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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现金管理审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

若想要事情顺利进行,就必须提前撰写方案。为了快速达成任务目标,完整有效的方案必不能少,制定方案是对我们个人能力的一种锻炼。你最欣赏哪种方案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现金管理审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金管理审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

对现金的审计一直是审计机关所应该关注的重点内容,因为现金是最直观、最耀眼的诱惑,现金的管理是财务管理中最难于监管却又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是贪污腐败滋生的温床,是贪污腐败成长的土壤。综观被发现、被暴露出来的众多大案要案,大多数的问题都出现在现金的管理上。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强财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改革,其中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就是实现要“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管理模式,其本质就是要减少各预算单位对现金的管理和使用,减少对现金的接触。这是加强现金管理一种比较理想有效的管理手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自20xx年在我区试点后,于20xx年在全区全面铺开。但在近年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经过这几年的运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乡镇一级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不理解、不适应,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现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套取财政资金、超范围使用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

一、现金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实施后,从理论上讲,各单位现金支出的数额应该是非常小的了,但在近年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一些单位——主要是乡镇政府,其财务账中现金科目的发生数额却非常大,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上千万,而且期末结余的数额也往往比较大。无论是从审计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都是非常不正常的,尤其是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体制下,这种现象更显得不合时宜,完全违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因此,审计人员对相关单位的现金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核实,发现这些单位现金流转通常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在做用款计划时,将大量的支出列“授权支付”,然后从“零余额账户”以提现的方式把资金转到单位出纳个人账户,形成“公款私存”的结果;二是将一些不允许列授权支付的资金如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列“直接支付”,转入单位职工或其他人员的账户,再交回单位出纳个人账户中,作为单位现金收入,以套取现金的办法回流现金;三是将一些从各种渠道收取的资金不缴财政、不存财政支付中心账户,而是直接坐支,违反“收支两线”管理规定。这些现金流转的方式,往往伴随着单位账务混乱,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或者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这种管理状态下,通常容易出现出纳与会计对不上账等情况,且大数额的现金存入出纳个人账户,也极易出现挪用公款甚至携款潜逃的事件,给单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此外,也容易形成“小金库”,给贪污腐败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间。

二、现金管理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于各乡镇普遍存在的现金管理现状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乡镇工作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出必须有预算、有计划。下一个月要进行的支出,上一个月就得做出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才能实现支付。因此,资金的支出需要走一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乡镇的工作,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如群体事件、上访等,事发难以预料,没有办法做支出计划。事情发生了,就可能需要一些即时的支出,且往往数额都比较大,这时,现实的需求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出现了冲突;二是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审计人员就接触过一些乡镇领导,他们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太了解,他们仍然保持着最原始的认识:钱是我单位的钱,只要不进个人口袋,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这么多年来,对他们的思维方式都没有任何的影响,于是他们就要求财务人员按照他们的“意思”来办,把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便于他们随时使用,这样必然造成单位资金失去监管的结果;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机构改革后,“定人、定编、定岗”,各单位各部门人员虽然相对精简了,但专业财务人员却一“将”难求。一旦遇到单位财务人员调走、退休等变动,要找一个合适的、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来弥补则非常之难,尤其是处于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单位更甚。因为“三定”之后,很多单位均存在超编现象,现有的在职人员,财会专业的本来就非常少,于其中找财务人员更是不容易,在满编的情况下又不允许从社会招录。因此,很多单位只能用非财会专业的人员来干财务工作。这样的直接后果是财务人员不掌握财务基本知识,不理解财务相关制度,财务核算“跟着感觉走”,不规范,错漏百出;四是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为控制现金结算数额,本应严格控制授权支付的额度,但作为监管单位,财政部门没有严格把好关口,没有控制住授权支付的额度,基本上是计划做多少就批多少,导致各单位轻易就能将大量的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总结多年来对各单位进行的现金管理审计,笔者具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鉴于目前各单位的现状,每审计一个单位,首先都应把现金作为关注的重点,一旦发现其记录数额异常,应立即深入核对查实;二是对现金的审计一定要掌握方式方法,通常可采用核对出纳现金日记账与会计现金科目记录、核对出纳与会计的过账清单、实施现金盘点等方法,盘点时一定要采取突击式,并事先要进行周全考虑,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预案,不能留有时间和空间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造假;三是要带着职业怀疑的态度进行审计,留意每一个细小环节,善于抓住每一点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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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xx政〔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x政〔xx〕xx)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统筹配套的原则,进一步放开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积极引导人口向城区、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进一步放开户口迁移政策

(一)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我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的住房,包括单位提供或租赁给本单位员工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公有住房。

(二)进一步放开“三投靠”入户政策。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不再设置限制条件,但是其他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夫妻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与公婆(岳父母)之间的相互投靠,参照执行。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子女已随军落户的,可投靠(外)祖父母。

(三)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县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县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四)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只审查出生证明和监护关系人材料,不得设置任何落户前置条件。在各乡镇及城区5个社区分别设立集体户,专人管理,以解决符合本地落户条件、但在本地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挂靠户口公民的户口登记问题。

三、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我省在xx年7月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到2020年底前,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二)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xx市外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县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在各乡镇、村委会建立两级专职或兼职人口信息员队伍,按照每个村委会1人、每个乡镇1人配备,人口信息员队伍于文件下发后两个月内配备完成,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向县级公安机关报备,由公安机关负责培训、考核,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开展人口信息核对、调查、统计等工作。人口信息员的工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全县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重、漏、错、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配套政策,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涉及纠正“重、漏、错、假”户口的公民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换领新的证照,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结合各村的具体情形,认真制定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公安机关作为单一的户口登记机关,依照执行相关户口登记事务。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投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公安、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法制办、残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督办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其重大意义,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xx政〔xx〕5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xx)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统筹配套的原则,进一步放开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积极引导人口向市区、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

二、进一步放开户口迁移政策

(一)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合法购买、自建的住房,单位提供或租赁给本单位员工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公有住房。

(二)进一步放开“三投靠”入户政策。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不再设置限制条件,但是其他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夫妻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与公婆(岳父母)之间的相互投靠,参照执行。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子女已随军落户的,可投靠(外)祖父母。

(三)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区就业的人员,获得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区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四)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只审查出生证明和监护关系人材料,不得设置任何落户前置条件。在各乡镇及城区4个社区分别设立集体户,专人管理,以解决那些符合其他落户条件、但暂无落户地点的人的户口登记问题。

三、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xx年7月起,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到2020年底前,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二)落实居住证制度。xx市外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在各乡镇、村(居)委会建立两级专职或兼职人口信息员队伍,按照每个村(居)委会1人、每个乡镇1人配备,人口信息员队伍于文件下发后两个月内配备完成,同时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向县级公安机关报备,由公安机关负责培训、考核,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开展人口信息核对、调查、统计等工作。人口信息员的工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社区办)年度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全区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重、漏、错、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配套政策,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涉及纠正“重、漏、错、假”户口的公民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换领新的证照,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由区农委牵头组织各乡镇结合各村(居)的具体情形认真制定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于xx年底前制定完成,报区人民政府确认后正式实施,公安机关作为单一的户口登记机关,依照执行相关户口登记事务。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投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公安、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法制办、残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其重大意义,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审计实施方案实例


审计实施方案实例

一、立项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和省厅××××年审计安排。

二、被审计单位名称:××厅

三、审计目标:

一是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有关基本情况和现状,从总体上全面弄清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审查被审单位××××年预算执行结果,分析预算与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其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三是揭露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国家财经法纪。

四、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厅是XX省省直机关首批实行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年财政预算包含厅机关及所属机构××局和××局。××××年××厅实有人数×××人,财政预算人数×××人。

五、审计范围:

被审计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到有关单位进行审计和调查。

六、审计技术方法

由于该单位财务收支规模较小,资金量小,业务较简单,拟运用详查法审计。

七、主要审计内容

(一)审查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1.收入预算的编制情况。主要审查收入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和准确,是否符合本部门的实际,有无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与实际执行存在较大出入的问题;有无少报、瞒报和漏报收入项目的问题。

2.支出预算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基本支出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对照相关规定,看人员工资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工资项目和标准计算编制,差距有多大,原因是什么,特别是工资之外发放的津补贴是否按统一标准编制到部门预算之中。公用经费是否根据省编制机构下达的单位编制人数和省财政部门核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确定;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数额是否合理,是否满足部门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需要。

(二)审查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一是看被审计单位所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机关财务统一核算,有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转移截留收入的问题。二是看其他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有无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权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2.审查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查支出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在核实收支的基础上,着重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对人员支出的审计要看有无自行提高工资标准、滥发奖金补贴的行为;对公用支出要看有无铺张浪费、滥支乱用等违纪违规行为,招待费支出是否控制在国家规定之内;对项目支出审计要检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一般公用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管理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审查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小编 )对照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按类别分项目审核部门单位的实际支出。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分析支出超预算的原因及其资金来源。看超支原因是单位特殊,标准过低,人员超编,还是人为超标造成的;对短预算的问题,看是否存在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的问题,是否存在批复不足额的问题;对无预算的问题,重点看该项目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审查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审查和分析部门支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其部门预算编制的支出项目和数额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判断。人员经费是否按政策规定安排到位,有无标准不一,苦乐不均,津补贴未统一编制到部门预算等问题。公用经费标准是否符合部门单位的实际需要,有无编制过低,无法满足部门正常运转的问题;项目经费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有无项目设立过时,依据不充分,沿袭惯例和超出省级事权范围的问题。四是纳入XX省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是否编入部门预算,有无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问题。

(三)审查部门预算执行结果的编报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的规定。年度终了,是否全面完整及时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列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真实反映本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调整收支科目和数额,收入挂往来,虚列支出等影响财务决算真实的问题。

八、预计的审计工作起止日期及步骤

预计审计时间:××月××日至××月××日

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审前调查,制订实施方案。与被审单位座谈,搜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资料,了解其资金来源渠道、支出使用及管理等。根据了解的情况,及时制定审计方案。

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 查证阶段。根据审计方案分工,分头开展查证工作,重点审查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阶段(××月××日至××月××日) 汇总阶段。汇总审计查出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报告,提交审计组讨论。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后,并适当修改,经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交专职复核机构复核。

九、审计组人员及分工(即哪些人审计哪几个处室的账务,重点关注哪些审计事项,具体分工情况略)

十、编制日期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财务管理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县,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行为的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县中小学实施审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一)审计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和中心校,具体包括公办的乡镇中小学、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二)审计的范围

1、时间范围: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2008年至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经费范围:即学校所有经费,具体包括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各种专项资、项目资金、教师津贴补贴、遗属补助、勤工俭学经费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费等。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教体局内部审计以规范行为目的。根据目前我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实际和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工作的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收费情况

1、学校是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加强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公示工作,确保补助工作的公开、公正。

2、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执行了三限政策,高中择校生比例是否超过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0%。严禁学校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3、各学校是否把收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依据及举报电话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钱。

4、学校是否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重点审计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生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有无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看学校是否有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的行为;是否有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

(二)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1、公用经费开支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校方责任险等。

2、公用经费的支出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学校业务与管理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0%以上;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投入与日常的维修维护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以上;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小学每生每期30元(含电教教材费8元),中学每生每期40元(含电教教材费12元);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维护、校园绿化美化、文化建设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0%以上;中小学冬季取暖费年生均30元;校方责任险每生每年5元

3、审计核定学生人数,看有无虚报冒领、套取国家专项经费的行为。

4、审计生均公用经费的运行情况。生均公用经费能否安全顺利运行,公用经费下拨到乡镇财政所之后,资金能否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各中小学校。对不能及时到位甚至截留、克扣、挪用公用经费者,建议给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追求党、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

5、审计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审批制度和理财小组是否健全,小学指出300元以内,初中指出5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限额,由各学校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后方可支出;支出程序是否正确,学校经费的支出要按审批权限,有经办人签字,学校法人签字后,有会计报账,实行审批、开支两条线,严禁一人暗箱操作;账务是否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开支要一月一公开,做到收支相符,公开结果存档备查。

(三)审计教师的津贴补贴和已故人员的遗属补助。查有无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审计贫困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审计高中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查有无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审计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查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照实物,看有无公物私用,贪污,毁坏、丢失等失职渎职的校长或其他人员。

(七)学校食堂小卖部、房租等其它经费管理情况

四、审计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工作时间自至,共计90天:

第一步,准备阶段(4月1日4月5日)。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

第二步,实施阶段(4月6日6月16日)

1、审计小组进入,逐乡镇进行,每乡镇3天,听取被审计单位介绍,了解单位概况,查看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等有关资料,对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2、对职业中专、进修学校、一高、二高、三高、吴台职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聋哑学校进行审计。

3、汇总审计情况,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溯审计。

第三步,报告阶段(-),就审计问题进行沟通,撰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建立审计档案,以及在需要时进行复审和后续审计。

第四步,落实整改阶段(),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如不及时整改的向领导汇报,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提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的建议。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五、审计方法

(一)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审计学校收支情况,弄清学校收入和支出状况,了解学校整个财务运行情况,了解学校资产管理状况,了解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并以此从一个侧面来反映学校校长在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管事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工作。

(二)实行审计和检查相结合,突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兼顾学校财务检查 .

六、 审计领导小组

组长:刘士领

副组长:从严杰、屈振

审计组成员:王永固、于超、孙立志、张凤华、刘杰


方案二: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明确审计责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根据公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物资供应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采购业务的招标、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执行等进行检查、审计与监督。审计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供应商评选表、采购依据、审批依据、采购合同、价格依据等。

2.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标底编制、决算、竣工交付使用等进行检查、审计与监督。基建维修项目审计资料主要包括:

1)准建报告或派工单;

2)审批后的施工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重要工程物资市场询比价资料;

5)工程合同及相关单据;

6)使用部门的验收签章。

3.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项目的管理及使用进行审计。

4.公司决策层指定专项的审计。

二、审计程序

1.采购业务审计程序

1)采购业务审计实施合同生效前审计。

2)审计部受理合同生效前、经各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并已录入erp系统后的采购合同。

2.基建、维修项目审计程序

1)基建项目及1万元(含1万元)以上金额的维修项目实施工程合同生效前审计;

2)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3)审计部受理公司分管基建、维修项目的领导签批后的工程(维修)合同。

三、审计时间

1、采购业务审计应于审计部受理后1个工作日(8工时)内完成。受理时间从采购合同(纸质版)收到时间和erp系统提交审批时间两者较晚者起计;审计驳回后再次提交的采购合同不连续计算驳回前受理时间。

2、基建、维修项目审计应于审计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时间从收到完整的项目资料之日起计;审计驳回后再次提交不连续计算驳回前受理时间。

3、特定项目审计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急件审计由所属部门领导通知审计部进行。

四、审减额的确认

1.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后的合同金额与审计通过时的合同金额之差为采购业务审减额。

2.公司分管基建、维修项目的领导签批后的工程(维修)合同金额与审计通过时的合同金额之差为基建维修项目审减额。

五、审计处理

1.采购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时,提成奖基数扣除采购业务审减额的10倍金额后才予计提。

2.基建、维修项目存在审减额的,以审减额的10倍金额为依据对责任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3.其他业务的审计处理将参照上述两类实行。


方案三: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09〕16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拟定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2009年,市局拟对六枝特区国家税务局、钟山区国家税务局、钟山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盘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后续审计。

(二)内部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2007年2008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对盘县国家税务局2008年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三)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与财务审计相结合,适时对离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段为2个年度。

(四)审计时间安排在三、四季度,具体时间以审计通知书为准。

二、审计重点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上级下达的制度是否及时转发;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各环节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无与上级制度相悖的现象;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是否有效;财务软件使用是否规范;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分开保管;出纳日记账是否按日顺序登记。

(二)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情况。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将本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合规,有无代编预算、随意追加预算情况;是否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项目经费和基本经费是否被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三)贯彻落实财务制度情况。2005年清理津补贴后,有无新增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有无提高原有津贴补贴、奖金或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手续是否完备,记账是否及时,结构是否合理;编制和汇总决算报表有无随意调整科目、虚列支出、随意结转、瞒报漏报现象;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有效清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个人借款和无预算关系单位借款等问题;账户开设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资产价值和实物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资产的增加、减少是否严格履行手续并及时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车辆购置是否超编制、超标准;固定资产的管理档案是否健全,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资产流失现象。

(五)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情况。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立项审批、开工审计是否合规;实际建设规模、投资额与审批情况是否相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工程价款支付是否按合同协议执行;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决算、进行审计并结转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备。

(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招标问题;是否按规定权限采购;采购合同的管理、执行是否规范,项目验收是否严格,付款手续是否健全。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有关财经纪律、财务规定的情况。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是否按规定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制度规定。

(八)以前年度审计意见或决定执行情况。对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是否存在应执行未执行、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

为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财务规范管理、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市局建立内部审计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整个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重大事宜协调和落实。市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局要大力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在人员调配、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为开展内部审计创造有利条件。

(二)确保质量

市局要组织好审前培训,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基础资料,加强审计底稿复核,确保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完整、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同时,要创新审计方法,增强审计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注重实效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定性准确的基础上,市局及时下达财务审计意见,要求被审单位限期整改、执行,并将整改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对整改落实情况将进行专门检查和后续审计,避免出现查而不改、查而不处的现象。

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县委《关于2016年推进“平安**县”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强防控、严打击、普法制、抓队伍等措施,努力实现全年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0%,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1、组建镇乡巡防大队。依托乡派出所在组建8-10人的专职巡防大队,建立镇乡主导、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的镇乡区域治安巡防机制,在乡村主要干道、重要节点设立驻警点,拟在**和**路口、**西线与经十路交口、**、**等4个地点设立驻警点。每天定时在驻警点驻警值班,其余时段进行动态巡逻。实现镇乡区域巡防全覆盖、常态化,提高农村社会面见警率,增强威慑力。责任人:**

2、建设村街巡防队伍。调整充实村街治安协管员队伍,在每个村组建起以治安协管员为主体,巡防志愿者为辅助的4—8人的村街巡防队伍,建立相应的巡防机制,加强重要时期、重要时段村域巡防工作,实现村街治安自治。责任人:**

3、提升科技设施建设应用水平。加强农村技防设施建设。继续大力度推进农村视频监控优化升级工作,搞好技防设备维修维护,乡财政拿出扶助资金,支持帮助村街搞好技防设施设备维护;制定农村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应用管理办法,建立监控信息适时跟踪、监控设备专人专管的动态化管理机制。

责任人:**

4、严打各类违法犯。一是开展“打黑除恶、治痞铲霸”专项活动。组织对有黑恶背景,侵害民众生活的村霸、市霸、街霸、路霸和涉黑涉恶团伙、痞霸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打早打小,深挖深刨,铲除滋生土壤。二是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现行犯罪专项活动。组织对拦路抢劫、街头抢劫、飞车抢夺等抢劫犯罪,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农村搬家式盗窃实施靶向打击,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打掉组织团伙,拔除销赃窝点。三是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多部门联合作战,对娱乐服务场所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和网络招嫖、社会面招嫖违法犯罪,聚众赌博、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彻底铲除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环境。四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活动。组织精干力量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治理,严惩重击涉枪涉爆犯罪分子,彻底铲除有组织犯罪团伙。五是开展经济领域犯罪专项打击治理活动。组织专门队伍对危及项目正常施工建设,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责任人:**

5、深化排调和法制宣。一是加强纠纷排调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村级调委会、农村其他相关性社会组织调委会和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充实调解人员、增加新鲜力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二是健全排调工作机制。建立镇乡、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交流通报制度,通报信息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建立乡镇调解人员、村街调委会主任和农村十户调解员三级培训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促进调解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法制宣传阵地,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张贴标语、广播等多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责任人:**

6、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实行信访“三级责任制”,探索建立源头责任、拖延责任、包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初信初访“速查快结”机制,做好源头预防。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依法化解导入机制,建立综合受理平台;严格落实首接负责、领导包案、非访处置、信访督办等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责任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组织体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平安建设打好基础。

2、强力保障。将人力、物力向平安建设工作的一线倾斜,确保人手不缺、安排到位;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经费保障。

3、强化督导。领导小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问题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xx县煤长水短,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xx政发〔xx〕xx号)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号)精神,现就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以促进人水和谐、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为主线,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加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是坚持人水和谐,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和保护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

三是坚持依法管水,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三条红线”的硬约束作用。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3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控制在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3%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xx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3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50%以上;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省定目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四)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按照市级用水总量分配方案,严格控制县级用水总量指标,制定分年度用水计划并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制定下达各取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我县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管理。

(五)严格规划管理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县发改局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把涉水项目是否进行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和取得水行政部门取水许可批复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按程序需审批、备案的涉水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取得取水许可,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和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批复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好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六)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拒不执行再生水配置方案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依法核减其取用水指标。新增取水项目在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前,应对其计量设施、节水设施、退水水量水质和去向依法进行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覆盖和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或禁采区,除生活用水外,严禁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新增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位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兴建水源工程,日取水量三千立方米以内或井深二百米以内的工程,由我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日取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水行政部门批准。未作规定的水源工程的兴建均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者停征水资源费。征费部门要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宣传、节约、保护和管理。对不按规定征收、缴纳或使用水资源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严格地下水开发管理和保护。要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发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管理,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地表水可以供水的范围内,严禁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在超采区范围内,可以由地表水或中水替代地下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出地下水关井压采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组织分步实施。对在重点地下水水源地和泉域范围开采煤矿或建设地下工程,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对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作为保护水源地和泉域地下水的技术依据。

(九)加大中水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要重视调整用水结构,充分利用中水和矿坑排水。今后在城市景观、住宅、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等规划中,都应统筹考虑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措施。城市景观用水要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新建的火电企业,要利用本地中水。发改、经信、住建、物价、环保、水利、审计等部门及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细化中水使用措施和计划;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企业要鼓励利用中水;采矿企业的生产用水,要充分利用处理后的矿坑排水,多余矿坑水确需排放的,应当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新建的学校、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积蓄利用设施和中水回用管网。

(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要充分利用引黄外调水源,统筹使用本地地表水、地下水、中水、煤矿排水。要按照供水工程分水方案,完善我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制定供水水源突发事件应急调度预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三、严格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十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的全过程,积极稳步推进水价改革。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十二)加强用水定额和计量管理。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工业和城市供水水源要建立取水监控系统,加强对取水户取水过程的全面监测和控制。对无计量或计量运行不正常的单位,要根据我省有关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农业灌溉和农村生活用水要逐步完善用水计量。要依照国家、行业、地方用水定额标准,下达非居民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推进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十三)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在农业节水上,要抓好节水灌溉项目实施,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在工业节水上,要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节水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工业企业用水大户应当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业用水户要通过运用新工艺、新设备,实行一水多用和重复利用,推进废水减量和零排放技术。在城镇节水上,要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到户。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

四、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十四)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河流水功能区水质及污染物的监测,建立水功能区管理信息系统。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量的要求,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十五)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要依照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因地制宜开展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地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相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拆除。

(十六)加强泉域水资源保护。要按照《xx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岩溶大泉的保护。要坚持总量控制和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岩溶地下水开发。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严格禁止擅自打井、挖泉、截流、引水行为;禁止在泉水出露带采煤、开矿、开山采石和兴建地下工程;禁止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污水;对严重破坏岩溶地下水系统,危及岩溶地下水续存的采矿活动,根据影响程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采取限采、停采或封闭矿井措施。

(十七)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区水生态修复。建设一批人工补水、水源涵养及湿地净化水质工程,实施我县地下水水源置换和关井压采,努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研究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保障措施

(十八)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依照省政府规定,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切实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监察、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十九)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要进一步推进用水计量监控和远程计量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国家、省和地方各级用水监控系统和地下水水位监控系统,规范用水统计工作。加强水功能区和重要边界等控制断面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环保部门做好监测结果等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工作。

(二十)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饮用水源地及河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污水开发及中水利用、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等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一)强化依法监督。认真贯彻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节约用水、地下水审批管理、取水许可管理等配套措施和办法。严格水资源执法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培训,严肃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加强执法监督,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的部门和单位,采取通报等形式予以督促落实。

(二十二)深化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对在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局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执行新的《**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民[2017]10号文件,在继续实施医前,医中救助的同时,新增了救助对象和提高了救助标准。新增救助对象。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资助参加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提高救助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的10%提高到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由原来的60%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

2、做好医前、医中的救助工作:及时地做好困难群众的医前、医中救助工作,并不断完善大病救助的程序和手续,做到“年终再予以核销,多退少补”。

3、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完善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简化审批的手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方便性。医疗救助资金按季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的规范管理,要在电子档案基础上,建立完善纸质档案,确保个人救助档案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凭证、出院小结等相关凭证齐全,做到一户一档。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做到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严禁暗箱操作或一言堂,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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