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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不想醒来时读后感

这次是第一次到深圳丛林电音节。感觉自己还没回到现实来。像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梦一样。不想醒来。但生活仍然要继续。前行。心中有爱。哪里都会有电音。尽情享受当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我相信美好的事情都会慢慢靠近自己的。

梦很美不想醒来的句子

一、画面真的很美,完全不想醒来。牵好了,就别放。

二、一个很美很美的梦,美到根本就不想醒来。

三、做了一个很美很美很美很美很美很美的美梦,不想醒来,然而这只是一个梦,嗯,很美,希望今晚继续接上。

四、最近夜里总是会做很美很美很美的梦,美到我明知道这一定是梦,就是不想醒来

五、做了个很美很美的梦,醒了还在回味,真不想醒来!可那该死的蚊子,把我吵醒了好几次

六、睡了一天,梦真的很美,不想醒来~

七、最近的梦很多,却很美!梦里有我想见不能见的人!昨晚梦见妈妈,她来看我,而梦里的交谈很平常,像日常的交流,像她从未离开!梦太美,不想醒来,真希望就那样一直活在梦里!

八、昨晚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美很美的梦。美得不可言喻,美到我都不想醒来或是醒来还想睡着继续的梦。感觉自己当时半梦半醒,可能是清醒也可能是沉醉。或许那就是我内心深处的想法也未可知,一种毒药吧!

九、梦到飞机座位分在副驾驶上风景很美机张好帅,说我是个厨师,想念的人都在飞机上,经停我怀念的地方,好开心一直不想醒来

十、昨天晚上做了个很奇怪的梦,但说实话也很美,美到不想醒来今晚,还会做那个梦么?

十一、梦很美,很真实,幸福到我特别不想醒来

十二、昨晚那个梦真的很美,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醒来了,只是做不到,只能继续往前走

十三、梦境很美,不想醒来。梦到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吧

十四、昨晚梦到外婆了,梦很美呀,都不想醒来,今天同事去陪他外婆过生日,很是羡慕他。

十五、ta说梦很美,不想醒来!我知道,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被打扰!也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走进了别人的梦里!

十六、我应该是在做梦吧,可我分明拿起了手机;其实就当自己在做梦吧,至少自己觉得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梦,至于想不想醒来,那真的失控了,此刻无法做决定,好期待看着黄浦江夜景,喝着啤酒,然后是眼神中能懂我的人。

十七、我刚做完一个很美好的梦很美很甜不想醒来。

十八、午觉,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都不想醒来。这个点醒来该找晚饭吃了

十九、欲望总会让我们迷失很多东西,而有时候一瞬间就会把我们拉回现实。有些东西不可触摸,即使再怎么努力,都不能与现实相抵抗,梦总是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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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错过一个人的说说

一、不想再错过,这一次必须要去拼,哪怕是拼命也在所不惜。加油!

二、不想错过每个在一起的瞬间。以后都是最宝贵的回忆。

三、你生活有什么变动未曾告知我,我的快乐与悲伤,忙碌与悠闲你也不曾知晓,越是不联系,就越发的不想联系。之前错过的太多,似乎有好多事想要问,但又不知道从何问起,所以,越不想点开对话框。

四、希望我们每一个人,最后都能收获自己想要的,找到自己的幸福!我也曾经历过一些撕心裂肺,我也曾不懂为什么会遭遇这些,但到了今天,我才明白,每个人都是追逐幸福的,人生那么短暂,总是不想错过自己所爱的,尤其是那个人也是那么渴望着你!于是妥协,退让,甚至卑微,只愿最后的最后我们都好!

五、有些事情,不想错过,没机会就创造机会,不管结果如何,努力就好,这样也不会后悔,用心去做好我认为正确的事。

六、四年前错过的一个人越到离开的时候错过感越强烈虽然不想留遗憾但是现实不容许我们犯错这一别岁月长衣裳薄有缘再相见。

七、这一路,冲动,迷茫,反思,自以为是,好多东西都要顺着自己,感情有过了被背叛和背叛,于是想认真修炼自己,用最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不想再错过,却发现错过的,就是错过。你再认真,也会失望。

八、翻看以前的照片,感觉你长大了许多,变样了许多,时间过得太快,妈妈不想错过你每一秒的成长,妈妈爱你。

九、姐妹说你怎么单那么久,因为不想错过你,所以愿意等

十、所有的坚持都源于不想错过因为世界只有一个。

十一、宝宝的成长不想错过,记录下来,昨天和宝宝一起,他非看手机我不让宝贝就趴在我怀里哭,过一会好了,我问他为啥老是和我哭啊,他都没有想直接说因为我爱你呗。

十二、不知怎么开始害怕前方路好像很黑荆棘好像不少感觉就像是害怕没人陪我闯可能是感受到活着的不易做人总要受委屈好像很多事情都并不能两全其美人生总是处处遗憾处处惋惜不想错过美好的事物可有些事情真的是自己没缘分经历。

十三、在爱情的道路上最大的过错就是错过,宁愿找个喜欢自己的人,然后慢慢磨合,走完一辈子,也不要一直默默喜欢一个觉得条件不符合他又不喜欢自己的人。不想再等到错过的时候再来珍惜,再也不要。

十四、我一直就在想,我写的这些破烂都会烟消云散,原来爱情就是这样,勇敢的,却也是孤独的,所有的坚持都源于我不想错过,因为世界只有一个你

十五、你我相遇成慢动作,久别重逢不想错过

十六、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明明知道他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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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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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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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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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一陽一光里自一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一陰一暗与欲一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一陽一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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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一)

在等一个人咖啡里,似乎每一个人,都在等着一位特别的人。

这本出自九把刀的小说,依旧带着独特的台湾风味和看似老一套的情节。故事围绕一间叫等一个人的咖啡店和几位年轻人展开。女主角思萤,高三便开始在这咖啡店打工,偶然机会下,帮助了一位刚失恋的男生阿拓,后来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而在这咖啡店,思萤也遇见了她的梦中情一人泽于学长。而百佳,漂亮的万人迷,是思萤上大学后的好朋友,有着金子般的心,喜欢着阿拓还有那一性一格酷毙的拉拉阿不思和为了追求阿不思每天来苦思冥想出怪名堂咖啡的乱点王,当然还有一直在等一个人而命名这咖啡店的老板一娘一。

故事最耐人寻味的,是四位主角各自不同的一性一格和人生。泽于,一个外形讨好的资优生,一直都被老师、家长和同学们称道。然而,一次带同学们到家里玩的经历,有钱人家子弟成了他的唯一标签,他的努力,他的成绩,全被抹杀了。因此他为了摆脱有家境无实力的偏见,证明自己能做到不被世俗所染,是一个有涵养和学识的人,尽力地去做一个面面俱到的完美人。一个如此完美的男生,正因为要达到好的期望,主动地迎一合对方的喜好而无法做真正的自己,导致频繁更换女友的局面。呵,看来,完美的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快乐,很多东西,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我们想得那么唾手可得,相反,他们背着相当沉重的包袱。

别看帅哥似乎滥情,但未必能拥有心中所希望的真正平凡的一爱一情,这对于美一女,同样是无奈。百佳,一如我们定义的万人迷漂亮温柔、追求者众。然而,她并非很享受众星捧月的生活,她没有异一性一朋友,所有结识她、约她去玩的男生,无一不是对她有好感的。因此她很羡慕思萤和阿拓的单纯友情:就因为电一影好看而毫无顾忌地一起看,而非暧一昧的一句看电一影在乎的是和谁一起看的心情。没有谁真正了解过她,她也没有机会真正去了解谁。直到读思萤写的故事,寻找到阿拓的身影,她的芳心,才渐渐地被这个憨厚、真诚、勇敢的男生所吸引。可是,单纯的阿拓却又不会仅仅因为百佳的美丽而受打动唉,这就是人生,充满着事与愿违。事情也没有所谓的理所当然美一女就一定不寂寞?一定无法靠近?其实,人与人之间,无论是谁,都需要用心,才能发现和了解真正的彼此。

不要拒绝和人交心的机会,或许某天,你就会发现你等的那个人,一直就在你身边。阿拓和思萤,这对无拘无束的朋友,一起去看电一影、吃小吃,朋友圈一致,一爱一好也一致。他们之间可谓没有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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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一)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朱成碧的q一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一爱一。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一爱一,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一爱一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一爱一,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一妈一一妈一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一个人的战争】中的我并不是因为母亲要拿她去换儿子而生气,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而伤了自尊心。从此埋下了恨。母亲的形象在作者笔下丑到无与伦比,倔强的一性一格随着成长而根深蒂固。其实,在母亲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即使换到了别人家,我相信母亲会多了更多的惦念和牵挂。

我是家里唯一自一由恋一爱一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一爱一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一爱一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这点恰恰与【一个人的战争】中所描述的截然相反,而我却能感受文中我在逆反心理下的叛逆行为。读着一句句憎恨,我的眼角终于滴下了泪水。我没想过要恨,只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与做法让我一浪一费了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硬生生让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少女演变成忧虑青年。这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内心的挣扎。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一爱一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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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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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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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不想醒来时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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