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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王女读后感1000字,2024狼国王女读后感1000字范文

狼国王女读后感1000字

狼图腾读后感1000范文一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狼图腾》读后感1000范文二

读完姜戎的《狼图腾》时我的内心无比的震撼,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其中最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草原狼坚忍不拔的意志,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牺牲精神,以及灵活万变的智慧。在汉人的心目中狼是凶猛、残暴的动物。因而在成语里狼往往是带有贬义的作用。其实,这种判断是错误的。狼是勇敢,顽强,有着高智慧又团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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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读后感1000字

  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一定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一定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一定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同,作者通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同的理解,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理解,甚至出现同情。因为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现在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 查看全文>>>

  《白毛女》读后感1000字   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却从未对一本书如此痴情。   前不久,偶得一本小说名为《白毛女》,闲来无趣,便细细拜读了起来,书中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华北某地农村,当时抗战队伍与投敌的汉奸政权的斗争异常尖锐,以卖国为荣,欢迎日本鬼子进村,与此同时赵大叔领导的抗日游击队正在坚持斗争。贫农女儿喜儿正在准备过年,家中突逢巨变,杨白劳被地主黄世仁的喽啰痛殴致死,喜儿被强行抢走,沦落为黄家丫头,遭受黄母的毒打,和黄世仁的调戏,后来,喜儿终于受助张二婶逃了出来,并巧妙地躲掉了搜查。   当读到“喜儿从藏身的苇丛中走出,跳起了坚毅悲壮的独舞发出了‘我不死,我要活’的呐喊”时我心中不禁有些震撼,如此一个弱女子,在经过丧父的噩梦后,受尽屈辱,还能坚持活下去,不得不说她足够坚强,倔傲,后来喜儿在恶劣的野外环境中经受种种磨难后,终于生存下来,但是她的头发却变成了白色,最终白毛女得报大仇,并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白毛女》不仅是一部小说,也是一段著名的芭蕾舞曲。白毛女的故事可谓众所周知,可是白毛女的倔傲,现实社会中又有谁拥有?现代的社会中,到处充满了丑恶的气息,哪还有一点人的骨气。就在一个月前,某地一位老人在马路上不慎跌倒,却无一人上前搀扶,直到老人说了一句“你们谁送我去医院,我心中只会充满感激,不会赖上你们的。

”围观的人群正踌躇不定时,有一位青年男子站出并送老人去了医院,可是一到医院,老人立马变卦。该说这个社会太黑暗,还是说青年男子不懂人情世故?总之社会中的多数人都已变得市侩起来,老人本是经历过沧桑的人,应该很看得开,而他却自私自利,不顾别人给予的信任,围观的人群则因怕惹事上身,而忽略了尊老敬老帮老的传统美德,只能说这些人的身体都已扭曲。   前段时间,“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特别流行,一男子在去接大学生女友时,路上撞了人,不顾人群阻拦,只高喊一声“我爸是李刚”,就大摇大摆的 查看全文>>>

  《茶花女》读后感1000字   当我还在上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拜读过《茶花女》这部名著了。当时我尚且年幼,只是机缘巧合拿到了这本书来消遣,对其中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理解得并不深刻。然而,今年我又读了一遍,我觉得,我似乎有了一些当时没有的感受。   在说感受之前,不如先说说《茶花女》的作者吧,他可是算得上是大有来头——他是著名剧作家大仲马的私生子——小仲马。   传奇、却不光彩的私生子的身份,使小仲马的人生与常人不同,也给小仲马的内心流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也影响了他的思想和性格。他作为当时巴黎淫靡之风的受害者,决心借文学创作来针砭这种风气。1848年,小仲马写出了他的成名作——《茶花女》。   《茶花女》讲述了七月王朝时,一位红极一时的妓女在巴黎这个花花世界里的悲惨遭遇。玛格丽特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她的生活十分奢侈,但是她并不贪图金钱、庸俗下流,而是位拥有善良心地与高尚情操的女子。然而非同寻常的身份,使她看似风光的生活总是笼罩着一丝忧伤。   她本是一位贫困的乡间女子,在来到巴黎之后,凭着美丽的容貌成为巴黎的贵公子竞相追求的对象,成为了红极一时的“茶花女”。   长期不规律的生活使她身患重病,然而她对此不以为然。她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本来她会将这种枯燥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然而……

  税务局长迪瓦尔先生的儿子阿尔芒·迪瓦尔是这部小说的男主人公。他真挚的爱情就像是热烈燃烧着的火焰,照亮了玛格丽特的生活,他浑身上下充满着的生命力,也为玛格丽特带去了活力。   玛格丽特与他相恋了。玛格丽特决心抛弃她在巴黎的百无聊赖的生活。经过努力,玛格丽特与阿尔芒在乡间有了一间房子。然而即使玛格丽特已经决定改变,但是她过去的所欠下的债务依然影响着她。为了生活,玛格丽特在公爵断了她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背着阿尔芒典当了自己的金银首饰、披巾和车马。她是那么的坚决地想要告别过去,但是幸福总 查看全文>>>

茶花女读后感1000字范文一

寒假里和姐姐一起去书城逛书无意中就看到了这本《茶花女》。以前上课时常听老师无数遍讲起它的故事但却一直没真正看过它所以这次买来想亲身品位其中的滋味。既然是名着我想这里面必定有我所值得学习的地方吧。

《茶花女》描写一个妓女的爱情悲剧取材于当时巴黎一名妓的真实故事。姐姐以前看过这本书也了解这本书的背景。据说这个妓女叫阿尔丰西娜普菜西。因家境贫困十五岁出走巴黎由于她天资供应便开始出入巴黎各大舞场成了有钱的阔老公子哥们猎艳的口肉以后便靠容貌和肉体换取奢侈的生活享受。最终由于过度的暴饮狂欢和不分昼夜的肉欲纵横而染身肺痨吐血而死二十三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习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

可惜这时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家庭的声誉恳请码格丽特离开阿尔芒一再给码格丽特种种侮辱难堪。面对生活的沉重打击她对人生更加心灰意冷。当阿尔芒得知真情赶到码格丽特身边时她因贫病交加身心交瘁孤苦伶仃地死在自己的寓所里。

黑格尔说:凡悲剧都生于两个理想的冲突。用来应征这个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一方面是情妇一方面又是付出真爱的感情;一方面为了前途和名誉一方面又是割舍不掉的爱情。综合以上来看这就是理想的冲突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悲剧了。就我们来说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就看我们如何去取舍而定了。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往往能使人变得崇高然而书中的阿尔芒在得到了玛格丽特之后他反而变得更加坠落了。他整天除了享受拥有巴黎名妓的虚荣和快乐之外就是去地下赌场赌博来增加一点用于挥霍的金钱丝毫没有考虑应该怎样尽快让码格丽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此截然相反的是爱情真正让码格丽特变得崇高起来她义无返顾地决心抛弃已经拥有的一切虚荣和奢侈要革心洗面从新做人与阿尔芒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她甚至以亏损两万多法郎为代价委托别人变卖她的一切财产告别过去的一切与阿尔芒租一间清静的小屋过起了远离风尘的隐居生活。两个悲痛欲绝的年轻人在经历人生最幸福和最痛苦的时刻后完完全全地忘记了当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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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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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花了一个下午把人狼城看完了,新本格固然恶名在外,但这本还算比较有趣,坑爹也是有啦,但总比海猫或者泪流不止或者清凉院老师的那种好点。不过我很奇怪的是,这故事怎么这么中二!!散发着强烈的中二气息!!我一直莫名其妙地联想到diesirae!!看介绍二阶堂老师和我娘一年生的,这本书是九几年写的,那也得三十多快四十了吧,怎么写出来这么中二的东西!!超兵啦星光体啦绝色的人造美女啦还有为爱犯下大屠杀的boss啦,有一种很恶俗的轻小说设定的感觉诶!而且对boss的外貌描写老师让我想起黄金之王白银之王之类的东西

不过这本的诡计还可以的感觉,虽然不是很靠谱,三子城和我之前想到的不一样,还算有点新意。凶手人员重复和尸体的多次利用也满有意思。不过兰子小姐好烦,前两本猎奇杀人我看得多爽,第三本她一出来冷艳高贵地破案时我卡了好久都看不下去。之前我还没觉得兰子烦呢,还好奇为毛每提二阶堂的作品必定要婊一婊她二阶堂老师你是妹控是伐?即使是控想象中的义妹也是妹控好伐!太苏了啊二阶堂老师!!

我觉得再没有新墙头的话我的脑残要进化了

炎先知窝喜欢泥啊炎先知!!

现在我都觉得法伦海特是颜团了怎么办!!

先知的萝莉脸时期超可爱超可爱怎么办!!

昨天还做了一个他们四个人组了一个轻音部的诡异的梦

只有特摄能拯救我了

/duhou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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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一)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一奸一等贬义一性一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一精一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一团一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一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一毛一,可是双一毛一的奴一性一已经超过了狼一性一,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一性一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一毛一的狼一性一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一毛一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一毛一恢复狼一性一,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一爱一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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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国王读后感范文一

加冕日的前夜,十七岁的少年国王坐在房间里。这孩子被指定为王国的继承人,他脱下了粗劣的皮衣、外套,穿上了华美的礼服

为了明天的加冕日,他让手下搜集好的东西。晚上他睡着了,做了一个多,梦是这样的:他站在狭长的阁楼上,看见很多穷人,到了一个织工的面前。谁是你们的主人?少年国王问。织工说: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但他尝尽山珍海味,我们却食不果腹。织工说他们贫穷、饥饿剥削少年国王惊醒了。过了一会儿,他又睡着了,又做了一个梦,梦是这样的:黑人在船上、船上有奴隶,黑人测量了水,向船长报告。船长让一个奴隶下水找宝石,他找了几个给船长,被鲨鱼咬伤,死了。国王醒后又做梦:贪婪手里有三粒谷子,死亡用三种不同的细菌杀了他的仆人。国王醒了,他不穿华美的衣服,穿破烂的衣服,也拒绝大臣的劝告,阳光照到他身上,变成了金色。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国王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凭他的善心可做国王。三个梦给了他启发。今后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

《少年国王》读后感范文二

王尔德的作品真多!我又读了本书,名字叫《少年国王》。

这本书讲得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当国王的故事:

在加冕典礼的一天晚上,少年国王躺在床上坐了三个梦;第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在一间房子里,看到很多可怜的女裁缝在充满臭气的房间里穿着破衣烂衫,忍受着饥饿在给他做他参加加冕典礼时穿的袍子;第二个梦,他梦见己在帆船的甲板上,看见黑人们虐待奴隶去海里捞珍珠,做自己的权杖,导致奴隶被累死;第三个梦,他梦见自己在阴森森的树林里,死亡和贪婪在争吵,死亡一次次地把各种疾病带给贪婪的奴隶,就是为了国王王冠上的红宝石。

于是少年国王不穿他的制服了,站在基督教前祈祷终于,上帝给他用太阳光编织了一套制服,他从高高的祭坛上走下来,所有人都不敢看他的脸,因为他的容貌就跟天使一样。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虐待任何人,建议你也去看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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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国王读后感范文一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有:《小猪唏哩呼噜》、《闹别扭的星期一》等等,但是最使我感到有趣的还是《黄瓜国王》这本书,它是由奥地利着名的童话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着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去年复活节吃早饭时,我家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自称是库米奥利国王二世黄瓜,出生于楼梯里顿家庭。他约半米高,头上戴着一顶金王冠,冠齿上镶着红宝石,手上戴着白色线手套,脚上还涂了红色指甲油,可逗呢,也怪吓人的。作者诙谐的创作方法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全书。哦,这是一条爱搞阴谋、懒惰、爱睡觉、自私的黄瓜,可是还当了国王,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最后黄瓜国王阴谋败露,被弟弟尼基远远地送走了,永远不会回来。

阅读间,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人们,有的变得懒洋洋的,无精打采,无所事事;有的在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动干戈;有的干脆蒙头大睡,什么事都不闻不问;交通一片混乱,杀人犯、小偷也越来越多;空气也不再清新,动物不再可爱,小草、大树不再翠绿,花儿不再鲜艳而这些,都是因为人们懒惰、自私、卑鄙引起的。突然,一阵鸟叫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看了看周围,拍了拍胸脯,庆幸地说:还好城市不会变成那样,真是太可怕了。

这是一本幻想的童话书。虽然只是幻想的,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黄瓜国王一样懒惰、爱睡觉、自私、搞阴谋,不然结果将会是十分可悲的,它还告诉我们:对腐朽的势力和卑鄙的人决不能同情。

《黄瓜国王》读后感范文二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黄瓜国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黄瓜当了国王,但被臣民们赶了出来,在复活节时,我发现了他,他请求避难,后来,爸爸关心、照顾他,因为他将给爸爸一辆美国汽车、一个游泳池、一套供暖设备其实都是骗人的!最后,爸爸得了脑震荡,黄瓜国王的谎言被识破了,尼克就把黄瓜国王送走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要欺骗别人。因为骗人总有一天会被识破的。俗话说骗得了初一,骗不了十五,就是这个道理。

我记起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天,我比爸爸妈妈起得早,但那时的我不爱刷牙,于是就没有刷。大约十分钟后爸爸妈妈起床了,他们问我是否洗脸刷牙了,我回答洗过刷过了。但爸爸妈妈看了看我刷牙用的杯子,说:你撒谎了,你根本没有刷牙!我继续骗下去:你没有起来怎么知道?我刷了!但心里虚虚的。爸爸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我的被子接了一杯水,然后倒掉。十分钟后,杯子里面还是湿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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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王女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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