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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辞职报告

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提前拟好一份方案是最重要的。"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怎样让方案实施起来更加顺利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不断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特制定**年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强化调入教师考核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宗旨,严把教师调入关,强化岗位设置,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健全竞争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原则

在职教师的考评调动工作,要坚持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择优:即公平竞争、强化激励、择优补缺、优胜劣汰,优化教师队伍。

2.民主公开:即作风民主,程序规范,做到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确保调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考评:即严格条件,坚持标准,注重实绩,量化评定,做到实事求是、人人平等,严守纪律,严禁作假。

三、实施范围

凡申请调入全县其他学校(不含学校内部调整)的一律纳入考评调动范围,均要实行“凡进必考”。

四、调动名额

**

五、调动要求及条件

1、同一个单位同意调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教师数的5%以内。对超编学校和学校富余岗位上的教师,向外调动指标可适当放宽。各单位小学教师中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者可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初中调动,小学、初中教师中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者或紧缺专业本科学历者可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高中调动。根据编制核定情况,超编学校富余人员可以分流。申请调动必须通过调入单位的严格考评,择优补缺,其考核过程由教育局全程监督。所有调动人员在新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受新单位现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2、凡申请调动者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原单位工作表现良好,任教满5年以上者;(2)在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本专业结构超出的;(3)夫妻双方基层工作10年以上者。

3、**县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以毕业证所填专业为依据)教师,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教师也可参加竞聘。

4、参加过省市级中小学项目、专题培训不满一年的人员不予调动。各单位取得县级、市级、省级荣誉分别不满1年、3年、5年的不予流动。

六、调动程序及工作步骤

1、教育局于7月11日公布各缺编单位人数及岗位。

2、各缺编单位接到通知后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审批。

3、7月12日至7月15日要求调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条件进行审核,同意调动的在《教职工流动意向表》上签署意见、学校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人事科。

4、7月19日至20日各单位对申请调入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和县教育局公布的缺编岗位和人数,确定同意接收人员和不同意接收人员,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5、各学校接收人员经县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6、对申请调动但没被申请调入单位接收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全县各单位缺编情况予以调整或回原单位工作。

7、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流动手续。

七、相关要求

1、在职教师的调动工作,是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它涉及到申请调动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各有关学校要成立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宣传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年教师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2、各接收学校要严格按照指标和进人岗位严格把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实行回避制度,防止和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的干扰,推行政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各接收学校根据报考学科及人数情况组建评委,原则上每组评委由7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组成,推荐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评委,其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在考试或考核及技能操作时临时通知。评委7人中本学校5人,其他学校2人。其他学校评委由教育局负责从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进行调配。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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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高质量的选拨优秀毕业生充实我县教师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制定了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为:

1、招聘高中阶段(职业高中)教师6名:至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及其以上学历对口专业的毕业生。

2、招聘小学教师34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6名、体育2名、音乐4名。

我县籍至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招聘幼儿教师10名:我县籍至未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以上2、3中:志愿到深山、高寒、偏远乡镇考生的毕业时间可放宽到(深山、高寒、偏远山区指赵家蓬区、大堡镇、辉耀乡、卧佛寺乡、黑山寺乡、矾山镇原虸蚄口乡)。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青年志愿者、新农村建设者(不限毕业时间、不受户籍限制)按上述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为吸引更多有志建设家乡的县籍学子回乡就业,此次报名范围延伸至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人员。

具体招聘科目、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幼教、机械加工、汽车修理、航空服务。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张家口人事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条件、名额和程序等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信息发布后,毕业生可结合所学专业报名并填报应聘志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1)报名时间:1月20-22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及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报到证原件;如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也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带就业协议书。

3、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招聘教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报考高中阶段(职业高中)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对应专业高中课程;报考幼儿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幼教心理学、教育学;报考其他专业的,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高、初中课程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面试。

笔试成绩确定后,县电视台、县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4、试讲面试。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试讲面试评委小组,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报考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

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同一职位成绩并列且学历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考核及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县电视台、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如拟聘人员为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先按实习对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择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五、分配范围。除镇、东小庄镇、张家堡镇和五堡镇外的其他乡镇学校。

六、待遇。被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列入县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开支,见习期一年。

此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附:县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

年一月十五日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重报警求助,强化社会联动,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我县应对突发事件和为民服务、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启动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张公督〔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原则,强化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完善110社会服务联动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和报警求助,逐步构建覆盖全县的社会服务联动网络,为公安110接处警工作减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平台建设和联动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县公安局分管指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任,县应急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分别担任副主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动服务指挥调度。

三、工作流程

县政府授权**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行使社会联动调度指挥权。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指挥中枢,县人社、住建、卫计、交通、环保等服务联动单位服从指挥,积极履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的原则,对群众直接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的各类求助报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出警处置;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秩序的紧急求助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先期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联动单位赶赴处置;其他非警务类求助警情,110报警服务台通过电话及时转交责任联动单位处置,联动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对接处理。

四、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各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110 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110 指挥中心为龙头,消防、交警为骨干,刑侦、经侦、治安、网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七类公安部“岳阳会议”确定的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并根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处置、救援。依法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学习借鉴岳阳等地实行“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经验,对非警务警情,积极引导报警人向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反映,对接到的非警务报警求助警情实施分流,转交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办理,规范办理进口,从而减轻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松绑,推动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建设。

县应急办:负责调度及指挥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信访稳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灾害的紧急处置和抢险。

县卫计委:建立120与110联动值班制度,负责对急危重伤病患者的抢救,调度指挥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含重大交通、工伤、中毒和抢险救灾等)的医疗救护。在接到医疗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保障救护车与医疗队迅速到达现场救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病患者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理手续收费制度。同时设立群众服务热线,负责受理群众关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来电咨询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寻找弃婴的合法收养对象,及时收治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的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精神病人。

县住建局:负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公用设施毁坏、丢失等问题,承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窨井盖、照明设施报警求助;对涉及城市市政问题的投诉应认真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诉人。

县国土资源局:保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负责地质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及抢险;负责受理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引发的纠纷事件;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赶到现场处置,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规定时效内处理。

县教体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受理和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系统内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受理和调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110处警人员所送的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孤寡老人的收留、救助、安置工作;负责经公安机关勘验后的尸体(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处理工作;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为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安全、劳资纠纷、职业介绍等引发问题的处置及相关报警求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负责在县住建局核发本县项目建设许可证之前,按照法定标准向项目承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县安监局:协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受理处置各类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为投诉和举报;负责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事件的报警求助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置;对群众投诉的工业企业噪音、废气、污水排放等问题,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答复;对群众投诉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取证,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时效通报投诉人。

县农委:负责受理和处置因土地承包、涉农负担、农村财务和涉及种子、农药等涉假问题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

县林业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山林火灾、林业、珍稀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负责处置初级林产品安全、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等事件,会同属地乡镇处置森林火灾,以及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查处破坏和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无免疫标识、未经检疫动物、病死畜或不合格肉品出场、乱抛病死畜禽、重大动物疾病传播事故等方面的投诉。

县水务局:负责处置水库、塘坝、护岸、河道等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减灾、水上搜救等工作;负责处置因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事件;查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行为及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水土资源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公路养护和管理;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重大公共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出租、公交、营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出租车、客运车乱收费、拒载、甩客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调处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交通检查站、收费站按照应急联动办指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的拦截、协查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保持“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在接到消费投诉后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出妥善处理;负责受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引发的问题进行处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指定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受理,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依法解决,对突发性重大质量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负责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监督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组织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产业发展,负责查处广告违法经营活动;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的非法砍伐等破坏绿化行为。

县物价局:保持“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市场价格纠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依法查处。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涉及群众上访等事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办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妥善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省、市信访部门做好本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有关市容市貌、卫生、垃圾、占道经营、门头牌匾、乱贴乱画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负责城市有关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

县文广新局:保持“12318”文化市场投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涉及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安全和涉及书籍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市场中的非法出版活动、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

县旅游局:负责受理涉及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园及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场所(设施)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求助、咨询和投诉。

县商务局:负责受理涉及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领域有关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群众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烟草局:保持“12313”烟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县盐务局:负责处理涉及私购、私运、私销盐及私自制贩盐产品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群众报警,依法履行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及群众遇险的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和矿山、水上事故及重大污染、核辐射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广电网络公司: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负责有线电视线路意外故障抢修及相关工作。

县自来水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水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电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电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热管理中心: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热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电信公司**分公司:负责对应急及重点目标、重要用户通讯故障在24小时内及时修复和排除;对群众投诉的市话障碍及其他业务投诉,按规定及时办理。

各保险公司:及时为被保险人及全社会提供投保建议、险种介绍、条款解释、出险报案、理赔申诉、保险指南等多角度、全方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110 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机构、装备,制定和完善联动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建立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相衔接、相适应的值班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联动规定,处置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确保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联动服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方式报110 社会服务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鉴琴,联系电话:5917515)。

(二)规范程序,严格履职。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原则,实行归口办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按照所担负任务的紧急程度,建立严格的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到人员、制度、责任“三落实”。对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转交的处置指令或群众咨询求助电话,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尽快派员开展处置、救援、抢修或服务工作,并作好记录,确保群众求助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服务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反应敏捷、服务周到的工作网络。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效。县督查考核局负责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组织督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服务联动单位拒不执行110报警服务台转交指令,玩忽职守、消极怠工、遇事推诿造成群众投诉的,由县督查考核局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服务联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规范、承诺内容和电话号码等,大力宣传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基本知识、性质、工作内容、服务范围等,引导群众正确报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率。在发挥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能的基础上,依托新建县政府政务大厅,探索建立“政府综合指挥联动中心”,开通统一民生热线“12345”,设立统一的服务平台,集中受理、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和求助,统一指令或调动职能部门参加处置工作,形成以“12345”为龙头,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为矩阵,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双向并轨运行、分类处置警情的联动工作体系,实现联动机制转型升级,构建“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大治理、大联动社会服务工作格局。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化人口计生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根据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委发〔2011〕138号)和市人口委、市计生协《**市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口委发〔**〕41号)要求,今年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的,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发展机制,创建诚信型计生基础模式,倡导诚实守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整体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年全面启动诚信计生工作,力争年底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60%以上的行政村,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示范点签约率必须达到85%以上,整体推动签约率必须达到45%。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试点先行。**年4月—**年6月,各乡镇自选5-1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试点村。**镇、**乡、**乡、**乡、**镇作为全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示范乡镇。全县各乡镇今年要全面启动,实现整体覆盖,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为县直试点单位。

第二步:全面推进。**年7月—**年9月,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年度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3月底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年9月底全部建成达标,通过县上的评估验收。

四、主要内容

1、实行合同管理。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村规民约。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和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2、坚持政府诚信。注重利益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切实提升计生家庭保障发展能力。把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的项目、政策、程序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处罚程序,确保群众应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落实群众守信。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推行村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人口计生队伍、育龄妇女自管小组与协会会员小组一体化的村级组织网络。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荐诚信小组长,延伸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村专(兼)职干部报酬,靠实工作责任,深化村民自治,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人口计生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4、履行诚信服务。深入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婚前教育、优生促进、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等服务,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零距离”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群众在网上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5、强化诚信监督。按照省人口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规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纪违诺的投诉和追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公正、透明。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省市人口网站“互动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和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乡指导、村为主,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可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将村自管小组、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三为一)。

(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村(社区)委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各级政府和村(社区)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

(五)村(社区)委会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六)村(社区)委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由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任务,靠实责任。要将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群众自治化示范、“幸福家庭”创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积极创造社会氛围。要层层开展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教育广大干部树立诚实守信、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理念。加强对村人口计生干部特别是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宣传、发动、服务、管理的职责,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要把诚信计生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要依靠协会协调推进。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机制,清理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作用,组织村民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和《效果评价制度》。建立诚信小组,将协会会员小组与诚信小组合二为一,选好诚信小组长,动员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和重点服务对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协议。要坚持抓点示范,树立典型,探索创新,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负总责,计生专干具体抓,村宣传员配合抓的村(居)计生层级管理体制。

四要认真组织督导验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状况、政策落实、诚信计生的开展等情况,了解群众需求,坚持分类指导,每半年要召开一次诚信计生民主评议会,组织群众对履行职责情况和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行抽查,年底将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政办秘〔****〕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持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建设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指标体系,与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推进,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动力,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市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到****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精神卫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具体目标

到****年

1.建立县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残联)

2.卫生计生、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卫计委、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得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

4.着力提高我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第四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改善医疗环境,加快第四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到****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完成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精神科床位数达**0张,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明显增强,患者就医条件显著改善,使其具备功能较完备,诊疗和康复设施设备基本配套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县乡一体化管理”原则,完善以精神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全县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计委)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率达到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定向培养、人才引进、转岗培训等形式,实现全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全县精神科医师(含助理)达到10名左右。县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同步发展,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4.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

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全县各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5.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残联)

6.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广泛开展精神卫生**传及心理卫生保健活动,年度单位覆盖率不低于60%。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责任单位:县委**传部、卫计委、教体局、司法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7.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登记报告工作。县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现辖区(单位)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要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司法局、残联)

2.落实治疗和随访管理。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县级综治组织应当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乡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乡镇(社区)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委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4.完善各项救治救助政策。相关部门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因我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无法收治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按照我县政策执行。县民政局、总工会通过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职工)家庭纳入低保、给予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

5.完善康复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委、卫计委、残联)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我县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逐步开展对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妇联、教体局、老龄委、总工会)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看守所、拘留所等应按照羁押人员规模配备一定比例的心理咨询师,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各用人单位)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卫计委要委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残联)

2.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服务、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县卫计委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的要求,统筹建设我县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社、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残联)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传教育

**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传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责任单位:县委**传部、教体局、司法局、卫计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组织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我县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改、卫计、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综治、卫计、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改、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与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改、卫计、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县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关专业机构要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与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县卫计委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于****年、****年,对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范文


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造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全面落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网络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和《**市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创新造林机制,丰富造林形式,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努力营造资源丰富、功能完善、生态优良、效益显著的现代林业新格局,不断提高我县林木覆盖率,增加林木蓄积量,持续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为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建设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任务

2018年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新造林任务0.8万亩;市下达我县造林绿化任务8.3055万亩,其中,农田林网和防护用材林建设6.0383万亩,绿色通道建设1.4032万亩,村镇绿化美化建设0.06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0.33万亩,经济林建设0.474万亩;义务植树基地3个,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85%以上。

三、建设重点

(一)通道绿化建设。通道绿化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骨架工程、亮点工程。

1.新建两条通道绿化工程:一是吴黄公路全部进行更新,重新进行规划,绿化长度44.83公里,绿化宽度20米,栽植7行树木,绿化面积1328.8亩,涉及十字路、射桥、玉皇庙、东皇、古槐、清河、辛店、西洋店等8个乡镇(街道);二是平和路(s333道东段)全部进行更新,重新进行规划,绿化长度16.89公里,绿化宽度20米,栽植7行树木,绿化面积506.6亩,涉及东和店、杨埠2个乡镇。

2.完善三条通道绿化工程:一是新阳高速补植补造,需绿化长度14.64公里,绿化宽度50米,绿化面积1098.2亩,涉及老王岗、李屯、辛店、万金店4个乡镇;二是大广高速补植补造,需绿化长度10.69公里,绿化宽度50米,绿化面积802亩,涉及高杨店、双庙2个乡镇;新阳、大广高速每侧各栽植17行以上的树木,分三种栽植模式:(1)内侧栽植4行常青绿化苗木,中间配置玫瑰红紫薇,栽植主要树种有大叶女贞、石楠、桂花等,栽植苗木规格米径3公分以上,苗高2米以上,株行距以2x2m为主,绿化宽度10米。(2)中间栽植10行小乔木,栽植主要树种有红枫、雪松、樱花、红叶李、复叶槭、海棠等,苗木栽植规格3公分以上,苗高2米以上,株行距以1x2m、2x2m、2x3m、3x3m为主,绿化宽度25米。(3)外侧栽植4行高大乔木,栽植主要树种有楸树、白蜡、国槐、榔榆、楝树、朴树、榉树、银杏等,苗木栽植规格3-4公分以上,苗高3米以上,株行距以3.5x4m为主,绿化宽度15米。三是106国道补植补造,需绿化长度5.67公里,绿化宽度30米,栽植11行树木,绿化面积255亩,主要涉及东和店镇。

3.其它水系通道绿化:洪河、汝河、茅河、马肠河、大黄港、陈士港等主要支流两侧的缺行断带地段,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建设标准,进行补植补造、修复完善。

新建和完善通道都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出隔离沟,进行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实施,由沿途乡镇(街道)具体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做好规划设计、任务督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在保证绿化规模的基础上,运用园林绿化设计理念,采取乔灌花木结合、多品种搭配、模块组团的方式,营造多层次、多色彩、高品位的生态廊道。要提高标准、严把质量,把通道绿化建成样板工程、精品工程。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农田林网建设要以现有路沟渠港绿化为重点,对所有荒路荒沟荒港进行全部绿化,扩大绿化宽度,提高绿化层次。同时,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粮田项目、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扶贫项目、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统一规划,建设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涉及万冢、阳城、玉皇庙、郭楼、庙湾、十字路、双庙、杨埠、东和店、西洋店等10个乡镇(街道),要建1万亩以上的“造林绿化精品示范区”。树种配置要以乡土树种为主,栽植深根窄冠的高大乔木揪树、榆树、朴树、榉树、白蜡、银杏等,女贞、石楠、樱花等小乔木和花灌木只能作为配置树种。

(三)村镇绿化美化。围绕全县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社区周围、社区道路两侧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围村、围乡镇林带建设一般要规划在20米以上,主要街道栽植2行以上的树木,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确保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四)花卉苗木和经济林建设。积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加快花卉苗木集群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步伐,以李屯、郭楼、老王岗、西洋店等绿化苗木基地为基础,做大做强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利用现代化农业栽培手段,新建、改建一批优质果品采摘园、经济林建设基地、观赏花卉苗木培育基地,发展旅游休闲观光林业。

(五)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以创森工作为载体,规划建立1-2个义务植树基地,办好领导绿化点,建设规模要求连片造林面积200亩以上或农田林网建设面积1万亩以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构建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既各尽其职又服务于总体的联动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县政府下达的创森造林绿化任务,认真调查,科学规划,将造林任务落实到地点地块、路沟渠港,制定出2018年度创森暨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搞好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舆乡风、电视台要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创森工作先进做法和先进典型,对创森工程进度进行跟踪问效,动态报道,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标准,提高质量。要强抓质量第一的原则,坚决彻底扭转“年年栽树不见树,年年造林老地方”的被动局面,严把造林关键环节,全面提高造林质量。一是严把规划关。主要通道绿化要按照建设标准实施,搞好新建和完善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每个网格控制农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亩,路宽6米以上的按一路两沟四行进行栽植,6米以下的按一路一沟二行进行栽植。城镇社区和村庄绿化外部生态防护林带宽度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二是严把挖穴关。造林前清理造林地面附属物,挖穴不低于60公分见方。三是严把苗木关。造林苗木要采用一级优质状苗,苗木规格米径至少3公分,高度3.5米以上,禁止使用假植苗、病虫苗、三级苗。重点选择楸树、白蜡、榉树、朴树、榔榆、银杏等优良用材树种。四是严把栽植关。栽植要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浇透水,踏结实,高培土,刷好白。

(四)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创森造林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县财政将加大对创森工作的支持力度,对重点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进行补助:通道绿化造林按照每亩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2016-2018年连续补助3年;农田林网建设按照折合片林面积核算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各乡镇(街道)也要多方筹措为创森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造林补助资金;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四是吸纳社会资金,倡导股份造林、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

(五)资金审计,追效问责。为确保造林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创森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林业等部门组成专项资金审计组,对创森造林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挪用、侵占造林补助资金的,给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今后,每年都将对创森造林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创森资金专款专用。如果出现成活率低于国家标准,发生造林安全质量问题的,坚决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以渎职论处。

(六)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县生态环境和林业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继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宜林地流转、租赁、承包为突破口,进行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民营林业,推进社会造林。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鼓励农民群众、企业、社会团体承包、采取股份合作制、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按照“谁承包、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积极探索占地补偿、互调互换、集体调换、互种互管等符合群众意愿的灵活多样的新机制,解决好造林用地、资金、胁地等问题。要做好新植树木的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做到造林、确权、发证同步进行。切实落实承包者的林木管护责任,确保一次造林、一次成功。

(七)强抓节点,检查验收。除经常督导检查外,县委、县政府将分阶段按时间节点对各乡镇(街道)造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排序,兑现奖惩。

第一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地面障碍物的清理等造林整地工作;通道绿化全部由绿化公司或造林大户以乡镇(街道)为标段承包。农田林网建设必须完成路沟渠港,整修和树穴的开挖,可采取依法拍卖路沟及树穴或树随地走、谁种谁有等形式,及早明晰产权,承包到位,确保造林成效,解决权责不明管护难问题。此阶段检查评比时间拟定于2018年1月31日前进行。

第二阶段,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以前。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掀起植树造林高潮,圆满完成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检查评比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20日、3月20日左右。

前两阶段检查评比均由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整地挖穴、植树造林工作进度。每一次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落后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第三阶段,四月上旬至麦收后。县委、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各乡镇(街道)2018年新植幼树的数量、成活率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算出各乡镇(街道)的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初步核实出新植幼树(通道绿化、农田林网所植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

第四阶段,麦收后6-7月份。届时,县林业局跟踪配合省造林检查对各乡镇(街道)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的核查验收。做好检查信息的评估和反馈,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90%以上的乡镇(街道)列为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阶段,年终将根据历次检查结果及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和成保率情况,综合评定出一、二、三等奖。

(八)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和县创森指挥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创森造林造林绿化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一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序,并通过电视台、舆乡风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对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奖惩办法》兑现奖惩。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继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企业管理和效益达到新水平,保证我县“三个解困、振兴鸡东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公开的原则
厂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
三、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投资,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
3、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5、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6、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7、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公开形式和时间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要在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公开栏需要设置监督信箱。还可通过广播、报刊、公开信、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招待费使用,企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可一季度公开一次,其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公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组长期保存备查。
五、公开程序的监督
由于近几年企业领导变化较大,有的单位公开栏、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更换,各单位务于5月30日前确定本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有关副职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各单位工会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公开栏进行翔实填写,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分析,确究作出安排布署,抓好措施落实。县总工会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副主席李廷和担任,电话:5588060
六、2004年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对厂务公开的认识,对照“两办”通知精神,认真查找我县厂务公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今年7月份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厂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
三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特点和途径,认真总结经验,年底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100。
县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在职教师辞职报告”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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