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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在一个企业中,时刻做好充足有效的准备是我们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主动写一份完整全面的方案。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可高于自身能力,但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以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的品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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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xx年)》,切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继续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信用xx”。

(二)主要原则。

1. 政府推动。强化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使政府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

2. 平台支撑。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建设和完善xx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县信用平台),丰富信用信息记录,努力提高信用信息质量。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工作,实现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按照省政府具体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的充分汇聚与对比应用,实现区域信用信息联动。

3. 部门联动。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 应用导向。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和先导,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5. 制度规范。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完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信息得到广泛应用,区域信用共享体系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具有xx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

二、落实主要任务

(一)推进诚信建设。

1.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着重围绕工程建设、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食品药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应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准入监管体系;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

3.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围绕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交通安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建立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制度。

4.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好司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司法活动,提升司法透明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信用记录。

(二)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县信用主管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应用、安全管理和主体权益保护等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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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开展争创省级先进平安县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祥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有效整合我镇防控资源,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形成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综治委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以派出所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村与企业的防范工作为基础,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警防网、人防网紧密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使我镇的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新的跨越,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经过全镇上下努力,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1、刑事犯罪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基本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整治,治安问题较多村和企业的面貌明显改观,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
3、教育、挽救、改造罪犯,劳教人员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成效,重点群体管理措施到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形势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下降。
4、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突发性治安案件处置得当,正常的生产、生活、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5、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和措施得到有效整合,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人财物保障有力,我镇整体防范水平显著提高。
6、公民遵纪守法,自觉性和防范意识,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动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健全覆盖我镇各村的治安防控网络
加强警防网、群防网建设,派出所要最大限度的将警力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以派出所巡警为中心,以村巡逻队为基础,把加强对重点地区社会面的巡控作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巡逻力量,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争取警民结合,重点堵卡和游动巡逻相结合,机动车、自行车、步本文 行巡控相结合等方式,形成点线面全天候防范控制网络。
1、强化巡逻布控。全镇全天单位时段巡逻警力2名,夜间巡逻警力3名,辅警巡逻力量15名。白天重点为各村主要街道及集贸市场,夜间巡逻重点为易发案部位,治安状况复杂区域。
2、加强治安防控预案建设。根据我镇村庄布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安防控行动预案,保障在打击犯罪,处理突发案件时有章可循,提高防范综合能力。遇到重大节日、突发案件时,根据不同地域,必须保证足够的警力和联防队员在最短时间内,按照责任划分到岗到位,并迅速投入查控处置工作。
(二)健全以村为单位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镇的治安防控重点仍然在各个行政村,根据各村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多种防控模式,结合我镇实际进行联勤防空。
1、合理布局,加强村巡逻队伍建设。根据村与村之间规模,经济实力不同的状况,由复员军人、村干部、党团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并由镇综治委协调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搞好各村的巡逻防控。派出所抽调2名组织能力强的民警成立巡逻指导组,负责对我镇巡逻队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开展巡逻工作。同时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本村治安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群防群治组织,搞好本村的治安防控,
2、大力推动“户院联勤”治安防控建设,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在充分发挥派出所、巡逻队等治安防控作用的同时,将各村的每家每户划分成若干个组,实现户与组联系、组与村联系、村与镇派出所联系的户院联勤的治安防控体系。同时加强对村民治安防控意识教育,调动农民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每户与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增强每家每户的治安责任意识,使人人成为治安员,形成全员抓治安,户户搞防控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企事业单位及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防范控制网络。
进一步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我镇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防控网络建设的指导推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镇综治委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工作,检查和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以法定代表人,治安责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任制为核心的内部安全责任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派出所配合,搞好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2、加强全镇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派出所、综治委、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治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查禁“黄、毒、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健全重点群众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镇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群体仍然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流动人口、近期回归社会的刑事解教人员,要贯彻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方针,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阵地,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率,全面实施对轻微犯罪青少年的“挽救工程”,严格预防违法犯罪,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中小学生流失率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对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监督和服务。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助教育市场化的思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准管好,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一下。
(五)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网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派出所密切配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治安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强化各项防范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依法调节、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重点围绕农村干群关系,涉法、涉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教育。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保护群众利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及各种群体性事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重大治安问题。
3、完善各种工作预案。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各单位责任机制
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镇综治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出所作为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积极推进警防网、民防网、技防网建设,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司法部门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人民调解犯罪社区校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村把加强村防控组织建设,维护本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村级群防群治的组织建设,加强社区防控。其它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区防控体系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合力,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夯实打牢。
(二)建立执法监测机制
镇综治委和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分析,监测后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的违法犯罪信息准确分析,迅速评判,及时传递,掌握违法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打、防、控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支撑。对重大治安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突发的治安问题以适当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全面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并通过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的形式,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适时做出决策部署。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核,对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工作突出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发生治安问题的村和单位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坚决行使社会治安治理一票否决权。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5号),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月、资助诚信活动宣传月、征信宣传周(月)、诚信活动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国家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大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教育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建立诚信典型的选树和推介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医疗卫生、、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于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2018年6月底前,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部署,明确个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017年底前,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有关部门按目录要求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将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2017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 "易铜陵"平台。推动建立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2017年11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理行政许可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2017年底前,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编办、市中级人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2017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铜陵"网站集中公开展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10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我县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做好对中小(微)企业、农户等经济主体的信息服务,着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支持全域产业发展,实施普惠金融工程。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x发〔xx〕xx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xx发〔xx〕xx号)及xx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组成部分,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发展的有效手段,对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促进发展金融普惠,改善区域信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设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并以此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抓手,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改善区域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服务和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倾斜,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倡导"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促进全社会信用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县制止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改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原则与目标

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统一部署、多方联动;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为原则,依托人民银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共享系统及商业银行信用评级系统,建立适合我县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通过整合政府有关部门、银行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等各方面资源,组织开展金融产品推介、银企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辅导等方式,加强银企双方信息交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通过信息采集、处理,实现金融信息快速集中和交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应我县中小(微)企业实际的信贷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通过信用村创建推广,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服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行、县发改委、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委、县农委、县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xx县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职责分工

(一)牵头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规划和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向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

(二)加强沟通协调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单位责任,发挥资源优势,形成整体联动合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发改委、金融办、法院、公安局、宣传部、市场监管局、经信委、财政局、农委)

(三)出台本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征集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更新机制,共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出台具体的信贷优惠措施;开展银企对接、融资辅导、信用村创建等具体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县内各金融机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xx年x月-xx年x月)

开展可行性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启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xx年x月-xx年x月)

完善工作制度,完成信息采集、信用评级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初显成效,银企对接、金融超市、融资辅导、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常态化,创建5-8个信用村,启动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争取在xx年底完成1个信用乡(镇)创建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xx年x月-xx年x月)

对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巩固提升建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到2018年全县创建45个左右的信用村。

六、工作措施

(一)地方政府主导。由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出台建设方案,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建设活动给予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二是通过整合、完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扶持机制;通过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税收减免或者奖励基金等方式,大力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加强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司法部门开通司法程序绿色通道,缩短诉讼程序,加大对失信等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扩展对金融机构信贷催收的有效渠道。四是加强诚信宣传,开展深入村(社区)、深入企业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二)人行推动、多方联动。一是县人行要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县内银行机构综合评价和考核内容之中,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水平;督查银行机构加强信息采集、变更及资源共享工作,强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诚信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深入企业,在农村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二是各成员单位间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联动合力,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三)发挥金融机构建设主体作用。一是建设融资信息库。加强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行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评级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流程,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二是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根据我县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发"量身定做"的信贷品种,努力提高信贷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三是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企业与银行、担保等机构的有效对接。开辟诚信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进行授信,在授信额度内随贷随还,周转使用,并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四是建立金融超市。集中介绍金融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条款、业务流程、贷款发放条件、各项优惠政策、信贷政策与信贷投向调整变化有关情况,重点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融资新品种。鼓励企业通过票据转让、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方式开展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五是开展融资辅导。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融资咨询、辅导和系列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掌握融资流程,选择融资产品。六是开辟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贷款绿色通道,根据农户、特色企业信用等级进行授信,发放信用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件,持证办理信用贷款,农户、特色企业等相关单位可在授信额度内随贷随还,周转使用。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县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健全完善。

(四)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办发20xx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居)委会建立村级服务代办点。现就加强××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知民情、听民意、说实话、办实事;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部门选派1—2名素质高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业务熟、协调能本文 力强、行政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出。实行abc角工作制,a角为首席代表,分管领导;b角属常驻工作人员;c角为替补工作人员,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当b角工作人员确需离岗时,c岗及时补充,bc角由中心主任统一调度。镇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镇直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中心服务窗口有服务人员上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向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权限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监察网络集中;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各单位abc角人员名单于20xx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为民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以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同级人事部门赋予中心,评先选优指标由人事部门按照中心人数比例核定,不占进驻单位的评先选优名额,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审核后装入个人档案。窗口工作人员调离中心时,由中心出具鉴定材料移交所在部门或单位,作为进驻单位干部考核、使用和晋升的依据。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级代办员的管理、监督和学习培训,各进驻单位要协调配合,重视、支持、帮助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村(居)委会两委班子要担负起对代办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代办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统筹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考核奖惩。为民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8:00 -11:30、下午2:30-5: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4:30,每周日和周一为休息时间。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必须要请假,否则将按照××镇干部职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其运行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奖惩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将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进驻单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经济惩罚,并且本年度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逐步建立村级代办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在代办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为民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为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财政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财政所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财政所预算每年每个点安排720元业务经费作为代办员工作补贴;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管理、考核等相关政策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为民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把中心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实施效能监察,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100%受理、100%查清、100%依归依纪严肃处理;宣传、广播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
五、规范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全程代办制”,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一)落实六项制度。为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卫生安保制度、投诉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实效到位。
(二)实行“六件”管理。对群众的申办事项要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进行及时分类,不同的办理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并尽快回复。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则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部门或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现场勘察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信件到服务中心办理。
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要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上报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三)实行“六公开”办事。为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中心的各个窗口实行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
六、建立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点
(一)村(居)委会实行代办员制。负责代办需要到镇及县级以上办理的事项。各村(居)委会代办员由村(居)委会副主任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由副主任和负责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并将代办员名单于20xx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运行机制。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的运行机制由受理、传递、回复三个环节组成。代办员受理事项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申办人员告知办理权限、承诺时限等,向申办人出具相关证照工本费的收费依据和收据。对于申办人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传递时,要主动与为民服务中心和村 “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回复时,代办员要将办好的手续及凭证送交申办人,并收回原出具的收据,及时做好证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征求申办人对所办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申办人对代办员工作有意见的,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原则。公开为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员的选任、变更、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二是坚持公平原则。代办员对申办者不论远近亲疏,一律平等对待,认真负责为群众代办事项。三是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不搞变通,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坚持高效原则。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应及时向申办当事人反馈。
(四)事项办理。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对属村(居)委会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村民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委会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社会事业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事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乡社会事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群众幸福指数,结合**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民生为本、以民生为重为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教育、计生、民族等各项工作,逐步提升幸福指数,全力推进**乡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1、实现农村社会保障网络覆盖。新农合参保率、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1到2个半分点,做到应保尽保,无漏保。同时,充分运用好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责任人:刘洪军

2、进一步加大扶贫救困力度。重点关注弱势群体,摸清全乡贫困人口底数,建好电子档案,搞好动态监管。充分运用好各类解困资金,救助物资,把贫困学生、低保户、五保户、高龄老人、优抚对象、危房户、残障人士的问题解决好。责任人:刘洪军

3、充分发挥青县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的作用。密切联系青县快乐阳光、与爱同行、爱在天下等社会组织,聚合社会资源,共同扶危济困。责任人:刘洪军

4、发展养老产业。充分利用农村优质环境资源,引进外资,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在张广王村试点农村老人社区集中供养。责任人:刘洪军

5、调整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通过加强B超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外孕补救审批程序等措施,严控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人:李庆梅。

6、做好孕前健康检查。通过充分发挥村专干作用常抓不懈、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确保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人:范于,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7、稳定低生育水平。通过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努力“抓避孕,上长效”、充分落实利益导向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严控符合政策出生率,最大限度减少外生。责任人:张志刚,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由“一把手”负责,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在全乡形成支持社会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定期进行调度,及时解决各类工作难题。按时上报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和的决定》和省、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试点工作的目的和原则(一)试点工作的目的通过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文章版权归第1作者所有!增强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积累经验。(二)试点工作的原则1、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行业指导,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2、在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领导下,根据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实际,组织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体现全面贯彻我区总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使企业在目前的情况下,能够按方案组织体系建设和落实。三、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试点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积极、主动并有能力进行试点工作。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的始终。宣传教育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信用典型案件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二)制定信用制度规范试点单位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综合反映试点单位和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征集标准以及具体征集要求等。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试点单位和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等。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试点单位和试点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2、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五、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试点工作从2016年5月起至2017年5月,共一年的时间。试点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6年5月-7月)。主要工作内容: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质监分局成立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泥沟监管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对试点企业进行标准、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管理上的业务帮助,指导和协调全区生产企业的试点工作。2、选择试点单位。根据所管辖的企业选择1-2个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首个试点企业为区酒业有限公司)3、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对试点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试点要求等。第二个阶段:实施阶段(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8月-2017年3月)。主要工作内容:1、深入试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原料到成品的生产工艺”的各个环节,迅速摸清试点单位食品安全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2、采用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法,确定第一批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试点企业。3、在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并开始启动实施试点工作。4、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组织人员对试点企业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督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6、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议。7、在实施阶段,编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拍子,及时介绍试点单位的情况,交流试点工作的进程和经验。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主要工作内容:1、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或提出应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2、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以指导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3、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对食品安全信用卓著的企业和试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工作中,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实施方案


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提高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推进信用建设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营造优良的农村信用氛围,根据《xx市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xx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xx年推进计划》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诚信民风塑造与鼓励诚信创业相结合、传统信用管理方式与现代生态环境相结合、农村诚信环境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相结合,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涉农经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中的作用,努力增强群众的信用意识,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部门联动、银行协同。通过政府统筹、部门联动、银行协同,镇村参与,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含场、街道,下同)、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共建共享。县信用办、县人行对农村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及分工,依托现有的xx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新增40个乡镇作为归集部门,主要归集乡镇企业、种养大户、农户以及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基础信息和行为信息。通过有效整合农村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构建出城乡一体的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积极推动。围绕有效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这一重点,紧紧抓住乡规民风、农村产权交易、新农村建设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一些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创出特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农村延伸。

三、主要任务

(一)制订农村信用信息归集标准

加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制度和归集标准的制定,充分共享农村信息资源,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归集技术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数据格式、入库信息技术规范等标准。一是信用数据标准化。制作农村信用数据规范说明表,降低归集出错概率,提高信用数据的有效性。二是推行信用数据存储标准化。促进归集数据分类标准化和编码标准化、以及报送途径的标准化,优化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提高管理效率。

(二)优化农村信用信息归集途径

农村信用信息面广、量大,为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本次信息归集简化为乡镇收集和部门收集两个途径。

1.乡镇收集:乡镇主要负责收集和更新乡镇企业、种养大户、农户以及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部分基础信息和行为信息。每月按规定时间,将审核后的数据刻盘或通过内网报录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部门收集:县农工办(农险办)、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收集土地确权、农作物保险、新农保、农业补贴、贫困户信息等基础性信息。县信访局、司法局、中小企业担保中心、银行等部门负责整理收集重点信访人员、司法矫正人员信息、企业和农户涉贷信息。

(三)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试点工作

选择陇集、张圩两个乡镇作为试点,采取走村入户,实地调查的形式,依法依规采集相关数据;由人行牵头,制定“信用户”评价模型,将农户“敬老爱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开展“信用户”的评选工作。对评出的“信用户”,在发放信用贷款、扩大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信息归集责任单位详见附表一)。

四、归集对象及其内容

(一)农户(农村户籍在册人员)

1.基础信息:土地确权信息、劳动力信息、房屋信息、新农保信息、农业补贴信息、农作物保险参保、赔损信息、贫困户相关信息等。

2.行为信息:涉访、涉贷、司法矫正信息、奖励信息,拖欠水、电、通话费用信息,以及赡养、扶贫救助、见义勇为等信息。

以上数据归集具体项目名称详见附表二。

(二)乡镇企业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企业信用代码、品牌名称、职工总数、固定资产、年产值等。

2.行为信息:奖励信息、惩罚信息(欠薪、欠贷、欠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问题)。

(三)种养大户

1.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经营详细地址、从事产业类型、生产规模(亩、头、羽)、联系电话等。

2.行为信息:种养大户的奖励信息、惩罚信息(欠贷、欠租、经营欺诈)等。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与细则编制阶段(xx年x月—x月)

县信用办、县人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研究制定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所涉及的内容,制定好工作计划,保证相关数据归集按序时进度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x月—xx月)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进行信息归集。在归集过程中,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做好调查摸底、操作流程的落实。自xx年1月起的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各乡镇、相关部门于10月20日前归集完毕,将审核后的数据刻盘或通过内网报至县信用办,由县信用办上传到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xx年11月以后产生的农村社会信用信息,按月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正常报送至县信用办,以便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更新维护。

(三)巩固提升阶段(xx年xx月)

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归集农村信用信息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六、数据应用与管理

农村信用信息的归集,为每个村民的社会活动留下可追溯、可参考的记录,使乡镇企业、种养大户的经营活动行为趋于合法规范。数据库内信息将广泛应用于信息主体经济与社会活动之中。

1.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发布乡镇企业、种养大户、农户等的信用信息,让诚信缺失的人受到约束,让诚实守信的人得到激励。

2.实施联合惩戒。让被行政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被金融机构确认为严重失信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县“诚信xx”网上发布的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被明确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在金融信贷、从事民商事行为、担当企业高管、享受优惠政策和荣誉、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出入境方面等受到限制或禁止。

3.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辖区银行机构将其用于开发惠农金融产品,积极拓展普惠金融工作。

4.信用单位评比。研究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办法”,在信用环境好的乡镇积极开展 “征信+数据库+农村 ‘两权’抵押贷款”、“征信+数据库+信用贷款整体推进”、“征信+数据库+精准扶贫”三大惠农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由县信用办牵头,人行协同,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配合并承担具体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农经、劳保、工贸、司法、水务、农电、电信、银行等部门组成。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任专职人员负责资料汇总上报。要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并于8月10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和专职人员联系表报至县信用办。

(二)严格技术规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泄露,严格按国家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的要求操作,确保归集的信用信息安全。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是此次信用信息的收集方,对信息质量负直接责任,要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好信息收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办人员要依法依规汇总整理,按时上报,确保收集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县督查办、县信用办、县人行将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以促进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镇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镇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蓟县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有效整和我镇防控资源,不断加大人 、财、物投入,形成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以派出所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村与企业的防范工作为基础,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警防网、人防网紧密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使我镇的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新的跨越,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1、刑事犯罪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基本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整治,治安问题较多村和企业的面貌明显改观,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 3、教育、挽救、改造罪犯,劳教人员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成效,重点群体管理措施到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形势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下降。 4、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突发性治安案件处置得当,正常的生产、生活、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5、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和措施得到有效整合,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人财物保障有力,我镇整体防范水平显著提高。 6、公民遵纪守法,自觉性和防范意识,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动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健全覆盖我镇各村的治安防控网络 加强警防网、群防网建设,派出所要最大限度的将警力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以派出所巡警为中心,以村巡逻队为基础,把加强对重点地区社会面的巡控作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巡逻力量,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争取警民结合,重点堵卡和游动巡逻相结合,机动车、自行车、步行巡控相结合等方式,形成点线面全天候防范控制网络。 1、强化巡逻布控。全镇全天单位时段巡逻警力2名,夜间巡逻警力3名,辅警巡逻力量15名。白天重点为各村主要街道及集贸市场,夜间巡逻重点为易发案部位,治安状况复杂区域。 2、加强治安防控预案建设。根据我镇村庄布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安防控行动预案,保障在打击犯罪,处理突发案件时有章可循,提高防范综合能力。遇到重大节日、突发案件时,根据不同地域,必须保证足够的警力和联防队员在最短时间内,按照责任划分到岗到位,并迅速投入查控处置工作。 (二)、健全以村为单位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镇的治安防控重点仍然在各个行政村,根据各村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多种防控模式,并按照城内社区标准建设治安防控体系,结合我镇实际进行联勤防空。 1、合理布局,加强村巡逻队伍建设。根据村与村之间规模,经济实力不同的状况,由复员军人、村干部、党团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并由镇综治办协调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搞好各村的巡逻防控。派出所抽调2名组织能力强的民警成立巡逻指导组,负责对我镇巡逻队的日常管理,和开展巡逻工作。同时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本村治安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群防群治组织,搞好本村的治安防控,我镇力争在2005年达到市级安全示范村、宽裕型明星小康村。建立专职巡逻队,县级安全村、明星小康村60%建立专职巡逻队,2006年全部健全。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村争取村干部兼职巡控,户院联勤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证必要的防空力量。 2、大力推动“户院联勤”治安防控建设,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在充分发挥派出所、巡逻队等治安防控作用的同时,将各村的每家每户划分成若干个组,实现户与组联系、组与村联系、村与镇派出所联系的户院联勤的治安防控体系。同时加强对村民治安防控意识教育,调动农民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每户与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增强每家每户的治安责任意识,使人人成为治安员,形成全员抓治安,户户搞防控的浓厚氛围。 3、坚持“三级模式、五字工程”,深入开展创安活动。进一步抓好创建市级安全示范村、治安模范村、民主法制示范村、交通安全示范村河县级安全村活动。巩固一级村,加快二级村、三级村向一级村转化,到2006年全镇安全村达到95%以上,用三年时间使我镇村村都有一支不瘫不散、稳定可靠的治安防控队伍。 (三)健全企事业单位及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防范控制网络。 进一步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我镇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防控网络建设的指导推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镇综治办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工作,检查和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以法定代表人,治安责任制为核心的内部安全责任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开展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派出所配合,搞好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监控机制。2006年,我镇企事业单位逐步将门卫值班建设成警卫室,由保安员代替临时雇佣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安装统一的灯箱,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全镇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派出所、综治办、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治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查禁“黄、毒、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健全重点群众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镇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群体仍然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流动人口、近期回归社会的刑事解教人员,要贯彻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方针,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阵地,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率,全面实施对轻微犯罪青少年的“挽救工程”,严格预防违法犯罪,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中小学生流失率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同时结合“千百万”流动人口送温暖活动对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监督和服务。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助教育市场化的思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准管好,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一下。 (五)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网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派出所密切配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落实各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治安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强化各项防范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依法调节、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重点围绕农村干群关系,涉法、涉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教育。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保护群众利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及各种群体性事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重大治安问题。 3、完善各种工作预案。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各单位责任机制 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镇综治办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派出所作为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积极推进警防网、民防网、技防网建设,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司法部门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人民调解犯罪社区校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各村把加强村防控组织建设,维护本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村级群防群治的组织建设,加强社区防控。其它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区防控体系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合力,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夯实打牢。 (二)建立执法监测机制 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分析,监测后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的违法犯罪信息准确分析,迅速评判,及时传递,掌握违法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打、防、控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支撑。对重大治安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突发的治安问题以适当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社会治安,全面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并通过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的形式,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适时做出决策部署。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核,对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工作突出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 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发生治安问题的村和单位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坚决行使社会治安治理一票否决权。 蓟县下仓镇综治委
×镇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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