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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读后感1000字

《当你老了,你也会变好吗?》读后感

1。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开篇

2。

王朔说:批评不分善意批评和恶意批评,你一定要善意的批评,实际上就等于不让人批评。

怪异的杜拉斯一定不屑于去解释《情人》里的离经叛道,面对质疑指责,她肯定会摆出一副厚颜无耻的模样,昂首、斜眼、冷笑:老娘我如果不是一个作家,就一定去当个妓女。在离经叛道这点上,她和王朔别无二致。

《情人》里的爱情不是那种纯洁、伟大、而又缠绵悱恻的爱情,好莱坞的剧情和韩剧的桥段根本就不会入杜拉斯的眼。这段爱情,在一开始就带着一个阴险的目的利用,加上女生那特有的虚荣和欲望,让这段感情更像是傍大款,这是客气的说法,不客气的话,这分明就是居心叵测的勾引。人算不如天算,让女主角和观众都意外的是,这段不伦恋在进行当中却生出了真情,女主角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本是她瞧不上的人,虽然她不承认那就是爱。自私的女主角最后还是在利益的驱使和前途的召唤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

作为一部回忆体小说,敢于把自己写的如此不堪,世界上这样的作家恐怕没几个。即使站在开放的今天来看,杜拉斯也是一个异类,她的小说更是与众不同,《情人》里的事情放到现实中也是会被不齿唾弃,可聪明的作者用了一个倒叙上的技巧,先忏悔认错再自我批判,这就解决了道德上的两难。《情人》里的爱情,你可以说那是变态,但你不能否认那不是爱。

卫道士们一定能在这段爱情里挑出一千个坏骨头,其实都不用卫道士去找,杜拉斯已然把这段感情里的虚伪、自私和种种不堪都写的清清楚楚。这个故事的伟大之处就在它那赤裸裸的真实性,更何况它还有一个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开篇,当白发苍苍的女主角蓦然回首,忏悔、期待,如潮水一般汹涌而至。

3。

这是根据杜拉斯亲身经历改编的小说。

其实,杜拉斯也够虚伪的,写了一个那么讨巧的开篇,就让众多的善男信女原谅了她的过往。可,转念一想,能够忏悔也挺不错了,总比那些死不认错的强吧,更何况还有些人根本就没有意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爱情至上的人,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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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怎么办

《当你老了》这是一首由爱尔兰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于1893年创作的感情诗歌,是一首他特意为女友毛特冈妮而写的诗。之所以提到这首诗,是因为每次我在想若我老了该怎样办的时候,总是会他对女友动人的爱恋而感动。想想,在你老年的时候,仍旧有一个人握着你布满皱纹的双手充满爱意的陪着你,是不是一件很完美的事情。同样,在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上也有说着死生契阔,与之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完美感情的向往。可事实上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不得不应对当我们老了怎样办这个急需要思考的事情!

现如今的老人因为碰瓷现象的出现,公交车不让座伸手打后生的现象发生,我不得不给自我打个问号?我们小时候被教育的慈祥的老奶奶老爷爷到哪里去了?是否从来就没出现过!又或者我们的老人受子女的虐待不得善终的现象也时刻在冲刺着我们的大脑神经!人都会老去,而我们又该怎样体面的老去?

我有个邻居,她今年六十五岁了,身体还算健康。她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她抚养孩子到都成家立业以后,她又忙活着带她的孙女孙子。而孙子养大了后,她自我却搬出来了,因为她的价值已经被用完了,再呆在一齐,大家就会吵架。她说我也不怨他们,两代人的观念

念不一样,在一齐肯定会闹矛盾,她说此刻挺好的,想怎样过就怎样过。她此刻靠着她的退休工资过日子。说实在的,她这样独立的生活,我并不反对,只是这样的结果,让我想生孩子到底有没有必要?如果不思考什么养儿防老的思维绑架。当然如果你很喜欢小孩,自愿养大到他们独立成人,不依靠父母过活,这样的一种生活体验又有什么不可呢?但是对于那些不愿意要孩子的丁克一族呢?又该怎样?我个人觉得那是一个人的自由选取,没有什么不对的。但是我们作为中国人,生个孩子好像总是那么复杂,生个孩子不再那么单纯,生了你又得付出一生的心血以家长式的态度按照自我的想法捆绑孩子的言行,然后操心到他们结婚到有后代小孙子,直到你没有什么价值了,就该离开了。这样不是很可悲吗?人活着难道就只为这么点事情吗?[由整理]

还有我一向也是想不通的一件事情就是,父母到底有没有义务给你带孩子?以我个人的意见是不一样意强迫父母给你带孩子,他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除非他们自愿,即便是自愿子女也该付给他们劳务费以及自由。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有的子女,以如果不给他们带孩子便要挟不给二老养老送终,这是一种十分无耻的要挟,可为什么我们的父母却愿意理解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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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我从来不愿想也不敢想,你老了,我会与你分袂,不再能有你的庇护陪我走下未来的路。而我,也会成为你暮年可以拄着的拐杖,戴着的老花镜。但是,能被你依靠好像也不错。当你老了。也许你会像大多数人所描述的那样,愈加慈和。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你老了》演讲稿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觉得人生最重要的莫过于成长了。“成长”,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有的人会说;成长无非就是变得更高长得更成熟些。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什么才算是成长呢?

小时候,我以为整天无忧无虑,没有“石头”阻挡前进的道路是最美好的事情,那时候,只要大哭一场便可以息事宁人;那时候父母总是宠着我,不让我受一点委屈。可是时光飞逝,我已走过十二个春秋,慢慢的我感觉到,成长总是伴随着不同曲风,它总是在不经意间带来你惊喜,让我知道担当和成长是密不可分的。担当就是成长,如果在成长的路上没有担当那么成长就不会存在,那么什么才算是成长呢?

担当是在成长中做错了事时的敢于承认。一个烟雾缭绕的早晨,一个小女孩时不时叹气:”唉!魔鬼考试又要来临了,真是阴魂不散啊!”她进入教室,翻书声、吵架声、翻书声,一时齐发,更加剧了她心情的烦躁。老师进入教室,顿时,鸦雀无声。‘’好,现在考试。‘’她皱着眉,一会儿挠挠头,一会儿抓抓肩,此时,老师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忽然,一张不知名的小纸条从右边传来,她接过纸条,里面竟然写满了答案,她有点欣喜又有点慌张,不知道怎么办‘’是写上还是扔掉呢‘’思考了很久,只有十几分钟了,她有点慌张,她怕老师骂他,最后她很沉重的写上了。事后,她得了高分,可是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要不去认个错,不行老师肯定会骂我的,可是不去也不行啊!她思考了很久,终于,她朝着办公室的方向走去……这就是真正的成长。

担当就是在成长过程中懂得孝敬。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每当唱起这首歌都会想起他们,她有着白皙的脸蛋,他有着魁梧的身影。不过那都是以前了。经过岁月的沧桑,只剩下树皮般的般的皮肤了,他们黑黝黝的头发不见了,只剩下满头的银发,他们老了我们长大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的读书、他们做工回来了帮他们洗洗脚、捶捶背,这就是我们分内的事。他们一天不能赚多少钱,他们知道再苦不能苦孩子,但是有的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嫌弃自己的父母,你们在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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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老了》读后感

《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冯唐的一本随笔集。看了这题目真有意思,是的,随着岁月的流失,渐渐的我们每个人都会衰老。冯堂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不需要以字谋生,所以字里行间就多了几分嚣张。翻看他的文章,不难看出他的才思敏捷和霸气侧漏,挺有意思。

这本书集合了他近十年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那些书,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地儿。开篇就说这本小说整体水平低下,吸引好奇的你读下去。讲到好小说的标准,他说结构好的文章远比辞藻华丽的文章好的多,但是如果一本书能让你感动,那么文字、结构、才情神马的就都不重要了。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中文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是张爱玲,国外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其余的只能谈得上某本书,谈不是某个人了。

不过,我个人好像阅读中文小说偏多,是不是意味着我整体水平低下呢?呵呵,我想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有不同的妙处,不过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外国优秀小说,因为我最近也发现,国外经典小说的结构都还是很不错的。

书里有一段是说冯唐他想趁年轻看完《二十四史》,这是我这大半年来听到的关于传统文化最清新的一句话这才是文化积淀!党员看讲座,看来看去都是《弟子规》,敢情古人几千年就孕育出这么个东西,书店上架还得放成功学的柜子上。学问不是这么做的,背一句首孝悌,次谨信就能做到的话还要警察做什么。急功近利必然适得其反,得慢慢地煲,不是说要煲出个出口成章,而是要煲出学以致用。

我之前看《战国策》,感觉就像在看两块五一本的《故事会》,到后来有时遇到个什么事,会忽然想到哪本哪本古书里有写过这么一段,该怎么做、有什么后果都写得明明白白。人生苦短,能遇到的事也就那么多,古人都总结好码成字了,这是单说史,要是再看些散文、诗词,什么人啊、情啊、景啊也就没跑了。周国平在《经典的理由》里面说:我反正不能一辈子生活在与人生无关的某个专业小角落里,怀着囊括人类全部知识的可笑的贪欲,我选择了哲学这门凌驾于一切

面对一本随笔集是很难写出框架式读后感的,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是一些感性的文字,写在这里好像仅仅只是为了纪念:看了这题目,我就情不自禁想读完了此书。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值得再细读一边,为了体会那些有趣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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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读后感(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现在的政一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来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天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一性一描写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己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直积极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己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一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只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而且那里的马儿通人一性一,善良、仁一爱一、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理想注入到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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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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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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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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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像我们去书店选书,有那么多书,几百本,几千本,甚至上万本,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比如说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请你原谅我》的书。记得当时购买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呢!我有时在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既然我对它感情至深,那就由我来当这个媒人吧,给你们介绍一下它:他是由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邓秀茵所做,她可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漂亮小姐姐,我非常喜欢她。她还有很多作品很被值得一提:《a座8楼》、《遇见小时光》这些我都很喜欢。

本书的主人公紫宁,从紫宁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开始说起,这个世界有个长着人身,却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的人,故此,紫兰称他为马脸。而马脸的目的是想让紫兰忏悔,所以,马脸将紫兰关进了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扇窗子的小房间。不过,奇怪的是,在桌子上放着一本写有紫兰名字的黑皮书。紫兰拿起书,带着忏悔的心情翻了几页,突然,便陷入了回忆

回忆中,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两人分别去了不同的国家,而紫兰,却被爸爸寄存在了马拉西亚的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儿一女,弟弟叫小旭,姐姐叫颖熙,并且,紫兰与颖熙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念书。

颖熙,漂亮、大方、温柔、聪明,很招人喜欢,有两个死党允倩和伊莎贝拉,有幸福的家庭,而且很会写词,多次获奖。相比颖熙,紫兰则是个家庭破碎,嫉妒心强,小气的人。这样的落差,让紫兰心里很不平衡,在她心中,颖熙则是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觉得她不值得拥有这一切。再加上姑姑家隔壁的肖尧对她和颖熙的态度完全两样,这样的火上浇油让紫兰更是气不过,驱使紫兰作出了种种令人厌恶的做法在网上陷害颖熙;在大赛上陷害颖熙;让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无他反目成仇

在紫兰得意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去爱尔兰。得知此消息后,颖熙决定召集所有同学在家中给紫兰办个欢送会。就在当天,紫兰在给同学们买礼物的时候遇见了肖尧,得知肖尧不去自己的欢送会,紫兰极其愤怒,在与肖尧发生拌嘴时,从肖尧口中得知:他和颖熙早已得知紫兰的所作所为。就这样,紫兰十分愤怒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踏进家门,紫兰看到朋友们正在玩耍,悠悠传来了动耳的钢琴声,定睛一看,是颖熙在弹。紫兰更是气不过颖熙居然在自己的欢送会上出进了风头。紫兰一时冲动,将颖熙不是姑姑亲生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爸爸打了紫兰一巴掌,紫兰伤心的跑了出来,却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这样,又陷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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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很多人认为幸福远在天边。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

看到这个书名,我猜你必须会说这本书就应是介绍动物的吧。那你就错了,青鸟的确是一种动物,它是一只神奇的动物,是幸福的象征。《青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是一段心灵的旅程。

一拿到书,就看到封面上写着青鸟无处不在,就在你我身边,这几个字使我很好奇:为什么青鸟无处不在呢?那里面又有什么惊险的故事呢?

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打开书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伐木工人的孩子迪迪和米迪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夕受仙女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救她女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情节十分巧妙,描述得十分生动。仙女到来之后,迪迪和米迪家的小屋不再宁静,所有的动物和静物都能够说活和走动。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朴实无华的牛奶小姐和异常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那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可爱逼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十分招人喜爱。

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他们经过了充满思念的怀念国、恐怖的夜宫、神奇的未来王国、荒凉的午夜墓地、丑陋的幸福王国等各种光怪陆离、神秘难测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发生了搞笑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幸福王国的故事。因为在那里我结交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有儿童幸福、健康幸福、空气清新幸福、孝顺幸福、蓝天幸福、森林幸福、阳光幸福、春天幸福有母爱快乐、理解快乐

青鸟象征着幸福,孩子们一路追逐,每当他们接近青鸟时,青鸟却奇异地消失。幸福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如同天边的海平线,可望而不可及。幸福的青鸟看似捕捉不到,可它又恰恰在自己的家中。一路追逐,一路阅读,我才了解:原先幸福从未消失,一向以来它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尚未发现。

罗丹说,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善于发现的眼睛。生活中的我们往往抱怨的太多,赞美的太少,索取的太多,而付出的太少。当我们急功近利地追求着所谓的幸福时,殊不知自己已经错过了路旁所有的风景,荒废了自己最完美的青春岁月,只是白白做了一场辛苦而漫长的梦。最终梦醒了,青春也将散场了。

毕淑敏以前写过一篇名为《提醒幸福》的散文。她写道: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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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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