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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深度感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800字2024。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800字2024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假期有时间读了几本书,唯有这本《一个人的朝圣》如果刨去每天必须干的事占用大量时间以外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犹豫,一提起朝圣总以为是与宗教信仰挂钩的,万一实在读不下去呢,犹豫之后看了一下简介决定开始,既然开始了就停不下来,直到读完,之后一直回味,本想着趁热写出书评,又碍于手机码字实在不便就一拖再拖,这也是给自己的拖延症找最完美无瑕的理由吧!

《一个人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英]。是他的小说处女作,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写出了一个人,87天,627英里的故事。书的封面上一位老人穿着长衣带着帽子,手拄拐杖朝着路的遥远尽头走去。那背影有一种孤独,又流露出希望,画面唯美静谧,这些吸引着我。不管千万条道路交错到哪里,主人公哈罗德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贝里克郡。

哈罗德是在酿酒厂工作了一辈子的普通职员,悄然退休,甚至没有欢送会。退休后大部分时间在家里,修剪园中花草。

一天因着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勉强回了几句,就告别妻子走向邮局,他把信投向所经过的一个又一个邮筒口又忍不住收了回来,他思绪万千不能自持,为那信中几行软弱无力的字、为他一成不变的生活、为了在他生命中唯一有变化有影响的在贝里克郡身患癌症即将离去的奎尼轩尼斯。

这一走他停不下来了,本以为生活就这样一辈子在平静中继续下去,却因着这封信改变了。走着走着,饿了买食物时与一个加油站女孩开始了简短的谈话,他从加油站女孩那里得到了照亮他整个人的之前一直不懂的答案信仰,这促使他决定要步行走向几百英里外的贝里克郡。为了信念、为了奎尼、为了争取最后的生命、也为自己此生的亏欠,去坚持去相信我们大脑里所不明白的事情。

什么也没有带,只身上路,走着走着,所有的城市、田野、高山都被他甩到了身后。他一路走一路想,想起了父亲、琼、他的那些阿姨们、莫林、戴维、奎尼、还有老板,走着累了就歇息,脚痛了破了再包扎做短暂停顿,接着继续赶路,他不换鞋也不去买徒步旅行装备。

第一天信心满满的他,吃饭时在餐馆里遇到不同的人他都如实的向别人讲了他的计划,有不可思议、有鼓励、有佩服、也有当做笑话的。而他心中信念的jiqing涌流,但当他走着疲惫不堪尝到了一些困难时,初试的感觉给予他内心的反馈并理xing告诉他现实没有那么容易。

同样在吃饭时,他低下了头怕别人看到他,便不再敢和别人说起自己,就连自己也觉得像笑话一样,这是什么事呢?你又能挽回什么呢?那一刻,他的思想里乌云密布。他也完全可以原路返回,但似乎还没有刚做了决定又轻易放弃的动力,因为这一生都太平淡了,在这一刻老了,还可以决定做一些事情了。

当一些人不再怀疑并祝愿他成功,餐馆服务生稍微给他一些肯定的话语时他心中的凝结就打开了。哈罗德不再被现实拖住,他想到了加油站女孩,似乎又找回了信仰层面的东西无形的动力。这一次他迈过了这个坎,就不会那么轻易放弃了。

这一路藉着非一般环境一幕幕的回忆了身边的人,对与错、爱与恨、暖心与冷漠、更多的是从自己的经历中反思了自己,一辈子平庸无味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不会表达也不会爱他的妻子、孩子。

犹如在荒漠般跋涉的他,心中燃起了与自己冷漠多年、同一屋檐下分居而过的妻子莫林的爱。这思想换回了生活中平凡伟大的爱,他想她,给他写信,每晚住下来后给莫林打电话报告自己的情况。莫林起初想不明白也无动于衷。她向好心的邻居撒谎隐瞒。她如从前一样仍在自我的世界中按部就班着,看着墙上相框里的戴维和剑桥的背景,每天拉着那蓝色的窗帘,她和自己对话,和戴维对话,各种设想和自我鼓捣。

她的邻居似乎早已察觉到了,没有说什么,按他所能的去关心,去帮助她。

哈罗德这一路上结识了很多的人,与他们交谈。脱离了城市、脱离了喧嚣、脱离了熟悉的环境、脱离了充裕的物质,而思想似乎更丰富了。此时自己的心最安静,也最能看懂每个人的心思,感受着世上的冷暖及各人的境遇,哈罗德爱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他不再感到人生那么无趣与不知所措。他给莫林和奎尼买了礼物,也给他们寄明信片。

哈罗德照顾那些跟随者们特别是那个男孩子和小狗,从男孩身上看到了他儿子的影子,最终这些跟随者们先他而去,小狗也跟随一个女孩走了。这一切像人的生命在世一样不可控,有违心、有动机、缘也好意也罢都随意了。哈罗德一次次的困难、疼痛,对人xing形形色色的看见,他不知不觉在自己生命的旅程中藉着徒步旅行释然了。感觉自己超然物外,又是这世界的一部分,与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

一次次审视了他童年遭遇的冷漠,父亲和那些阿姨们,母亲从不管他,父亲也不爱他。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爱,也不知如何爱别人。一见钟情的爱情进入了婚姻,婚姻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幸福,就这样一辈子投身于单一的工作。他幻想着失去的儿子,他想到了与奎尼点点滴滴的瞬间,他对一切释然了,也坚固了信心。这辈子还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为了救奎尼,给奎尼重塑对生命的盼望,表达他对奎尼的亏欠给他背了黑锅后一走了之,而他没有来得及对亏奎尼说一声感谢的话。

他累了,有几次头脑迷糊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将近终点,又是一次大的考验,他的体力不支神志不清。这一次他是真的想放弃,电话中莫林鼓励他,担心他如果这次放弃势必后悔终生。而莫林现在似乎在他突如其来的徒步远行中,也冷却了自己,在与邻居的交谈中明白了一些,她翻看了多年的照片,发现了她从来没有站在另一角度看问题的一些东西,现在懂他了,也不再怨恨他了,而自己曾经也和哈罗德一样对待着儿子戴维。哈罗德迷路时莫林和邻居一起去看望了哈罗德。

哈罗德终于去了贝里克郡,思绪复杂形象不整无法,不想就这样推开疗养院的门去看望奎尼。他必须休息,理发、刮胡子。哈罗德见奎尼的时候心中无力忐忑不安。看到了不成样的奎尼,走了六百多英里,嘴里下意识的蹦出了一句:你好,奎尼!看到了奎尼,从前的画面又回来了,没有见到在殡仪馆的戴维,一直折磨着他。他与奎尼对话,肿瘤盖过了面部,奎尼不能说话,他为奎尼布置着带来的礼物。

奎尼走的很安详,她看到了父亲、想到了走来的哈罗德,脑子里像绽放的花朵沉了下去。

莫林也赶来了,看到走后的奎尼,她对哈罗德说了一句:我们一起来面对。他们又一次牵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文末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完美的收场,结局美不可言。

每个人在这世上总有一些遗憾,有的人有勇气去挽回,有的人默默无声悄然离去。我们每个人在所经历的事情中,心中隐藏着强大的自我,与人xing无法碰撞,不能释放不会与人沟通,在环境中渐渐妥协。

也许只有在遭遇特别的环境中才能顿悟,看清本质,找到人间至爱。我想起了梵高,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唯有画画能够使他超然自我。也想到了那些修道士,唯有禁食才能体会人的软弱,才更加谦卑,思想反而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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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700字2024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习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近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50字2024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2024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人的朝圣,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

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我三年前读了一次,这次重新读了一遍,平铺直叙的故事情节中,总在不经意间给我深深的触动。

第一次读这本书正是我开始晨跑的时候,那时候坚持得很辛苦,世界充满了怀疑,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开始。

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感到艰难的时候,我就想起这句话,忘掉一切杂念(什么目标,为什么他们跑得这么轻松,我好累呀),简单的放空自己,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的过程,简单的向前,我的晨跑一直开心地跑到了现在。

和解,与生活和解,和自己和解,温柔地对待生活,对待家庭。这五年是我和丈夫最艰难的时光,彼此充满不信任,倦怠,就像书中所描绘的:

因为他们个个都表情凝滞,好像所有的喜悦都被榨干了。有些车里坐着母亲和孩子,看起来同样疲惫不堪。那些像莫琳和他一样的伴侣也是一副僵硬的疲态。

哈罗德但愿那女人没有说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这种话,也希望那男人可以笑一下,抓住她的手。他想起莫琳和自己,还有福斯桥路13号这些年的寂静。莫琳会不会在咖啡厅众目睽睽之下对他说他的声音让她想尖叫?他离开的时候,远足男依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那妻子依然在对着空气说话,手中剩下的餐巾纸被她握成一团。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哈罗德的离开。

各自执拗着,伤害着,生活过得很窒息。看到哈罗德和莫琳在各自分开后,才重新放下心中的执念,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各自思考在一起的可能。我想,既然最坏就是分开,为什么不给各自一个机会,去尝试另一种解决方案呢。试着温柔地对待我们之间的不同,不纠结,不刻意,不控制,还原生活本来的样子,还原彼此二人在一起的初衷,我们现在并没有恩爱如宾,但舒服自然,虽然时时还是有冲突。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们给予爱,也要有勇气接受对方的爱,这都是一个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的能力。

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其实是很多夫妻的心声,既然这样,那就放过自己,放过对方,好好去爱,好好去生活。

生活,多给自己留白,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今天出差,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带着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想体会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样子。翻了几章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所说的朝圣是一件与宗教仪式没有关系的,追求内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坚持,一次追寻。

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很多人看到朝圣这个词,大概都会与宗教产生联系。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眼前浮现的就是藏民们对布达拉宫的朝拜,虔诚、膜拜,纯粹、专注。但是现在才明白,有时候一个人的朝圣是可以与任何宗教仪式无关的。就算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宗教的约束,没有教条的束缚,但他只要为自己的内心坚持着,那也算是一种朝圣。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

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星辰ww)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

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 等到荒废青春 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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