的事情比较多,千万不要为这种事情和妹妹闹不和搞不好连别人都会被牵扯进去;当妹妹遇到不顺心的时候,姐姐就该安慰她,哄哄她,小孩子嘛,而不是在角落偷偷笑,只有尽心的关心妹妹,姐姐才会被妹妹当作真正的姐姐;当姐姐遇到一些要帮忙的事情时妹妹就就应去帮忙,而不是坐在椅子上尽情是看动画片,只有帮忙姐姐的妹妹才会让姐姐去更加爱护;当妹妹玩笑似的嘲笑姐姐,妹妹可能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妹妹错了,在妹妹的心里那种玩笑似的嘲笑对姐姐可能是最大的伤害!所以无论如何妹妹都要立刻对姐姐说一声对不起尽管那只是三分钟热度姐姐和妹妹的那种情感,我怎样也搞不懂,也许那就是不离不弃吧!

风之王读后感(四):

我推荐大家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主角。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必须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最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五):

《风之王》中的风之王是指一匹马闪,但是资料却和题目不相贴合。资料是讲的哑巴阿格巴与阿拉伯骏马闪流浪的遭遇及胜利成为风之王的过程。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双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再次的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因为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句话使得阿格巴对闪不离不弃,同舟共济,因此,有了之后的流浪,分离,团聚等感人的情节。如果在遭遇寄人篱下,被迫做工,遭人斥骂的状况下,阿格巴把马给卖了,也许会得到一笔能够安稳过上两天的钱财,但是两天过后,阿格巴又得要流浪,而且伯乐的美名,及之后的一切荣华富贵都会拱手让人。这样做,等于号的两边还等吗?!如果阿格巴把闪给杀了吃了,可能会充饥几天,但是几天过后,阿格巴又得挨饿,阿格巴还要背上对自己的诺言不忠之名,伪诺;之后的一切也会成为幻影,只要阿格巴稍有良心,也会对这件事愧疚一辈子。

正是因为阿格巴忠诚地对待马儿闪,正因为阿格巴坚守自己的承诺,所以阿格巴才会兑现承诺,让闪成为了风之王。

风之王读后感(六):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风之王》。它让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示!

读这本书使我认识了两个有情有意的父子:第一的是阿拉伯骏马闪,第二个是哑巴男孩儿阿格巴。闪虽是一匹马,但它却拥有高贵的血统,却在阴差阳错下,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阿格巴虽出身卑微,却心中充满了爱和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因为哑巴男孩儿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是你的爸爸,所以他们俩结为父子。只为一句庄严的许诺,他和它不离不弃,卧薪尝胆,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闪的一生就是阿格巴的一生,闪

是阿格巴的全部,阿格巴把他全部的爱都给了闪,因为他坚信闪是风之王,因为他坚信心中的那份承诺。闪的成功,不就是阿格巴的成功吗?忠诚与坚守就是成功,就是才华。

这本书是我得到了一个名言: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的不公,也要抗争。

我要想阿格巴一样永不放下自己的梦想!

风之王读后感(七):

在老妈的推荐下,我看了有由美国玛格莉特亨利写的《风之王》这是一本送给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这是一个关于爱的与职责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是闪来到法国,又在命运的捉弄下辗转到英国。老天爷又没有让它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闪被埋没嘈杂的市井中:干粗活、驮劈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闪本是摩洛哥的掌上明珠,却沦为最卑微的工作马。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证明自己,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上对自己不公,也要坚下去。

风之王读后感(八):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哲学走向荒野》读后感


记得前几天我刚读过一本名叫《哲学走向荒野》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也让我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这本书讲了作者对其生命和自然的深刻体悟、对美丽荒野的细致描绘、对家园毁损和生存危机的忧患意识、对现代生活观念的历史性反思。是呀,我们所生活的家园地球,是多么的美丽!著名的珠穆朗玛峰、喜马拉雅山;美丽的美国大峡谷、喀斯特森林还有许多数不胜数的自然景观,都是多么的迷人。但是,如何让这些美丽的景观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保护环境。如今,由于人们不好好保护环境我们美丽的地球正遭遇着各种由污染引起的问题,如全球变暖、雾霾等棘手的问题。全球变暖会导致大量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动物流离失所,雾霾更会危害到我们自身的健康。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人类对大自然所犯下的过错,此时此刻,我们唯一能够弥补的就只有多种植植物,多绿化环境,尽自己的力量来保护环境。

现在,无论是在新闻里还是在校本课程或是公益广告中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号召人们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记得惠特曼曾经说过一句话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的垃圾。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今天的地球就会变成明天的楼兰。听到这句话,还在电脑手机前坐着的人们,你们还在等什么。放下手机,关上电脑,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让我们为了地球的明天而努力吧!

保护环境,从自己做起,从这一刻做起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有趣、充满野xing的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巴克。巴克原来是大法官先生的狗,但是他却被仆人偷偷地卖掉了。仆人把巴克卖给了送信人佩罗,从此巴克就成了送信狗。巴克的祖先是狼,是充满野xing的,所以巴克有时也会和他一起拉雪橇的伙伴互相撕咬。日子一天天过去,巴克用自己的力气和反抗力打败了雪橇的领头狗是斯皮玆。可是好景不长,狗狗们又被卖到了笨女人一家手中,他们一家并不会正确地让狗狗们送信,每天连收拾东西都要花一个上午。而且他们一家也不会给巴克休息的时间,尽管他们给狗吃的食物很多,但还是让巴克他们连夜连夜地奔波送信。短短的一个月,巴克就从63千克的体重降到了15千克的体重。最终巴克他们瘦得皮包骨头连走路都走不动了。它只好逃回了森林重新过日子

看巴克多可怜,读了这本书后我下定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我的狗狗的,同时我感到如果我们在生活中碰到了问题,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动脑筋,想办法,才能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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