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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多挤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凯完这本【一个人与这个时代:白岩松二十年央视成长记录】,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相较于前两本他的自传,这本书无疑是对他自己个人从业20年生涯的一个经验总结,也可以说是他从作为一个媒体人、一个新闻人的角度来解读自己走过的这充满变革的20年。

无论是对电视新闻内部系统这个小环境,还是对整个社会大时代背景,白岩松一如往前,在这本书里均有自己独到、一精一辟的理解和看法。虽然整本书大多在讲他做新闻、做主持或做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事和碰到的一些人,但是贯穿全书,我总结下来,有两点是他一直想通过这本书竭力表达的,一点正好回答了他做新闻之所以成功的秘诀,而另一点则体现了他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关注点。

新闻最核心的在于人是白岩松做新闻的信条,这也是他在整个电视新闻生涯所一直秉持的。因为他认为我们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因为关注人,关注我们自己,关注人类的命运。

在他的职业生涯初期,在【东方时空】刚走上主持人的岗位时,他做的两个人物系列,即老学者访谈系列和长江人系列让他受益匪浅。他认为前者让他看到了人最优秀、最本质的东西,而后者让他更靠近生活的本质,从而使其做节目更接地气。

之后,经历了国家、社会的各种重大新闻事件的主持磨练,又经历了主持人、制片人、评论员的角色转换后,人到中年的白岩松主持风格愈发成熟、深刻,但他仍不忘当初的这一信条,始终坚守。在由他自己打造的新闻节目【新闻1+1】的一期邹恒甫告北大一一婬一一乱节目中,所有人包括当事人、媒体、公众都聚焦在北京大学百年的名誉时,他却从关注人的角度出发,首先提出了北大的名誉不如梦桃源这些女服务员的名誉更重要的鲜明观点,在扞卫了这些人人格尊严的同时,也为其新闻的理念做了最好的职业注释。在书中,对于未来,他仍表示,会一直关注人的生存状态与人群的内心挣扎和信仰等。

另外一点在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白岩松做节目始终对于这个时代整个社会改革进程的关注以及对于民一主的推崇。他觉得一位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的主持人必须是知识分子,而他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是,从小我中能有所跳离,去关注一个时代,忧心忡忡地看到很多问题,并希望它改变,社会也因此变得更好的一群动物,因此他自许自己是电视知识分子,因此他甚至要求他所带东西联大的学生去对比两届总理的【政一府工作报告】,以关注社会的改革政策。

白岩松在【东方时空】的看系列也是比较好的一个例子。正如主持人张泉灵所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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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1000字   乍一看书名,以为是一本关于母爱或是父爱的书,在这世界上能够将我视为生命的也就是父母双亲。书脊上的评价却将其定位成了感动8000万人的初恋纪念读物,每一章节的开篇配以普希金的诗等等这些细节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   正值《匆匆那年》火爆上映,青春回忆型的文学书籍也开始被人借阅。同样是讲初恋,《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和《匆匆那年》的故事背景、人物情节等却不相同。《曾爱》这个故事脱胎于真实的背景,真实的人物原型,真实的故事情节,甚至小到每一个细节,比如打着雨伞的宝马车,雪地里的救援,与黑社会的对峙……这些细节都在现实里真正的发生过。有人说看书时像看好莱坞大片,黑社会、枪战……因为这些情节绝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所以觉得整个故事过于传奇,没有真实感。我想可能是因为年纪太小或者经历过于单纯的缘故,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和2000年初的东欧与解体后的前苏联,缺乏足够的了解。无法理解在社会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在那种混乱无序的恶劣生存环境中,任何故事都有可能发生。官商勾结的灰色清关,是东欧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外贸进口的常态。而有巨额利益存在的地方,就有因利益分配引起的纷争,只不过在当时的东欧,这种争斗并非冰面下的暗潮汹涌,而是赤裸裸血淋淋地呈现,不加任何修饰。官场腐败的影响,黑社会的威胁和伤害,执法机关的刁难与盘剥,更是东欧华商日常无法回避的噩梦。也正是因为这些复杂的背景,才使得原本简单的爱情故事变得跌宕起伏最终以悲剧结尾。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本指导书,指导一个女孩如何选择伴侣,也更愿意承认读罢此书,除了被主人公的爱情所感动外,我们更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发现男主人公孙嘉遇并不是像他展示给大家那样——一个玩世不恭花花公子的形象,相反孙嘉遇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这点体现在他对自己的家人还有工作事业;其次他是一个乐观的人,他任何时候都不会丧失 查看全文>>>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除了爱你

身无长物

后来想想

那些年爱人也爱的很糟糕

你不过是失去了一个错的人

却也绕开了一段错误的人生

伤心后要记得庆幸

两个人相遇 是小概率的事

两个人相爱 是最美好的事

遇见的都是天意

拥有的都是幸运

能陪在身边的就是最好的

这南墙我是撞了

丢了的自己是捡不回来了

我摔得最惨的地方就是我重新开始的位置

这是我的感情

我自己收拾

你问我有多爱你

大概就是

再遇见你一百次

也会沦陷一百次

有时候真想一觉醒来

你我还是最相爱的那段时间

没有咄咄逼人的伤害

没有彼此厌倦的离开

可是有些伤疤不会复原

有些路无法重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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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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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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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一陽一光里自一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一陰一暗与欲一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一陽一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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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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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一)

在等一个人咖啡里,似乎每一个人,都在等着一位特别的人。

这本出自九把刀的小说,依旧带着独特的台湾风味和看似老一套的情节。故事围绕一间叫等一个人的咖啡店和几位年轻人展开。女主角思萤,高三便开始在这咖啡店打工,偶然机会下,帮助了一位刚失恋的男生阿拓,后来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而在这咖啡店,思萤也遇见了她的梦中情一人泽于学长。而百佳,漂亮的万人迷,是思萤上大学后的好朋友,有着金子般的心,喜欢着阿拓还有那一性一格酷毙的拉拉阿不思和为了追求阿不思每天来苦思冥想出怪名堂咖啡的乱点王,当然还有一直在等一个人而命名这咖啡店的老板一娘一。

故事最耐人寻味的,是四位主角各自不同的一性一格和人生。泽于,一个外形讨好的资优生,一直都被老师、家长和同学们称道。然而,一次带同学们到家里玩的经历,有钱人家子弟成了他的唯一标签,他的努力,他的成绩,全被抹杀了。因此他为了摆脱有家境无实力的偏见,证明自己能做到不被世俗所染,是一个有涵养和学识的人,尽力地去做一个面面俱到的完美人。一个如此完美的男生,正因为要达到好的期望,主动地迎一合对方的喜好而无法做真正的自己,导致频繁更换女友的局面。呵,看来,完美的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快乐,很多东西,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我们想得那么唾手可得,相反,他们背着相当沉重的包袱。

别看帅哥似乎滥情,但未必能拥有心中所希望的真正平凡的一爱一情,这对于美一女,同样是无奈。百佳,一如我们定义的万人迷漂亮温柔、追求者众。然而,她并非很享受众星捧月的生活,她没有异一性一朋友,所有结识她、约她去玩的男生,无一不是对她有好感的。因此她很羡慕思萤和阿拓的单纯友情:就因为电一影好看而毫无顾忌地一起看,而非暧一昧的一句看电一影在乎的是和谁一起看的心情。没有谁真正了解过她,她也没有机会真正去了解谁。直到读思萤写的故事,寻找到阿拓的身影,她的芳心,才渐渐地被这个憨厚、真诚、勇敢的男生所吸引。可是,单纯的阿拓却又不会仅仅因为百佳的美丽而受打动唉,这就是人生,充满着事与愿违。事情也没有所谓的理所当然美一女就一定不寂寞?一定无法靠近?其实,人与人之间,无论是谁,都需要用心,才能发现和了解真正的彼此。

不要拒绝和人交心的机会,或许某天,你就会发现你等的那个人,一直就在你身边。阿拓和思萤,这对无拘无束的朋友,一起去看电一影、吃小吃,朋友圈一致,一爱一好也一致。他们之间可谓没有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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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一)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朱成碧的q一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一爱一。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一爱一,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一爱一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一爱一,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一妈一一妈一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一个人的战争】中的我并不是因为母亲要拿她去换儿子而生气,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而伤了自尊心。从此埋下了恨。母亲的形象在作者笔下丑到无与伦比,倔强的一性一格随着成长而根深蒂固。其实,在母亲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即使换到了别人家,我相信母亲会多了更多的惦念和牵挂。

我是家里唯一自一由恋一爱一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一爱一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一爱一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这点恰恰与【一个人的战争】中所描述的截然相反,而我却能感受文中我在逆反心理下的叛逆行为。读着一句句憎恨,我的眼角终于滴下了泪水。我没想过要恨,只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与做法让我一浪一费了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硬生生让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少女演变成忧虑青年。这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内心的挣扎。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一爱一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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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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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多挤一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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